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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清凯)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6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内部控制等事项,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发表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韩清凯,自2023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东北大学教授,机械可靠性与动力学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973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曾任东北大学副教授、教授、副院长,大连理工大学教授、机械设计学科点长。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表决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11次董事会会议、13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韩清凯55000103

会议召开前,本人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相关议案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自己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作为报告期内增补董事,自2023年7月任职以来,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3次、董事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等均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且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结果均已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日常工作及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

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还积极关注公司微信,关注报纸、网络等有关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工作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与核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运用自身专业优势,组织开展了大学科研与企业的交流调研活动,重点交流了关于重大矿山工程智能化、智能运维、制造业信息化和智能制造等方面,对公司在智慧矿山智能采矿装备研发等方面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3.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非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始终重视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以及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电话会议、现场活动等多种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认真倾听广大投资者的声音,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接下来,本人将会进一步丰富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方式,畅通与中小股

东的沟通交流渠道,主动积极为中小股东发声,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价值创造和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司相关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2016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为客户江门市嘉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了人民币20,400万元担保。详见《中信重工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16-039)。

2023年2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拟向全资子公司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预计;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拟向全资子公司中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担保预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是为满足下属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被担保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有助于防范公司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3年7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原有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参照担保进行性质认定。该业务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已提前清偿,业务也已终止。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不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四)董事的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3年8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熊国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有需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形,不存在发布业绩更正公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要求,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主动适应监管转型和分行业监管改革,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信息披露的及时性、针对性、充分性进一步增强。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发布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88次,未出现信息披露重大差错、重大信息遗漏等情况。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的工作细则,对职责权限内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促进了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决策的科学性。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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