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88 |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 公告编号:临2020-047 |
债券代码:122351 | 债券简称:14北辰 02 | |
债券代码:135403 | 债券简称:16北辰 01 | |
债券代码:151419 | 债券简称:19北辰 F1 | |
债券代码:162972 | 债券简称:20北辰 01 |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3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座12层第一会议室召开。本公司监事共5人,全部参与表决。会议由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雪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批准本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境内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中期业绩公告、中期报告,并对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境内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中期业绩公告、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境内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中期业绩公告、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 年8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