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
| 姓名 | 职位 | 薪酬(万元) |
| 沈国英 | 董事长 | 0 |
| 郑坚江 | 董事 | 0 |
| 程志浩 | 董事、总裁 | 298.04 |
| 郭粟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80.81 |
| 吕萌 | 董事 | 0 |
| 郑伟科 | 职工董事 | 13.20 |
| 冯绍刚 | 独立董事 | 10 |
| 葛瑜斌 | 财务负责人 | 49.05 |
| 王溪红(已离任) | 独立董事 | 10 |
| 段逸超(已离任) | 独立董事 | 10 |
| 裘若莹(已离任) | 董事 | 0 |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起终止。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参照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为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公司决定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人民币(含税)。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在公司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薪酬,不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可以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领取董事津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分配与考核以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董事津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效益以及目标完成情况提出,最终由股东会审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计算公式是: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