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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关于拟提高存量资金保值增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提高存量资金保值增值业务额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盘活余量资金,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资金保值增值业务额度由目前的人民币50亿元提高至人民币100亿元。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运用日常备付资金进行保值增值的议案》,同意公司运用存量资金开展保值增值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可在额度内滚动使用)。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用日常备付资金开展保值增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4)。

鉴于公司近年来经营业绩提升,债务规模下降,现金流较为充裕,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盘活余量资金,公司拟将用于保值增值业务的资金额度由目前的人民币50亿元提高至人民币100亿元,具体方案如下:

1.业务开展目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盘活余量资金,降低财务费用。

2.业务额度:任一时点内公司用于保值增值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可在该额度内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公司日常备付资金。

4.投资品种及期限: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国债逆回购等低风险业务,每笔业务期限不超过3个月。

5.开展业务的原则:(1)流动性原则,即选择流动性高的产品,确保公司资金

链安全;(2)低风险原则,即选择低风险、保本型产品。6.在董事会批准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负责办理与资金保值增值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3年12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拟提高存量资金保值增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2.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将合理统筹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规模水平,确保公司偿债能力。

2.公司将严格控制资金保值增值业务开展规模和期限。

3.通过平衡资金风险和金融机构历史合作情况,筹划金融机构询价范围及报价水平,避免出现恶意竞争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开展资金保值增值业务进行了充分的风险评估,且确定了业务操作原则和风险防控措施,投资品种选择流动性高、低风险的产品作为投资对象,可有效确保公司资金链安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开展资金保值增值业务所获取的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货币资金收益率。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8日

备查文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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