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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季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25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2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7
四、   附录.....................................................................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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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金建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茅百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雅凤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2,129,839,104.76            2,068,822,530.74                            2.95
归属于上市公司     1,397,502,881.00                 948,529,173.69                      47.33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169,088,593.43                 -85,878,011.80                     -96.89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550,247,468.31                 592,597,451.56                      -7.15
归属于上市公司        73,483,840.30                 79,151,321.25                       -7.16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70,491,412.38                 77,981,050.64                       -9.60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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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                 7.16%                        9.13%         减少 1.97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24                          0.26                     -7.69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24                          0.26                     -7.69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项目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83,713.15                 182,859.43     固资资产处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3,243,812.8              4,357,641.23    政府补助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
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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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
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60,531.28             -534,641.36     捐款支出等
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916,748.69            -1,001,464.8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818.40                -11,966.55
                                  2,743,427.6             2,992,427.92
               合计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38,415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全称)       内增减       量          (%)       条件股份数      股份状      数量
                                                      量            态
精功集团                132,000,000     33.00     132,000,000                             境内非国
                                                                    无
有限公司                                                                                    有法人
浙江中国                102,000,000     25.50     102,000,000                             国有法人
轻纺城集
                                                                    无
团股份有
限公司
绵阳科技                 50,000,000     12.50     50,000,000                                其他
城产业投
                                                                    无
资基金(有
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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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万                8,000,000         2.00       8,000,000                         境内非国
投资有限                                                          无                     有法人
公司
浙江涌金                8,000,000         2.00       8,000,000                         境内非国
中富投资                                                          无                     有法人
有限公司
张卫东                    611,600         0.15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远勤山                    588,042         0.14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薛哲强                    425,600         0.11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梅光兰                    379,600         0.09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于凡                      355,769         0.08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份种类及数量
                                           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张卫东                                                  611,600   人民币普通股              611,600
远勤山                                                  588,042   人民币普通股              588,042
薛哲强                                                  425,600   人民币普通股              425,600
梅光兰                                                  379,600   人民币普通股              379,600
于凡                                                    355,769   人民币普通股              355,769
王培凤                                                  334,700   人民币普通股              334,700
晏学君                                                  2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0,000
金鹰基金-工商银行-格尔瑞特 1 号                       249,924                             249,924
                                                                  人民币普通股
资产管理计划
郑珠兰                                                  2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000
刘林                                                    2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控
                                     股有限公司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之
                                     一,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之间,以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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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增减百分
资产负债表项目       年初数           期末数                                  变动原因
                                                        比%
                                                                 主要系公司生产旺季来临采购量增
货币资金          290,327,326.06   208,610,311.46       -28.15
                                                                 加所致
应收票据           11,183,113.80     6,496,624.00       -41.91 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
应收账款           73,877,585.63   137,782,133.23        86.50 主要系公司短期赊销增加所致
预付账款            3,636,467.49    16,749,693.22        360.6 主要系公司采购生产设备预付款
                                                                 主要系 2013 年末待抵扣的增值税
其它流动资产        5,204,573.15     1,174,293.96       -77.44
                                                                 2014 年抵扣及待摊费用减少所致
                                                                 主要系公司在建 4 万千升中高档绍
固定资产          499,968,419.27   760,038,507.79        52.02
                                                                 兴黄酒项目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主要系在建的 4 万千升中高档绍兴
在建工程          316,876,198.95    48,079,634.63       -84.83 黄酒项目完工结转固定资产和公司
                                                                 其他工程完工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6,120,098.33    13,684,003.00       123.59 主要系公司预付设备进度款
短期借款          245,000,000.00   349,870,000.00        42.80 主要系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主要系公司根据采购合同赊购,本
应付账款          328,614,769.68   192,353,063.05       -41.47
                                                                 期到期支付
预收款项           51,031,339.76    25,596,707.54       -49.84 主要系公司陆续交货结转收入所致
                                                                 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了上期应交的
应交税费           63,278,651.17    35,066,968.34       -44.58
                                                                 税费所致
长期借款          290,000,000.00               0.00    -100.00 主要系公司偿还项目贷款
其他非流动负债     15,239,300.00    36,044,760.27       136.53 主要系公司土地返还款
归属于上市公司                                                   主要系公司发行新股增加股本及资
                  948,529,173.69 1,397,502,881.00        47.33
股东的净资产                                                     本公积所致
                                                      增减百分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13 年 1-9 月      2014 年 1-9 月                             变动原因
                                                        比%
经营活动产生的                                                   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及短
                  -85,878,011.80 -169,088,593.43        -96.89
现金流量净额                                                     期赊销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                                                   主要系公司增加流动资金及新股发
                   27,421,257.58   174,128,360.30       535.01
现金流量净额                                                     行所致
                                             7 / 2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7,548.99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8 月 19 日出具的天健验 [2014]16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顺利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已使
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 45,439.9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4] 6251 号《关于会稽山
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4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7,548.99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了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14-008)。本报告期内,上
述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经完成。
    二、关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万千升中高档优质绍兴黄酒项目,采用模块化布局,主
要由制曲车间、前酵车间、后酵车间、压榨车间、半成品车间、生产保障车间以及35KV变电站、
河水处理中心、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组成。截至报告期末,已经完成了相关生产设备的调试,
部分进入了生产试运行阶段。该项目具有工艺先进、品质优、耗能低特点,形成自动化、信息化、
数字化、清洁化酿酒的联动生产控制。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    承
 诺    诺                                                                 承诺时间及有效   履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背    类                                                                       期         情况
 景    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承诺公布时间:
                     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
            精功集                                                          2014-8-22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
            团有限                                                          承诺期限:
 首    股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截止
            公司                                                          2014年8月25日
 次    份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报告
                                                                          -2017年8月25日
 发    锁            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期
                                              8 / 2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行   定   浙江中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承诺公布时间:   末,
时        国轻纺   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2014-8-22      承诺
所        城集团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     人均
作        股份有                                                        2014年8月25日    按照
的        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承诺
承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承诺公布时间:   履
诺                 他人管理其2009 年7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公司           2014-8-22承诺    行,
          绵阳科   3,000 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期限:       未发
          技城产                                                        2014年8月25日    现有
          业投资                                                        -2015年8月25日   违反
          基金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承诺公布时间:   承诺
          (有限   托他人管理其2011 年3 月从精功集团受让取得的公          2014-8-22      事项
          合伙)   司2,000 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     发生
                                                                        2014年8月25日
                                                                        -2017年8月25日
                   (1)自公司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截止
                   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                          报告
                   的股份;(2)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                         期
                   事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                        末,
          公司实
                   司股份总数的 25%;(3)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承诺
          际控制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4)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        承诺公布时间:   人按
          人、董
                   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持股         2014-8-22      照承
          事且间
                   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公         承诺期限:     诺履
          接持有
                   司股份及变动情况;(5)若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        2014年8月25日    行,
          公司股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017年8月25日   未发
          份的金
                   (如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                          现有
          良顺
                   整);(6)公司股票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违反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承诺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事项
                   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 个月;(7)不会因为本人职                         发生
                   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第(5)条和
                   第(6)条承诺。
                   1、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                         截止
     持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后拟进行减持的,将提                        报告
     股
                   前5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                         期
     意                                                                 承诺公布时间:
          精功集   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                        末,
     向                                                                   2014-8-22
          团有限   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2、减持                        承诺
     和                                                                   承诺期限:
          公司     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所持公司股票在                        人均
     减                                                                 2014年8月25日
                   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按照
     持                                                                 -2019年8月25日
                   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                          承诺
     意
                   产;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转让                        履
     向
                   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行,
                                            9 / 2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定。3、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                         未发
         自相应的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至其减持期间,公司                        现有
         如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                        违反
         行调整。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将减持股份所                         承诺
         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事项
         1、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                         发生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后拟进行减持的,将提
         前5 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
         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
         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2、减持
浙江中   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所持公司股票在       承诺公布时间:
国轻纺   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2014-8-22
城集团   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           承诺期限:
股份有   产;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转让       2014年8月25日
限公司   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2019年8月25日
         定。3、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
         自相应的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至其减持期间,公司
         如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
         行调整。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将减持股份所
         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1、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格(如发行人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
         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2、本机
         构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12 个月内,累计
         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本机构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本机构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24
         个月内,本机构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
         数的100% 。3、本机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
绵阳科                                                  承诺公布时间:
         届满后,本机构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
技城产                                                    2014-8-22
         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
业投资                                                    承诺期限:
         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
基金                                                    所持股份在其约
         起3个交易日后,本机构方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4、
(有限                                                  定锁定期满后1
         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所持公司股
合伙)                                                      至2年内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
         资产;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转
         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5、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除
         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
         整。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将减持股份所得收
         益上缴公司所有。
                                 10 / 2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或组织没有从事
              与会稽山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②在本
              公司作为会稽山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
              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
              事与会稽山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相同的
              业务,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会稽山
              现有主营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③在本公司作为会稽山控股股东期间,若会稽山今后
              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其他公
              司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或以参股但拥有
              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会稽山新的业务领域有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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