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2-116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日:2022年8月2日
?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股票期权:7,549.71万份
2021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年4月29日,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2年4月29日。本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4日,本公司在公司网站OA平台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于2020年11月25日-2021年5月25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董事就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数量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
7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2022年4月29日,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2年4月29日。并以25.45元/股的价格授予6,790名激励对象7,83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监事会出具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5.38元/股。
(二)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2、预留授予日:2022年4月29日
3、行权价格:每股25.38元
4、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本次预留期权实际授予6,612人,17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此本公司本次实际向6,61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7,549.71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 |
郑立朋 | 子公司董事、总经理 | 9 | 0.119% | 0.001% |
其他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6,611人) | 7,540.71 | 99.881% | 0.819% | |
合计(6,612人) | 7,549.71 | 100.0000% | 0.820% |
除178名激励对象未参与认购外,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与本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等待期、行权安排和禁售期
1、等待期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均自授予之日起计算。等待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或用于担保、质押或偿还债务。
2、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2 |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2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禁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绩效指标选取 | 销售量 | 净利润 |
各绩效指标权重 | 55% | 45% |
业绩目标达成率(P) | ∑(绩效指标实际达成值/绩效指标目标值)×绩效指标权重 |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2年公司汽车销量不低于190万辆 | 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82亿元 |
第二个行权期 | 2023年公司汽车销量不低于280万辆 | 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115亿元 |
注:以上“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以上“销量”是指公司年报披露的全年销量。
考核指标 | 年度业绩目标达成结果 |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
业绩目标达成率(P) | P ≥ 100% | X=100% |
85%≤P <100% | X=(P-85%)/15%×20%+80% | |
P<85% | X=0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若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任何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当期可行权的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到下一年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档次,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年度绩效评价结果 | A | B | C | D | E |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N) | 100% | 100% | 80% | 0% |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比例=当期可行权比例×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四、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7,549.71万份股票期权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长城汽车期权
2、期权代码(分二期行权):1000000190、 1000000191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2年8月2日
五、本次预留授予后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在授予日不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在授予日采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公司2022年4月29日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公司选择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根据2022年4月29日数据,用该模型对公司预留授予的7,549.71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公司预留授予的7,549.71万份股票期权的理论价值为638,418,049.17元,各行权期的期权价值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行权期 | 预留期权份数授予(万份) | 每份价值(元) | 预留期权授予总价值(万元) |
第一个行权期 | 3,774.855 | 7.98 | 30,117.20 |
第二个行权期 | 3,774.855 | 8.93 | 33,724.61 |
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a) 标的股票目前股价:为24.82元/股(预留授予日2022年4月29日的收盘价格);b)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5.45元/股(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设置);c) 有效期:分别为2年、3年(分别采用授予日至每期行权日的期限);d)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60.17%、53.36%(分别采用公告前公司最近2年、3年的波
动率,数据来自wind数据库);e)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2.35%、2.43%(分别采用中债国债2年、3年的收益率);注:股票期权价值的计算结果基于期权定价模型的选择及数个对于所用参数的假设。因此,股票期权的估计价值可能存在主观性与不确定性。
根据上述测算,预留授予7,549.71万份股票期权总成本为638,418,049.17元,2022年-2024年具体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摊销成本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63,841.80 | 31,319.67 | 26,901.37 | 5,620.77 |
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预测数是在一定的参数取值基础上计算的,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