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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7

公司代码:601600 公司简称:中国铝业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投资管理部、安全环保健康部、企业管理部、营销采购部、信息管理部、企业文化部、法律部、科技管理部。下属分子公司主要有中铝山东有限公司、中铝矿业有限公司、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重庆分公司、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兰州铝业有限公司、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抚顺铝业有限公司、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连城分公司、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铝能源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铝物资有限公司、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贵州华仁新材料有限公司、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9.6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9.2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信息系统层面;人力资源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财务与资金管理、法律事务及合规、生产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等业务流程层面内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市场价格风险、现金流风险、利率风险、安全环保风险、信息披露风险、海外项目经营风险等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相较以前年度调整如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取消采用营业收入、净资产、利润总额或税后净利润作为评价指标。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可能错报的影响程度直接与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挂钩,重要性水平一般通过经审计的企业总资产乘以1? 计算得出。估算缺陷直接影响会计科目可能带来的错报金额,并按照以下判断标准认定缺陷的影响程度。重大影响:缺陷可能带来的错报金额,超过了(含)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的 100%以上;重要影响:缺陷可能带来的错报金额,超过了(含)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的 60%以上,但未达到 100%;一般影响:缺陷可能带来的错报金额,没有超过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的 60%。对判断结果为“重大影响”“重要影响”的内部控制缺陷, 若存在运行有效的补偿性控制,则认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否则认定为“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对判断结果为“一般影响”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和特点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目标实现造成严重影响或偏离
重要缺陷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和特点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目标实现造成较大影响或偏离
一般缺陷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和特点等因素,基本不影响公司目标的实现

说明:

(1)判断是否属于以下任意一项情形,对企业目标实现造成严重影响。若是,则直接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舞弊行为;

②重述以前披露的财务报表,更正重大财务错报;

③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④内部控制失效而导致集团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⑤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职能对内部控制的监督与检查无效;

⑥关键或重要不相容岗位未能恰当分离;

⑦信息系统的授权管理不当,可能导致非法操作和舞弊的行为。

(2)对于不存在合理可能性导致财务报表错报的缺陷,通过“缺陷重要程度是否足以引起负责监督和管理企业财务报表的相关人员注意”和“一个足够知情、有胜任能力并且客观的人员是否会认为此缺陷为重大缺陷”两个定性判断步骤,最终认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可能对公司经营目标的影响可能对公司经营目标实现有重大影响可能对公司日常运营、持续发展有重大影响可能对公司经营目标实现有轻微或较小影响
可能对公司日常运营的影响可能对公司经营目标实现有较大影响可能对公司日常运营、持续发展有较大影响可能对公司日常运营、持续发展有轻微或较小影响
可能造成的重大负面影响可能对公司财务报告或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受到国家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财务报告造成负面影响受到省级(含)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财务报告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

非财务类定量标准从三个维度综合考虑可能造成的影响,即可能造成的经营目标影响、可能造成的日常运营影响、可能造成的重大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和特点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目标实现造成严重影响或偏离
重要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和特点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目标实现造成较大影响或偏离
一般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和特点等因素,基本不影响公司目标的实现

说明: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相同。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存在5个一般缺陷,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一经发现确认内控缺陷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因此,已经发现的5个一般缺陷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未完成整改的一般缺陷,公司拟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针对上一年度的一般缺陷,公司已经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经建立了全面内控体系,2020年以加强内控检查工作为重点,要求各单位认真执行内控流程,主动发现实施过程中的缺陷与不足,有效促进内控的持续改进和不断优化,保证内控体系得到切实运行。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卢东亮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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