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持有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比例从17.23%下降至16.23%。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收到新湖集团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说明》,新湖集团自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7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8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住所 | 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7月6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集中竞价 | 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7月6日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9,878,000 | 1.00 | |
合计 | - | - | 19,878,000 | 1.00 |
备注:
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承诺。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42,557,900 | 17.23% | 322,679,900 | 16.2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湖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2,67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3%;其持有的股份被质押数为300,246,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2.27%,占公司总股本的15.11%。本次权益变动后,除前述质押情况外,新湖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新湖集团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以及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2020-02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中新湖集团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757,5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29%,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