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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关于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0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0-033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本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发行股数不超过6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包含长沙市财政局在内的35名合格投资者。2020年6月8日,本行与长沙市财政局签署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市财政局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长沙市财政局拟以现金认购不低于1.2亿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长沙市财政局为本行的关联法人,其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行董事会及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与本次关

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肖文让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银保监局”)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的关联股东将在审议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次发行方案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行拟向包括长沙市财政局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合计发行不超过6亿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2020年6月8日,公司与长沙市财政局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长沙市财政局拟认购不低于1.2亿股。若因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中国银保监会或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需要对长沙市财政局认购股数进行调整的,公司将依据相应监管要求对长沙市财政局认购的最终股份数作出相应调整(调整结果不足一股的部分舍去取整)。

2、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长沙市财政局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其拟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本行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湖南银保监局、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长沙市财政局为机关法人,是本行发起人股东之一,住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五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430100006127328X。

三、关联交易的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本行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及定价公允性

(一)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及最终发行价格由本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下列参数应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公布的数据):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A股股票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因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中国银保监会或中国证监会核准原因对每股发行价格作出调整的,公司将依据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中国银保监会或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核准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长沙市财政局不参与本次发行询价,其认购价格同意根据本行按上述具体定价原则确定认购价格后,按前述认购价格予以认购。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现无申购报价或未有有效报价等情形,则长沙市财政局认购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二)定价公允性

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定价公允。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行同日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本次发行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支持未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及竞争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水平将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在有效增强公司风险抵御能力的同时,也为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转型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健发展。长沙市财政局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其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公司股权结构稳定,促进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贯彻实施。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9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肖文让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参与本次发行的关联股东将在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本行独立董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八、备查文件

1、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市财政局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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