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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1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情况: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收到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发来的《关于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计划减持部分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湖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8,14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2%,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新湖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的

股份,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39,754,000股(占总股本的2%),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19,877,000股(占总股本的1%)。

公司收到股东新湖集团发来的《关于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368,147,90018.52%协议转让取得:368,147,9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新湖集团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573,7911.04%2019/2/28~2019/3/17.84-8.55不适用
31,852,1001.60%2019/4/23~2019/9/306.13-10.622019年3月21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39,754,000股不超过:2%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9,754,000股2019/11/1~2020/4/28按市场价格所有股份来源于2017年7月12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所受让的股份经营发展需要

注:

1、新湖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39,754,000股(占总股本的2%),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19,877,000股(占总股本的1%)。

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红股、转增资本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则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新湖集团承诺:自2017年7月12日张长虹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转让给新湖集团的过户完成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股东新湖集团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新湖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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