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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风电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8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 华锐 01、11 华锐 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 25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6
四、   附录.................................................................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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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肖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雪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晓晔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12,331,999,377.92            13,199,555,144.00                       -6.57
归属于上市公司
                     4,047,322,267.64               4,273,165,637.50                     -5.29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99,827,813.60             -201,373,557.74                    不适用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87,163,652.77               227,957,943.55                     -61.76
归属于上市公司
                      -233,645,269.26               -248,010,209.20                    不适用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250,994,318.89               -294,130,308.53                    不适用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5.62                        -2.86                   不适用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4                        -0.04                   不适用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4                        -0.04                   不适用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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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项目                                           本期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94,818.6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10,875,134.68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4,334,503.6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34,229.87
                       合计                                                          17,349,049.63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92,29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
                          期末持股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股东性质
                            数量           (%)       股份数量         股份
                                                                              数量
                                                                      状态
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                                                                  境内非国
                         1,197,303,370     19.85      1,197,303,370     无
心(有限合伙)                                                                        有法人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
                         1,016,940,000     16.86      1,016,940,000     无            国有法人
公司
北京天华中泰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
                          480,000,000       7.96        480,000,000     无
公司                                                                                  有法人
FUTURE MATERIAL
INVESTMENT
                          480,000,000       7.96        480,000,000     无            境外法人
LIMITED
(远质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新盟投资发展有限                                                                  境内非国
                          420,000,000       6.96        420,000,000     无
公司                                                                                  有法人
大连汇能投资中心(有限                                                                境内非国
                          242,696,630       4.02        242,696,630     无
合伙)                                                                                有法人
北京新能华起投资顾问                                                                  境内非国
                          193,385,550       3.21                 0      无
有限责任公司                                                                          有法人
西藏丰达投资咨询有限                                                                  境内非国
                              89,680,008    1.49                 0      无
公司                                                                                  有法人
西藏林芝鼎方源投资顾                                                                  境内非国
                              75,046,550    1.24                 0      无
问有限公司                                                                            有法人
西藏新宏投资咨询有限                                                                  境内非国
                              47,083,844    0.78                 0      无
公司                                                                                  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数量                种类             数量
                                             4 / 25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人民币
北京新能华起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193,385,550               193,385,550
                                                                      普通股
                                                                      人民币
西藏丰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89,680,008                 89,680,008
                                                                      普通股
                                                                      人民币
西藏林芝鼎方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75,046,550                 75,046,550
                                                                      普通股
                                                                      人民币
西藏新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7,083,844                 47,083,844
                                                                      普通股
                                                                      人民币
西藏元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039,200                 16,039,200
                                                                      普通股
                                                                      人民币
北京益通森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3,050,000                 13,050,000
                                                                      普通股
                                                                      人民币
陈晓星                                                12,300,000                 12,300,000
                                                                      普通股
霍尔果斯盛景嘉华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                                    人民币
                                                      12,000,000                 12,000,000
业                                                                    普通股
                                                                      人民币
石卫平                                                11,950,000                 11,950,000
                                                                      普通股
                                                                      人民币
刘安让                                                    8,005,380               8,005,380
                                                                      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前的全体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按照该承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前全体发起人股东以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所持有的公
司限售股股份本应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起上市交易。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9 日收到大连重工起重集
团有限公司、北京天华中泰投资有限公司和 FUTURE MATERIAL INVESTMENT LIMITED、北京
华丰能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股份锁定承诺函》或《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函》,上述 4 家股东决定延
长其所持公司限售股股份的限售期限。其中: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FUTURE MATERIAL
INVESTMENT LIMITED 承诺自 2014 年 1 月 13 日起,将所持公司 677,960,000 股、480,000,000 股
的股份限售期延长 12 个月;北京天华中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华丰能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 2014
年 1 月 13 日起,将所持公司 480,000,000 股、120,000,000 股股份限售期延长 24 个月。详细内容请
见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的《关于股东延长股份限售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02)。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2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40084 号)。因公司其它
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在上述期间,公司暂不能办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上市流通的
相关事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www.sse.com.cn)的《关于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4-003)。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4]48 号,
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66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15]9 号),华锐风电虚假信息披露与相关中介机构违法案已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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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调查、完毕审理终结,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及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其中未对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予以禁止,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9 日、2015 年 11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04)、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5-102)。
2015 年 8 月 20 日,公司 18 家股东所持公司共计 71,856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2016
年 1 月 4 日,公司 7 家股东所持公司共计 72,45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2016 年 1
月 13 日,公司 1 家股东所持公司共计 12,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详细情况请见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8 月 15 日、2015 年 12 月 29 日、2016 年 1 月 8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5-086、临 2015-110、临 2016-002)。公司后续将继续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和监管要求,在股
东所持限售股股份上市流通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幅度
货币资金                             1,132,368,443.70      1,687,746,471.31         -32.91%
应收票据                               280,390,399.20       130,562,400.00          114.76%
应收利息                                  2,493,950.40         5,111,850.09         -51.21%
预收款项                               148,238,357.72       215,871,451.77          -31.33%
应付职工薪酬                              2,453,418.55       10,379,094.54          -76.36%
应付利息                                  3,992,971.38          210,156.39         1800.00%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主要系年初应付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应收票据:主要系本期客户应收票据回款增加。
应收利息:主要系上期期末计提的部分保证金利息到期导致应收利息减少。
预收款项:主要系本期结转预收项目收入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系本期发放上年计提的项目奖金所致。
应付利息: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公司债券利息尚未到付息日。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87,163,652.77       227,957,943.55          -61.76%
营业成本                                77,559,031.23       197,351,849.79          -60.70%
销售费用                               132,516,562.46        41,677,083.55          217.96%
财务费用                                 -1,240,607.17        33,337,110.20        -103.72%
资产减值损失                            55,455,668.49       152,682,121.42          -6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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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86,143.91         44,677,346.32         -101.31%
营业外收入                                17,988,051.07         1,868,909.97          862.49%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主要系本期完成销售机组台数减少以及抵消对联营企业销售的未实现内部损益所致。
营业成本:主要系本期收入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主要系本期运维费用大幅增加,本年度继续加强对已售风力发电机组的运维服务,包
括对已售风力发电机组进行全面的技术升级、并加强了日常的运维服务投入,做到实时响应及快
速故障排除,提升了已售风力发电机组的可利用率,但也导致相关支出大幅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上年同期金额较大主要系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
营业外收入: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较多所致。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827,813.60      -201,373,557.74           -50.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63,499.69      183,054,558.88           -106.81%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期业务规模有所下降,相应的采购付款支出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因上期出售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诉讼仲裁事项
    (1)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19 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2011)京仲案字第 0963 号仲裁
案答辩通知》,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就与公司签署的相关采购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
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公司已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关于该仲裁案
的答辩与反请求书相关材料,请求驳回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的全部仲裁请求,并提出了反请求,
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截至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尚无裁决结果。公司已经于 2011 年 9
月 20 日、2011 年 10 月 12 日、2011 年 10 月 20 日、2011 年 12 月 27 日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1-039、临
2011-040、临 2011-045、临 2011-050。
    (2)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14 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11]海南一中民
初审字第 62 号),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诉大连国通电气有限公司、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决定追加公司作为该案第三人参
加诉讼。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 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1]海南一中
民初审字第 62 号)及《通知书》([2011]海南一中民初审字第 62-1 号),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已
经撤回对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追加公司作为本案被
告参加诉讼。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2 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1]海南
一中民初字第 62 号),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的起诉。苏
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不服该裁定,上诉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 日收到海南
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琼立一终字第 14 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
驳回原告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裁定。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后向最高人民法院
提出再审申请。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9 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民申字第 630 号),
                                            7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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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裁定的执行。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
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民提字第 54 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海南省高级人民
法院[2012]琼立一终字第 14 号民事裁定、撤销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1]海南一中民初字第
62 号民事裁定,该案由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公司已经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
诉通知书》。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5 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海南一
中知民初字第 2 号),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 日收到苏州超导不服
一审判决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民事上诉状》,截至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尚
无裁决结果。公司已经于 2011 年 10 月 18 日、12 月 6 日、2012 年 2 月 4 日、4 月 6 日、2013 年
1 月 11 日、2014 年 2 月 22 日、2015 年 6 月 6 日、2015 年 7 月 2 日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1-043、临
2011-048、临 2012-005、临 2012-007、临 2013-001、临 2014-009、临 2015-062、临 2015-071。
     (3)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1 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应诉通知书》([2011]一
中民初字第 15524 号),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以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起诉公司,北京市第
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因公司与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在相关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仲裁条款,
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
民法院裁定驳回公司申请。公司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
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2012]民申字第 1209 号裁定书)由其提审该案,再审期间原裁定中止执
行。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民提字第 55 号),最高人民
法院裁定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高民终字第 1289 号民事裁定。本案件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开庭审理。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驳回原告
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收到苏州超导不服一审判决
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民事上诉状》,截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尚无裁决结
果。公司已经于 2011 年 10 月 25 日、2013 年 1 月 11 日、2014 年 2 月 22 日、2015 年 4 月 25 日、
2015 年 5 月 22 日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1-046、临 2013-001、临 2014-009、临 2015-038、临 2015-054。
     (4)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27 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2012)京仲案字第 0157 号仲裁
案受理通知》,公司就与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采购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
会提起的仲裁已获得正式受理。截至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尚无裁决结果。公司已经分别
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5 月 20 日、2015 年 6 月 24 日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1-054、临 2015-052、
临 2015-067。
     (5)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27 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2012)京仲案字第 0157 号仲裁
案受理通知》,公司就与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采购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
会提起的仲裁已获得正式受理。截至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尚无裁决结果。公司已经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
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2-006。
     (6)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DM20141140 号采购合同
争议案仲裁通知》([2014]中国贸仲京字第 032377 号),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
公司在收货后未能依约履行付款义务为由,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中国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受理。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 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
的申请人《DM20141140 号仲裁案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 申请变更仲裁请求。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收到申请人口头告知的信息,公司四家子公司的股权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在全国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查询,并向相关银行查询了银行账户冻结情况。截至目
前,该案尚无裁决结果。公司已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2015 年 7 月 2 日、2015 年 8 月 22 日将相
                                            8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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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4-091、临 2015-072、临 2015-087。
    (7)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公告披露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
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起诉公司一案。中船澄西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接收货物、支付货款为由,
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2015 年 1 月 20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应
诉通知书》([2015]海民商初字第 6263、6264、6266、6268、6270 号)。截至目前,该案尚无裁决
结果。公司已分别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 月 22 日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118、临 2015-009。
    (8)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收到美国超导公司、美国超导 WINDTEC 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原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原告
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起诉公司及公司三名员工。截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尚无裁决结果。
公司已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74。
    (9)当地时间 2015 年 12 月 9 日,美国威斯康星州地区法院就美国司法部起诉公司及三名自
然人一案进行聆讯,公司聘请的美国律师前往参加了聆讯。美国司法部对公司及三名自然人提起
刑事案件诉讼,诉称公司及其他三被告在与美国超导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往来中涉嫌电信诈
骗、刑事版权侵犯、窃取商业机密以及共谋。截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尚无裁决结果。
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2015 年 12 月 11 日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105、临 2015-108。
    (10)2016 年 1 月 7 日,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转
来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15]沪一中民四(商)初字第 96 号)等司法文书复印件。公司
的三家股东西藏新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西藏丰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西藏新宏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大连汇
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合并简称“被告”)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参加诉讼通知书》,因本案
处理结果同公司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法院通知公司作为上述案件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截止目前,
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尚无裁决结果。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8 日、2016 年 1 月 20 日将相关情况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6-003、临 2016-005。
    (11)公司下属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大连)装备有限公司及华锐风电科技(大连)临港有
限公司因不服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下达的《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
定书》(大长国土资收决字[2015]第 001 号、第 002 号),分别向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对大连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提起行政诉讼。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收到辽宁省瓦房
店市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16]辽 0281 行初 13 号、14 号),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决定
受理上述两案件。截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尚无裁决结果。公司已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将
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6-007。
2.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
通字 140084 号)。因公司其它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
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在上述期间,公司暂不能办理首
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事项。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4]48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
                                          9 / 25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66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15]9 号),
华锐风电虚假信息披露与相关中介机构违法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审理终结,中国证监会
依法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及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中未对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限售股上
市流通事项予以禁止,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9 日、2015 年 11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
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04)、《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
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102)。2015 年 8 月 20 日,公司 18 家股
东所持公司共计 71,856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2016 年 1 月 4 日,公司 7 家股东所
持公司共计 72,45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2016 年 1 月 13 日,公司 1 家股东所持
公司共计 12,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8 月 15
日、2015 年 12 月 29 日、2016 年 1 月 8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86、临 2015-110、
临 2016-002)。公司后续将继续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和监管要求,在股东所持限售股股份上市流通
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承诺事项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第一大股东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
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若
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竞争的,将以包括但不限于停止
经营相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和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将相竞争的业务和资产
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转让予上市公司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如尚不具备条件转让上市公司,则将相关业务和资产委托给上市公司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再转让
予上市公司。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主要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主要 股 东北 京 天 华中 泰 投资 有 限公 司 、 FUTURE MATERIAL INVESTMENT
LIMITED、西藏新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新能华起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向公司出具
《避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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