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12-16、18-31层)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按拼音首字母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2019年5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928号”文核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将根据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属于本次债券根据“证监许可[2019]928号”文核准额度内的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2、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2019年3月末的净资产为684.92亿元(合并报表口径),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29.05亿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8.84亿元(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3、本期债券不提供担保,亦没有采取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
4、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5、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8月7日(T-1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8月8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4、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本期债券的簿记时间或者取消发行。
释义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中国铝业 | 指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发行总额不超过150亿元(含150亿元)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登记托管机构、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发行首日 | 指 | 即2019年8月8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 |
合格投资者 | 指 | 在登记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配售缴款通知书 | 指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1、发行主体: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4、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
5、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和品种: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9年8月8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9年8月9日。
11、付息日:
品种一: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9日为本期债券品种一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品种二:2020年至2029年每年的8月9日为本期债券品种二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2、兑付日:
品种一: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4年8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品种二: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9年8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14、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5、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6、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1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9、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联席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3、网下配售原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
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24、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5、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6、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7、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8、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29、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0、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 发行安排 |
T-2日 (2019年8月6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
T-1日 (2019年8月7日) | 网下询价、簿记建档 确定票面利率 |
T日 (2019年8月8日) |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 |
T+1日 (2019年8月9日) |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当日15:00前将认购款足额按时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
T+2日 (2019年8月12日) | 公告发行结果公告 |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60%-4.60%;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10%-5.10%;
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9年8月7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8月7日(T-1日)13:30-15:00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如遇特殊情况,经簿记管理人、发行人与投资人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9年8月7日(T-1日)13:30-15:00(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将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件1)、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及簿记管理人要求
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如遇特殊情况,经簿记管理人、发行人与投资人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
(3)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至010-89136009转900004、010-89136013转900004;备用传真:010-65608456、010-65608457;备用邮箱:bjjd04@csc.com.cn;咨询电话:010-86451556;联系人:郭志强、尹力。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9年8月8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
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9年8月8日(T日)至2019年8月9日(T+1日)的9:00-15: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8月7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9年8月7日(T-1日)13:30-15:00将以下资料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
(3)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至010-89136009转900004、010-89136013转900004;
备用传真:010-65608456、010-65608457;
备用邮箱:bjjd04@csc.com.cn;
咨询电话:010-86451556;
联系人:郭志强、尹力。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同意不得撤回。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9年8月9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中国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020002231902730462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六铺炕支行大额支付系统号:102100002239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9年8月9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12-16、18-31层
法定代表人:卢东亮
联系人:朱丹、薛翀超、邓艳雨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铝大厦16层
联系电话:010-82298883
传真:010-82298825
邮政编码:100082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耿华
项目组成员:王雯雯、房蓓蓓、黄凯丽、樊旻昊、张澎、杨冬、吕宏图、刘昊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E座2层联系电话:010-65608396传真:010-65608445邮政编码:100010
(三)联席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法定代表人:王连志项目负责人:季环宇项目组成员:谢培仪、杨韵迪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投金融大厦9层联系电话:010-83321278传真:010-83321286邮政编码:100034
(四)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法定代表人:周健男项目负责人:刘宇昕项目组成员:郭坦博、陆昊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15层联系电话:010-58377838传真:010-58377893邮政编码:100045
(五)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法定代表人:霍达项目负责人:李昂项目组成员:刘威、赵杰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北楼9层联系电话:010-50838966传真:010-57601880
邮政编码:100033
(六)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法定代表人(代):毕明建项目负责人:徐晛、杜锡铭项目组成员:侯乃聪、刘京京、杨雨田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联系电话:010-65051166传真:010-65051156邮政编码:100004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
基本信息 | |||||||
机构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营业执照号码 | ||||||
经办人姓名 | 电子邮箱 |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 |||||||
5年期 (利率区间:3.60%-4.6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 |||||||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牵头建投(%) | 联席安信(%) | 联席光大(%) | 联席招商(%) | 联席中金(%) | |||
10年期 (利率区间:4.10%-5.1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 |||||||
牵头建投(%) | 联席安信(%) | 联席光大(%) | 联席招商(%) | 联席中金(%) | |||
重要提示: 1、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且可用。本期债券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最低为1,000万元(含),且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2、本期债券简称及代码:品种一:19中铝G2,代码:155593;品种二:19中铝G3,代码:155594。 3、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间设回拨选择权;起息日:2019年8月9日;缴款日:2019年8月9日。申购利率区间为:品种一:3.60%-4.60%;品种二:4.10%-5.10%。 4、投资者将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件一)填妥(签字或盖公章)后,请于2019年8月7日13:30-15:00传真至:010-65608456、010-65608457;备用邮箱:bjjd04@csc.com.cn;咨询电话:010-86451556。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或簿记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规投资者。( )是 ( )否 7、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第一项标准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F)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