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关于调整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根据调整后的交易方案,拟与中证置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份收购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丁小银 孙军军 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