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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2

公司代码:601519 公司简称:大智慧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03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480,093.13元;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188,206,762.2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大智慧601519/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申睿波岳倩雯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
电话021-20219988-39117021-20219988-39117
电子信箱Ir@gw.com.cnIr@gw.com.cn

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及高等院校提供金融数据以及数据管理、数据监控、数据挖掘等服务。公司在中国香港、新加坡和日本东京收购了当地的金融信息服务商,通过本土化的团队运作和集团化的规范管理,有效打通了国际国内通道,进行了前瞻性的国际板块布局。

(二)公司经营模式

1、证券信息服务平台

证券信息服务平台的产品形态包括金融资讯及数据PC终端服务系统、金融资讯及数据移动终端服务系统、证券公司综合服务系统和直播平台等。

(1)金融资讯及数据PC终端服务系统的2C产品包括:“大智慧365”、“大智慧专业版”、“大智慧财富版”、“大智慧策略投资终端”以及“大智慧港股通专业版”。公司以软件终端为载体,以互联网为平台,向投资者提供及时、专业的金融数据、金融资讯以及分析工具。公司在采集各大交易所的行情数据和金融资讯的基础上,对数据和资讯进行分类整理和深入挖掘,根据投资者的实际需要开发出数据分析和函数运算等衍生功能,设计出直观、实用而又符合投资者使用习惯的软件界面和信息工具,并最终将上述内容整合到相应的PC终端软件中,提供给用户使用。

(2)金融资讯及数据移动终端服务系统的2C产品为大智慧APP,该APP是业内领先的一站式证券信息服务平台,全方位覆盖全球金融市场信息,包括A股、港股、美股、基金、期货、外汇、债券等行情和数据。

(3)证券公司综合服务系统主要是向境内证券公司提供标准化和定制化的集行情、资讯和前端委托交易为一体的证券信息服务系统,其最终用户是证券公司的C端客户。

(4)直播平台是公司于2016年搭建,初期为2C直播平台。自2018年起,公司将直播平台的技术和服务输出,用云服务方式帮助银行、券商和基金等金融机构以最低成本搭建自己的直播平台,建立了2B直播服务体系。

2、大数据及数据工程服务

大数据及数据工程服务是在采集各大交易所和其他数据源的行情数据、金融资讯和企业数据的基础上,对数据和资讯进行分类整理和深入挖掘,向金融机构提供标准化大数据产品或定制化数据服务。除免费的APP外,主要产品形态为2B的金融资讯及数据PC终端服务系统。

(1)数据库产品

公司拥有海量金融数据及企业数据资源,并在此基础上开发了特色风险数据库产品。全部数据库采用先进的数据库设计技术,其内容准确、全面、及时,库结构标准、易扩展,支持数据接口、落地数据库等多种业务系统对接模式,在投资决策、市场研究、风险控制、证券估值和金融工程等各项业务领域提供全面优质的数据支持。

(2)数据应用产品

公司针对机构客户的实际业务需求,开发了多款数据应用系统产品。金融大数据终端为客户提供全球主要交易所的证券与指数行情、各金融品种及企业数据;证券风险预警系统集信息预警、数据管理于一身,为客户实时监控上市公司、基金公司、发债主体的舆情信息、财务信息、评级信息、重大事件等信息;慧眼大数据风险监测系统,以企业为核心进行全景风控和精准风险预警,是公司风险监控的核心产品;企业预警通APP是一款专业化、智能化、高效率的移动端查询工具,可穿透识别企业间的关联与风险,进行企业风险监控和证券深度资料查询。

(3)数据解决方案

公司以多年金融数据资源和技术积累为基础,通过深入了解客户的实际业务流程目标,运用自身完善的数据处理技术和丰富的应用开发经验,为机构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及项目解决方案,包括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互联网产品方案及金融数据网站开发等。

3、境外业务

公司境外金融信息服务已辐射至东亚及东南亚多个国家。境外业务涵盖金融终端与数据、交易及结算系统、广告投放及市场活动推广等领域,主要产品形态为港股服务系统和证券公司综合服务系统。

香港阿斯达克网络是当地最大财经资讯服务商,阿斯达克网络通过网站及移动APP为投资者提供即时及全面可靠的金融资讯服务、金融数据、移动应用程序等全方位解决方案,内容涵盖港股、A股、美股、外汇及基金等。

大智慧国际是新加坡本土最大的柜台交易服务商和财经资讯提供商,为银行和证券公司提供定制化交易系统(包括前端委托交易系统和后台撮合处理系统),以及定制化金融信息终端。

DZH Financial Research 是日本重要的财经资讯服务商,通过专用终端和报告书的形式为日本证券公司及其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投资信息。

(三)行业情况说明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金融信息服务行业迎来高速发展的机遇。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互联网和金融行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有助于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家2015年以来先后颁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调整规划》、《中国金融业信息技术“十三五”发展规划》、《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为互联网技术和金融服务的融合提供了指导意见,为金融信息服务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020年以来,资本市场改革,新《证券法》实施、再融资规则修改、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科创板制度创新、退市新规发布等,标志着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不断完善,市场法治环境持续改善,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助力上市公司抗击疫情、恢复生产,整个证券市场走在高质量发展的运行轨道上,资本市场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金融信息服务行业迎来高速发展的机遇。

2、移动互联网普及率不断提升,投资者数量稳定增长,为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用户基础。

我国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率仍在提升,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我国手机网民规模为9.86亿,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占比为99.7%。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统计月报,截至2020年12月底,投资者总数已达17,777.49万人,同比增长11.28%。移动互联网用户和投资者的稳定增长,有效保障了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成长空间,有利于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持续发展。

3、信息技术不断开拓创新,为打造全方位金融信息服务生态系统提供了有利的技术支持。

近年来,在网络强国战略思想下,计算机网络核心技术日趋成熟,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不断突破,为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带来了全新的技术升级条件。5G商用环境持续完善,提升了移动网络速度和数据处理效率;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夯实基础支撑,机器人、语言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的应用拓宽了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新技术不断的发展和应用,提升金融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可以满足投资者对金融信息服务的全面性、个性化、专业化的需求,实现以客户为中心,打造全方位金融信息服务生态系统。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已有的部分社会经济行为模式被改变,线上服务业迎来了快速发展机会,众多金融机构也紧紧抓住这一发展变革关键时点,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式,发展线上非接触式金融服务,加速推进科技金融的发展。

4、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机遇与挑战共存,信心与希望同在。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引导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业内企业须加强对业务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和执行,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实力,以便更好地为金融机构和广大个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随着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发展日趋迅速,行业规模扩大,各类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行业内各企业的竞争趋于白热化。头部企业优势比较明显,无论是市场份额、业务产品线、还是财务状况都比较强,在各方面的投入上也比较大,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具有一定发展优势。新型公司发展较快,其产品很有特色和针对性,客户结构比较年轻,具有较强的发展后劲。金融机构和传统媒体加快布局,纷纷加大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线上服务等方面的投入,多家金融机构成立了自己的金融科技公司,在为自身业务服务的同时,也开始对外提供服务,传统媒体也逐步加快这方面的业务布局。这些机构将对行业竞争格局带来冲击,业内企业须发挥已有优势,不断创新,引领行业不断向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2018年
增减(%)
总资产1,975,521,413.842,050,809,340.47-3.672,031,381,580.48
营业收入707,762,419.19683,339,179.473.57593,638,132.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480,093.135,964,208.481,115.25108,313,396.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930,229.9052,792,164.2421.10-6,046,084.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16,853,797.431,468,282,595.943.311,441,688,119.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972,395.90505,310,819.34-104.35-378,012,304.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60.0031,100.000.0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60.0031,100.000.0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00.41增加4.49个百分点7.67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04,676,769.70160,437,951.66188,440,846.35254,206,851.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752,484.0516,306,138.8438,001,984.2556,924,454.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1,399,904.0617,074,543.6434,702,312.2053,553,278.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1,530,267.2622,759,178.9722,550,749.08104,247,943.31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65,33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65,834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张长虹0704,792,65735.460质押70,000,000境内自然人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9,747,500308,560,40015.520质押300,246,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张婷085,025,4024.280境内自然人
张志宏051,238,6002.580境内自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0,572,22210,572,2220.530其他
冯文渊7,311,0007,311,0000.370境内自然人
张继松4,507,6004,507,6000.230境内自然人
程峰4,346,1004,346,1000.220境内自然人
倪国强3,782,6693,782,6690.190境内自然人
顾雅婷3,511,1003,511,1000.180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与公司第三大股东张婷女士系兄妹关系;与公司第四大股东张志宏先生系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776.24万元,同比增长3.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48.0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393.02万元,公司整体经营情况逐步向好。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0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如下调整:

1、将现行收入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本公司对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改为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计量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或应收账款。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上海大智慧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大智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大智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大智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
上海天蓝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油宝宝(北京)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博盈石油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阿斯达克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阿斯达克有限公司
上海大智慧财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DZH Financial Research, Inc.
DZH NEXTVIEW PTE LTD
DZH International Sdn. Bhd
DZH (Thailand) Co., Ltd
DZH Nextview (Vietnam) Co., Ltd
Dzh International Pte.Ltd
Solutions Lab (Malaysia) Sdn Bhd
北京慧远保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大智慧申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视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慧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大智慧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视吧(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大智慧财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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