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人数7人,实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补选赵丽梅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补选赵丽梅女士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赵丽梅女士担任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事宜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董事为前提。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0年7月9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