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星期三)上午十时三十分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座12层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其中监事会主席王建新先生委托监事张金利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监事刘慧先生因其他公务缺席。会议由本公司监事张金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境内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中期业绩报告,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境内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中期业绩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境内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中期业绩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投票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