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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锐电关于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诉前保全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1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诉前保全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诉前保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0)。因大连汇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冻结公司参股公司内蒙古蒙能巴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25.4%股份(价值约80,000,000元)。公司于2020年5月9日向法院提出了复议申请。现将本案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公司于今日收到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0]内02财保3号之一),其主要内容如下:经本院审查认为,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张不属于保全复议的审查范围,该主张应当在实体审理过程中予以审查。内蒙古蒙能巴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名下25.4%的股权为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本院据此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无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复议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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