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06 公司简称:长城军工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二零二二年四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何 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 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 伟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72,422.8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27,520,679.20元(含税),占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20.1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对未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7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长城军工 | 指 |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军工集团 | 指 |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湖南高新创投 | 指 |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海投资 | 指 | 安徽国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华融资产 | 指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长城资产 | 指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信达资产 | 指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神剑科技 | 指 |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方圆机电 | 指 | 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东风机电 | 指 | 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红星机电 | 指 |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四家军品子公司 | 指 |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金星预应力 | 指 |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长城军工研究院 | 指 | 安徽长城军工装备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光电制造 | 指 | 安徽神剑光电制造有限公司 |
东升机电 | 指 | 安徽东升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安徽东升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长城防务 | 指 | 安徽长城防务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保荐人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国防科工办 | 指 | 安徽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
安徽省融办 | 指 | 安徽省委军民融合办公室 |
国防科工局 | 指 |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安徽省国资委 | 指 |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兵器装备集团 | 指 |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装备发展部 | 指 | 中国军委装备发展部 |
总装备部 | 指 | 中国人民解放军原总装备部 |
中证天通 | 指 |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天元律所 | 指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IPO | 指 | “Initial Public Offering”的简称,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行方式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长城军工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Anhui GreatWall Military Industr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reatWall Militar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本河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兆忠 | 侯峻 |
联系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 | 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 |
电话 | 0551-62187330 | 0551-62187330 |
传真 | 0551-62187350 | 0551-62187350 |
电子信箱 | ahccjg@ahccjg.com.cn | ahccjg@ahccjg.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掌路9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30601 |
公司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30041 |
公司网址 | www.ahccjg.com.cn |
电子信箱 | ahccjg@ahccjg.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长城军工 | 601606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3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陈少明、张振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郭婧、彭江应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8年8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1,696,262,653.52 | 1,585,943,855.44 | 6.96% | 1,498,764,959.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6,481,016.39 | 117,331,355.77 | 16.32% | 100,429,383.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2,425,266.73 | 97,169,777.18 | -46.05% | 61,657,722.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747,391.01 | -101,418,958.34 | 162.86% | 397,646,350.90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559,409,911.58 | 2,404,635,116.47 | 6.44% | 2,310,824,068.93 |
总资产 | 4,217,067,809.93 | 3,788,929,673.84 | 11.30% | 3,654,202,057.0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6 | 18.75% | 0.1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6 | 18.75% | 0.1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13 | -46.15% | 0.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48% | 4.98% | 增加0.50个百分点 | 4.4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1% | 4.13% | 减少2.02个百分点 | 2.73%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16.3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红星机电火工区土地收储形成的资产处置收益6719万元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6.05%,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本报告期受大宗原材料涨价影响,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二是公司本报告期职工社保金减免政策取消,同时人工成本费用同比增加;三是为促进公司长期发展,持续加大研发费投入;四是受军品产品结构变化影响,报告期内部分产品毛利率较低。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62.86%,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前期销售回款以及应付部分配套件款暂未支付导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57,883,731.61 | 344,283,203.21 | 224,625,569.11 | 969,470,149.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014,024.16 | 25,523,485.85 | -19,701,861.63 | 162,673,416.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6,457,176.84 | 22,066,600.93 | -23,190,157.90 | 90,006,000.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184,559.63 | -99,382,172.13 | 150,942,086.03 | 95,372,036.7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8,827,162.26 | 153,647.89 | 30,603.4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753,211.74 | 20,307,843.04 | 38,607,457.4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0,726.68 | -574,391.74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 1,401,174.23 | 4,080,894.07 | 5,747,968.67 |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590,640.31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901,849.21 | -729,381.76 | -522,274.2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721,510.6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955,378.41 | 2,987,075.63 | 3,922,923.8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7,844.27 | 89,957.28 | 38,299.69 | |
合计 | 84,055,749.66 | 20,161,578.59 | 38,771,661.38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341,190.57 | 351,474.39 | -29,989,716.18 | 82,900.2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1,437.08 | 51,316.89 | -120.19 | |
合计 | 30,392,627.65 | 402,791.28 | -29,989,836.37 | 82,900.26 |
注: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减少29,989,716.18元,主要是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转为流动性存款。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全军装备工作会议明确,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加紧推进“十四五”规划任务落实,加紧构建武器装备现代化管理体系,全面开创武器装备建设新局面,为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把握新时代武器装备建设历史方位,加快构建武器装备建设新发展格局,汇聚推进武器装备建设强大合力,聚焦国家安全需求、紧盯现实军事斗争、突出科技自立自强、围绕部队战斗力生成、瞄准世界一流水平打好攻关会战,全力以赴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我军武器装备建设再上一个大台阶。随着《军队装备订购规定》《军队装备实验鉴定规定》及行业发展规划等政策的陆续出台和持续落实,产品结构逐步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速推进,军品科研和采购机制调整的深入实施,国防军工迎来历史发展新的机遇和挑战。2021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公司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顶层设计,加大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深化产学研用合作,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实力。公司首个信息化弹药D064产品取得批量订货,D109B产品完成设计定型并取得批量订货;某型反坦克导弹当年定型、当年取得批量订货、当年完成产品交付。省国资委“尖20”清单项目按计划实施,其中,智能巡飞项目通过了试验验证,取得阶段性技术攻关成果;2400Mpa超高强度锚具项目已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公司D108B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入围省国资委“尖30”项目清单。
报告期内,公司承担军民品科研项目118项,新增科研项目43项,通过设计定型或技术鉴定项目16项,公司申请专利35项,获授权专利13项,其中获授权发明专利8项。
(二)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全年产品实物质量稳定,军品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各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D064产品、D109B产品和某型反坦克导弹等产品顺利完成了首批试生产,红星机电火工区易地搬迁7型典型产品通过首批产品质量评审。
(三)强化内控体系建设
完善内部风险防控预案,建立重大经营风险季度监测报告机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开展合同、招标管理及依法治企检查,对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及经济合同进行100%法务审核,促进依法合规经营。
(四)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将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同部署、同检查,扎实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在做到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两不误、双促进的前提下,保障全年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军品业务所处行业概况
1.行业管理体制及政策法规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其他制造业(分类代码:C4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公司所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分类代码:
3399,本类别包括武器弹药的制造)。
(1)行业管理体制
公司的军工产品直接应用于国防军事领域,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防科工局主要负责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及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及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实行资格审批。鉴于行业的特殊性,国防科工局对行业内企业的监管采用的是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主要体现在军工科研生产的准入许可及军品出口管理等方面。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名称 | 颁布机构 | 主要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 | 对涉及军工企业的保密义务作出了框架性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对涉及军品的政府采购作出了框架性规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 国家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加强国防建设,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 公民和组织在和平时期应当依法完成国防动员准备工作;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应当完成规定的国防动员任务。 | |
《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条例》 | 国务院、中央军委 | 对军工关键设备设施实行登记管理,对使用国家财政资金购建的用于武器装备总体、关键分系统、核心配套产品科研生产的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处置实行审批管理。 |
《国防专利条例》 | 对国防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管理、保密、保护、转让和处置进行了规定。 |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 | 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许可管理,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不得从事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 | |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 | 要求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承担的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任务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确保武器装备质量符合要求。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 | 军品出口,纳入军品出口管理清单。军品出口管理清单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军品出口工作,对全国的军品出口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实行统一的军品出口管理制度,禁止任何损害国家的利益和安全的军品出口行为,依法保障正常的军品出口秩序。 | |
《军品定价议价规则》 |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 | 明确规定了价格的规则、制定军品定价议价的程序、价格的构成、监督检查。 |
《军工产品定型工作规定》 | 国务院、中央军委 | 明确了军工产品定型工作的基本任务、基本原则、基本内容、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等。 |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 | 中央军委 | 明确了我军装备工作的作用和任务,规定了装备工作应当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范了装备工作的基本内容、基本程序、基本要求和有关责任主体的基本职责,并对装备建设的中长期计划和装备体制、装备科研、装备订货、装备调配保障、装备日常管理、装备技术保障、战时装备保障、装备技术基础、装备及其技术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装备经费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宏观性、总体性规范。 |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 | 对采购计划制定、采购方式确立、装备采购程序、采购合同订立、采购合同履行以及国外装备采购工作,进行了宏观总体规范,明确了装备采购工作的基本任务,规定了装备采购工作应当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范了装备采购工作的基本内容、基本程序、基本要求和基本职责。 | |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科研条例》 | 重点规范了装备研制、试验、定型,以及军内科研、技术革新、对外技术合作、科研经费管理等装备科研活动中的原则性问题。 |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 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 | 在上位法的原则上,对国防科研管理、军品定型管理、军品采购科研管理、军品出口贸易、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企业的行业准入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和规定。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规程》 |
法律法规名称 | 颁布机构 | 主要内容 |
《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 |
(3)行业主要政策
2005年2月,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2009年5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提出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包括“结合国防军工发展需要,以航空、航天、舰船、兵器、核工业等需要的关键技术装备以及试验、检测设备为重点,推进国防军工装备自主化。发挥军工技术优势,促进军民结合。”
2010年10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战略部署,要推动国防科技工业与民用工业基础的融合发展,以调整和优化产权结构为重点,通过资产重组、上市、相互参股、兼并收购等多种途径推进股份制改造。
2011年4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总装备部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军品价格工作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军品价格从“事后定价”到“事前控制”、从“单一定价模式”到“多种定价模式”、从“个别成本计价”到“社会平均成本计价”的转变,确保军品价格工作改革在建立科学合理的军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适应武器装备多种采购方式的定价模式、完善规范的价格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备的装备价格工作管理体制、构建互联共享的价格信息化管理平台等方面取得突破,努力走出一条投入少、效益高的武器装备建设和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路子。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以应对我国面临的生存安全问题和发展安全问题、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
2016年1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强军民融合发展,着眼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制度体系;分类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健全军民融合发展法规制度和创新发展机制。
2016年3月,国防科工局发布《2016年国防科工局军民融合专项行动计划》,指出通过实施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环境,大力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进程;扩大军工开放,进一步深化技术、产品和资本的“民参军”;初步实现军工科技资源与民口科技资源的互通;落地一批军转民项目,推动军工服务国民经济发展。
2017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指出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除战略武器等特殊领域外,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支持符合要求的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积极稳妥推动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2018年3月2日,习近平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强调,要坚定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会议审议通过了《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纲要》《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及第一批创新示范区建设名单。2019年,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我军军事训练监察领域的第一部法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监察条例(试行)》,着眼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牢固确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聚焦备战打仗,健全军事训练监察组织体系,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对新形势下巩固军事训练战略地位、加强军事训练管理、促进军事训练落实、深化实战化军事训练,全面提高新时代备战打仗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实战化训练将在武器装备的更新换代、弹药及配套产品的消耗和武器装备售后保障需求方面为行业带来长期的市场需求。2019年7月,国务院新闻办颁发《新时代的中国国防》,指出构建现代化武器装备体系,完善优化武器装备体系结构,统筹推进各军兵种武器装备发展,统筹主战装备、信息系统、保障装备发展,全面提升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水平;加大淘汰老旧装备力度,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装备为骨干的武器装备体系。2020年10月,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提出,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全面加强练兵备战。2021年1月,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军队装备条例》,规范了新体制新编制下各级装备部门的职能定位、职责界面、工作关系;完善了装备领域需求、规划、预算、执行、评估的战略管理链路;优化了装备全系统全寿命各环节各要素的管理流程;构建了灵活高效、竞争开放、激励创新、规范有序的工作制度。2021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要求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要求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全面加强练兵备战;提出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2021年10月,全军装备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全军装备工作会议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加紧推进“十四五”规划任务落实,加紧构建武器装备现代化管理体系,全面开创武器装备建设新局面,为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2021年11月,《军队装备订购规定》施行,《规定》共8章42条,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规范了军队装备订购工作的管理机制;坚持以战领建,明确保障战斗力快速生成的具体措施;贯彻军队现代化管理理念,完善装备订购工作需求生成、规划计划、建设立项、合同订立、履行监督的管理流程;破解制约装备建设的矛盾问题,构建质量至上、竞争择优、集约高效、监督制衡的工作制度。
2021年11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国家科技咨询委员会2021年咨询报告》。《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指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必须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构建新安全格局。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完善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工作领导体制,实现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家利益至上相统一;坚持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边疆、边境、周边安定有序。
2022年2月,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签署命令,发布《军队装备试验鉴定规定》,《规定》共11章56条,按照面向部队、面向实战的原则,规范了新体制新编制下军队装备试验鉴定工作的管理机制;着眼装备实战化考核要求,调整试验鉴定工作流程,在装备全寿命周期构建了性能试验、状态鉴定、作战试验、列装定型、在役考核的工作链路;立足装备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改进试验鉴定工作模式,完善了紧贴实战、策略灵活、敏捷高效的工作制度。
2022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中国将全面深化练兵备战,坚定灵活开展军事斗争,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2022年3月,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签署命令,发布《军队装备采购合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共6章35条,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明确了装备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管理体制;强化依法监管,优化完善监督管理任务、监督管理协议、监督管理方案等制度机制,提高装备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坚持质量至上,对装备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内容、流程和要求等,进行全面系统设计,确保将合格装备交付部队;创新监督管理模式,采取事前预防、事中管理与事后评价相
2.行业基本情况
(1)兵器工业及弹药领域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兵器工业中的弹药领域,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又称武器工业、军工行业)主要包括核工业、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军工电子六大产业集群。兵器工业专门从事常规武器装备的研制和生产,分成坦克、枪械、火炮、弹药、火药与炸药和战术导弹等领域,由机械、冶金、化工、光学、电子、火工等工艺技术门类组成,属于综合性加工工业。兵器工业是国防科技工业中最早形成的行业,是国防科技工业的基础,历来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完善的兵器工业体系是国家国防实力的重要标志,也是综合国力的体现。
按用途、投射方式等不同,弹药分类如下表所示:
弹药类别 | 弹药用途及特点 | |
按用途分类 | 主用弹 | 直接杀伤敌人有生力量和摧毁非生命目标的弹药。 |
特种弹 | 为完成某些特殊战斗任务用的弹药称为特种弹,与主用弹的根本区别是本身不参与对目标的毁伤,如照明弹、电视侦察弹、信号弹。 | |
辅助弹 | 教练弹、训练弹等用于靶场试验、部队训练和教学目的弹药,以及用于战场辅助的光电对抗类弹药。 | |
按投射运载方式 | 射击式 | 从各种身管武器发射的弹药,其特点是初速大、射击精度高、经济性好,是战场上应用最广泛的弹药,适用于诸军兵种,如枪弹、炮弹。 |
自推式 | 自带推进系统的弹药,由于发射时过载较小,发射装置对弹药的限制因素少,射程远且易于实现制导,具有广泛的战术及战略用途,如火箭弹、导弹、鱼雷等。 | |
投掷式 | 靠外界提供的投掷力或赋予的速度实现飞行运动,如航空炸弹、手榴弹。 | |
布设式 | 采用人工或专用工具、设备将之布设于要道、港口、海域航道等预定地区,构成雷场,如地雷、水雷等。 | |
按对弹药的控制程度 | 无控 | 整个飞行弹道上无探测、识别、控制和导引能力的弹药。普通的炮弹、火箭弹、炸弹都属于这一类。 |
制导 | 在外弹道上具有探测、识别、导引跟踪并攻击目标能力的弹药,如导弹。 | |
阶段控制 | 介于无控和制导弹药之间,在外弹道某段上或目标区具有一定的控制、探测、识别、导引能力,是无控弹药提高精度的一个发展方向,如弹道修正弹药、传感器引爆子弹药、末段修正炮弹、末制导炮弹等。 |
兵器工业尤其是弹药领域与普通民用工业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具体如下:①兵器工业虽然同样受国民经济波动等经济规律的影响,但受战争规律、国家战略、国防政策的影响更大;兵器研制和生产的目标是平时满足部队训练、储备以及军品外贸需要;战时能迅速响应,保证武器装备的生产能力,以满足战争需求。②兵器工业尤其是弹药领域的产品多具有较强的杀伤性、破坏性和危险性,其主要目标是用于毁伤目标或使目标丧失作战能力,民用工业的生产企业进入此行业存在较大难度。③兵器工业的布局服从国家战略需要,以国防建设和战略安全为中心,并在各个战略区域进行平衡分布,以便战时兵器工业不会因为主要生产基地遭到破坏而停止运转。
(2)行业发展趋势
兵器工业及其弹药领域未来的发展与国家安全休戚相关,与未来一段时期内国际战略格局的变化、中国国家安全面临的主要挑战有着紧密的联系。
①国际战略格局演变的重要动向
21世纪以来,世界各地局部战争和冲突不断,全球经济、政治、安全形势受到重大战略影响,各大战略力量加紧分化组合,国际战略竞争加剧。随着世界经济重心加速向东方转移,亚太地区成为全球地缘战略角逐焦点,亚太地区政治、经济和战略格局发生历史性变化和调整。
②中国面临的主要挑战
中国的快速崛起对国际利益格局产生深刻影响,外部与我国的利益摩擦碰撞持续增多。随着我国进入实现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我国在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面临的风险和阻碍日益加大。与此同时,我国亦面临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处理与周边国家的领土纠纷、反恐维和等方面的挑战。
③我国兵器行业以及弹药领域的发展方向
在应对上述挑战的同时,顺应世界兵器行业和弹药领域的发展潮流,我国兵器行业尤其是弹药领域的发展方向如下:
A、远程压制、精确打击、高效毁伤
火力优势是现代战场取胜的关键,而武器射程又是构成火力优势的重要因素。现代战争要求弹药在更远的距离上歼灭敌人,通过压制性火炮和其他现代武器装备提高远程攻击能力,实现防区外攻击,压制对方火力,对己方进行火力支援。
精确打击是武器弹药的重要发展方向。依靠信息系统的支持,末修正弹药、精确制导弹药等精确打击弹药可以快节奏、远距离精确打击敌方重心,取得较高的作战效益并附带较小的伤亡,同时较大程度减轻后勤补给的负担。
弹药的射程、精度和威力三大技术指标往往相互制约和矛盾,而战场目标的防护能力同时在不断地提高与增强。为了有效地打击和毁伤目标,必须大幅度地提高弹药的毁伤效能,研究新型高效毁伤技术,根据作战任务的不同使用硬杀伤弹药或软杀伤弹药高效率摧毁目标或者使目标丧失战斗能力。各类增程弹药、弹道修正弹药、子母型弹药的发展大大提高了弹药威力和战场毁伤效能。
B、信息化弹药将迎来大的发展
现代战争形态正由机械化战争向信息化战争转变,高度运用信息技术的各种作战平台、弹药、单兵装备以及电子战兵器将使战争的形态和作战方式发生根本变化。
弹药决定了武器系统的作战效能,弹药的信息化是武器装备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化弹药可分为信息获取型弹药、信息利用型弹药和信息干扰型弹药,从发展趋势看,未来陆军弹药将是以弹体作为运载平台,能够实现态势感知、电子对抗、精确打击、高效毁伤和毁伤评估等功能的灵巧化、制导化、智能化、微型化、多能化弹药。
未来,侦察型弹药的作用将进一步凸显,灵巧弹药将得到大规模应用,光电对抗弹药将随着光电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广泛应用而迅猛发展。
C、火炮地位不可替代,火炮口径通用化,火炮弹种多样化
火炮自诞生以来,就逐步成为战争中最重要的压制性武器,百年来确立了其不可撼动的战场地位。即使在武器发展日新月异的现代战争中,即便在海空军实力最强的美军装备体系中,火炮的地位仍不可动摇。
20世纪90年代以来,火炮平台的发展已基本达到极限,单独发展火炮平台已难以有效提高火炮系统的作战能力。同时,我军特别是陆军繁杂的武器装备口径给我军后勤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每一种口径都需要专门的生产线来生产其使用的弹药。因此,近年来我军开始推动主战武器口径的通用化,以满足日益复杂的作战能力要求。
D、其他重要发展方向
未来的战场将更加强调快速反应、机动突防和单兵作战能力,便携式、牵引式和自行式迫击炮系统是成建制步兵最重要的火力支援武器;单兵火箭则是单兵反坦克、反直升机、破障及城市巷道作战中最重要的火力支持。此外,面对恐怖主义威胁,各类轻武器、单兵火箭及迫击炮将是主要火力构成,各类软杀伤弹药如催泪弹、致盲弹等新型反恐弹药也有一定需求。
(3)行业市场需求情况
①我国国防支出快速增长且潜力较大
A、我国国防支出持续快速增长带动国防工业快速发展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我国根据国防需求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国防经费的规模。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国家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为国防工业增加投入、稳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1992年至2020年,我国国防支出年均复合增长13.44%,保持较高增速,带动了国防工业的快速发展。随着未来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我国国防支出也将继续随着经济规模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而持续快速增长。
B、国防支出占GDP比例较低,增长空间较大
根据中国国防白皮书以及全国人大、中国外交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近年来我国国防开支占GDP的比重基本稳定在1.3%左右(根据SIPRI 发布的数据,我国军事开支占GDP的比重基本稳定在1.7%左右),远低于SIPRI发布的世界其他各主要军事大国的数据。随着综合国力的增强以及保护不断扩展的国家利益的需要,我国国防支出占GDP的比例将逐步上升,向世界各主要军事大国靠拢。
数据来源:SIPRI(Stockholm International Peace Research Institute,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为一家独立的国际研究机构。暂未公布2021年数据。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我国2020年-2026年GDP年复合增长率约为7.7% 。假设2026年SIPRI计算口径下我国军事支出占GDP比例提升至2%的水平(相应假设国防支出占GDP比例提升至1.6%的水平),则预计2026年SIPRI计算口径下我国军事支出为31,790.18亿元(相应的国防支出为25,432.15亿元),SIPRI计算口径下我国军事支出年复合增长率为
10.17%(相应的国防支出年复合增长率为11.95%),增长空间较大。
C、装备费占国防支出比例偏低,增长空间较大
我国国防费支出的构成中,装备费占比为三分之一左右,主要用于武器装备的研发、试验、采购、维修、运输和储存等,而欧美及亚洲的主要军事国家用于装备方面的支出占国防支出的比例大致为40%-45%,因此,在未来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中,装备费在国防支出的总体比重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如2026年装备费占国防支出的比例上升至40%,延续前文中的预测,2026年SIPRI计算口径下的装备费将达到12,716.07亿元(相应的国家统计局计算口径下为10,172.86亿元)。
②我军弹药类装备需求将持续快速增长
武器装备的弹药是一种消耗品,和平时期军队采购弹药类装备一般是为两大需要:训练需要和备战需要。为备战需要,军队都会在各地储备一定量的各类弹药以应对各类突发性战争,每年按计划销毁到期弹药并通过采购补足。
A、军队训练、演习的频率和强度不断加大将使弹药消耗大幅增加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强调指出,要牢记能打仗、打胜仗是强军之要,必须按照打仗的标准搞建设抓准备。2021年1月,习主席签署中央军委2021年1号命令,向全军发布开训动员令,对加强军事训练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6月24日的国防部例行记者会指出:“今年以来,全军部
队坚决贯彻落实习主席开训动员令和军委军事训练会议精神,聚焦备战打仗,深化实战实训……与往年同期相比,全军弹药消耗大幅增加……”近年来,美国战略重心的东移对亚太地区的军演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中国周边所举行的各种军事演习频度和规模都超过世界其他地区。为增强实战能力,提高各军兵种的协同作战能力并威慑外部敌对势力,我军演习频率和强度也相应明显提高。
训练、演习中消耗最大的就是弹药,以2021年8月中俄联合开展的“西部·联合-2021”演习为例,演习期间的45分钟内演习部队投射弹药265吨、火力密度平均每分钟228发、火力峰值最高每分钟364发。随着训练、演习强度和频率的不断提高,随着对抗性训练、实战化训练的常态化,我军弹药的消耗量将不断增加。
B、通用弹药需求量提高,种类持续增长
随着我军主战武器口径的通用化,迫击炮和单兵火箭的口径逐步减少和统一,对弹药的通用化提出了新的要求,通用弹药的需求量将较过去大幅上升。
随着作战目标和作战模式的改变,迫击炮武器平台由传统的便携、牵引式发展到车载、自行式,弹药也从原有的杀爆弹延伸出增程、攻坚等弹种。随着我军弹药口径的通用化,我国正在引导和激励将研发资源集中投入到更少口径的通用武器平台上,并进一步发展通用弹药的种类和用途,通用弹药的种类将持续增长。
C、信息化弹药空间广阔
弹药的信息化是武器装备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国防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对信息化弹药的需求也将越来越大。信息化弹药本身的技术含量较高、结构复杂,从而使得单发价值较传统弹药大幅上升。虽然我军弹药编配体系仍以传统弹药为主,信息化弹药为辅,但信息化弹药的总体采购金额仍然较大。此外,由于信息化弹药大量采用电子元器件、光学元器件等,与传统弹药相比储存寿命有所下降,更新采购比例更高。
③军品外贸市场空间较大
在国际战略竞争加剧、恐怖主义等极端势力威胁国防安全的背景下,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是国际形势动荡的最大受害者,其亟需加强国防建设,兵器装备是主要需求。
根据SIPRI统计,全球军费持续增长,其中发展中国家增长较快。2010年-2020年全球军费支出增长约10%,达到约19,598亿美元。其中,非洲2010年-2020年军费支出增长约25%,而中东地区仅2010年-2014年军费支出即增长27%。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因局部战争、军事冲突和反恐等原因对武器装备需求量较大,但同时研制能力相对不足。我国的弹药等武器装备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外贸市场空间较大。
根据SIPRI统计,2011年至2020年间,世界武器出口量相比2001年至2010年增长了26%,而我国主要武器出口量增长了120%,占世界武器出口量的比重由3%增加到5%。随着我国军事技术的快速发展,未来我国对外军售有望进一步增长。
(4)行业竞争情况
兵器行业特别是弹药领域由于生产经营具有较大的危险性且涉及国家秘密和国防安全,受到严格的资质限制且受国家战略布局的影响,因此兵器行业的竞争格局基本属于寡头竞争的状态。
①国内市场竞争情况
国内军工行业弹药领域存在较高的进入壁垒,新竞争者加入的可能性较小。行业内生产企业主要根据军方订单生产,生产和销售都具有较强的计划性,产品销售数量和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波动的影响较小,行业市场化程度较低,行业内的竞争主要集中在新产品研制立项权。长城军工的主要产品迫击炮弹、光电对抗弹药、单兵火箭、机械触发引信、通用子弹药等均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②国际市场竞争情况
在国际市场上,军工产品的出口由各国双边关系、各自的国家战略以及国际安全局势决定。长城军工产品通过军贸公司出口的主要目标市场是东南亚、非洲、中东和南美洲等地区,由于先入优势和军品采办的连续性等特点,客户忠诚度较高。长城军工通过军贸公司出口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有美国、俄罗斯和以色列等国的军工企业。长城军工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综合指标优异、效费比高、质量优良等竞争优势。
(5)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兵器工业的技术特点是产品品种多、批量大小不一、加工难度大、加工精度要求高、工艺复杂,涉及大量的通用和专用技术。兵器工业的研制、生产环节涉及多学科和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
随着机械制造业的发展,生产兵器产品所需的各种通用和专用机械设备将会更加丰富、齐全,推动兵器工业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火炸药、弹药等危险性高的生产领域将会进一步实现自动化、连续化、柔性化;满足高新兵器产品高质量、小批量、多品种生产特点的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CAD/CAM)、柔性制造系统(FMS)、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将会得到更广泛应用。
整体而言,我国的兵器行业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我国的迫击炮弹、单兵火箭以及与弹药领域密切相关的引信、子弹药、火工品等均为国际领先水平。在灵巧弹药以及光电对抗类弹药方面,我国由于起步较国外晚,虽然近年来发展迅速,但仍略落后于主要发达国家。
(6)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本行业的上游是各军品配套企业和通用材料供应商,军工企业系统内军品配套企业的产能由国家与军方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布局,有充足的供应能力,向其采购的价格为军方核定价格,随着军方统一调价而调整;通用材料基本在国内采购,国内市场供应充足,其采购价格由市场决定。
本行业的下游为各国军方,军品内销受我国军费安排和装备采购计划影响;军品外销须通过国家授权的军品外贸公司,受双边关系、国家战略以及国际局势影响。
3、行业的波动性、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
武器装备是国防建设的基础,军方按照军费开支计划进行采购,年度采购量一般比较稳定,但也因军方根据国内外局势、部队需要及预算盈余情况进行补充订货、专项订货和应急订货而存在一定程度的小幅波动。总体而言军方的军品采购随着军费中装备费的增长而稳步增长,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小,行业整体不存在波动性和周期性。
军方订货时会对承制单位产品的交付时间进行统筹计划,军品总装企业的产品上游配套企业较多,生产周期较长,导致总装企业的订单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交付,所以总装销售收入确认会集中在第四季度。
4.行业主要进入壁垒
(1)资质壁垒
拟进入武器装备行业,需要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等资质证书。
(2)技术经验壁垒
武器装备尤其是弹药装备的研制和生产具有较强的技术经验壁垒,需要较长时间的技术积淀和通过无数次试验获得的经验积累方可具备必要研制和生产能力。
(3)工艺装备壁垒
军品的研制、生产、试验、储存和运输等环节涉及较多特殊工艺,对工艺装备有特殊要求,工艺装备多为专用装备。此外,涉及火工品的生产过程危险性较高,关键环节的技术和工艺较复杂,有十分严格的工艺控制技术和使用专利,需要专门的工艺装备。
(4)规模壁垒
武器装备从立项研制到批量生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重点保军企业还需要具备保军能力和承担保军任务。若没有足够多型号的武器装备列装部队以获得持续稳定的军品销售规模做支撑,则难以在兵器行业持续发展。
(5)其他壁垒
军品市场进入门槛高、进入程序复杂。
(二)公司民品业务所处行业概况
公司的民品业务主要为预应力锚具业务,以下主要分析预应力锚具业务所处行业概况:
1.行业管理体制及政策法规
(1)行业管理体制
国内预应力锚具行业基本上遵循市场化的发展模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行业宏观管理职能。预应力锚具作为土木工程施工中应用的一种重要的功能部件,其应用领域十分广泛,最具代表性的领域有铁路、公路、矿井,各重点应用领域的行业管理部门均采用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认证制度对锚具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例如,锚具产品必须通过CRCC认证才允许应用于铁路工程项目,通过CCPC认证才允许应用在高速公路桥梁工程,通过MA或KA认证才可以应用于矿井巷道支护领域。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以及质量标准
锚具行业为金属制品行业下的一个应用领域较广泛的细分行业,目前尚无针对该行业统一的法律法规。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推荐性国家标准,各应用领域分别依据其自身特点对在该领域内使用的锚具制定了不同的质量标准,主要有:
标准号 | 名称 | 适用范围 |
GB/T 14370-2015 |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 适用于体内和体外配筋的有粘结、无粘结、缓粘结的预应力结构中和特种施工过程中使用的锚具、夹具、连接器及拉索用的锚具和连接器 |
GB/T 5224-2014 |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 适用于由冷拉光圆钢丝及刻痕钢丝捻制的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钢绞线 |
TB/T 3193-2016 | 《铁路工程预应力筋用夹片式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 适用于铁路工程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使用的锚固直径为15.20mm钢绞线的夹片式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
DB33/T 2154-2018 | 《公路桥梁后张法预应力施工技术规范》 | 适用于公路桥梁后张法预应力施工和质量检验(浙江省) |
FIP 93 | 《后张预应力体系的验收建议》 | 适用于在混凝土结构中建立永久性预加力的后张预应力体系 |
此外,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中交(北京)交通产品认证中心分别制定了预应力筋用锚具认证规则,规定了对关键原材料、零部件、必备设备、计量器具的要求、产品检验和试验的程序,规范了企业的设计、生产和销售等过程,是铁路、公路预应力产品认证的主要依据。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制定并实施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该规则规定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工作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基本要求,也是安全标志工厂评审的依据之一。矿用锚索锚具、岩土锚具执行GB/T 14370—2015,煤矿井巷工程支护用锚索锚具还须执行MT/T942-2005《矿用锚索》行业标准。
(3)主要行业政策与规划
锚具行业为金属制品行业下的一个应用领域较广泛的细分行业,目前尚无针对该行业统一的产业政策,相关应用领域的产业政策如下:
2010年7月,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明确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要重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采取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2016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中长期铁路网规划》,计划到2025年,铁路网规模达到17.5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速铁路3.8万公里左右,网络覆盖进一步扩大,路网结构更加优化。展望到2030年,基本实现内外互联互通、区际多路畅通、省会高铁连通、地市快速通达、县域基本覆盖。2016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到“十三五”期末,有色金属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取得显著进展,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铜、铝、铅、锌、镍、锡、锑、汞、镁、钛等十种常用有色金属的年产量达到6,500万吨。
2017年,交通运输部发布《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到202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5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3万公里;扩大中西部路网规模,达到9万公里左右;城际和市域(郊)铁路规模达到2,000公里左右。
2019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增加铁路货运量,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进度。
2019年9月,国务院发布《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形成;拥有发达的快速网、完善的干线网、广泛的基础网,城乡区域交通协调发展达到新高度;基本形成“全国123出行交通圈”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旅客联程运输便捷顺畅,货物多式联运高效经济。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要求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要求到2035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体线网总规模合计70万公里左右(不含国际陆路通道境外段、空中及海上航路、邮路里程)。其中铁路20万公里左右,公路46万公里左右,高等级航道2.5万公里左右。沿海主要港口27个,内河主要港口36个,民用运输机场400个左右,邮政快递枢纽80个左右。
2021年5月,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指出到“十四五”期末,国内煤炭年产量在41亿吨左右,全国煤矿数量在4,000处左右,大型煤矿产量占85%以上,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97%以上。
2021年12月,国务院发布《“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指出到2025年,铁路营业里程从2020年的14.6万公里提升至16.5万公里,公路通车里程从2020年的519.8万公里提升至550万公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能力利用率显著提高,主要采用250公里及以上时速标准的高速铁路网对50万人口以上城市覆盖率达到95%以上,普速铁路瓶颈路段基本消除;7条首都放射线、11条北南纵线、18条东西横线,以及地区环线、并行线、联络线等组成的国家高速公路网的主线基本贯通,普通公路质量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更加可靠,交通设施耐久可靠、运行安全可控、防范措施到位,安全设施完好率持续提高。
2.行业基本情况
(1)预应力锚固体系简介
预应力锚固体系的技术原理均沿袭于工程结构中的预应力技术,使用预应力技术来提高工程结构刚度和抗拉强度的方式统称为预应力锚固体系。预应力技术是指在各类工程施工过程中,在工程结构承受外荷载以前,预先采用人为的方法在结构内部形成并通过某种方式或者工具保持一种应力状态,使结构在使用阶段产生拉应力的区域先受到压应力,这项压应力将部分或全部抵消使用阶段荷载产生的拉应力,提高结构的刚度和抗拉强度。预应力锚固体系已被广泛应用于桥梁、立交、城轨、高层建筑、大坝、港口码头、岩体护坡、基础加固、隧道矿顶、预应力网架、地铁等各种结构工程领域。
预应力锚固技术在我国的应用始于上世纪50年代后期。近二十年来,随着城市开发与建设、道路与桥梁建设和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预应力锚固与支护技术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预应力锚固技术在我国已成为土建工程十分重要的结构材料和工艺手段,应用范围日益扩大,在公路、铁路桥梁、轨枕、电杆、压力水管、储罐、水塔、高层建筑、地下建筑、高耸结构、水工建筑、海洋结构、机场跑道、核电站压力容器等领域广泛应用。超高层、超大跨、超大面积、超重荷载等各种工况、各种形状、不同功能的结构物的出现要求锚固体系向高强度、大规格方向发展。预应力结构是现阶段乃至未来二十年内我国重要的工程结构形式。
(2)行业发展趋势
世界预应力材料正逐渐向高强度、大直径的方向发展,日本等发达国家的预应力材料在强度和直径方面仍处于领先地位。我国已经成为预应力锚固体系的生产大国,但在高强度、大规格锚具方面刚刚起步。随着国内建设要求不断提高和国内锚固体系厂家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国产预应力锚固体系将向高强度、大规格方向升级。
(3)行业市场需求情况
①铁路、公路锚具市场空间较大
A、铁路投资仍处于较高水平
根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我国将加快综合立体交通网的建设,到2035年铁路网络规模将达到20万公里左右,到本世纪中叶我国要全面建成交通强国。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近年来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平稳中略有下滑,但总金额仍处于较高水平,2021年全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约为7,489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B、城市轨道交通迅猛发展城市群间的快速城际铁路、地铁及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将成为铁路投资的又一投资高潮。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内地已有4950个城市投运城轨交通线路共9,192.628,448.67公里,其中地铁7,253.736,641.73公里。随着城市轨道交通持续发展,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将成为拉动预应力锚具行业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C、公路建设投资稳定增长“十三五”时期我国公路总里程持续增长,2020年末公路总里程已达到519.81万公里,同比增加18.56万公里。相应的,公路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亦持续稳步增长,2020年我国完成公路固定资产投资24,312亿元,同比增长11.0%。其中,高速公路完成13,479亿元,同比增长
17.2%。公路建设投资的持续增长成为锚具市场需求的重要驱动因素。
数据来源:交通运输部
②支护锚固体系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
A、矿用锚具市场巨大保持煤巷使用期间围岩稳定是保证安全生产和建设高产高效矿井的必备条件。根据煤炭安全生产规范的要求,每0.8米就需打入一根锚杆,我国大中型煤矿每年新掘进的巷道总长度高达10,000千米左右,其中80%以上是煤巷与半煤岩巷,地下巷道工程巨大
,为矿用预应力锚具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指出,到“十四五”期末,国内煤炭年产量在41亿吨左右,全国煤矿数量在4,000处左右,大型煤矿产量占85%以上,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97%以上。同时,我国目前还存在大量亟待进行安全升级建设的煤矿工程,煤矿用锚具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除煤炭以外,有色金属等各种矿产资源采掘配套的矿井矿山工程建设行业发展潜力较大,与此对应的矿用锚具产品市场潜力较大。B、城市化过程对土木工程预应力锚固体系的需求旺盛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快速提升,截至2020年底城镇化率已达到63.9%。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将伴随着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同时,随着城市地面可利用的空间越来越少,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已成为必然的趋势。城市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都将为预应力锚固体系的大规模应用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C、国家水利建设等土木工程对预应力锚固体系的需求旺盛
水利水电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2020年,我国水电装机容量为37,016万千瓦,增长3.4%;预计2030年,国内水电总装机达44,000万千瓦。截至2020年底,我国已建、在建抽水蓄能电站约8,500万千瓦,居世界首位。水利水电工程的基坑开挖、边坡加固、坝基坝肩处理、地下洞室支护等方面都需要预应力锚固体系进行支护。因此,国家水利建设等土木工程可为预应力锚固体系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③出口增长和进口替代
随着我国高速铁路等基础设施的快速投资发展,对工程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高强度、大规格锚具已在我国各类建设工程中应用,且有逐渐增多的趋势。随着国内锚具行业的发展,对高强度、大规格锚具的进口替代将是未来市场的发展趋势。同时,随着我国建筑单位承建海外市场项目的增多、高铁技术的输出以及国内锚具行业的发展,国内锚具企业逐渐走向海外市场,未来海外市场存在较大的发展机会。
(4)市场竞争情况
我国已经成为锚具的生产大国,但由于锚具应用领域较广,各主要应用市场均采用各自的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认证方式,各应用市场基本处于割裂的状态。目前,锚具行业生产厂家众多,尚未形成明确的竞争格局,尚未出现较大的跨各应用市场的生产厂家,也没有一个厂家能在整个行业中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
(5)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我国预应力锚固技术的应用始于上世纪50年代后期,近二三十年我国锚固技术得到迅速发展。目前,我国在岩土工程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应用的综合水平在世界上处于前列,在桥型、跨度以及施工方法与技术方面都有突破性发展,不少预应力结构建造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预应力结构具有抗裂能力强、抗渗性能好、刚度大、强度高、抗剪能力和抗疲劳性能好的特点;对节约材料、减小结构截面尺寸、降低结构自重、防止开裂和减少挠度十分有效,可以使结构设计得更为经济、轻巧与美观。
预应力锚具应用范围的日益扩大,在公路、铁路桥梁、轨枕、电杆、压力水管、储罐、水塔、高层建筑、地下建筑、高耸结构、水工建筑、海洋结构、机场跑道、核电站压力容器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以及超高层、超大跨、超大面积、超重荷载等各种工况、各种形状、不同功能的结构物的出现要求锚固体系向高强度、大规格方向发展。
(6)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预应力锚具行业的上游行业为钢铁行业,供应充足。钢铁为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对预应力锚具的产品成本影响较大。另外,钢材的品质直接影响着预应力锚具的质量,高强度、高性能预应力锚具产品的研制和生产必须要有优质钢材作为支撑。
预应力锚具行业的下游行业为铁路、公路、建筑及煤炭等行业,随着预应力锚具应用范围日益扩大,预应力锚具行业的下游行业还在不断增加,其发展速度决定了预应力锚具行业的市场规模,预应力锚具行业发展也影响着下游行业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
3.行业的波动性、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
预应力锚具行业的主要市场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及采掘行业,受宏观经济和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波动影响较大,具有与宏观经济和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本一致的波动性和周期性。
预应力锚具行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每年3-11月份的需求量较大;12月到次年2月因雨雪和气温因素以及各种节假日的影响,各类建设项目的施工放缓,需求量较低。
4.行业主要进入壁垒
(1)资质壁垒
随着对工程质量的日益重视,锚具行业的各主要应用市场均采用了较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认证制度,如铁路产品的CRCC认证,交通产品的CCPC认证,矿用锚具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生产厂家需要通过相关准入和认证,方有资格进入市场。
(2)质量壁垒
锚具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质量。随着预应力锚具行业逐渐向高强度、大直径的方向发展,各应用领域对锚具质量要求的日益规范以及对产品质量标准的逐步提高,产品质量逐渐成为客户选择供应商的一个主要考量因素,大量凭借低价竞争的锚具生产企业将难以在市场上生存。产品质量逐步成为一项重要的行业壁垒。
(3)技术和经验壁垒
锚具加工过程中的技术含量相对较高,其对锚具的受力、配合角度、强度和精度都有很高的要求,需要拥有多种加工和检测设备及与之配套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锚具行业是一个集研发、生产、销售、施工为一体的行业,长期的研发、生产和施工经验是企业在该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本行业存在一定的技术和经验壁垒。
5.其他加工件业务
公司还利用自身军民两用工艺技术优势和质量管理优势,经营部分零部件业务,如轨道扣件、高铁和城市轨道减振器等轨道零部件、汽车空调压缩机、塑料包装件系列等。
兵器工业及其弹药领域未来的发展与国家安全休戚相关,与未来一段时期内国际战略格局的变化、中国国家安全面临的主要挑战有着紧密的联系。我国军工行业经过多年积累探索,依托国家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建立了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人才集聚优势显现,在新时代新时期,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并将成为我国培育增长新动能的重要引擎和未来最具发展前
景的行业领域。在军事领域,战争形态从机械化战争向信息化和智能化战争演变,从分片划区作战向全域机动作战演变,从传统对抗向体系对抗转变。这就对新时期军事装备的研发提出了新要求,武器弹药领域加快向远程化、精确化、智能化、信息化等方向发展,因此,军事装备和兵器行业的不断升级和发展将成为必然趋势,这为我国包括兵器行业在内的国防科技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我国国防政策已由过去的“强军目标稳步推进”转变为“备战打仗能力建设”,国防军费支出的持续增长对装备采购的拉动以及投资带来机会。
预应力产品广泛应用于铁路、公路桥梁、城市高架道路、水利水电、岩土锚固、工业厂房、特种工程、大型公共建筑、输配电等多行业的建筑工程领域。预应力产品行业的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下游行业的投资增长,与下游行业投资规模具有有较强的的相关性,属典型的“投资拉动类”消费行业。随着预应力混凝土技术的不断提升,铁路、公路等交通基建行业投资空间的继续释放以及新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锚具、钢绞线及缆索等预应力产品的市场需求将不断增加。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主营业务均通过子公司开展,分为军品业务与民品业务两部分,以军品业务为主,致力于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军品业务主要从事迫击炮弹系列、光电对抗系列、单兵火箭系列、反坦克导弹系列、引信系列、子弹药系列、火工品系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民品业务主要包括预应力锚固系列、高铁和城市轨道减振器等零部件(铸件)、汽车空调压缩机等汽车零部件系列、塑料包装件系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军品业务与民品业务两部分,以军品业务为主,致力于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军品业务主要从事迫击炮弹系列、光电对抗系列、维稳防暴系列、单兵火箭系列、反坦克导弹系列、引信系列、子弹药系列、火工品系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民品业务主要包括预应力锚固系列、高铁和城市轨道减振器等零部件(铸件)、汽车空调压缩机等汽车零部件系列、塑料包装件系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一)公司军品的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下属四家军品子公司均属于重点军工企业,在相关的军工产品领域中拥有领先的行业地位。
1.行业地位突出
公司下属四家军品子公司神剑科技、方圆机电、东风机电、红星机电均属重点军工企业,并在其对应领域占据重要地位。
神剑科技掌握迫击炮弹的核心技术,拥有一系列自主专利和知识产权,技术优势突出,产品竞争力较强,处于国内迫击炮弹行业的领先地位;方圆机电掌握单兵火箭的核心技术,拥有一系
列自主专利和知识产权,技术优势突出,是我国中小口径火箭武器重要的研发生产企业,部分单兵火箭综合性能达到同类武器国际先进水平;东风机电掌握机械引信、子弹药的核心技术,拥有一系列自主专利和知识产权,技术优势突出,产品竞争力较强,处于国内机械引信、子弹药行业的领先地位,其综合效应子弹等子弹药已由空军市场领域拓展至海军市场领域;红星机电掌握火工品的核心技术,技术优势突出,是我国国内品种较全的火工品生产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内各军兵种。
2.产品布局合理
公司现有或在研产品已全面覆盖了海、陆、空、火箭军诸军兵种,已逐步实现由传统弹药向高效毁伤、远程压制、精确打击弹药的跨越,单一弹药系统向武器系统的跨越,陆军弹药装备向海、空和火箭军诸军兵种弹药装备的跨越。
3.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不断分析市场需求、研判武器装备发展趋势,运用新的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的成果,结合公司实际经验进行先期技术开发和武器装备的预先研究,其产品顺应了世界战争发展的趋势和潮流,符合我军弹药领域的发展方向。
①通过应用增程技术、减阻技术和复合材料技术增加弹药射程,如公司研制的950远程弹药射程增加近一倍。
②通过应用各种探测和制导控制技术等信息化技术提高弹药的精确打击能力,如公司已通过设计定型并批量生产的D064产品和其他在研的精确打击弹药均能够实现精确打击目标。
③通过使用新型弹体材料和新型高能炸药,研究最佳的装填结构和装填配比,增强弹药的毁伤能力,如公司研制的D053C破片弹药通过使用高能炸药,提高爆破威力,通过装填预制破片环,形成钨、钢和自然破片,大大提高了杀伤和穿甲效能。
④通过扩展应用平台、通用化和多用途化,使弹药的使用更加简便,后勤保障更加方便,从而保障弹药的机动作战能力。
4.技术与科研优势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按照“研制一代、生产一代、构思和预研一代”的军品科研工作思路和常规弹药与精确制导弹药发展并重的指导思想,公司已形成较为完整的兵器科研和开发体系,具备自行研制和开发军品装备的能力,在国防科技工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公司拥有5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1个装备技术研究院;拥有“五大基地”,即迫击炮弹研发生产基地,单兵火箭及反坦克导弹研发生产基地,引信子弹药研发生产基地,火工品、发射装药研发生产基地和预应力锚具、轨道交通件研发生产基地。公司积极推进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协调创新体系建设、科研管理体系建设和研发与激励体系建设,先后与多所国内知名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多层次产、学、研合作关系,在关键技术研究、产品开发、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近年来,公司通过科技创新先后荣获了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国防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等诸多奖项。
5.客户关系与先入优势
公司下属四家军品子公司自20世纪60年代成立以来,见证并参与了我国国防体系的建设,并为我军提供了众多优秀的装备,对我国国防体系的理解以及对我军武器装备需求的理解十分透彻。公司研制的各系列武器装备已经深度融入了我国的整个国防体系,产品客户涉及海、陆、空、火箭军、武警诸军兵种。公司与军方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拥有较明显的市场先入优势。
6.人力资源优势
公司坚持人才强企战略,着力推动公司聚才、育才、用才工作,管理者队伍、科技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三支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人才结构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素质持续提升,人才工作水平迈进新时代。
(二)公司民品的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的民品业务主要为预应力锚具业务,以下主要分析预应力锚具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1.质量优势
金星预应力具有高标准、严要求的质量控制体系以及多年预应力锚具的研制、生产经验,机械加工优势明显,产品性能稳定、质量可靠,先后通过了CRCC铁路产品认证、CCPC交通产品认证和MA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参与编写了国家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2015)。
2.技术研发优势
金星预应力在长期从事预应力锚具的研发、生产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核心技术和工艺经验,培养了一支水平较高、梯次合理的研发队伍。金星预应力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也是安徽省预应力锚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实验室依托单位,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中交规划设计院、清华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安徽理工大学等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而深入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为产品技术的不断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金星预应力已经成功自主研发了高强度、大规格锚固组件,其中YJM31锚固体系是目前国内强度和规格最大的锚固产品之一;DSM15-12低回缩锚具把我国低回缩锚具的生产能力提升到12孔,产品规格进一步提升。矿用锚索锚具已成功通过矿用产品安全认证,进入了矿用锚固体系市场。2400MPA超高强度锚具项目已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
3.客户优势及销售网络优势
多年来,金星预应力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承接的合同项目遍布全国30多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内大型工程建设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积累了较好的客户资源,抗风险能力较强。其产品在雄安新区建设、京沪高铁、兰新铁路、沪昆铁路、北京大兴机场、港珠澳大桥等多个国家重点工程中应用,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金星预应力拥有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配置了专业的服务人员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并提供及时满意的差异化服务,深得客户信赖。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全面落实董事会部署要求,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疫情影响,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 169,626.2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9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48.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32%。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696,262,653.52 | 1,585,943,855.44 | 6.96% |
营业成本 | 1,292,963,487.98 | 1,176,259,041.25 | 9.92% |
销售费用 | 24,468,630.65 | 21,205,496.03 | 15.39% |
管理费用 | 184,710,453.94 | 163,170,458.55 | 13.20% |
财务费用 | 1,746,069.23 | 872,013.47 | 100.23% |
研发费用 | 100,228,209.59 | 86,085,422.86 | 16.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747,391.01 | -101,418,958.34 | 162.8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465,344.45 | 31,491,257.82 | -15.9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907,541.80 | -26,550,226.33 | -246.16% |
投资收益 | 1,318,273.97 | 4,080,894.07 | -67.70% |
资产减值损失 | -9,374,035.23 | -1,174,589.33 | -698.07% |
资产处置收益 | 68,887,274.34 | 224,278.51 | 30615.0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军品收入11.62亿元,同比增长8.83%;民品收入
4.37亿元,同比下降2.47%。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受到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军品产品结构变化影响,营业成本增幅略高于营业收入增幅;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市场推广费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职工社保金减免政策取消,同时人工成本费用同比增加;以及固定资产折旧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存款利率下降,利息收入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为增强创新能力,满足客户需求,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收到前期销售回款以及部分配套件应付款暂未支付导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不大;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偿还银行借款,以及分配股利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减少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所致;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红星机电火工区土地收储,原址搬迁的收储对价冲抵资产账面价值后的差额;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99亿元,同比增长5.49%。其中军品收入11.62亿元,同比增长8.83%;民品收入4.37亿元,同比下降2.47%;公司军品收入稳中有升。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军品 | 1,162,405,413.79 | 847,598,321.57 | 27.08% | 8.83% | 12.71% | 减少2.64个百分点 |
民品 | 436,787,991.42 | 412,191,842.91 | 5.63% | -2.47% | 5.10% | 减少10.5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迫击炮弹、光电对抗系列 | 365,375,223.56 | 275,931,358.41 | 24.48% | -5.36% | 2.60% | 减少5.86个百分点 |
单兵火箭、反坦克导弹系列 | 272,820,387.34 | 206,983,072.43 | 24.13% | -0.61% | 0.89% | 减少1.12个百分点 |
子弹、引信系列 | 364,205,156.39 | 268,682,224.04 | 26.23% | 42.58% | 39.21% | 增加1.78个百分点 |
火工品系列 | 160,004,646.50 | 96,001,666.70 | 40.00% | 5.21% | 13.00% | 减少4.14个百分点 |
预应力锚具 | 319,425,347.97 | 289,500,065.11 | 9.37% | -3.21% | 3.10% | 减少5.54个百分点 |
其他 | 117,362,643.45 | 122,691,777.80 | -4.54% | -0.41% | 10.16% | 减少10.0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省内 | 48,754,478.56 | 45,942,613.07 | 5.77% | -3.96% | 3.74% | 减少6.99个百分点 |
省外 | 1,550,438,926.64 | 1,213,847,551.41 | 21.71% | 5.82% | 10.36% | 减少3.2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 比上年增减(%) | 比上年增减(%) | (%) | |||
直销 | 1,599,193,405.21 | 1,259,790,164.48 | 21.22% | 5.49% | 10.10% | -3.30%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军品收入和民品收入两部分,主要为军品收入。
1.报告期内,公司军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72.69%,处于主导地位。军品收入包括迫击炮弹、光电对抗系列;单兵火箭、反坦克导弹系列;子弹、引信系列和火工品系列,公司的配套件采购和产品销售定价均按照审定的价格结算,产品价格相对稳定。军品毛利率变动主要是受产品结构不同以及原材料涨价影响;新产品受竞价采购和工艺熟练程度影响,毛利率相对较低。
2. 报告期内,公司民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27.31%,主要为预应力锚具,占民品收入的比重为73.13%,该产品主要集中在桥梁领域,客户主要集中在央企建筑类企业。本年度预应力锚具毛利率下降5.54个百分点,主要是受到钢材等大宗物资涨价影响,原材料成本大幅上升所致。
3.其他产品收入主要包括铸件类产品、塑料制品、汽车零部件等产品,受到原材料成本上升影响,本期毛利率有所下降。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预应力锚具 | 万孔 | 1,715.52 | 1,705.01 | 205.75 | 0.47 | -8.41 | 5.38 |
铸件 | 吨 | 6,310.7 | 6,199.6 | 1,271.4 | -18.2 | -14.8 | 9.6 |
塑料制品 | 吨 | 341.1 | 451.7 | 929.5 | -37.9 | -56.9 | -10.6 |
汽车空调压缩机 | 台 | 40,018 | 35,866 | 3,610 | 6.78 | -24.9 | -46.5 |
产销量情况说明
①根据国防科工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军品的产销量、库存量信息涉密,上表不含公司军品产销量、库存量。
②2021年,公司预应力锚具产销数量基本持平,继续保持较低库存水平;销售量同比有所降低,销售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原材料涨幅较大,公司选择优质订单执行,整体发货量减少所致。
③2021年度铸件类产品(含外购产品)产销量下降主要是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公司优化产品结构,选择优质订单执行。
④2021年度塑料制品(含外购产品)产销量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是公司调整了民品塑料制品的经营政策,传统塑料建材产销量下降,以往产销量较大的环保旱厕项目制品以去库存为主。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锚具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港城际站前六标项目经理部 | 7,453,735.00 | 0.00 | 0 | 7,453,735.00 | 否 | 项目2021年停工,2022年预备复工 |
锚具 |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莘县制梁场(郑济山东段3标) | 6,895,976.00 | 4,330,320.48 | 4,330,320.48 | 2,565,655.52 | 是 | |
锚具 |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工程站前SHCG-ZQ4标 | 5,331,299.60 | 309,033.20 | 309,033.20 | 5,022,266.40 | 否 | 项目2021年停工,2022年预备复工 |
锚具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港沧城际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 | 13,584,054.00 | 1,322,806.00 | 1,322,806.00 | 12,261,248.00 | 否 | 项目2021年停工,2022年预备复工 |
锚具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郑济铁路(山东段)工程项目部 | 7,016,010.40 | 1,314,533.60 | 1,314,533.60 | 5,701,476.80 | 是 | |
锚具 | 中铁物贸(天津)有限公司 | 89,000,000.00 | 89,000,000.00 | 89,000,000.00 | 0 | 是 | 框架协议,主合同无金额,以开票为准 |
锚具 | 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津兴铁路) | 6,360,508.40 | 3,956,036.24 | 3,956,036.24 | 2,404,472.16 | 是 | |
锚具 | 哈尔滨市城投装配科技有限公司 | 6,245,905.60 | 4,107,351.00 | 4,107,351.00 | 2,138,554.60 | 是 | |
锚具 | 中铁七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菏泽至兰考铁路河南段) | 9,233,948.50 | 1,796,552.00 | 1,796,552 | 7,437,396.50 | 是 | |
锚具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有限公司(郑济一二分部) | 6,769,599.00 | 3,154,051.52 | 3,154,051.52 | 3,615,547.48 | 是 | |
锚具 | 威胜利工程有限公司(中泰铁路) | 7,241,861.30 | 1,635,892.97 | 1,635,892.97 | 5,605,968.33 | 是 | |
锚具 |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杭高速2标) | 9,803,347.20 | 328,454.12 | 328,454.12 | 9,474,893.08 | 是 | |
锚具 | 中铁十一局集团桥梁有限公司(调价补充合同) | 5,989,228.10 | 3,132,576.00 | 3,132,576.00 | 2,856,652.10 | 是 | |
锚具 | 中铁一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蓬莱制梁场) | 5,032,307.40 | 2,139,461.60 | 2,139,461.60 | 2,892,845.80 | 是 | |
锚具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莱荣铁路ZQSG-2项目部 | 9,935,409.20 | 5,806,973.10 | 5,806,973.10 | 4,128,436.10 | 是 | |
锚具 |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G228宁海至三门界段公路工程,瑞苍高速 | 14,667,584.60 | 0.00 | 0.00 | 14,667,584.60 | 是 |
TJ03标、4标,235泰顺段) | |||||||
锚具 | 中铁四局集团电商中心 | 9,300,000.00 | 9,300,000.00 | 9,300,000.00 | 是 | ||
锚具 | 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宣绩铁路) | 7,199,874.00 | 2,349,850.00 | 2,349,850.00 | 4,850,024.00 | 是 | |
锚具 | 中铁十一局集团桥梁有限公司(荆荆铁路JJSG-1标) | 7,178,214.00 | 704,522.00 | 704,522.00 | 6,473,692.00 | 是 | |
锚具 | 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II标项目部三分部) | 5,194,631.00 | 0.00 | 0.00 | 5,194,631.00 | 是 | |
锚具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沿江城际铁路项目经理部及各用料分部 | 7,130,012.58 | 0.00 | 0 | 7,130,012.58 | 是 | |
锚具 | 中铁十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三标段) | 8,414,584.00 | 0.00 | 0 | 8,414,584.00 | 是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圆钢材料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 5,268,000 | 5,268,000 | 5,268,000 | 0 | 是 | |
圆钢材料 | 江苏亿淮经贸有限公司 | 5,650,000 | 5,650,000 | 5,650,000 | 0 | 是 | |
锚垫板 | 含山县龙宇铸件厂 | 25,412,810.99 | 25,412,810.99 | 25,412,810.99 | 0 | 是 | |
锚垫板 | 安徽省含山县华平铸造厂 | 31,793,872.81 | 31,793,872.81 | 31,793,872.81 | 0 | 是 | |
锚垫板 | 安徽锦程铸造有限公司 | 24,552,642.64 | 24,552,642.64 | 24,552,642.64 | 0 | 是 | |
锚垫板 | 太谷裕鑫玛钢铸造有限公司 | 9,311,676.39 | 9,311,676.39 | 9,311,676.39 | 0 | 是 |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 | 情况 |
(%) | 成本比例(%) | 期变动比例(%) | 说明 | ||||
军品 | 直接材料 | 548,561,021.35 | 64.72% | 491,487,074.46 | 65.35% | 11.61% | |
直接人工 | 117,317,825.44 | 13.84% | 111,358,068.37 | 14.81% | 5.35% | ||
制造费用 | 181,719,474.78 | 21.44% | 149,200,873.91 | 19.84% | 21.80% | ||
合计 | 847,598,321.57 | 100.00% | 752,046,016.74 | 100.00% | 12.71% | ||
民品 | 直接材料 | 289,226,971.65 | 70.17% | 271,183,504.72 | 69.15% | 6.65% | |
直接人工 | 39,218,862.81 | 9.51% | 32,124,085.20 | 8.19% | 22.09% | ||
制造费用 | 83,746,008.45 | 20.32% | 88,874,418.65 | 22.66% | -5.77% | ||
合计 | 412,191,842.91 | 100.00% | 392,182,008.57 | 100.00% | 5.10%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迫击炮弹、光电对抗系列 | 直接材料 | 207,638,347.20 | 75.25% | 193,039,184.10 | 71.78% | 7.56% | |
直接人工 | 24,668,263.44 | 8.94% | 25,225,794.75 | 9.38% | -2.21% | ||
制造费用 | 43,624,747.76 | 15.81% | 50,666,734.86 | 18.84% | -13.90% | ||
合计 | 275,931,358.41 | 100.00% | 268,931,713.71 | 100.00% | 2.60% | ||
单兵火箭、反坦克导弹系列 | 直接材料 | 164,717,129.04 | 79.58% | 156,904,519.38 | 76.48% | 4.98% | |
直接人工 | 17,697,052.69 | 8.55% | 26,260,170.61 | 12.80% | -32.61% | ||
制造费用 | 24,568,890.70 | 11.87% | 21,992,892.89 | 10.72% | 11.71% | ||
合计 | 206,983,072.43 | 100.00% | 205,157,582.88 | 100.00% | 0.89% | ||
子弹、引信系列 | 直接材料 | 146,512,416.77 | 54.53% | 91,939,384.13 | 47.64% | 59.36% | |
直接人工 | 50,297,312.34 | 18.72% | 46,477,379.85 | 24.08% | 8.22% | ||
制造费用 | 71,872,494.93 | 26.75% | 54,584,124.02 | 28.28% | 31.67% | ||
合计 | 268,682,224.04 | 100.00% | 193,000,888.00 | 100.00% | 39.21% | ||
火工品系列 | 直接材料 | 41,347,917.85 | 43.07% | 37,431,539.65 | 44.06% | 10.46% | |
直接人工 | 20,275,552.01 | 21.12% | 17,968,158.50 | 21.15% | 12.84% | ||
制造费用 | 34,378,196.85 | 35.81% | 29,556,134.00 | 34.79% | 16.31% | ||
合计 | 96,001,666.70 | 100.00% | 84,955,832.15 | 100.00% | 13.00% | ||
预应力锚具 | 直接材料 | 219,788,449.43 | 75.92% | 203,029,247.17 | 72.30% | 8.25% | |
直接人工 | 15,951,453.59 | 5.51% | 16,489,589.59 | 5.87% | -3.26% | ||
制造费用 | 53,760,162.09 | 18.57% | 61,288,388.77 | 21.83% | -12.28% | ||
合计 | 289,500,065.11 | 100.00% | 280,807,225.53 | 100.00% | 3.10% | ||
其他 | 直接材料 | 77,173,128.24 | 62.90% | 68,154,257.55 | 61.19% | 13.23% | |
直接人工 | 19,741,107.05 | 16.09% | 15,634,495.61 | 14.04% | 26.27% | ||
制造费用 | 25,777,542.51 | 21.01% | 27,586,029.88 | 24.77% | -6.56% | ||
合计 | 122,691,777.80 | 100.00% | 111,374,783.04 | 100.00% | 10.16%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军品整体成本构成较为稳定,受军品产品结构变动影响,营业成本增幅略高于营业收入增幅。迫击炮弹、光电对抗系列和单兵火箭系列、反坦克导弹系列为总装产品,材料成本占比相对较高,占比为75%以上。子弹、引信系列和火工品系列为配套产品,材料成本相对较低,占比为50%左右。 公司民品业务主要为预应力锚具,预应力锚具系列营业成本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相匹配,
从营业成本项目构成来看,预应力锚具业务材料成本占比相对较高,占比为75%左右,该产品成本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12,339.8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6.2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9,470.8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1.7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 主营业务分析: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12,088,395.25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12,088,395.2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6.61%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注: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含在研发费用项目核算的研发投入100,228,209.59元、其他业务成本项目核算的研发投入11,860,185.66元。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57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5.77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 |
硕士研究生 | 146 |
本科 | 337 |
专科 | 92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2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5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04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91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 主营业务分析: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51,474.39 | 0.01 | 30,341,190.57 | 0.80 | -98.84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所致 |
预付款项 | 40,859,922.35 | 0.97 | 29,852,129.64 | 0.79 | 36.8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预付的材料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4,579,730.49 | 0.11 | 2,815,967.16 | 0.07 | 62.6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原材料增加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23,594,018.86 | 0.56 | 195,216,300.55 | 5.15 | -87.9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在建工程完工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5,003,789.86 | 1.54 | 25,723,963.07 | 0.68 | 152.7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红星机电原火工区土地收储后,收到的新区建设补偿款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388,530.40 | 0.74 | 23,647,607.64 | 0.62 | 32.7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735,684,450.10 | 17.45 | 419,023,653.16 | 11.06 | 75.5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配套件应付款暂未支付所致 |
合同负债 | 61,378,241.54 | 1.46 | 17,064,083.37 | 0.45 | 259.69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48,183,433.69 | 1.14 | 16,796,376.47 | 0.44 | 186.8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红星机电原火工区土地收储后收到的原址搬迁补偿款确认的当期所得税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817,423.39 | 0.02 | 1,315,693.76 | 0.03 | -37.8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待转销项税的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22,854,116.74 | 0.54 | 44,181,175.02 | 1.17 | -48.27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78,918,501.85 | 1.87 | 299,465,198.64 | 7.90 | -73.6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红星机电火工区完成收储土地补偿款结转至递延收益所致 |
递延收益 | 297,203,492.71 | 7.05 | 91,286,829.89 | 2.41 | 225.5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红星机电火工区完成收储土地补偿款结转至递延收益所致 |
盈余公积 | 24,467,760.31 | 0.58 | 18,450,906.93 | 0.49 | 32.6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净利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原因 |
一、用于担保的资产 | ||
二、其他原因造成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 ||
1、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 46,737,870.46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 16,868,452.59 | 保函保证金 |
合 计 | 63,606,323.05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度公司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249.34万元,主要包括:全弹装配生产线改造(二期)项目续建投资800万元,已基本完成建设;红星机电新火工区续建投资1643.81万元,已完成搬迁并正式投产;便携式单兵火箭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续建投资2758.05万元,该项目已竣工验收;日常生产设备设施更新投资2,060.78万元。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全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万元)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军工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工程机械及配件、电器设备及配件、模具、铸件、金属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品)、铜制品、汽车零部件、配件、钢轨扣件、弹条的生产、加工、销售;应急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的软硬开发、生产、销售服务;新型塑料建材、城市建设用各种塑料管道、塑料型材、塑料制品、包装箱、家电配件、旱厕化粪池的研制、生产与销售;旱厕化粪池的安装;无人机、智能机器人开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1,711.00 | 102,432.45 | 73,869.94 | 47,666.68 | 546.36 |
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金属制品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有色金属铸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海水淡化处理;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火箭发动机研发与制造;国防计量服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1,768.00 | 119,734.03 | 56,129.43 | 45,453.42 | 3,109.47 |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销售,机械加工;电镀;热处理;射钉紧固系列产品、紫铜管制造、销售;灭火、灭虫、民用动力源、民用引火线、塑料引火线装置及发射装置制造及销售;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危险品货物运输(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119.00 | 87,790.67 | 47,064.02 | 23,665.71 | 6,658.37 |
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机械产品、塑料制品、电子产品、绝缘材料、无人驾驶及特种车辆、模拟训练系统、操作训练系统、操作训练设备、中小型飞行器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566.00 | 73,424.12 | 52,233.34 | 29,494.69 | 2,408.33 |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预应力锚具产品及其配套产品、矿用锚杆、锚索、锚具产品及其配套产品、轨道扣件、桥梁支座、桥梁伸缩装置制造、销售;紧固件、高强度螺栓及螺母销售;热处理、预埋件加工及表面防腐处理、销售;预应力安装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3,800.00 | 47,750.84 | 16,917.34 | 32,260.90 | -274.31 |
2.重要的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少数股东的表决权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万元) | 本期向少数股东支付的股利(万元)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万元) |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4% | 2.44% | 13.30 | 22.59 | 1,604.79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123”的发展战略,即:1.实现一个目标:打造科技创新型大型现代军民融合公司。
2.实施“产业+资本”双轮驱动,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3.实现三个方面的突破:科技创新、领域拓展和军民融合。
1.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计划
公司将抢抓新时期武器装备发展的机遇,构建“小核心,大协作”的科研创新体系,做强做优军民品研究院和创新工程中心“两大引擎”;聚集各方英才,突破并掌握一批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军民品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按照公司的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目标,公司未来5年拟实施的产品开发计划如下:
⑴军品业务板块
公司的研发面向“一高四化”五大重点方向,即高效毁伤、远程化、信息化、智能化和无人化方向;聚焦“六大领域”,即无控弹药领域、精导弹药领域、无人作战领域、光电对抗领域、维稳防暴领域和关键配套领域。
公司将立足中大口径迫弹平台、中大口径火箭弹平台、反坦克导弹平台、光电对抗装备平台、维稳防暴装备平台、巡飞弹药平台、引信及特种子弹药平台、发射装药及火工品平台“八大平台”,重点开发“十二大系列”产品,即增程、大威力和制导迫弹系列、新型和制导火箭系列、新型反坦克导弹系列、无人作战装备系列、光电对抗装备系列、维稳防暴装备系列、巡飞弹药系列、新型特种子弹药系列、导弹战斗部系列、新型引信系列、新型发射装药系列、新型火工品和弹药装置系列等。此外,公司将着力突破“无人作战”和“智能集群巡飞系统”装备新领域,占据武器装备发展的新高地。
⑵民品业务板块
公司将攻克超高强度预应力锚固体系和新一代轨道交通减震系统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瓶颈,重点开发2400MPa高强度预应力锚固体系、新型轨道交通装备等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增强公司民品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⑶军民融合板块
在国家军民融合战略不断深化落地、军用和民用技术相互促进的背景下,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军民融合发展步伐。一方面,公司将深度推进军用技术民用化,将球墨铸铁、高精度高可靠高稳
定性火工品延时起爆、高品质注塑成型、数字化制造和质量控制体系等军品关键技术和特种工艺向民用领域推广应用,使公司在军品领域掌握的成熟技术和工艺在民用领域发挥更大程度的效能。另一方面,公司将广泛吸纳民用智能控制技术、新材料、新工艺(3D打印技术)等前沿技术,将其应用于军品项目的研发,丰富和增强公司军品关键核心技术能力。
2.产业提升、技术改造和生产管理计划
随着信息技术、数字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是我国“十四五”及未来时期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公司将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通过存量产业改造升级和增量产业布局转型,大力推进研发和制造的信息化、数字化改造以及业务全流程精益管理,努力把公司建成具有科技创新力、独特核心竞争力和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大型军工企业。公司将着力从产线数字化向车间数字化、流程数字化和PDM方向推进,通过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工艺装备数字化更新,进一步推动内部生产要素的资源重组,实施生产流程再造,逐步实现危险作业区域机器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的目标;进一步推进精益管理,让科技和数字化全面赋能公司研发、生产、销售、储存和运输全过程,构建流程化、标准化、信息化、数字化的新型公司管理体系。
3.人力资源优化提升计划
⑴深化实施人才强企战略
公司将围绕整体发展战略,深化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公司将以提高管理者队伍、科技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三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为核心,以用好“高精尖”人才为重点,通过内培外训、引进再提升等多种方式全面吸纳、培育和涵养人才。公司将全面推进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着力发挥人才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
⑵优化完善人才管理制度
结合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当前目标任务,公司将不断优化人才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科学设置人才成长通道,通过完善的人才管理制度促进公司人才建设和人才效能的发挥。
⑶建立干事创业的人才观
公司将强化“重品德、重才干、重担当、重实绩”的人才导向,引领各类人才忠诚履责、干净干事,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的正确政绩观,建立干事创业的人才观。公司将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人才考核评价体系,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为标尺,建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长效考核评价机制。
4.市场开发计划
公司将持续坚持多渠道、多层面收集市场信息,把握国内外市场客户需求变化趋势,顺应新时期军民品产品发展方向,大力拓展细分市场,全面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国内市场开发
(1)军品业务
公司将顺应国内军品市场科研和采购竞争性变革的趋势,跟踪研究《军队装备采购规定》及配套规则的变化,及时调整应对策略,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中关于国防军工领域的发展规划,全面推进武器装备现代化,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推动产品向高效毁伤、精确制导、远程压制、无人作战等新兴方向发展,全面拓展陆、海、空、火箭军和武警诸军兵种需求新领域。
(2)民品业务
公司将深入研究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印发的交通强国和铁路建设相关规划文件,及时跟进客户新的规划建设任务和需求。公司将在巩固高强度预应力锚固体系产品优势的基础上,着力开发超高强度锚固体系产品,力争在智能交通、绿色交通和国家重大工程产业链延链和补链等方面开拓新市场、引领新需求。“十四五”期间,公司将力争在预应力细分领域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和品牌形象。
公司将进一步把握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机遇,利用军转民球铁铸件基体技术,从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探索新路径,开发新型轨道交通减振装备,进一步做大做强轨道交通产品业务。
国际市场开发
公司的国际市场开拓采用自主营销、代理营销和“借船出海”等多种模式,在统筹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强与军贸公司、央地大型工程建设企业和设计院所的沟通与合作,不断扩大延伸产品及配套服务范围,积极开拓军品和高性能锚具、轨道交通产品及其他军用技术民用化产品的海外市场,逐步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抢抓国家实施 “军民融合”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机遇,坚持创新驱动,积极探索军民融合新体制新思路新举措,在做精做优军品主业的同时做强做大民品。重点工作举措如下:
1.全力开拓市场。军品方面,一是深耕国内市场,紧盯“十四五”期间国家武器装备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需求,主动对接用户,开发高科技、高品质、高效益、低成本系列产品,满足新时期武器装备发展需求;二是开展与国内军贸公司的深度合作,大力拓展外贸市场,全力实现军品订货持续增长。民品方面,积极寻找新客户,做好新产品推广应用和市场销售工作,保证现有市场,增补空白市场。
2.坚持创新驱动。把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凝聚创新要素,集聚创新资源,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擎驱动作用。着力提升体系化创新能力与水平,优化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立足自主可控,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产学研用合作,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主动加强与高校、研究院所的合作,着力构建重大科研成果技术熟化、产业孵化、成果落地机制,确保公司研发项目
及入选国资委“尖30”清单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推动重点项目、人才和资金一体化配置,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能力。
3.深化军民融合。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促进军民资源良性互动、深入融合。将先进的民用技术融入到军品研发和生产中,利用军工技术研发民用产品,推动军民品技术转换、成果转化、资源共享。持续深化产学研用合作,升级迫击炮弹、单兵火箭、引信、子弹药及火工品研发制造基地,积极寻找和开发应用于航空、航天等新国防领域的科研项目。同时,强化顶层设计,集中优势资源发展支柱民品、优势民品;以市场需求为牵引,重点开发市场空间大、成本低、技术含量高、竞争优势强的民品,不断提升技术、品牌、质量和服务能力,以高端技术打造高端产品,推动民品从简单制造向创造、智能制造升级。
4.全面深化改革。深入研究国有企业改革政策,适应新要求,勇担新使命。切实把握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重点、方向、路径,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加快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依靠改革应对变局、开创新局,持续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5.推进精益管理。一是开展提质增效活动。围绕提高运行效率和效益双重目标。实施管理创新与技术创新双轮驱动,改善生产方式、优化工作流程、规范生产运营,向管理要效益。二是科学抓好生产管理。建立均衡化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加快推动生产线连续化、柔性化、敏捷化、智能化改造。统筹内部供应链与外部协作配套管理,强化过程管控,提升生产效率。三是抓好安全管理。坚持严字当头,将严制度、严措施、严考核、严问责,贯穿于安全生产全过程。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风险
军品业务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重要来源。其业务主要受军方的采购时间、采购模式、定价制度、结算方式、结算周期等影响,与国家的财政支出预算以及总装企业的财务状况密切相关。若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财政支出预算规模、采购时间、结算方式、定价制度等发生较大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2.财务风险
公司客户为军方和总装企业等部门,不排除因回款不及时,给公司带来资金流转压力的风险,应收账款的催收问题是现金流管理的重中之重。
3.市场风险
公司的军品产业占公司主营业务的比重较高,军品业务中高新武器装备份额占比不高。公司军品业务正处在从陆军传统装备向多军兵种、智能化高新产品发展的过渡期,未来保持和扩大军品订货规模必须靠升级换代和持续研发新产品。随着常规武器订单的逐步压缩和军方新产品研发广泛采用竞标机制,存在竞标失败影响公司军品业务稳定增长的风险。
4.经营风险
公司军品业务主要为总装业务,上游配套企业较多,生产周期较长,订单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交付,销售收入确认集中在第四季度。因此,公司军品业务收入体现出一定的季节性波动。军品生产所需的零部件、重要的零部件或者危险品(如发射装药等军用火工品),军方在订货时均会指定相应的军工系统内的原材料和零部件配套企业,由于零部件或原材料不能及时供应,会造成总装产品的不能及时交付,影响已签订合同的执行。由于军品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高,军品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能否按期执行已签订合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5.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的生产经营包含对各种火工品的生产、填装和运输,这些火工品装有火药或炸药,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公司持续加大安全投入,采用和引进先进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不断提升公司本质安全水平;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健全隐患治理和风险排查机制。但由于火工品及原材料固有的燃烧、爆炸等危险属性,不能完全排除因偶发因素引起的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影响。
6.新冠疫情导致的风险
目前,我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常态化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公司将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和宣传教育工作,力求不会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情况发生。但不排除新冠疫情反弹对公司产业链及客户需求带来的冲击,从而导致公司不能正常实施生产计划和销售计划的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防科工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涉密信息,在本报告中采用代称、打包或者汇总等方式进行了脱密处理或豁免披露。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及经营层权责分明,规范运作,相互制约。公司不断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并保障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其他相关制度规定,公司依法治理,重大事项均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关联交易及财务报告披露等事项均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得到执行,并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情况如下: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公司治理结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各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保证所有股东对重大事项的平等知情权和决策权,积极维护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内容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和完整。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等16项议案。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均由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目前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履行职权,积极学习最新监管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独立履行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弹药、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特长,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做出客观判断,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重大事项提供科学决策,保障董事会规范化运作水平不断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推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59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大事项。
(三)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3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能够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履行职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定期报告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完成土地收储的议案》等42项议案。
(四)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规范行使控股股东权利。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方面均保持独立完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所属企业的关联交易实行市场化操作,履行相应程序,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并就公司重大事项与投资者进行广泛沟通,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新进展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形成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面对新冠疫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债权人、员工、供应商、客户、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促进了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和畅通。
(六)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的管理,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开展沟通交流,提供多渠道、全方位的投资者关系服务,包括对外电话、电子信箱、传真、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等方式,同时与投资者面对面沟通,听取意见、建议,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信息,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积极拓宽与股东的沟通渠道,通过参加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网络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促进股东对公司的全面了解。
(七)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同时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公司还通过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方式,向投资者提供了畅通的沟通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成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65个临时公告,完成59项见网附件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八)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要求,切实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及时、完整地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九)内控体系的建立健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内控的相关规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在已建立的内控体系基础上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并通过自我评价、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等方式,系统梳理了公司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司治理工作流程,有效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长城军工董事会持续提高法人治理水平,致力于树立诚信透明的资本市场形象,以合规披露、以诚信经营给资本市场带来信心,以科学管理、规范运作赢得良好的市场口碑, 2021 年公司董事会荣获《中国证券报》颁发的第23 届中国上市公司金牛奖。
2022年,公司将持续跟进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风险控制,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为控股型公司,其业务均通过子公司展开,主要从事军民品的科研、生产、销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开展业务所需的各项经营资质、许可,独立完整的科研、生产、供应和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业务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二)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的经营性资产,包括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屋、机械设备、存货、商标和专利等,与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实际控制人安徽省国资委之间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本公司不存在以资产、权益或信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和薪酬管理体系。公司依法实行全员招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独立为员工发放工资,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薪酬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章和制度,并配备专门人员从事劳动、人事、薪酬管理工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套劳动、人事、薪酬管理机构、人员以及规章制度的情形。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公司依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设立各职能部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同时,公司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任命,财务人员由公司自行聘任。
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亦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任意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形。
公司在资金管理、收入核算、对外投资、担保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不存在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各股东及股东的附属公司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2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1-025 | 2021年5月21日 | 审议并通过: 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2020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议案; 1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7月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34 | 2021年7月9日 | 审议并通过: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高票通过。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本河 | 董事长 | 男 | 53 | 2021年7月 | 2024年7月 | 0 | 0 | 0 | 是 | ||
蒋宗明 | 副董事长 | 男 | 55 | 2021年7月 | 2024年7月 | 0 | 0 | 0 | 是 | ||
何 勇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7 | 2021年7月 | 2024年7月 | 0 | 0 | 0 | 56.55 | 否 | |
张 胜 | 董事 | 男 | 55 | 2021年7月 | 2024年7月 | 0 | 0 | 0 | 是 | ||
张兆忠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52 | 2021年7月 | 2024年7月 | 0 | 0 | 0 | 37.18 | 否 | |
冯顺山 | 独立董事 | 男 | 69 | 2021年7月 | 2024年7月 | 0 | 0 | 0 | 8 | 否 | |
汪大联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21年7月 | 2024年7月 | 0 | 0 | 0 | 8 | 否 | |
程昔武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21年7月 | 2024年7月 | 0 | 0 | 0 | 8 | 否 | |
常兆春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7 | 2021年7月 | 2024年7月 | 0 | 0 | 0 | 是 | ||
储洁印 | 监事 | 男 | 54 | 2021年7月 | 2024年7月 | 0 | 0 | 0 | 否 | ||
朱 燕 | 监事 | 女 | 50 | 2021年7月 | 2024年7月 | 是 | |||||
熊 健 | 监事 | 女 | 42 | 2021年7月 | 2024年7月 | 否 | |||||
吴海峰 | 职工监事 | 男 | 47 | 2021年7月 | 2024年7月 | 0 | 0 | 0 | 32.94 | 否 | |
罗有坤 | 职工监事 | 男 | 55 | 2021年7月 | 2024年7月 | 0 | 0 | 0 | 8.23 | 否 | |
黄万德 | 职工监事 | 男 | 47 | 2021年7月 | 2024年7月 | 0 | 0 | 0 | 11.78 | 否 | |
刘世伦 | 副总经理 | 男 | 59 | 2021年7月 | 2024年7月 | 0 | 0 | 0 | 53.21 | 否 | |
周 原 | 财务负责人 | 男 | 53 | 2021年7月 | 2024年7月 | 0 | 0 | 0 | 40.18 | 否 | |
罗少卿 | 董事(离任) | 男 | 38 | 2018年9月 | 2021年10月 | 0 | 0 | 0 | 否 | ||
徐晓军 | 监事(离任) | 男 | 45 | 2018年7月 | 2021年4月 | 0 | 0 | 0 | 否 | ||
王 炜 | 监事(离任) | 女 | 32 | 2019年4月 | 2021年4月 | 0 | 0 | 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264.07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王本河 | 曾担任江北厂技术员、副处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红星厂厂长,党委书记、红星机电董事长;方圆机电董事长,军工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长城有限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理,长城军工副董事长,东风机电董事长,神剑科技董事长。现任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长。 |
蒋宗明 | 曾在安徽省建筑职工学校任教;南开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史专业攻读硕士学位;安徽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科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安徽省商务厅市场建设行业管理处副处长、安徽商之都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安徽省百货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徽商物流(配送)中心(筹)总经理,省百货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现任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 |
何 勇 | 曾担任皖西厂副处长、处长、厂长助理、副厂长;神剑科技副董事长,方圆机电副董事长、董事长,东风机电副董事长,红星机电副董事长、董事长,军工集团副总经济师、经济运行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长城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城投资执行董事,本公司总经理、董事。 |
张 胜 | 曾任安徽省红星机械厂技术员、工程师、科研所副所长、所长,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科技部副部长;安徽省红星机械厂副厂长、厂长、党委副书记,其间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在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南京理工大学兵器工程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红星机电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长城军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本公司董事,长城军工研究院董事长。 |
张兆忠 | 曾担任皖西厂技术员,军工集团经济运行部职员、处长、副部长、部长,长城有限董事会秘书,神剑科技董事,东风机电董事,红星机电董事、董事长,方圆机电董事、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红星机电副董事长,方圆机电副董事长,长城军工研究院董事。 |
冯顺山 | 1976年至今于北京理工大学从事科研、教学工作,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天剑国力装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北京天恒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柔力材料技术中心经营者。 |
汪大联 | 曾担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负责人,安徽瑞赛克再生资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主任,安徽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久美玻璃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金证互通资本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程昔武 | 会计学教授、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安徽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中心(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主任(院长)。 |
常兆春 | 曾担任蚌埠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蚌埠商业银行财务总监,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军工集团副总会计师,东风机电监事、方圆机电监事、红星机电监事、神剑科技监事,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现任安徽省煤炭设计院党委委员、纪委书 |
记,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东风机电监事会主席、方圆机电监事会主席,红星机电监事会主席,神剑科技监事会主席。 | |
朱 燕 | 曾担任安徽军工集团团委副书记,安徽军工集团审计监察部副部长,安徽军工集团机关党委书记,安徽军工集团纪委副书记、审计监察部部长。现任安徽军工集团纪委副书记兼执纪监督室主任。 |
储洁印 | 曾担任安徽为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律师。现任本公司监事,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安徽国社征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安粮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省安福置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合肥市安粮国贸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临沂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安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
熊 健 | 曾担任华融证券合肥营业部业务经理,华融证券合肥营业部营销总监,华融证券蚌埠营业部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投资投行部副高级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投资投行部副高级经理(主持工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高级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综合管理部高级经理。 |
吴海峰 | 曾担任东风厂技安科安全员、技安处副处长,东风机电制造与安全部副部长,军工集团经济运行部职员、处长、副部长,长城军工经济运行部业务主任。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经济运行部(安全监管部)部长,长城投资监事。 |
罗有坤 | 曾担任红星厂机动科车工班工人,金星预应力工程师,长城有限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金星预应力车间主任、工程师。 |
黄万德 | 曾担任方圆机电质量企管部副部长、保密办公室副主任、党群工作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方圆机电监察审计部部长。 |
刘世伦 | 曾担任安徽省皖江机械厂生产科工人,安徽省国防科工办供销公司副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安徽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兼职监事,军工集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红星机电董事,东风机电董事,方圆机电董事,神剑科技董事、神剑科技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长城有限监事、董事、副总经理,神剑双玖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本公司副总经理。 |
周 原 | 曾担任东风机械厂财务科会计、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副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军工集团财务部主办会计、副部长,长城军工财务部部长,神剑科技、东风机电、红星机电、长城置业、芯核防务董事、方圆机电董事、财务总监,军工集团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现任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神剑科技副董事长,东风机电、红星机电、长城置业、芯核防务、方圆机电董事。 |
罗少卿 | 曾任中国联通岳阳市分公司员工;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员工、湖南华菱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贷部/资金部员工、主管、部长助理;湖南高新创投健康养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现任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湖南五矿高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董事,湖南楚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沙海格北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
徐晓军 | 曾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合肥市长江路支行科员,长城资产合肥办事处资产经营部副科长、业务主管、长城资产安徽分公司高级经理,长城资产安徽分公司副总经理,长城有限监事,神剑科技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审核部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31日,长城军工发布《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公司于3月30日收到公司原董事长王本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王本河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公司所有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本河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增补董事并选举新的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因公司原董事长王本河先生于2022年3月31日辞去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公司所有职务。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公司董事、总经理何勇先生临时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权。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本河 | 军工集团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13年2月 | 2022年3月 |
蒋宗明 | 军工集团 | 党委副书记、董事 | 2015年11月 | - |
张胜 | 军工集团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2007年8月 | - |
常兆春 | 军工集团 |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 2012年6月 | 2021年9月 |
刘世伦 | 军工集团 |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 2018年11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除上述人员外,没有其他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罗少卿 | 湖南五矿高创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9年8月 | 至今 |
罗少卿 | 湖南楚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6月 | 至今 |
罗少卿 | 长沙海格北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2月 | 至今 |
冯顺山 | 北京天剑国力装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总经理 | 2006年1月 | 至今 |
冯顺山 | 北京理工大学 | 教授 | 1976年11月 | 至今 |
冯顺山 | 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柔力材料技术中心 | 经营者 | 2019年11月 | 至今 |
汪大联 | 安徽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5月 | 至今 |
汪大联 | 苏州久美玻璃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 | 至今 |
汪大联 | 北京金证互通资本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0月 | 至今 |
汪大联 |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013年5月 | 至今 |
程昔武 | 安徽财经大学 | 安徽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中心(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主任(院长) | 2020年1月 | 至今 |
储洁印 | 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4年1月 | 至今 |
储洁印 | 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4月 | 至今 |
储洁印 | 安徽国社征信股份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6年5月 | 至今 |
储洁印 | 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9月 | 至今 |
储洁印 | 安徽安粮地产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2月 | 至今 |
储洁印 | 安徽省安福置业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1年10月 | 至今 |
储洁印 | 临沂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8月 | 至今 |
储洁印 | 安徽安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0月 | 至今 |
储洁印 | 安徽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3月 | 至今 |
徐晓军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审核部 | 副总经理 | 2019年10月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高管绩效考核成绩计算高管年薪数,编制年薪发放建议方案;2.年薪发放建议方案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高管年薪方案提交董事会审定后执行。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1.独立董事津贴确定依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长城军工创立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2.根据省国资委薪酬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本节“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表。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合计金额为264.07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王本河 | 董事长 | 选举 | 换届 |
蒋宗明 | 副董事长 | 选举 | 换届 |
何 勇 | 董事、总经理 | 选举 | 换届 |
张 胜 | 董事 | 选举 | 换届 |
张兆忠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选举 | 换届 |
冯顺山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汪大联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程昔武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常兆春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换届 |
储洁印 | 监事 | 选举 | 换届 |
朱 燕 | 监事 | 选举 | 换届 |
熊 健 | 监事 | 选举 | 换届 |
吴海峰 | 职工监事 | 选举 | 换届 |
罗有坤 | 职工监事 | 选举 | 换届 |
黄万德 | 职工监事 | 选举 | 换届 |
刘世伦 | 副总经理 | 选举 | 换届 |
周 原 | 财务负责人 | 选举 | 换届 |
罗少卿 | 董事(离任)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徐晓军 | 监事(离任) | 离任 | 工作变动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1年4月26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1年6月21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7月13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年8月9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年8月23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年10月28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年12月31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王本河 | 否 | 7 | 7 | 0 | 0 | 否 | 2 | |
蒋宗明 | 否 | 7 | 7 | 0 | 0 | 否 | 2 | |
何 勇 | 否 | 7 | 7 | 0 | 0 | 否 | 2 | |
张 胜 | 否 | 7 | 7 | 0 | 0 | 否 | 2 | |
张兆忠 | 否 | 7 | 7 | 0 | 0 | 否 | 2 | |
冯顺山 | 是 | 7 | 7 | 0 | 0 | 否 | 2 | |
汪大联 | 是 | 7 | 7 | 0 | 0 | 否 | 2 | |
程昔武 | 是 | 7 | 5 | 0 | 0 | 否 | 2 | |
罗少卿 | 否 | 5 | 5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0月20日,长城军工发布《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司于10月18日收到公司原董事罗少卿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罗少卿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增补新的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程昔武、王本河、汪大联 |
提名委员会 | 冯顺山、何 勇、程昔武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汪大联、何 勇、程昔武 |
战略委员会 | 王本河、冯顺山、罗少卿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26日 | 长城军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届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4.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8.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3.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一季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7月13日 | 长城军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8月9日 | 长城军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 《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7.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主体承诺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2021年8月23日 | 长城军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10月28日 | 长城军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12月31日 | 长城军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后)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6.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 《关于公司完成土地收储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26日 | 长城军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法、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
1.《关于提名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2.《关于提名某某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7月13日 | 长城军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4. 《关于续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5. 《关于续聘公司副总经理议案》; 6. 《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 《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法、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10月28日 | 长城军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提名王强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法、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4).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26日 | 长城军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战略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法、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7月13日 | 长城军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法、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8月9日 | 长城军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法、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12月31日 | 长城军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后)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法、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 |
2. 《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
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26日 | 长城军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2020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议案》; 3. 《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法、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及董监高勤勉尽责情况进行了沟通讨论。 | |
2021年7月13日 | 长城军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法、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及董监高勤勉尽责情况进行了沟通讨论。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62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66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4,153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171 |
销售人员 | 77 |
技术人员 | 577 |
财务人员 | 70 |
行政人员 | 592 |
其他人员 | 173 |
合计 | 3,66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190 |
本科 | 654 |
大专及以下 | 2,816 |
合计 | 3,660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长城军工以公司整体战略和核心价值观为基础,系统化设计薪酬体系。根据对公司的效益贡献和职工的绩效表现,结合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合理确定收入水平。以薪酬总量可控为基础,遵循市场一般规律,以价值创造为核心,以岗位评价为依据,实现岗位价值市场化、收入分配动态化。坚持“以岗定薪、按绩取酬、岗变薪变、能增能减”的基本分配导向,科学合理建立内部分配体系。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管理和使用,着力打造具有创新意识和敬业精神的科技人才队伍,实施了首席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制度,积极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工作,为公司各类人才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公司继续完善干部管理、薪酬体系改革、培训体系建设,年初制定全员培训计划、不断将人才队伍建设向全方位、多层次、纵深化推进,人才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有效支撑公司发展。
为持续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组织人员参加“第13期省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班”,在中科大举办两期“融合创新发展高级研修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能力与素质。持续加强高科技人才和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完成第三批“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2020年度考核工作;积极申报省“特支计划”、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人才工程,充分发挥重大人才工程引领作用。
(四) 劳务外包情况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报酬总额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39,15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1,818,786.72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完善股东回报规划,2014年3月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2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7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修订了《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6-2018)》,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明确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如下: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超过20%;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具备每股净资产摊薄的真实合理因素;为实现公司未来投资计划以及应对外部融资环境。
3.利润分配比例: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该阶段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公司董事会应充分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拟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拟定和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6.如年度实现盈利,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7.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向股东大会提交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详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独立意见;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公司可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但公司保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9.为保证公司的现金分红能力,在公司子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和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子公司可以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公司将对利润分配方案投赞成票。
10.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为控股型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四家军品子公司。为确保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顺利实现,公司四家军品子公司分别于2013年先后修改了各自《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条款。四家军品子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条款的规定如下:“第一百四十五条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上市后,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超过20%;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具备每股净资产摊薄的真实合理因素;为实现公司未来投资计划以及应对外部融资环境。
3.利润分配比例: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该阶段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不时提出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由于公司四家军品子公司的现金分配最低比例高于公司的现金分配最低比例,因此可以确保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顺利实现。
此外,由于公司四家军品子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或绝对控股公司(持股神剑科技96.8%),公司可以通过行使股东权力的方式决定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实施。未来公司若想提高子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可以以控股股东的身份向子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并获得子公司股东大会的通过,从而保证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比例可以满足公司的利润分配需求。
因此,公司控股型架构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计划。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分红回报计划的主要内容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该阶段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公司未来实现的净利润在提取盈余公积金及分配股利后的未分配利润将围绕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主要包括业务增长所需资产购买支出及配套流动资金、兼并与重组需要的资金、以及提高科研实力、增强主营业务竞争力所需资金等。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省国资委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暨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结合公司实际,对长城军工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从政治素质、经营业绩、作风形象、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同时试点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加快构建基于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新型经营责任制,充分调动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积极性。2021年,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面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及年度目标责任书,按约定严格考核。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相关制度、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管理体系,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提高了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价优化的管理闭环。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修订完善或新制订包括内幕信息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从管理层面至业务层面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长效的内控监督机制。同时,以全面预算为抓手,提升财务预警能力,注重财务数据分析,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健立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与公司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一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的神剑科技、红星机电均列入《合肥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方圆机电列入《蚌埠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根据所属公司所在地环保部门公告内容,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为:
重点排污单位
企业名称 | 所属重点排污单位类别 | 公告单位 | 公告文件 | ||||
水 | 大气 | 土壤 | 噪声 | 其他 | |||
神剑科技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告 |
红星机电 | 是 | 否 | 是 | 否 | 否 | ||
方圆机电 | 是 | 否 | 是 | 否 | 否 |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告 |
主要污染物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方式 | 执行标准 | 超标情况 |
神剑科技 | 化学需氧量(COD)、SS(悬浮固体)、磷酸盐、石油类、硫酸雾 | 处理后达标排放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无 |
SO 2 、 烟尘、颗粒物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无 | ||
东风机电 | 铬酸雾、硫酸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挥发性有机物、总铬、六价铬、总锌、总镍、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总氰化物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 无 | |
方圆机电 | 总铬、六价铬、总锌、 总铜、总磷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无 | |
红星机电 | 废水:总铬、六价铬、总铜、总锌、COD、SS、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
电镀废气:铬酸雾、硫酸雾、盐酸雾、氮氧化物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
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实际生产经营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管理。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四家下属子公司均建有工业废水处理站、酸雾处理设施及其他除尘设施。目前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具有足够的处理能力,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设项目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取得环评批复后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均按要求组织编制了本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属地环保部门备案。
序号 |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地 | 备案编号 |
1 |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合肥市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 | 340106-2020-053L |
2 | 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合肥市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 | 340123-2020-049-M |
3 | 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蚌埠市环境监察支队高新区大队 | 340304GX-2021-006-L |
4 |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合肥市新站区生态环境分局 | 340163-2020-002-L |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各子公司均按要求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在“安徽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了公开。主要监测内容如下表:
单位 | 检测因子 | 监测点位 |
神剑科技 | PH、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总磷 等。 | 废水排放口 |
东风机电 | PH、总氰化物、总镍、铜、六价铬、总锌、石油类、总磷 等。 | 总排口、车间废水排口 |
方圆机电 | PH、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 总铬、六价铬、总铜、总氰化物、总铜、总锌 等。 | 总排口废水 |
红星机电 | PH、总铜、总锌、COD、总氮、总磷、石油类 等 | 总排口废水 |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多年来,长城军工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高度重视环保管理工作,把污染治理工作作为企业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同时,公司已建立了相应的环保规章制度,更加明确了“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的工作思路。
行政处罚情况。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4月7日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掌路99号的神剑科技进行例行检查,发现神剑科技注塑和挤出工序正在生产,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废气未收集治理,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上述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9万元。整改情况。根据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的要求,神剑科技对于有机废气违规排放事宜,积极开展了细致排查工作,邀请环保公司进行现场勘察、方案设计,子公司神剑科技4月底已完成对塑料分厂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处理工作。
对公司的影响。上述行政处罚未涉及神剑科技的生产工艺、生产操作等事项,相关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敦促下属企业严格遵守环保督查工作,并开展环保自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以上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神剑科技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子公司神剑科技已取得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后续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保障环保设备正常运作,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子公司完成了3台天然气锅炉的低氮改造工作,对锅炉加装了低氮燃烧器,利用燃烧烟气余热的同时对未燃烧完全的天然气进行二次燃烧,提高了锅炉的供热效能。优化生产组织,科学排产,减少高峰用电有利于电力资源调配。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多年来,长城军工始终牢记强军使命,不忘兴企初心,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攻关、特别能奉献”的军工精神,坚持以军为本、民品融合、创新发展,用生命守护“钢铁长城”;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在日常管理和生产经营中纳入各项社会责任要素,努力实现企业与员工、社会、环境的和谐共赢发展,将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以共赢理念践行好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一)坚持构建和谐企业文化
公司始终恪守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努力为员工成长提供广阔空间和畅通的发展通道,努力
让员工与企业共享发展成果,成就员工自我价值,使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1.保障员工权益。公司积极落实《劳动合同法》,尊重员工的劳动和其他各项权益,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禁止强迫劳动。实行符合竞争性、公平性、激励性原则的薪酬管理制度,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努力提升员工的幸福指数。2021年,公司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覆盖率为100%。 2.关注职业健康。公司安排员工定期体检,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和心理咨询。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传播心理卫生知识、组织心理咨询,帮助员工管理个人情绪和心理健康。公司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作业场所有害气体、粉尘、 噪声的检测和治理,最大限度地为员工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有效防治职业病。 3. 强化人才建设。公司坚持人才强企战略,加强“三支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举办中层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全面提升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才能力素质,着力实施“高精尖”人才工程,组织开展“首席专家和学科带头人”评审和考核工作,选聘公司首席技师和特级技师。充分发挥人才平台的虹吸效应,多渠道招聘员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履行国企社会责任。
4.注重人文关怀。公司坚持领导干部走访慰问、夏送清凉、冬送温暖和爱心助学活动。做好职工互助重大疾病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理赔工作,增强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
5.丰富职工文化。组织职工参加集团公司“致敬百年礼赞军工”庆祝建党 100 周年文艺汇演暨“七一”表彰大会。组织选送多件作品参加省国资委书画展,其中绘画作品《苍山如铁》荣获二等奖。组织“我心向党、强我国防”征文和摄影比赛活动,遴选 14 件获奖作品,进一步增强职工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公司通过党史知识竞赛、朗诵、演讲比赛等形式庆祝党的生日,积极营造团结和谐氛围。推动全民阅读主题读书活动。公司高度重视“职工书屋”建设,把党员活动室和职工书屋建设结合在一起,确保“职工书屋”正常运转,职工素质进一步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公司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顶层设计,加大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深化产学研合作,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实力。省国资委“尖20”清单项目按计划实施,其中,2400Mpa超高强度锚具项目已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智能巡飞项目取得阶段性技术攻关成果,通过了试验验证。东风机电公司D108B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入围省国资委“尖30”项目清单。方圆机电完成反坦克导弹项目鉴定及生产交付。
(三)坚持绿色协调发展
1.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是军工科研和生产的生命线,安全固本,规范为先,严格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完善各类安全制度建设,不断加强隐患整改力度,不断提高本质安全度,是公司得以生存和发展的进一步保证,也是军工人幸福生活共享成长的基本前提。公司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守军品生产规范、严守军工本质
安全、严守军工人幸福底线,营造“本质安全、人人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2021年,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170人通过国家国防科工局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相应证书。强化全员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专项培训,保证100%持证上岗。开展“安康杯”“青年安全改进暨提质增效”等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不断优化应急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活动,重点抓好演练方案编制、演练培训、演练评估及应急物资配备等工作。 2.环境保护管理。公司倡导绿色环保理念,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积极开展环保知识培训,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节能减排政策和节能减排知识,不断加强员工环保意识 和广大职工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公司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加大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设备力度,减少废气、废液的排放。将企业生产经营同节能、环保紧紧联系起来,减少污染物排放。与新能源公司合作,在部分厂房顶部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利用太阳能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
(四)坚持助力乡村振兴
公司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公司领导3次到帮扶村开展专项慰问,持续帮助黄庄村有序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五大振兴,保持过渡期帮扶政策总体稳定。2022 年,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员工获得感为目的,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推动公司发展的动力。 公司将强化责任管理,认真履行“铸国防之剑、尽社会之责、谋员工之福 ”的使命,不断增强社会、经济、环境综合价值的创造能力,全员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并不断完善社会责任指标体系,着力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公司将着力提升员工的幸福指数,建设透明责任企业,坚持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为国防建设与社会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继续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热心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并努力拉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到与利益相关方的和谐共生。2022年,长城军工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及日常运营,全面提升综合价值创造能力,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长城军工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重点预防过渡期内返贫致贫现象发生,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帮扶力度不减,保持过渡期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推动
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为乡村振兴开好头、起好步。2021年6月收到界首市砖集镇黄庄村“倾心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锦旗。2021年10月帮扶村砖集镇黄庄村被界首市农业农村局授予2021年度“一村一品”特色专业村。
突出党建引领。以深化拓展农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为抓手,认真履行“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主要职责任务,突出抓好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开展支部共建活动,交流党建工作,参观村集体经济项目,交流乡村振兴项目发展,慰问困难群众。
加强组织领导。公司主要领导深入扶贫一线,调研指导帮扶工作,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与镇、村领导现场研究解决集体经济薄弱、党建结对帮扶、扶智扶志、消费帮扶、防灾防疫等问题,共商帮扶措施;领导班子成员先后3次到定点帮扶村调研慰问。制定并围绕年度工作计划,公司多次研究部署黄庄村帮扶工作任务;多次听取驻村工作队的工作汇报,研究推进帮扶工作。在努力做好帮扶村工作的同时,支持配合牵头单位省林业局工作,积极参加省林业局召开的定期扶贫工作交流会议,抓好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积极开展帮扶工作。
加强乡村治理工作。选送第八批选派帮扶干部参加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提升服务基层能力。工作队面对矛盾问题不回避、不退缩,主动上前,担当作为,做到帮办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全面辅助帮扶村修炼“内功”,协助村里解决邻里纠纷,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住房漏雨、饮水等问题,帮助群众旱厕改造,验收共110户。
开展政策性精准帮扶。在前期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精准帮扶的基础上,工作队对全村22户监测户、9户脱贫边缘户开展全面走访,建立返贫致贫预警机制,进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让脱贫户、边缘户、困难户帮扶政策应享尽享,预防返贫致贫。
聚焦产业发展。扩大香菇种植规模,收获季节日均产量突破2000多斤,日均实现销售收入超1万元。盘活生物颗粒燃料加工项目,将生物颗粒燃料加工项目整体承保给个体户经营,有效盘活村集体经济资产。经营好光伏电站、双创车间扶贫资产,带动了贫困群众的增收发展。
坚持消费帮扶和送温暖工作。春节前夕,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到村开展春节帮扶慰问性活动,慰问20户困难户;10月开展第六届“映山红”爱心助学活动一次,资助22名困难学子助学款以及相应的学习用品。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军工集团 | 股份锁定的承诺,内容见注1 | 约定的股份锁定期内有效 | 是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湖南高新投、国海投资 | 股份锁定的承诺,内容见注1 | 约定的股份锁定期内有效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华融资产、长城资产 | 股份锁定的承诺,内容见注1 | 约定的股份锁定期内有效 | 是 | 是 | |||
其他 | 军工集团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内容详见注2 | 长期 | 否 | 是 | |||
其他 | 军工集团、公司、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内容见注3 | 上市后三年 | 是 | 是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军工集团 | 关于产权证兜底的承诺,内容见注4 | 直至取得权属证书 | 是 | 是 |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内容见注5 | 长期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军工集团、湖南高新投 |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见注6 | 长期 | 否 | 是 | |||
其他 | 军工集团 | 对社保、住房公积金相关问题承担责任的承诺,内容见注7 | 长期 | 否 | 是 | |||
其他 | 军工集团 | 对资金占用的承诺,内容见注8 | 长期 | 否 | 是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内容见注9 | 非公开发行期间 | 是 | 是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 | 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内容见注9 | 非公开发行期间 | 是 | 是 |
注1: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军工集团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当首次出现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锁定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收盘价做相应调整。在其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丧失对公司控股股东地位、不违反其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自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第1至第24个月内,若其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自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第25至第36个月内,若其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公告的每股净资产。若在其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2.本公司股东湖南高新创投、国海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其如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公司的股份,则届时的减持价格均将不低于公司发行价格的150%,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目前持股数量的50%;其如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13-24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受限制,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其如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24个月后减持公司股份,可以任意自由减持,减持股份总数及减持价格不受限制。若在其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3.本公司股东华融资产、长城资产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注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军工集团于2013年9月26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明确承诺:
军工集团在为长城军工股东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长城军工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军工集团(包括控股或控制的子公司)在以后的经营或投资项目的安排上将尽力避免与长城军工同业竞争的发生;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发生,致使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在同等条件下,长城军工享有相关项目经营投资的优先选择权。军工集团(包括控股或控制的子公司)将来有机会获得经营的产品或服务如果与长城军工的主营产品或服务可能形成竞争,军工集团同意长城军工有收购选择权和优先收购权。
注3: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维护长城军工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公司制订《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增持及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的措施
(1)在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触发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回购义务。
①控股股东在触发增持义务后的10个交易日内,应就其是否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如有具体计划,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且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
②如控股股东未如期公告前述具体增持计划,或明确表示未有增持计划的,则公司董事会应在首次触发增持义务后的20个交易日内公告是否有具体股份回购计划,如有,应披露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且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
③如公司董事会未如期公告前述股份回购计划,或因各种原因导致前述股份回购计划未能通过股东大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首次触发增持义务后的3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首次触发增持义务后的30+N个交易日内)或前述股份增持计划未能通过股东大会后的1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前述股份增持计划未能通过股东大会后的10+N个交易日内),无条件增持公司A股股票,并且各自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薪酬总额的20%。
(2)在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式的实施期间,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3)在履行完毕前述1所述三项任一增持、回购措施或按照前述2的约定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的120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或回购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三项任一增持或回购措施后的第121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或回购义务将按照前述①、②、③的顺序自动产生。
(4)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时,应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需符合国有资产监管等相关规定。
2.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
(1)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议案,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相关惩罚措施
(1)对于控股股东,如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由于主观原因不能实际履行,则公司应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增持义务相应金额(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股份总数的2%,下同)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触发增持义务而控股股东均未能提出具体增持计划,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应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如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应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下次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如个人在任职期间因主观原因未能按本预案的相关约定履行其增持义务,则公司应将与其履行增持义务相应金额的工资薪酬(上年度薪酬总额的20%)予以截留代其履行增持义务(从控股股东领取薪酬的董事,由控股股东截留履行增持义务相应金额的工资薪酬代其履行增持义务);如个人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未能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由控股股东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规则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4.其他说明
(1)在本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本预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并按照同等标准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其他承诺义务。对于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获得提名前书面同意履行前述承诺和义务。
(2)在实施增持及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的措施时,应当保证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多于50%。
注4:长城军工控股股东军工集团对于产权登记的相关承诺:
如长城军工及子公司因土地和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而遭受任何损失,由军工集团予以全额补偿。
注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注6:长城军工股东军工集团、湖南高新创投和国海投资对于关联交易所作出的承诺:
1.依据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原则,确定今后关联交易是否有必要发生,对于确有必要存在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并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确保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侵害;
2.严格遵守股份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3.保证上述承诺在承诺人作为股份公司直接股东或间接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承诺人承担因此给股份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注7:公司控股股东军工集团对于社保及公积金所作出的承诺:
如长城军工及下属子公司被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要求补缴以前年度有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或长城军工及下属子公司因未足额缴纳以前年度的有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而需缴纳滞纳金、被处以行政处罚;或因员工以任何方式向长城军工及下属子公司追偿未缴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而发生需由长城军工及下属子公司承担损失的,军工集团将代长城军工及下属子公司承担该等需补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滞纳金、需缴纳的罚款和其他损失,且不向长城军工及下属子公司追偿,保证长城军工不因此而受到损失。
注8:公司控股股东军工集团对于避免资金占用作出的承诺:
军工集团将严格履行股东义务,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并督促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履行本承诺事项。如相关方违反本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赔偿一切损失。
注9: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作出后,如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注10:控股股东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本承诺作出后,如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本公司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评估”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6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0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0,000.00 |
财务顾问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保荐人 | 方磊、王昭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长城军工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预计公司2021年度接受安徽长城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建设项目委托管理,预计金额为130万元 |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预计公司2021年度支付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代为支付的水电费,预计金额为130万元 |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预计公司2021年度提供安徽长城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后勤综合服务,预计金额为18万元 |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年实际金额(元) | 2021年预计金额(元) |
安徽双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接受服务 | 厂区后勤综合服务 | 600,000.00 | 600,000.00 |
安徽芯核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发送端、接收端等配件 | 2,254,367.55 | 3,000,000.00 |
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厂房租赁及转供电费 | 2,550,097.44 | 2,550,000.00 |
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外协件加工 | 20,000.00 | 50,000.00 |
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外协件采购产品加工 | 699,628.20 | 3,665,000.00 |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租入租出 | 土地租赁费 | 450,000.00 | 600,000.00 |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屋租赁费 | 380,100.00 | 380,100.00 |
安徽芯核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接受服务 | 项目研制 | 360,000.00 | 570,000.00 |
合计 | 7,314,193.19 | 11,415,100.00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屋租赁费 | 协议价 | 16元平方米/月 | 100,800.00 | 10.83% | 现金结算 | / | 不适用 |
安徽安粮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销售锚具 | 市场价 | 22.96元/孔 | 3,314,882.84 | 59.52% | 现金结算 | 3,314,882.84 | 不适用 |
安徽新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买车辆 | 市场价 | 14.93万/辆、28.9万/辆 | 438,300.00 | 100.00% | 现金 结算 | 438,300.00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3,853,982.84 | 34.51%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经营行为,交易内容具体、连续,按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公平,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并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预计部分关联交易还将延续。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54,5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6,495.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6,495.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8.0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红星机电新火工区项目贷款提供2.1亿元最高额担保,期限8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综合授信担保。本年度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为54,500.00万元,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46,4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8.05%。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自有资金 | 300,000,000.00 | 0 | 0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闲置募集资金 | 30,000,000.00 | 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安徽军工集团 | 426,501,559 | 426,501,559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 2021年8月6日 |
合计 | 426,501,559 | 426,501,559 | 0 | 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5,60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5,40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0 | 426,501,559 | 58.89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安徽国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 | 32,858,088 | 4.54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349,141 | 13,314,859 | 1.84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0 | 6,279,357 | 0.87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98,723 | 3,127,877 | 0.43 | 0 | 未知 | 其他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850,500 | 1,849,800 | 0.26 | 0 | 未知 | 其他 | ||
黎源 | - | 1,773,554 | 0.24 | 0 | 未知 | 未知 | ||
易文 | - | 1407200 | 0.19 | 0 | 未知 | 未知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龙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佳然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1,400,000 | 0.19 | 0 | 未知 | 其他 | ||
冯新玉 | - | 1,214,600 | 0.17 | 0 | 未知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426,501,559 | 人民币普通股 | 426,501,559 | |||||
安徽国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2,858,088 | 人民币普通股 | 32,858,088 | |||||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3,314,8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14,859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6,279,357 | 人民币普通股 | 6,279,357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127,877 | 人民币普通股 | 3,127,877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4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9,800 | |||||
黎源 | 1,773,554 | 人民币普通股 | 1,773,554 | |||||
易文 | 1,40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7,20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龙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佳然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0,000 |
冯新玉 | 121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4,6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军工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能获知上述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王本河 |
成立日期 | 2000年3月28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国有资本运营和民品科研、生产、销售;对子公司军品科研、生产、销售进行管理。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根据工作调整,王本河先生已于2022年3月辞去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李中 |
成立日期 | 2004年9月 |
主要经营业务 |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其他情况说明 | 2021年1月15日,长城军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1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1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安徽省人民政府持有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中证天通〔2022〕证审字第010200002号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城军工2021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城军工,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九)金融工具”所述的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应收账款”所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城军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27,963.58万元,预期信用损失为14,968.93万元,账面价值为112,994.65万元。基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重大,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的会计估计和判断的固有不确定性,需要公司管理层更多的对未来预期的估计及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实施的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
(1)对长城军工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测试;
(2)了解长城军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政策及方法的变化情况,是否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具体规定;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
(4)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结合已经识别出债务人的特征、财务状况及担保抵押等情况,对公司管理层做出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结果进行分析、复核,以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性;
(5)通过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用情况,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期后回款情况,辅证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合理性。
(二)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七)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六)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示,长城军工主要从事军工产品、预应力锚具以及其他机械零部件等的制造、销售,2021年度长城军工营业收入为169,626.27万元,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实施的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
(1)对长城军工产品销售收入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
(2)通过审阅销售合同及订单,检查与产品交付、验收、结算及退货等有关的合同条款及单据,评价长城军工的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判断履约义务的识别、交易价格的分摊、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的确定等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公司的经营模式;
(3)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波动实施分析程序;
(4)抽样检查长城军工与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合格证或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5)对主要客户往来余额进行函证,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完整性等;
(6)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资料,分析主要客户与长城军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核实主要客户的背景信息及双方的交易信息;
(7)对长城军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核对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合格证或客户签收单等资料,评估收入确认是否存在跨期。
(三)存货的减值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一)存货”所述的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附注“五、(七)所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城军工存货账面余额为64,567.32万元,跌价准备2,828.57万元,账面价值61,738.76万元,存货账面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7.01%,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32.51%,账面价值较上年同期增加26.77%。管理层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估计,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考虑到管理层需要对存货的未来售价、生产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因素作出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存货的跌价准备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实施的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
(1)对长城军工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了评估;
(2)对长城军工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及产品有效期等;
(3)复核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估计的模型和方法,以及在存货可变现净值估计中使用的相关参数,同时也关注了财务报表中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披露。
(4)查询长城军工本年度主要原材料单价变动情况,了解2021 年度原材料价格的走势,考虑存货原材料价格影响的程度,判断产生存货跌价的风险;
(5)获取长城军工产品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检查是否按长城军工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四、其他信息
长城军工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长城军工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长城军工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长城军工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长城军工、终止营运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长城军工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长城军工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长城军工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长城军工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当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少明 |
(特殊普通合伙) | (项目合伙人) |
中国 · 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振 |
2022年4月6日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631,520,474.97 | 622,658,815.8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351,474.39 | 30,341,190.57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1,129,946,490.30 | 923,563,036.4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58,005,494.90 | 122,162,001.11 |
预付款项 | 七、7. | 40,859,922.35 | 29,852,129.6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1,176,866.80 | 25,299,966.39 |
其中:应收利息 | 1,884,012.00 | ||
应收股利 | 6,942.42 | 6,942.42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617,387,556.06 | 487,030,711.8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579,730.49 | 2,815,967.16 |
流动资产合计 | 2,603,828,010.26 | 2,243,723,818.9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4. | 51,316.89 | 51,437.0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20,139,576.19 | 103,626,081.88 |
固定资产 | 七、21. | 1,137,584,211.59 | 945,316,683.44 |
在建工程 | 七、22. | 23,594,018.86 | 195,216,300.5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191,909.66 | - | |
无形资产 | 七、26. | 227,286,446.22 | 251,623,781.2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65,003,789.86 | 25,723,963.0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31,388,530.40 | 23,647,607.6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13,239,799.67 | 1,545,205,854.86 | |
资产总计 | 4,217,067,809.93 | 3,788,929,673.8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28,237,673.62 | 290,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90,794,580.48 | 114,982,450.04 |
应付账款 | 七、36. | 735,684,450.10 | 419,023,653.1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61,378,241.54 | 17,064,083.3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7,690,402.89 | 10,968,553.61 |
应交税费 | 七、40. | 48,183,433.69 | 16,796,376.4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8,749,535.12 | 43,521,234.7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5,384,749.17 | 19,582,919.64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17,423.39 | 1,315,693.76 |
流动负债合计 | 1,236,920,490.00 | 933,254,964.7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2,854,116.74 | 44,181,175.02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707,233.76 | -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78,918,501.85 | 299,465,198.64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97,203,492.71 | 91,286,829.8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6,197.53 | 6,202.0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04,689,542.59 | 434,939,405.61 | |
负债合计 | 1,641,610,032.59 | 1,368,194,370.4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724,228,400.00 | 724,228,4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717,338,545.56 | 664,938,545.5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35,119.36 | 35,235.02 |
专项储备 | 七、58. | 88,249,115.44 | 86,868,029.46 |
盈余公积 | 七、59. | 24,467,760.31 | 18,450,906.9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005,090,970.91 | 910,113,999.5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59,409,911.58 | 2,404,635,116.47 | |
少数股东权益 | 16,047,865.76 | 16,100,186.9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75,457,777.34 | 2,420,735,303.4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217,067,809.93 | 3,788,929,673.84 |
公司负责人:何 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周 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 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96,129,189.60 | 438,818,389.2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30,072,616.4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5,500.00 | 9,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12,168,995.04 | 82,932,104.20 |
其中:应收利息 | 104,109.59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608,303,684.64 | 551,832,109.9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957,526,735.09 | 947,475,224.6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十七、3 | 1,754,813.34 | 19,154,672.61 |
固定资产 | 417,617.80 | 454,110.82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350,968.63 | -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61,050,134.86 | 967,084,008.04 | |
资产总计 | 1,569,353,819.50 | 1,518,916,117.9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0,000.00 | -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3,504.22 | 1,006,058.30 | |
应交税费 | 83,602.29 | 36,762.01 | |
其他应付款 | 409,723,470.60 | 384,603,606.3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4,626.18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10,315,203.29 | 385,646,426.6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087,582.69 | -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87,582.69 | - | |
负债合计 | 411,402,785.98 | 385,646,426.6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24,228,400.00 | 724,228,4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50,100,906.58 | 350,100,906.5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467,760.31 | 18,450,906.93 | |
未分配利润 | 59,153,966.63 | 40,489,477.7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57,951,033.52 | 1,133,269,691.3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69,353,819.50 | 1,518,916,117.97 |
公司负责人:何 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 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 伟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696,262,653.52 | 1,585,943,855.4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696,262,653.52 | 1,585,943,855.4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08,992,710.72 | 1,451,728,523.9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292,963,487.98 | 1,176,259,041.2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4,875,859.33 | 4,136,091.80 |
销售费用 | 七、63. | 24,468,630.65 | 21,205,496.03 |
管理费用 | 七、64. | 184,710,453.94 | 163,170,458.55 |
研发费用 | 七、65. | 100,228,209.59 | 86,085,422.86 |
财务费用 | 七、66. | 1,746,069.23 | 872,013.47 |
其中:利息费用 | 11,957,654.51 | 12,969,966.96 | |
利息收入 | 10,636,157.67 | 12,316,056.70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5,753,211.74 | 20,307,843.0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318,273.97 | 4,080,894.0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82,900.26 | 72,616.4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8,619,741.82 | -23,044,414.8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9,374,035.23 | -1,174,589.3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68,887,274.34 | 224,278.5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5,317,826.06 | 134,681,959.38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811,752.14 | 331,742.62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784,440.11 | 1,706,146.7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1,345,138.09 | 133,307,555.2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4,731,153.45 | 15,133,497.8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6,613,984.64 | 118,174,057.4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6,613,984.64 | 118,174,057.4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6,481,016.39 | 117,331,355.7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2,968.25 | 842,701.6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5.66 | -8,646.4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5.66 | -8,646.4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5.66 | -8,646.4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七、77. | -115.66 | -8,646.40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6,746,837.23 | 119,008,112.6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6,613,868.98 | 118,165,411.0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2,968.25 | 842,701.6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何 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 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 伟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657,000.00 | 600,000.00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635,773.48 | 604,929.60 |
税金及附加 | 9,710.12 | 10,351.61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5,471,014.29 | 11,749,908.77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3,603,317.47 | -930,824.12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3,687,433.87 | 937,191.73 | |
加:其他收益 | 45,636.63 | 11,152.5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38,791,984.45 | 38,346,882.2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1,510.48 | 69,763.6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2,616.4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4,340.40 | -2.7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231,433.56 | 30,190.3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0,168,533.82 | 27,626,472.89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0,168,533.82 | 27,626,472.89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168,533.82 | 27,626,472.8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168,533.82 | 27,626,472.8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0,168,533.82 | 27,626,472.8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6 |
公司负责人:何 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 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 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75,024,899.90 | 1,186,562,874.9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82,192.42 | 100,271.4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161,336.27 | 61,874,325.8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41,168,428.59 | 1,248,537,472.2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94,703,520.70 | 842,611,110.9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36,036,401.09 | 371,162,379.3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019,084.32 | 20,835,622.0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662,031.47 | 115,347,318.2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77,421,037.58 | 1,349,956,430.5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747,391.01 | -101,418,958.3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18,273.97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3,989,083.46 | 697,67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5,228,836.68 | 463,077,118.5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0,536,194.11 | 463,774,788.5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4,070,849.66 | 100,292,930.7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90,6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0,000,000.00 | 33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4,070,849.66 | 432,283,530.7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465,344.45 | 31,491,257.8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13,000,000.00 | 32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3,000,000.00 | 32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86,527,058.28 | 301,427,058.3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8,380,483.52 | 45,123,167.9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25,944.00 | 297,149.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4,907,541.80 | 346,550,226.3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907,541.80 | -26,550,226.3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94,806.34 | -96,477,926.8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7,466,717.50 | 663,944,644.3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5,771,911.16 | 567,466,717.50 |
公司负责人:何 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 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 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4,259,664.29 | 14,424,837.3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259,664.29 | 14,424,837.3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510,829.96 | 7,399,982.0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8,885.77 | 118,828.0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757,618.45 | 134,962,991.3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2,327,334.18 | 142,481,801.4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32,330.11 | -128,056,964.1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8,740,473.97 | 34,2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0,005,037.28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000,000.00 | 404,077,118.5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3,745,511.25 | 438,277,118.5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370.00 | 197,324.8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 | 1,990,6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000,000.00 | 33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014,370.00 | 332,187,924.8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731,141.25 | 106,089,193.6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487,191.60 | 30,417,592.8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487,191.60 | 30,417,592.8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487,191.60 | -30,417,592.8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7,176,279.76 | -52,385,363.2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8,818,389.29 | 491,203,752.5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5,994,669.05 | 438,818,389.29 |
公司负责人:何 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 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 伟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24,228,400.00 | 664,938,545.56 | 35,235.02 | 86,868,029.46 | 18,450,906.93 | 910,113,999.50 | 2,404,635,116.47 | 16,100,186.97 | 2,420,735,303.4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24,228,400.00 | 664,938,545.56 | 35,235.02 | 86,868,029.46 | 18,450,906.93 | 910,113,999.50 | 2,404,635,116.47 | 16,100,186.97 | 2,420,735,303.4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2,400,000.00 | -115.66 | 1,381,085.98 | 6,016,853.38 | 94,976,971.41 | 154,774,795.11 | -52,321.21 | 154,722,473.9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5.66 | 136,481,016.39 | 136,480,900.73 | 132,968.25 | 136,613,868.9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2,400,000.00 | 52,400,000.00 | 52,4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2,400,000.00 | 52,400,000.00 | 52,40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6,016,853.38 | -41,504,044.98 | -35,487,191.60 | -225,944.00 | -35,713,135.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016,853.38 | -6,016,853.3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487,191.60 | -35,487,191.60 | -225,944.00 | -35,713,135.6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381,085.98 | 1,381,085.98 | 40,654.54 | 1,421,740.52 | |||||||||||
1.本期提取 | 20,265,393.50 | 20,265,393.50 | 148,598.35 | 20,413,991.85 |
2.本期使用 | 18,884,307.52 | 18,884,307.52 | 107,943.81 | 18,992,251.3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24,228,400.00 | 717,338,545.56 | 35,119.36 | 88,249,115.44 | 24,467,760.31 | 1,005,090,970.91 | 2,559,409,911.58 | 16,047,865.76 | 2,575,457,777.34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24,228,400.00 | 665,015,598.75 | 43,881.42 | 79,885,045.30 | 15,688,259.64 | 825,962,883.82 | 2,310,824,068.93 | 17,357,355.65 | 2,328,181,424.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24,228,400.00 | 665,015,598.75 | 43,881.42 | 79,885,045.30 | 15,688,259.64 | 825,962,883.82 | 2,310,824,068.93 | 17,357,355.65 | 2,328,181,424.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7,053.19 | -8,646.40 | 6,982,984.16 | 2,762,647.29 | 84,151,115.68 | 93,811,047.54 | -1,257,168.68 | 92,553,878.8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646.40 | 117,331,355.77 | 117,322,709.37 | 842,701.66 | 118,165,411.0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7,053.19 | -77,053.19 | -1,913,203.64 | -1,990,256.83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7,053.19 | -77,053.19 | -1,913,203.64 | -1,990,256.83 | |||||||||||
(三)利润分配 | 2,762,647.29 | -33,180,240.09 | -30,417,592.80 | -297,492.17 | -30,715,084.9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762,647.29 | -2,762,647.2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417,592.80 | -30,417,592.80 | -297,492.17 | -30,715,084.97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6,982,984.16 | 6,982,984.16 | 110,825.47 | 7,093,809.63 | |||||||||||
1.本期提取 | 19,554,806.18 | 19,554,806.18 | 175,954.28 | 19,730,760.46 | |||||||||||
2.本期使用 | 12,571,822.02 | 12,571,822.02 | 65,128.81 | 12,636,950.8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24,228,400.00 | 664,938,545.56 | 35,235.02 | 86,868,029.46 | 18,450,906.93 | 910,113,999.50 | 2,404,635,116.47 | 16,100,186.97 | 2,420,735,303.44 |
公司负责人:何 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 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 伟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24,228,400.00 | 350,100,906.58 | 18,450,906.93 | 40,489,477.79 | 1,133,269,691.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24,228,400.00 | 350,100,906.58 | 18,450,906.93 | 40,489,477.79 | 1,133,269,691.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016,853.38 | 18,664,488.84 | 24,681,342.2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168,533.82 | 60,168,533.8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016,853.38 | -41,504,044.98 | -35,487,191.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016,853.38 | -6,016,853.3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487,191.60 | -35,487,191.6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24,228,400.00 | 350,100,906.58 | 24,467,760.31 | 59,153,966.63 | 1,157,951,033.52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24,228,400.00 | 350,100,906.58 | 15,688,259.64 | 46,043,244.99 | 1,136,060,811.2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24,228,400.00 | 350,100,906.58 | 15,688,259.64 | 46,043,244.99 | 1,136,060,811.2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62,647.29 | -5,553,767.20 | -2,791,119.9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626,472.89 | 27,626,472.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762,647.29 | -33,180,240.09 | -30,417,592.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762,647.29 | -2,762,647.29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417,592.80 | -30,417,592.8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24,228,400.00 | 350,100,906.58 | 18,450,906.93 | 40,489,477.79 | 1,133,269,691.30 |
公司负责人:何 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 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 伟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国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于2012年6月27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合肥市,总部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合掌路99号。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576,228,400.00元,每股面值1元。本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向境内投资者发行了148,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于2018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总股本增至724,228,400.00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军品科研、生产及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电气设备及零部件、锚具及零部件、轨道交通产品及零部件、汽车配件、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制、生产及销售;军用技术民用化系列产品的研制、生产及销售;投资管理。
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全称) | 级次 | 子公司类型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 控股子公司 | 97.56 | 97.56 |
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2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安徽长城军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安徽长城军工装备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2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安徽神剑光电制造有限公司 | 3 | 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安徽东风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 3 | 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安徽东升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 3 | 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 | 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安徽长城防务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3 | 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进行编制。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除现金流量表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外,其余均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本公司利用所有可获得信息,未发现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合并日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合并日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
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公司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合并报表编制的原则、程序及方法
①合并报表编制的原则、程序及基本方法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抵销母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和公司内部之间重大交易及内部往来后由本公司编制而成。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若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余额冲减本公司的股东权益;若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由少数股东承担的,该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②报告期内增加或处置子公司的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账面余额;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年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年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账面余额;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年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年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第一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第二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第三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
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a、应收票据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企业 |
b、应收账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本组合为风险较低应收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应收第三方款项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含2年) | 10 |
2-3年(含3年) | 30 |
3-5年(含5年) | 50 |
5年以上 | 100 |
c、其他应收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本组合为风险较低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应收其他款项 | 本组合以应收其他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含2年) | 10 |
2-3年(含3年) | 30 |
3-5年(含5年) | 50 |
5年以上 | 100 |
d、应收款项融资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 | 应收一般经销商 | |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企业 |
②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
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①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③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④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⑤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⑥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⑦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⑧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4)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5)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①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②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1)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
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2)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3)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已霉烂变质、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盘盈利得和盘亏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
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确定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成本计价;②以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计价;③以债务重组取得的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计价;④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计价;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企业合并所述方法确认;⑥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⑦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单位,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当期的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待处置该项投资时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期末对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则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房屋建筑物 | 25-40 | 3 | 3.88-2.43 |
土地使用权 | 剩余法定使用年限 |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同时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条件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5-40 | 3% | 2.43%-3.88% |
机械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8-14 | 3% | 6.93%-12.13% |
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8-12 | 3% | 8.08%-12.13% |
其他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 | 3% | 9.7%-19.4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计价
按各项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结转固定资产。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允许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支出计入工程造价;交付使用后,其有关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②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③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相关资产(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减值迹象主要包括:(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公司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本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确认标准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无形资产:(1)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2)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3)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实际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1)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
4、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在使用寿命期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并于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对于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直线法 | 剩余使用年限 |
专利技术 | 5年 | 直线法 | 估计使用寿命 |
专用软件 | 5-10年 | 直线法 | 估计使用寿命 |
非专利技术 | 5年 | 直线法 | 估计使用寿命 |
5、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无形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无形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无形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本公司计算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其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无形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5)本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无形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6)其他表明无形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公司一般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难以对单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有关规定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能转回。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6.合同资产。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向职工提供的离职福利主要为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向职工提供的离职福利主要为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企业应当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①服务成本;②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③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了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①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
权利和义务;③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④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⑤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然后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并且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应考虑下列迹象:①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到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1)本公司军工产品销售确认条件
军品销售收入中,根据最终销售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军方销售和军贸公司销售两大类。
①最终客户为国内军方的收入确认
最终销售对象为国内军方的军品销售业务中,产品产出后需通过驻厂军方代表验收,并取得军方代表出具的《产品验收合格证》,作为收入确认的必要条件。公司与国内军方或下游军工企业签订销售合同,组织军品生产,军品产出后经驻厂军方代表验收合格后取得军方代表出具的《产品验收合格证》。如直接客户为国内军方,根据合同约定不需要送货的,在取得《产品验收合格证》后,产品封存于公司火工区仓库,同时确认收入;需要送货的,送货并取得对方验收单后,确认收入。如直接客户为下游军工企业,送货并取得对方验收单后,确认收入。
②最终客户为军贸公司的收入确认
最终销售对象为军贸公司的军品销售业务中,由于军贸公司对外出口军品,因此该类产品产出后不需要取得军方代表出具的《产品验收合格证》。
公司与军贸公司或下游军工企业签订销售合同,产品产出后需经军贸公司或下游军工企业验收,产品验收合格后发运至港口与军贸公司交接或送货给下游军工企业。取得军贸公司港口交接清单或下游企业验收单后,公司确认收入。
(2)本公司民用产品销售确认条件
①汽车零部件销售收入以经客户验收领用后确认的产品数量为收入确认条件;
②其它民用产品以客户签收确认的销售清单或产品接收单为收入确认条件。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合同约定的完工阶段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无法预计是否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的军品研发收入确认按照研发合同的进度进行确认。军方或其他军工企业、科研单位作为委托方与公司签订《武器装备研制合同》,合同中约定军方或其他军工企业、科研单位的需求和研制方需要完成的研发任务。研发任务一般分为启动阶段、方案设计阶段、研制阶段和设计定型完成等各个阶段,每个阶段完成后均由军方或其他军工企业、科研单位组织专家组评审或审查,对各阶段的研发成果进行评审和鉴定。各阶段评审或审查合格后,公司确认相应的研发收入,军方或其他军工企业、科研单位根据《武器装备研制合同》的约定将研发经费拨付给公司。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
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类型。
(2)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3)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别情况处理: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本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政府补助,具体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下述情况除外:
(1)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所得税调整商誉;
(2)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所得税计入股东权益。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对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能同时满足: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②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②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受到租赁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
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租赁期的评估
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公司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公司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公司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公司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公司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3)作为承租人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绝对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012年,依据财企[2012]16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以上年度军品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平均逐月提取。
本公司按火炸药及其制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包括:含能材料,炸药、火药、推进剂,发动机,弹箭,引信、火工品等)类别进行计提,其中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按照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期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 本次变更经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使用权资产 | 12,198,869.9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93,519.25 | ||
租赁负债 | 8,505,350.71 | ||
2021年11 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 本次变更经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销售费用 | -17,992,748.25 |
营业成本 | -17,992,748.25 |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商品销售、提供劳务 | 13.00%、10.00%、6.00%、5.00%、3.00%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流转税额 | 7.00、5.00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00、25.00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3.00 |
地方教育税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2.0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公司本级 | 25.00 |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安徽长城军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5.00 |
安徽神剑光电制造有限公司 | 25.00 |
安徽东风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 25.00 |
安徽东升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 25.00 |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5.00 |
安徽长城军工装备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25.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均为三年,自取得当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公司在有效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研发费加计扣除:《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上述公司符合条件的研发费进行了加计扣除。
根据财税[2007]92号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东风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条件的工资进行了加计扣除。
(2)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8号),对军品生产(订货)合同在办理相关的免税手续后,免征或退还已征增值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97,745.46 | 177,039.45 |
银行存款 | 567,564,332.46 | 567,012,011.83 |
其他货币资金 | 63,658,397.05 | 55,469,764.54 |
合计 | 631,520,474.97 | 622,658,815.8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51,474.39 | 30,341,190.57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30,072,616.44 |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351,474.39 | 268,574.13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351,474.39 | 30,341,190.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840,063,025.20 |
1至2年 | 300,692,121.04 |
2至3年 | 56,462,868.9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3,523,497.14 |
4至5年 | 27,533,655.89 |
5年以上 | 31,360,668.31 |
合计 | 1,279,635,836.4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437,881.61 | 0.82 | 10,437,881.61 | 100.00 | 10,654,280.37 | 1.02 | 10,654,280.37 | 100.00 | ||
其中: | ||||||||||
预期信用损失 | 10,437,881.61 | 0.82 | 10,437,881.61 | 100.00 | 10,654,280.37 | 1.02 | 10,654,280.37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69,197,954.88 | 99.18 | 139,251,464.58 | 10.97 | 1,129,946,490.30 | 1,035,535,683.50 | 98.98 | 111,972,647.01 | 10.81 | 923,563,036.49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269,197,954.88 | 99.18 | 139,251,464.58 | 10.97 | 1,129,946,490.30 | 1,035,535,683.50 | 98.98 | 111,972,647.01 | 10.81 | 923,563,036.49 |
合计 | 1,279,635,836.49 | 100.00 | 149,689,346.19 | 11.70 | 1,129,946,490.30 | 1,046,189,963.87 | 100.00 | 122,626,927.38 | 11.72 | 923,563,036.4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重庆幻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7,354,554.58 | 7,354,554.5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长市釜山自来水厂工程建设项目部 | 2,860,127.03 | 2,860,127.0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唐骏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 223,200.00 | 223,2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0,437,881.61 | 10,437,881.61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计提原因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十四2、或有事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840,063,025.20 | 42,003,151.27 | 5.00 |
1-2年(含2年) | 300,692,121.04 | 30,069,212.10 | 10.00 |
2-3年(含3年) | 56,462,868.91 | 16,938,860.68 | 30.00 |
3-4年(含4年) | 22,532,652.21 | 11,266,326.12 | 50.00 |
4-5年(含5年) | 20,946,746.24 | 10,473,373.13 | 50.00 |
5年以上 | 28,500,541.28 | 28,500,541.28 | 100.00 |
合计 | 1,269,197,954.88 | 139,251,464.5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本公司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 | 10,654,280.37 | 223,200.00 | 439,598.76 | 10,437,881.61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1,972,647.01 | 27,278,817.57 | 139,251,464.58 | |||
合计 | 122,626,927.38 | 27,502,017.57 | 439,598.76 | 149,689,346.1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71,500.1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86,510,768.80 | 30.20 | 24,026,377.73 |
第二名 | 177,717,106.32 | 13.89 | 22,758,591.19 |
第三名 | 92,736,496.66 | 7.25 | 16,555,968.89 |
第四名 | 75,280,886.20 | 5.88 | 3,764,044.31 |
第五名 | 64,115,500.00 | 5.01 | 5,161,850.00 |
合计 | 796,360,757.98 | 62.23 | 72,266,832.12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4,403,082.40 | 17,304,652.26 |
商业承兑汇票 | 123,602,412.50 | 104,857,348.85 |
合计 | 158,005,494.90 | 122,162,001.11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或背书作为日常资金管理的业务模式,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计入应收款项融资。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5,811,730.01 | 87.65 | 24,477,572.46 | 82.00 |
1至2年 | 3,820,755.29 | 9.35 | 3,187,246.75 | 10.68 |
2至3年 | 332,148.43 | 0.81 | 564,845.58 | 1.89 |
3年以上 | 895,288.62 | 2.19 | 1,622,464.85 | 5.43 |
合计 | 40,859,922.35 | 100.00 | 29,852,129.6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6,541,220.00 | 16.01 |
第二名 | 6,000,000.00 | 14.68 |
第三名 | 3,000,000.00 | 7.34 |
第四名 | 2,097,090.00 | 5.13 |
第五名 | 1,135,600.00 | 2.78 |
合计 | 18,773,910.00 | 45.94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884,012.00 | |
应收股利 | 6,942.42 | 6,942.42 |
其他应收款 | 21,169,924.38 | 23,409,011.97 |
合计 | 21,176,866.80 | 25,299,966.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942.42 | 6,942.42 |
合计 | 6,942.42 | 6,942.42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1,951,998.44 |
1至2年 | 6,078,676.15 |
2至3年 | 3,126,538.9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824,181.49 |
4至5年 | 2,488,098.61 |
5年以上 | 8,737,146.50 |
合计 | 34,206,640.16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4,704,959.01 | 4,823,523.81 |
保证金 | 20,808,121.45 | 22,460,012.77 |
往来款 | 6,322,880.15 | 5,805,317.05 |
其他 | 2,370,679.55 | 1,799,551.11 |
合计 | 34,206,640.16 | 34,888,404.74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1,479,392.77 | 11,479,392.77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1,479,392.77 | 11,479,392.77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57,323.01 | 1,557,323.0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3,036,715.78 | 13,036,715.7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479,392.77 | 1,557,323.01 | 13,036,715.78 | |||
合计 | 11,479,392.77 | 1,557,323.01 | 13,036,715.7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保证金 | 5,985,386.25 | 1-5年 | 17.50 | 1,085,354.53 |
第二名 | 保证金 | 2,791,737.96 | 1-5年 | 8.16 | 1,135,006.38 |
第三名 | 保证金 | 1,464,400.00 | 1-2年 | 4.28 | 146,440.00 |
第四名 | 往来款 | 700,500.00 | 1-2年 | 2.05 | 70,025.00 |
第五名 | 往来款 | 620,000.00 | 1-2年 | 1.81 | 42,500.00 |
合计 | / | 11,562,024.21 | / | 33.80 | 2,479,325.91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38,239,094.69 | 6,321,449.60 | 231,917,645.09 | 149,761,384.59 | 6,664,695.38 | 143,096,689.21 |
在产品 | 214,585,463.22 | 4,165,559.40 | 210,419,903.82 | 165,986,328.65 | 956,820.72 | 165,029,507.93 |
库存商品 | 99,012,537.40 | 11,316,172.33 | 87,696,365.07 | 112,090,556.29 | 8,971,167.04 | 103,119,389.25 |
周转材料 | 6,381,793.72 | 786,885.50 | 5,594,908.22 | 6,291,376.06 | 786,885.50 | 5,504,490.56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委托加工物资 | 26,275,958.60 | 2,417,524.06 | 23,858,434.54 | 19,308,963.92 | 872,252.00 | 18,436,711.92 |
发出商品 | 61,178,358.43 | 3,278,059.11 | 57,900,299.32 | 54,937,594.06 | 3,093,671.13 | 51,843,922.93 |
合计 | 645,673,206.06 | 28,285,650.00 | 617,387,556.06 | 508,376,203.57 | 21,345,491.77 | 487,030,711.8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664,695.38 | 343,245.78 | 6,321,449.60 | |||
在产品 | 956,820.72 | 3,551,120.10 | 342,381.42 | 4,165,559.40 | ||
库存商品 | 8,971,167.04 | 3,446,855.46 | 1,101,850.17 | 11,316,172.33 | ||
周转材料 | 786,885.50 | 786,885.50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物资 | 872,252.00 | 1,545,272.06 | 2,417,524.06 | |||
发出商品 | 3,093,671.13 | 830,787.61 | 646,399.63 | 3,278,059.11 | ||
合计 | 21,345,491.77 | 9,374,035.23 | 2,433,877.00 | 28,285,650.00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留抵增值税 | 4,556,448.91 | 2,810,204.45 |
其他 | 23,281.58 | 5,762.71 |
合计 | 4,579,730.49 | 2,815,967.16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徽商银行股票 | 51,316.89 | 51,437.08 |
合计 | 51,316.89 | 51,437.08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8,266,097.19 | 33,142,028.00 | 141,408,125.1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107,096.27 | 20,107,096.27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20,107,096.27 | 20,107,096.2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28,373,193.46 | 33,142,028.00 | 161,515,221.46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6,722,053.35 | 11,059,989.96 | 37,782,043.3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30,761.44 | 662,840.52 | 3,593,601.96 | |
(1)计提或摊销 | 2,930,761.44 | 662,840.52 | 3,593,601.9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9,652,814.79 | 11,722,830.48 | 41,375,645.2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8,720,378.67 | 21,419,197.52 | 120,139,576.1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1,544,043.84 | 22,082,038.04 | 103,626,081.88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44,129,147.62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37,584,211.59 | 945,316,683.44 |
固定资产清理 |
合计 | 1,137,584,211.59 | 945,316,683.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24,812,854.98 | 664,685,330.91 | 37,476,423.85 | 136,500,758.87 | 1,563,475,368.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3,978,634.24 | 71,280,427.70 | 3,420,985.86 | 30,321,861.05 | 299,001,908.85 |
(1)购置 | 9,533,212.49 | 31,087,966.17 | 3,384,631.88 | 16,940,658.34 | 60,946,468.88 |
(2)在建工程转入 | 184,445,421.75 | 40,192,461.53 | 36,353.98 | 13,381,202.71 | 238,055,439.97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115,787.65 | 12,957,337.63 | 2,356,270.06 | 1,802,764.76 | 59,232,160.10 |
(1)处置或报废 | 42,115,787.65 | 12,957,337.63 | 2,356,270.06 | 1,802,764.76 | 59,232,160.10 |
4.期末余额 | 876,675,701.57 | 723,008,420.98 | 38,541,139.65 | 165,019,855.16 | 1,803,245,117.3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1,458,134.89 | 358,967,073.93 | 25,590,934.77 | 60,384,458.12 | 616,400,601.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442,917.63 | 42,599,426.78 | 3,221,705.54 | 12,974,641.81 | 80,238,691.76 |
(1)计提 | 21,442,917.63 | 42,599,426.78 | 3,221,705.54 | 12,974,641.81 | 80,238,691.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248,321.53 | 9,997,932.95 | 2,347,262.62 | 1,722,391.90 | 31,315,909.00 |
(1)处置或报废 | 17,248,321.53 | 9,997,932.95 | 2,347,262.62 | 1,722,391.90 | 31,315,909.00 |
4.期末余额 | 175,652,730.99 | 391,568,567.76 | 26,465,377.69 | 71,636,708.03 | 665,323,384.4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758,083.46 | 1,758,083.4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20,562.16 | 1,420,562.16 | |||
(1)处置或报废 | 1,420,562.16 | 1,420,562.16 | |||
4.期末余额 | 337,521.30 | 337,521.3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01,022,970.58 | 331,102,331.92 | 12,075,761.96 | 93,383,147.13 | 1,137,584,211.59 |
2.期初账面价值 | 553,354,720.09 | 303,960,173.52 | 11,885,489.08 | 76,116,300.75 | 945,316,683.4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346,261,095.44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3,594,018.86 | 195,216,300.55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3,594,018.86 | 195,216,300.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技改、安改等项目 | 19,597,299.37 | 19,597,299.37 | 12,488,906.46 | 12,488,906.46 | ||
神剑科技新机加区 | 594,057.00 | 594,057.00 | 436,808.61 | 436,808.61 | ||
研究院仿真实验室 | 1,376,808.49 | 1,376,808.49 | ||||
东风机电新机加区 | 2,025,854.00 | 2,025,854.00 | 44,678,401.29 | 44,678,401.29 | ||
东风机电孙集火工区 | 3,310,000.00 | 3,310,000.00 | 3,310,000.00 | 3,310,000.00 | ||
东风机电新火工区 | 6,228,389.92 | 6,228,389.92 | ||||
红星机电新火工区 | 126,058,085.51 | 126,058,085.51 | ||||
方圆机电机加区 | 5,325,708.76 | 5,325,708.76 | ||||
合计 | 26,904,018.86 | 3,310,000.00 | 23,594,018.86 | 198,526,300.55 | 3,310,000.00 | 195,216,300.5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技改、安改等项目 | 12,488,906.46 | 9,578,475.83 | 2,470,082.92 | 19,597,299.37 | 专项拨款、自有资金、借款 |
神剑科技新机加区 | 246,000,000.00 | 436,808.61 | 1,557,480.42 | 1,400,232.03 | 594,057.00 | 100.70 | 99.63 | 181,278.22 | 专项拨款、借款、自有资金 | |||
研究院仿真实验室 | 5,820,000.00 | 1,376,808.49 | 1,376,808.49 | 23.66 | 23.66 | 自有资金 | ||||||
东风机电新机加区 | 275,000,000.00 | 44,678,401.29 | 5,699,690.09 | 48,156,271.38 | 195,966.00 | 2,025,854.00 | 121.06 | 99.00 | 专项拨款、借款、自有资金 | |||
东风机电孙集火工区 | 3,310,000.00 | 3,310,000.00 | 自有资金 | |||||||||
东风机电新火工区 | 6,228,389.92 | 2,034,961.56 | 8,263,351.48 | 自有资金 | ||||||||
红星机电新火工区 | 307,000,000.00 | 126,058,085.51 | 45,835,458.22 | 171,893,543.73 | 55.99 | 100.00 | 8,846,833.90 | 2,128,495.98 | 4.90 | 专项拨款、借款、自有资金 | ||
方圆机电机加区 | 5,600,000.00 | 5,325,708.76 | 546,249.67 | 5,871,958.43 | 104.86 | 100.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839,420,000.00 | 198,526,300.55 | 66,629,124.28 | 238,055,439.97 | 195,966.00 | 26,904,018.86 | / | / | 9,028,112.12 | 2,128,495.98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主要系红星机电新火工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期转入固定资产171,893,543.73元;东风机电新机加区本期转入固定资产48,156,271.38元。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198,869.96 | 12,198,869.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2,198,869.96 | 12,198,869.9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06,960.30 | 4,006,960.30 |
(1)计提 | 4,006,960.30 | 4,006,960.3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006,960.30 | 4,006,960.3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191,909.66 | 8,191,909.6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198,869.96 | 12,198,869.96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2,154,970.09 | 5,034,322.03 | 2,691,414.40 | 18,509,592.02 | 318,390,298.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5,132.74 | 455,132.74 | |||
(1)购置 | 455,132.74 | 455,132.74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513,022.62 | 26,513,022.62 | |||
(1)处置 | 26,513,022.62 | 26,513,022.62 | |||
4.期末余额 | 265,641,947.47 | 5,034,322.03 | 2,691,414.40 | 18,964,724.76 | 292,332,408.6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2,219,636.79 | 5,034,322.03 | 1,909,044.42 | 7,603,514.10 | 66,766,517.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6,035,057.08 | 129,420.97 | 1,863,903.88 | 8,028,381.93 | |
(1)计提 | 6,035,057.08 | 129,420.97 | 1,863,903.88 | 8,028,381.9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748,936.83 | 9,748,936.83 | |||
(1)处置 | 9,748,936.83 | 9,748,936.83 | |||
4.期末余额 | 48,505,757.04 | 5,034,322.03 | 2,038,465.39 | 9,467,417.98 | 65,045,962.4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7,136,190.43 | 652,949.01 | 9,497,306.78 | 227,286,446.2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39,935,333.30 | 782,369.98 | 10,906,077.92 | 251,623,781.2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83,008,642.21 | 27,846,655.33 | 149,406,334.25 | 22,803,591.5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23,941,288.12 | 3,616,385.93 | ||
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 10,471,838.63 | 1,570,775.79 | 9,432,696.08 | 1,414,904.42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211,681,314.03 | 31,752,197.11 | 10,036,447.47 | 1,505,467.12 |
合计 | 429,103,082.99 | 64,786,014.16 | 168,875,477.80 | 25,723,963.0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1,316.89 | 6,197.53 | 41,437.08 | 6,202.06 |
合计 | 41,316.89 | 6,197.53 | 41,437.08 | 6,202.0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1,157,006.93 | 11,263,767.65 |
可抵扣亏损 | 21,825,550.17 | 51,478,839.95 |
合计 | 32,982,557.10 | 62,742,607.6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 | 14,768,479.76 | ||
2022 | 2,614,961.25 | 9,644,554.28 | |
2023 | 6,347,644.79 | 7,941,120.88 | |
2024 | 4,516,141.09 | 8,462,383.98 | |
2025 | 4,400,284.73 | 10,662,301.05 | |
2026 | 3,946,518.31 | ||
合计 | 21,825,550.17 | 51,478,839.9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31,388,530.40 | 31,388,530.40 | 23,647,607.64 | 23,647,607.64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合计 | 31,388,530.40 | 31,388,530.40 | 23,647,607.64 | 23,647,607.64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25,237,673.62 | 29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3,000,000.00 | |
合计 | 228,237,673.62 | 290,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90,794,580.48 | 114,982,450.04 |
合计 | 90,794,580.48 | 114,982,450.04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671,565,662.18 | 379,079,101.02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46,039,327.08 | 22,224,897.29 |
应付加工费 | 10,363,014.41 | 10,331,593.56 |
其他 | 7,716,446.43 | 7,388,061.29 |
合计 | 735,684,450.10 | 419,023,653.1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50,927,000.00 | 未结算 |
第二名 | 36,504,000.00 | 未结算 |
第三名 | 10,016,000.00 | 未结算 |
第四名 | 7,425,857.20 | 未结算 |
第五名 | 2,104,981.31 | 未结算 |
合计 | 106,977,838.5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59,404,834.73 | 14,867,734.74 |
预收服务款 | 188,679.25 | |
预收租金及利息 | 1,973,406.81 | 2,007,669.38 |
合计 | 61,378,241.54 | 17,064,083.3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968,553.61 | 382,038,043.73 | 385,316,194.45 | 7,690,402.8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0,127,414.85 | 50,127,414.85 | ||
三、辞退福利 | 45,472.00 | 45,472.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0,968,553.61 | 432,210,930.58 | 435,489,081.30 | 7,690,402.89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058,522.21 | 312,331,575.12 | 313,724,061.85 | 5,666,035.48 |
二、职工福利费 | 143,145.00 | 19,499,869.23 | 19,643,014.23 | |
三、社会保险费 | 19,531,863.69 | 19,531,863.6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7,854,147.05 | 17,854,147.05 | ||
工伤保险费 | 1,677,716.64 | 1,677,716.64 |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24,417,595.62 | 24,417,595.62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766,886.40 | 6,257,140.07 | 7,999,659.06 | 2,024,367.4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0,968,553.61 | 382,038,043.73 | 385,316,194.45 | 7,690,402.8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5,077,897.84 | 35,077,897.84 | ||
2、失业保险费 | 1,319,871.40 | 1,319,871.4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13,729,645.61 | 13,729,645.61 | ||
合计 | 50,127,414.85 | 50,127,414.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辞退福利为员工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公司给予的辞退补偿。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628,960.99 | 2,755,634.37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43,154,702.25 | 10,950,001.11 |
个人所得税 | 602,190.90 | 525,965.8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6,501.17 | 159,720.73 |
土地使用税 | 581,222.73 | 851,404.09 |
房产税 | 891,037.17 | 1,170,119.32 |
教育费附加 | 63,228.91 | 81,625.1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1,903.39 | 45,046.00 |
其他税费 | 83,686.18 | 256,859.85 |
合计 | 48,183,433.69 | 16,796,376.4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8,749,535.12 | 43,521,234.74 |
合计 | 38,749,535.12 | 43,521,234.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单位往来款 | 20,101,581.74 | 22,058,386.81 |
个人往来款 | 2,307,761.26 | 2,371,702.68 |
保证金 | 6,873,642.82 | 5,410,871.65 |
风险抵押金 | 545,145.41 | 753,605.00 |
其他 | 8,921,403.89 | 12,926,668.60 |
合计 | 38,749,535.12 | 43,521,234.7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1,338,704.61 | 11,527,058.36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72,822.54 | 80,133.99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973,222.02 | 3,693,519.25 |
1年内分摊的递延收益 | 7,975,727.29 | |
合计 | 25,384,749.17 | 23,276,438.89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合同负债对应的销项税金 | 817,423.39 | 1,315,693.76 |
合计 | 817,423.39 | 1,315,693.7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2,854,116.74 | 44,181,175.02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22,854,116.74 | 44,181,175.02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1,338,704.61元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保证借款的借款人为本公司子公司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为本公司,借款用途为红星机电新火工区建设,借款利率为4.90%。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5,707,233.76 | 8,505,350.71 |
合计 | 5,707,233.76 | 8,505,350.71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付款额3,818,024.44元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523,139.14 | 642,336.13 |
专项应付款 | 78,395,362.71 | 298,822,862.51 |
合计 | 78,918,501.85 | 299,465,198.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预提抚恤金 | 642,336.13 | 523,139.14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安改及技改等项目 | 71,480,000.00 | 52,400,000.00 | 19,080,000.00 | 注1 | |
军民品创新转型及产业化项目 | 28,342,862.51 | 972,500.20 | 29,315,362.71 | 注2 | |
红星机电火工区拆迁补偿款 | 199,000,000.00 | 97,244,265.96 | 296,244,265.96 | 注3 | |
迫弹生产线综合技术改造项目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注4 | ||
合计 | 298,822,862.51 | 128,216,766.16 | 348,644,265.96 | 78,395,362.71 | / |
其他说明:
注1:安改及技改项目等是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通过验收后结转至资本公积,属于国有独享资本公积。注2:安徽省国资委通过军工集团拨付给东风机电的军民品创新转型及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注3:红星机电原火工区拆迁补偿款是由军工集团代收代付,用于原火工区拆除及新火工区建设项目,本期原火工区已移交政府,新火工区项目已完工,分别将其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和递延收益核算,其中计入资产处置收益的金额为94,067,188.03元、计入递延收益的金额为202,177,077.93元。注4:安徽省国资委通过军工集团拨付给神剑科技的迫弹生产线综合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91,286,829.89 | 207,220,577.93 | 1,303,915.11 | 297,203,492.71 | 详见以下其他说明 |
合计 | 91,286,829.89 | 207,220,577.93 | 1,303,915.11 | 297,203,492.71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新机加区新建资产项目补偿 | 77,450,319.90 | 6,461,058.31 | -6,496,607.66 | 77,485,869.25 | 与资产相关 | ||
军民融合等项目补贴 | 10,493,437.94 | 5,043,500.00 | 1,247,507.99 | -702,903.71 | 14,992,333.66 | 与资产相关 | |
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补贴 | 3,343,072.05 | 761,626.80 | -776,215.92 | 3,357,661.17 | 与资产相关 | ||
新火工区新建资产项目补偿 | 202,177,077.93 | 809,449.30 | 201,367,628.63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东风机电新机加区新建资产项目补偿,是根据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本公司及军工集团签订的《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充合同》的约定,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给本公司的东风机电新机加区新建资产项目补偿,本公司按照新建资产项目的剩余使用年限分期进行摊销。
2、军民融合等项目补贴系资产项目补贴,为安徽省国防科工办依据专家对各企业申报项目的评审意见及安徽省财政厅对项目资金核查情况,发放的后补助支持资金补贴,此项资金补贴的基础为各企业申报项目形成资产的规模及绩效情况,故此项补贴与企业项目资产相关,本公司按照所形成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分期进行摊销。
3、红星机电新火工区新建资产项目补偿,是根据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本公司及军工集团签订的《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的约定,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给本公司
的红星机电新火工区新建资产项目补偿,本公司按照新建资产项目的剩余使用年限分期进行摊销。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24,228,400.00 | 724,228,4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34,484,372.18 | 334,484,372.18 | ||
其他资本公积 | 330,454,173.38 | 52,400,000.00 | 382,854,173.38 | |
合计 | 664,938,545.56 | 52,400,000.00 | 717,338,545.5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235.02 | -886.73 | -771.07 | -115.66 | 35,119.36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35,235.02 | -886.73 | -771.07 | -115.66 | 35,119.36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5,235.02 | -886.73 | -771.07 | -115.66 | 35,119.36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6,868,029.46 | 20,265,393.50 | 18,884,307.52 | 88,249,115.44 |
合计 | 86,868,029.46 | 20,265,393.50 | 18,884,307.52 | 88,249,115.4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专项储备本年增加、减少系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计提、使用的金额。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8,450,906.93 | 6,016,853.38 | 24,467,760.31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8,450,906.93 | 6,016,853.38 | 24,467,760.3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按本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10,113,999.50 | 825,962,883.8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10,113,999.50 | 825,962,883.8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6,481,016.39 | 117,331,355.7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016,853.38 | 2,762,647.29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5,487,191.60 | 30,417,592.8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05,090,970.91 | 910,113,999.5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99,193,405.21 | 1,259,790,164.48 | 1,515,921,738.07 | 1,144,228,025.31 |
其他业务 | 97,069,248.31 | 33,173,323.50 | 70,022,117.37 | 32,031,015.94 |
合计 | 1,696,262,653.52 | 1,292,963,487.98 | 1,585,943,855.44 | 1,176,259,041.2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91,776.21 | 643,258.14 |
教育费附加 | 373,658.62 | 458,256.65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986,100.62 | 1,284,853.86 |
土地使用税 | 1,396,319.89 | 1,192,453.33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
水利建设基金 | 463,691.99 | 354,453.39 |
其他税费 | 164,312.00 | 202,816.43 |
合计 | 4,875,859.33 | 4,136,091.80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推广费 | 5,381,996.83 | 4,339,491.55 |
运输装卸费 | ||
职工薪酬 | 11,763,685.50 | 11,140,618.53 |
业务招待费 | 1,457,327.90 | 990,436.49 |
差旅费 | 3,046,412.84 | 2,721,462.92 |
其他 | 2,819,207.58 | 2,013,486.54 |
合计 | 24,468,630.65 | 21,205,496.03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9,666,412.80 | 103,548,970.16 |
安全生产费 | 21,439,230.84 | 20,552,392.76 |
无形资产摊销 | 6,238,008.69 | 5,906,829.82 |
折旧费 | 8,312,157.71 | 6,986,015.91 |
会议费 | 619,960.20 | 462,190.85 |
办公费 | 2,506,260.30 | 2,127,729.06 |
业务招待费 | 3,531,359.40 | 3,271,982.30 |
差旅费 | 3,011,847.03 | 1,786,008.61 |
汽车费用 | 3,566,338.85 | 3,459,695.74 |
其他 | 15,818,878.12 | 15,068,643.34 |
合计 | 184,710,453.94 | 163,170,458.55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人员工资及福利 | 46,861,660.93 | 39,987,647.97 |
材料费 | 17,266,870.52 | 20,299,921.85 |
专用费 | 2,950,547.79 | 2,512,305.99 |
研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 | 1,234,658.52 | 748,381.57 |
外协加工费 | 3,510,657.48 | 2,209,805.00 |
折旧费 | 8,028,231.97 | 7,102,068.93 |
试验费 | 8,800,233.44 | 4,165,472.16 |
会议费 | 1,638,449.05 | 1,169,043.02 |
差旅费 | 2,750,175.39 | 1,438,600.36 |
新产品设计费 | 4,550,885.69 | 3,613,440.93 |
招待费 | 757,485.33 | 613,408.37 |
技术图书资料费 | 28,761.60 | 560.00 |
燃料费 | 121,383.36 | |
其他 | 1,728,208.52 | 2,224,766.71 |
合计 | 100,228,209.59 | 86,085,422.8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1,957,654.51 | 12,969,966.96 |
减:利息收入 | -10,636,157.67 | -12,316,056.70 |
手续费支出 | 424,572.39 | 218,103.21 |
合计 | 1,746,069.23 | 872,013.47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递延收益转入 | 8,807,944.29 | 8,162,043.14 |
其他政府补助项目 | 16,945,267.45 | 12,145,799.90 |
合计 | 25,753,211.74 | 20,307,843.04 |
其他说明:
项 目 | 金 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拆迁补贴 | 6,461,058.31 | 《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充合同》 | 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 |
新兴产业省级综合竞赛集训基地补助 | 2,000,000.00 | 《关于认定2021年新兴产业省级综合竞赛集训基地、技工院校青苗班承建单位的通知》(皖人社密【2021】200号) |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先进制造业政策市级奖补资金 | 1,258,700.00 | 《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合经信法规(2020)114号) |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改委智能装备基地产业扶持款 | 1,080,000.00 |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智能装备基地资金支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及新员工培训资金补助 | 1,021,500.00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皖政办〔2019)24号)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拆迁补贴 | 809,449.30 | 《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合土储收[2017]第25号) | 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 |
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 | 761,626.80 | 《2017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合发改产业{2017}1455号) |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 519,000.00 |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蚌政办〔2019〕15号) | 蚌埠市人民政府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助 | 500,000.00 | 《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安徽省财政厅 |
庐州产业创新团队补助 | 500,000.00 |
《关于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创新之都人才工作的意见》(合发〔2017〕17 号)《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合人才〔2015〕4号)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 |||
2020年疫情期间退回保险费 | 468,197.71 |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3号) |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 | 418,431.11 | 《关于公布2020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合人社秘〔2021〕35号) |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 目 | 金 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人才补助就业补贴 | 318,368.07 | 《蚌埠市推进人才特区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蚌发〔2015〕9号) | 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 |
重点研发补助 | 300,000.00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 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皖财教〔2021〕563号) |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
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奖励 | 300,000.00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的通知》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2021年春节“稳岗留工”补贴 | 283,447.98 | 关于印发《合肥市“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行动计划》的通知 (合人社秘〔2021〕11号) |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9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 270,000.00 | 《关于2019年、2020年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计划函》(蚌环秘【2020】96号) |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
2021年市本级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50%补贴 | 253,000.00 | 《关于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20)73号) |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稳岗返还 | 200,161.72 | 《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15号) | 合肥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
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第一批奖补 | 200,000.00 | 《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皖经信产业【2014】18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产业函【2020】127号)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中小微企业稳岗补贴 | 191,904.37 | 《关于使用省级就业风险储备金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 |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 |
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补贴 | 170,000.00 | 《关于印发安徽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4〕1000号) |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
培训资金补贴 | 168,000.00 | 《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肥人社秘〔2020〕76号) | 肥西县财政局 |
失业保险费返还 | 133,836.00 | 《关于开展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工作的公告》 | 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财政厅 |
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补助 | 131,374.88 | 《关于公布2020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名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176号) |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中小微企业就业补助 | 128,941.41 | 《关于使用省级就业风险储备金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3号) | 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财政厅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107,039.38 | 《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15号) | 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
失业保险费返还 | 105,349.10 | 《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稳岗返还的公示一第一批》 |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 102,500.00 | 《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皖人社秘【2020】61号) |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 |
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奖励 | 100,000.00 | 《关于印发包河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包政〔2018)89号)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 |
技能大师工作室成果评鉴补助 | 100,000.00 | 《关于公布技能大师工作室 2018-2019 年度工作成果评鉴结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2号) |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市自主创新政策兑现 | 90,000.00 | 《市自主创新政策兑现第41条高企补助、市自主创新政策兑现第45条租用仪器设备补助》 |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
项 目 | 金 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 81,000.00 | 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合人社秘{2020}5号) |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财政局 |
省级技能竞赛资助费 | 80,000.00 | 《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职业技能大赛—2021年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49号) |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合肥市新站区“绿色发展奖” | 50,000.00 | 《合肥市经信局关于做好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等项目摸排工作的通知》 | 合肥市新站区管委会 |
创新型省份建设资金 | 46,000.00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创新型省份建设资金(第六批)的通知》 | 安徽省财政厅 |
自主创新政策兑现补助 | 45,599.00 | 《关于开展2019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兑现补助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2019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兑现结果的公示》 |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
劳模创新工作室补助 | 40,000.00 | 《关于开展肥西县 2020 标准化劳模和蓝领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通知》(肥西工字〔2020〕17号) | 肥西县总工会 |
租用仪器设备补助 | 40,000.00 | 《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支持自主创新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合科〔2020〕46号) |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39,041.92 | 《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 |
失业保险费返还 | 36,150.18 | 《关于开展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公告》 |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04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 | 20,715.8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高质量发展兑现奖 | 10,000.00 | 《肥西县培育新动能促进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政办〔2020〕14号)和《2020 年肥西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知识产权部分政策兑现操作规程》 |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9,457.57 | 《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稳岗返还的公示》 |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稳岗补助 | 8,548.21 | 《关于使用省级就业风险储备金发放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公示》 |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减免增值税 | 7,800.00 |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 | 财政部 |
高质量发展奖补经费 | 5,000.00 | 《关于兑现2020年肥西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知识产权剩余部分奖补有关事项的通知》 | 肥西县国库支付中心 |
促进就业创业及支持企业用工若干政策补助 | 4,000.00 | 《肥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西县促进就业创业及支持企业用工若干政策的通知》(政办秘〔2021〕35号)和关于印发《肥西县促进就业创业及支持企业用工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肥人社秘[2021]177号) |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企业工会经费返还 | 2,203.00 | 《关于返补企业基层单位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通知》 | 蚌埠市总工会 |
其他(涉密) | 5,775,809.88 | 注 | |
合 计 | 25,753,211.74 |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通知》(上证发〔2016〕20号)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因该项补贴涉及国家秘密,公司内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豁免披露详细信息。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318,273.97 | 4,077,118.5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3,775.54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318,273.97 | 4,080,894.07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900.26 | 72,616.44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82,900.26 | 72,616.44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7,062,418.81 | -21,131,136.5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557,323.01 | -1,913,278.30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28,619,741.82 | -23,044,414.83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9,374,035.23 | -1,174,589.33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9,374,035.23 | -1,174,589.33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产处置利得 | 68,887,274.34 | 224,278.51 |
合计 | 68,887,274.34 | 224,278.51 |
其他说明: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红星机电原火工区土地收储收到的拆迁补偿款。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811,752.14 | 331,742.62 | 811,752.14 |
合计 | 811,752.14 | 331,742.62 | 811,752.1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36,095.62 | 70,630.62 | 136,095.6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36,095.62 | 70,630.62 | 136,095.62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56,680.60 | 886,190.00 | 56,680.60 |
非常损失 | 1,833,263.54 | 1,833,263.54 | |
其他 | 2,758,400.35 | 749,326.12 | 2,758,400.35 |
合计 | 4,784,440.11 | 1,706,146.74 | 4,784,440.11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4,010,980.24 | 13,701,731.6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9,279,826.79 | 1,431,766.20 |
合计 | 4,731,153.45 | 15,133,497.8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1,345,138.0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5,336,284.5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903,250.5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43,374.6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793,297.8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485,392.9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21,730.32 |
税率变动的影响 |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 -14,788,141.12 |
所得税费用 | 4,731,153.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1,455,363.65 | 15,847,455.90 |
往来款项 | 8,731,052.95 | 17,655,425.74 |
押金、赔偿款及保证金收款 | 19,469,054.14 | 21,246,424.60 |
备用金 | 1,886,869.25 | 1,483,538.25 |
利息收入 | 13,136,896.71 | 4,353,898.53 |
其他 | 482,099.57 | 1,287,582.82 |
合计 | 65,161,336.27 | 61,874,325.8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 | 32,782,649.11 | 28,360,350.06 |
研发费用 | 6,904,829.63 | 7,870,510.00 |
销售费用 | 5,064,856.09 | 6,748,214.84 |
往来款项 | 18,539,977.78 | 18,063,335.93 |
押金、保证金 | 37,403,887.11 | 37,467,384.68 |
备用金 | 17,800,306.75 | 16,142,698.33 |
手续费 | 377,575.89 | 213,680.46 |
其他 | 2,787,949.11 | 481,143.93 |
合计 | 121,662,031.47 | 115,347,318.2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红星机电火工区拆迁补偿款 | 45,228,836.68 | 59,000,000.00 |
收到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 360,000,000.00 | 404,077,118.53 |
合计 | 405,228,836.68 | 463,077,118.53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结构性存款 | 330,000,000.00 | 330,000,000.00 |
合计 | 330,000,000.00 | 33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迫弹生产线综合技术改造项目 | 30,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迫弹生产线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是本公司收到由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拨付给神剑科技的迫弹生产线综合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36,613,984.64 | 118,174,057.4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374,035.23 | 1,174,589.33 |
信用减值损失 | 28,619,741.82 | 23,044,414.8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3,169,453.20 | 77,170,124.8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006,960.30 | |
无形资产摊销 | 8,691,222.45 | 7,520,577.3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8,887,274.34 | -224,278.5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6,095.62 | 70,630.6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2,900.26 | -72,616.4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1,957,654.51 | 12,969,966.9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18,273.97 | -4,080,894.0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9,279,826.79 | 1,431,766.2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929.47 | -1,525.8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7,297,002.49 | 22,789,728.6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3,003,686.41 | -338,142,346.7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1,042,278.03 | -23,243,152.83 |
其他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747,391.01 | -101,418,958.3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65,771,911.16 | 567,466,717.5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67,466,717.50 | 663,944,644.3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94,806.34 | -96,477,926.8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65,771,911.16 | 567,466,717.50 |
其中:库存现金 | 297,745.46 | 177,039.4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65,422,091.70 | 567,012,011.8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52,074.00 | 277,666.22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5,771,911.16 | 567,466,717.5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3,606,323.05 |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63,606,323.05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递延收益转入 | 8,807,944.29 | 其他收益 | 8,807,944.29 |
其他政府补助项目 | 16,945,267.45 | 其他收益 | 16,945,267.45 |
详见附注67、其他收益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 | 合肥 | 生产销售 | 97.56 | 设立 | |
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 | 合肥 | 生产销售 | 99.00 | 1.00 | 设立 |
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蚌埠 | 蚌埠 | 生产销售 | 97.50 | 2.50 | 设立 |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 | 合肥 | 生产销售 | 99.00 | 1.00 | 设立 |
安徽长城军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合肥 | 合肥 | 项目投资 | 100.00 | 设立 | |
安徽长城军工装备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合肥 | 合肥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0 | 设立 | |
安徽神剑光电制造有限公司 | 合肥 | 合肥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安徽东风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合肥 | 合肥 | 生产销售 | 25.00 | 75.00 | 设立 |
安徽东升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合肥 | 合肥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合肥 | 合肥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安徽长城防务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滁州 | 滁州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4% | 13.30 | 22.59 | 1,604.7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1,009.13 | 51,423.32 | 102,432.45 | 23,937.26 | 4,625.25 | 28,562.51 | 42,212.27 | 52,889.75 | 95,102.02 | 19,482.82 | 6,574.83 | 26,057.65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7,666.68 | 546.36 | 546.36 | -4,242.27 | 48,158.68 | 3,088.08 | 3,088.08 | 5,661.51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应付账款等。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每年对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出应对措施,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各期末,公司主要借款为短期借款,利率大多与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持平,利率稳定,本公司利率风险较小。
(2)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公司的财务部集中控制,财务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51,474.39 | 351,474.39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51,474.39 | 351,474.39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351,474.39 | 351,474.39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1,316.89 | 51,316.89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02,791.28 | 402,791.2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报价,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安徽合肥 | 军品生产及科研等 | 47,850.00 | 58.89 | 58.8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大型国有军工企业集团,2000年11月正式挂牌成立。集团公司现设一级子公司9家,二级子公司8家,三级子公司5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6家、省级技术中心5家,综合实力在全国地方军工企业中保持领先地位。截至2021年末,集团公司资产总额为47.94亿元,净资产25.36亿元。集团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军品和民品两大类,主要从事国有资本运营和民品科研、生产、销售;对子公司军品科研、生产、销售进行管理。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2021年11月18日,安徽省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座谈会在合肥隆重召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成功签署。安徽省国资委拟将持有的安徽军工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兵装集团。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安徽双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安徽长城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安徽东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安徽江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安徽军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安徽新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安徽宏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蚌埠长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安徽芯核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安徽安粮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
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公司 | 购买材料 | 719,628.20 | 2,686,465.12 |
安徽长城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管理 | 400,000.00 | |
安徽双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 厂区后勤综合服务 | 600,000.00 | 600,000.00 |
安徽新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购买车辆 | 438,300.00 | |
安徽军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叉车租赁 | 12,983.40 | |
安徽芯核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研制 | 360,0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芯核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接收端、发送端等配件 | 2,254,367.55 | 713,580.54 |
安徽安粮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桥梁锚具 | 3,314,882.84 | 5,004,360.0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土地 | 450,000.00 | 600,000.00 |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480,900.00 | 300,000.00 |
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公司 | 厂房 | 2,550,097.44 | 2,550,097.44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10,000,000.00 | 2016年12月22日 | 2024年12月22日 | 否 |
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年10月29日 | 2022年10月29日 | 否 |
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1年1月4日 | 2022年1月4日 | 否 |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2021年1月14日 | 2022年1月14日 | 否 |
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21年4月6日 | 2022年4月6日 | 否 |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1年2月5日 | 2022年2月5日 | 否 |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1年3月10日 | 2022年3月10日 | 否 |
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1年4月22日 | 2022年4月22日 | 否 |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1年4月27日 | 2022年4月27日 | 否 |
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1年5月18日 | 2022年5月18日 | 否 |
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1年5月25日 | 2022年5月25日 | 否 |
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1年11月2日 | 2022年11月2日 | 否 |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1年11月30日 | 2022年11月8日 | 否 |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21年1月14日 | 2022年1月14日 | 否 |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21年6月8日 | 2022年6月8日 | 否 |
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21年12月10日 | 2022年12月10日 | 否 |
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21年12月28日 | 2022年11月8日 | 否 |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21年12月28日 | 2022年11月8日 | 否 |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年3月10日 | 2021年3月10日 | 否 |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年4月14日 | 2022年4月14日 | 否 |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年4月28日 | 2022年4月28日 | 否 |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年5月25日 | 2022年5月25日 | 否 |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年11月23日 | 2022年11月23日 | 否 |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9,900,000.00 | 2020年12月9日 | 2022年12月9日 | 否 |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1年5月28日 | 2022年5月28日 | 否 |
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1年6月24日 | 2022年6月24日 | 否 |
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1年9月13日 | 2022年9月13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16/8/25 | 军民品创新转型及产业化项目 | |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7/5/19 | 军民品创新转型及产业化项目 | |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1/12/28 | 迫弹生产线综合技术改造项目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无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64.07 | 231.29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安徽芯核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557,872.10 | 27,893.61 | 181,492.79 | 9,074.64 |
应收账款 | 安徽安粮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1,784,603.36 | 89,230.17 | 2,723,504.90 | 136,175.25 |
应收账款 | 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8,538.34 | 18,509.24 | 18,538.34 | 18,497.59 |
预付账款 | 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703,756.01 | 27,893.61 | ||
其他应收账款 |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20,000.00 | 1,000.00 | 20,000.00 | 1,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6,500.00 | 64,300.00 |
应付账款 | 安徽长城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 | |
应付账款 | 安徽军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13,762.40 | |
其他应付款 |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808,399.80 | 3,475,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336,715.04 | 4,292,643.27 |
专项应付款 |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59,315,362.71 | 28,342,862.51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东军工集团:
(1)依据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原则,确定今后关联交易是否有必要发生,对于确有必要存在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并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确保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侵害;
(2)严格遵守股份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3)保证上述承诺在承诺人作为股份公司直接股东或间接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承诺人承担因此给股份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1月,安徽东升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升机电”)与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银翔”)洽谈合作,并于同年7月进入对方供应商体系。东升机电至此开始向北汽银翔供货,2014年11月,由于对方机构调整,供货对象变更为重庆幻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幻速”)。合同签订以后,东升机电按约向北汽银翔和重庆幻速供货,双方也进行了对账,但是北汽银翔和重庆幻速未按期支付货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汽银翔及重庆幻速所欠货款金额为6,125,725.93元,供货保证金金额为1,228,828.65元,合计7,354,554.58元。
2018年8月,东升机电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北汽银翔和重庆幻速列为共同被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两被告立即支付上述所欠货款6,125,725.93元。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日出具(2018)渝0112民初17366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就所欠货款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重庆幻速同意自2019年3月开始分12期支付货款,如未按期支付货款,东升机电有权对案款申请执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升机电尚未收到任何款项。出于谨慎性,东升机电按照单项评估对上述货款及供货保证金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合计7,354,554.58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7,520,679.2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7,520,679.2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进一步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制定本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04,109.59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12,168,995.04 | 82,827,994.61 |
合计 | 112,168,995.04 | 82,932,104.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12,213,624.59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12,213,624.5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12,591.00 | 5,343.20 |
往来款 | 112,201,033.59 | 82,822,940.56 |
合计 | 112,213,624.59 | 82,828,283.7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89.15 | 289.15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89.15 | 289.15 | ||
--转入第二阶段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4,340.40 | 44,340.4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44,629.55 | 44,629.5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9.15 | 44,340.40 | 44,629.55 | |||
合计 | 289.15 | 44,340.40 | 44,629.5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内部借款 | 40,036,590.30 | 1年以内 | 35.68 | |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内部借款 | 35,056,472.23 | 1年以内 | 31.24 | |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内部往来 | 27,582,558.57 | 1年以内 | 24.58 | |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内部借款 | 8,009,411.11 | 1年以内 | 7.14 | |
安徽长城军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内部往来 | 720,300.00 | 1年以内 | 0.64 | |
合计 | / | 111,405,332.21 | / | 99.28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950,403,218.44 | 950,403,218.44 | 940,403,218.44 | 940,403,218.44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7,123,516.65 | 7,123,516.65 | 7,072,006.17 | 7,072,006.17 | ||
合计 | 957,526,735.09 | 957,526,735.09 | 947,475,224.61 | 947,475,224.6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9,069,204.84 | 249,069,204.84 | ||||
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4,363,793.35 | 244,363,793.35 | ||||
安徽方圆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9,942,514.47 | 149,942,514.47 | ||||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77,027,705.78 | 277,027,705.78 | ||||
安徽长城军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安徽长城军工装备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合计 | 940,403,218.44 | 10,000,000.00 | 950,403,218.4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无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安徽东风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 7,072,006.17 | 51,510.48 | 7,123,516.65 | ||||||||
小计 | 7,072,006.17 | 51,510.48 | 7,123,516.65 | ||||||||
合计 | 7,072,006.17 | 51,510.48 | 7,123,516.65 |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657,000.00 | 635,773.48 | 600,000.00 | 604,929.60 |
合计 | 657,000.00 | 635,773.48 | 600,000.00 | 604,929.6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7,422,200.00 | 34,2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1,510.48 | 69,763.6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318,273.97 | 4,077,118.5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38,791,984.45 | 38,346,882.22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8,827,162.2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753,211.7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0,726.68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01,174.2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901,849.2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955,378.4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7,844.27 | |
合计 | 84,055,749.6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每股收益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48 | 0.19 | 0.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1 | 0.07 | 0.0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何 勇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8日
注:因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本河先生于2022年3月31日辞去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公司所有职务。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公司董事、总经理何勇先生临时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权。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