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62证券代码:400082 证券简称:华锐5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7层709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陈雷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86,241,7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9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55,222,7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8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董事王原、马忠、王波、田世忠、张吉昌、丁建娜因公务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张翼因公务缺席;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务未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全资公司拟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
署质押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锐电投资有限公司拟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锐海”)100%股权出质给中国能源;海城锐海拟与中国能源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同意将其拥有的应收账款及基于该权利而享有的现在和/或将来的全部权益质押给中国能源。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76,073,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反对股数10,02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弃权股数14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英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瑞、王重阳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