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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锐电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等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5元/股(含1.05元/股)。公司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1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不多于28,571,429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7%,不少于14,285,714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4%。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对员工的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0年2月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2月5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号)。

(二)截至2020年5月20日,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已届满。公司累积回购股份17,441,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892%。实际使用资金总额为17,840,04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1.05元/

股,最低成交价格为0.94元/股,平均成交价格为1.02元/股。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回购方案的相关约定,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至发布股份回购结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详情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注1)323,400,0015.3627-323,400,001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07,199,99994.6373323,400,0016,030,600,000100
其中: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注2)1,000,0000.016617,441,60018,441,6000.3058
股份总数6,030,600,000100-6,030,600,000100

注1:在回购期内,公司2家股东共计323,400,001股上市流通。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268,894,397股,大连汇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54,505,604股。

注2: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等相关议案。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当期回购股份事项届满。公司累积回购股份1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66%。实际使用资金总额为1,180,0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规定,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对员工的股权激励,如未能实施,将根据有关规则进

行注销。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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