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 2016-054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5
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6-053)。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在公告中存在表述错误,现更
正如下:
原公告“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部分
(二)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197名自然人
被告一: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 2,417.83
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现更正为:
(二)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197名自然人
被告一: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2,417.83
万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因工作疏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
便表示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