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4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中山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68,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57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1年9月24日起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131)。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2-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5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9年12月16日采用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17,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截至2019年12月20日,公司共募集资金1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97.9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8,302.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79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1年9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截至2021年9月15日,明阳锡林浩特市100MW风电场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68,453.06万元,实际投资总额65,395.25万元,尚未使用3,057.81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根据2021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本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057.81万元全部用于可转债在建募投项目“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目”。
(2)截至2021年9月15日,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MW风电供热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33,848.95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1,962.15万元,尚未使用1,886.80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根据2021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本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886.80万元全部用于可转债在建募投项目“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目”。
(3)截至2021年9月15日,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50MW风电供热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7,000.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25,364.71万元,尚未使用1,635.29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根据2021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本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35.29万元全部用于可转债在建募投项目“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
目”。
(4)截至2021年9月15日,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0,000.00万元。根据2021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可转债结项募投项目明阳锡林浩特市100MW风电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057.81万元、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MW风电供热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886.80万元、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50MW风电供热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35.29万元全部用于本可转债在建募投项目,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6,579.9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179.89万元,尚未使用16,400.01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5)截至2021年9月15日,补充流动资金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9,0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29,000.00万元。
综上,截至2021年9月15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51,902.00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16,400.01万元。
2-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1516号《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916,713股,每股发行价格14.02元。截至2020年10月26日止,公司实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0,311.2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06.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77,204.7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39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21年9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截至2021年9月15日,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61,595.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20.31万元,尚未使用61,574.69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2)截至2021年9月15日,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49,951.41万元,实际投资总额
50,590.35万元,尚未使用99,361.06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3)截至2021年9月15日,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7,065.53万元,实际投资总额7,065.53万元。
(4)截至2021年9月15日,平乐白蔑风电场工程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38,983.98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8,983.98万元。
(5)截至2021年9月15日,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32,868.31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2,868.31万元。
(6)截至2021年9月15日,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58,132.07万元。根据2021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2020年定增募投项目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13),定增结项募投项目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52.81万元,全部用于本定增募投项目,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60,184.88万元,实际投资总额60,184.88万元。
(7)截至2021年9月15日,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58,330.96万元,实际投资总额56,278.15万元,尚未使用2,052.81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根据2021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2020年定增募投项目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13),本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52.81万元全部用于定增募投项目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
(8)截至2021年9月15日,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39,704.91万元,实际投资总额1,521.37万元,尚未使用38,183.54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9)截至2021年9月15日,偿还银行贷款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30,572.56万元,实际投资总额130,572.56万元。
综上,截至2021年9月15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78,085.44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199,119.29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
建行中山分行 | 银行理财 产品 |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68,000 (注1) | 1.6%-3.2% | 169.91-339.81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结构化安排 | 参考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 (如有)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57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 | / | / | 否 |
产品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产品编号 | 44202111020178(公司)、44202111020179(揭阳明阳)、44202111020180(汕尾明阳)(注1)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产品起始日 | 2021年11月2日 |
产品期限(日) | 57天 |
产品到期日 | 2021年12月29日 |
客户预期 年化收益率 | 1.6%-3.2%(详见产品收益说明) |
参考指标 | 欧元/美元汇率,观察期内每个东京工作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欧元/美元中间价,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
观察期 | 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前2个东京工作日(含) |
参考区间 | 不窄于[期初欧元/美元汇率-100pips,期初欧元/美元汇率+100pips],以发行报告为准期初欧元/美元汇率:交易时刻欧元/美元即期汇率, 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
产品收益说明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天数及实际的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实际年化收益率= 3.2%×n1/N +1.6%×n2/N,3.2%及1.6%均为年化收益率。其中n1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内(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2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外(不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为观察期内东京工作日天数。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
收益日期计算规则 | 实际天数/365,计息期为自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计息期不调整 |
收益支付频率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投资冷静期 | 2021年10月29日12:00 (北京时间)至2021年11月1日12:00(北京时间) 在投资冷静期内,客户有权改变决定,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取回全部投资款项。 |
支付工作日及调整规则 | 若产品到期日处于节假日期间,产品到期日不调整,照常兑付本金,收益将遇北京、纽约节假日顺延,遇月底则提前至上一工作日。 |
税款 | 根据现行税法法规,中国建设银行暂不负责代扣代缴客户购买本产品所得收益应缴纳的任何税款。若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规定中国建设银行应代扣代缴相关税款,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
其他 | 若本产品成立,客户资金到账日至产品起始日前一日按中国建设银行牌告活期利率计付利息,但上述利息不计入客户认购本金。自产品起始日(含)起,客户认购本金转入交易账户;自产品到期日(含)起,本产品交易账户内资金不自动转入活期账户且不再计付利息。 |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财务中心按照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评估、筛选,本次理财产品投资选择的中国建设银行,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2、本次选择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内部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3、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中心将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跟踪和分析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金融机构(证券代码:601939)。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产权、业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51,627,844,863.52 | 58,086,871,362.91 |
负债总额 | 36,543,347,929.50 | 40,464,297,389.83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 14,762,198,540.30 | 17,432,122,958.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30,754,067.75 | 2,537,791,412.20 |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 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 25,000 | - | - | 25,000 |
2 | 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 12,000 | 12,000 | ||
3 | 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 41,000 | 41,000 | ||
4 | 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 15,000 | 15,000 | ||
合计 | 93,000 | - | - | 93,000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93,000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6.30%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0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93,000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23,000 |
总理财额度 | 11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