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1月21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月21日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