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用股份”)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并经过审慎的研究,公司决定调整“120万条高性能智能化全钢子午胎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项目的完工期由2020年9月调整至2021年9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73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5,371,005股,发行价格为6.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7,642,982.2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5,113,881.19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2,529,101.06元。截至2019年3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3月20日出具的苏公W[2019]B01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财税[2018]50号文,公司对相关发行费用进行调整,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2,760,056.14元。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为“120万条高性能智能化全钢子午胎建设项目”,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 | 已投入募集 | 投资进度 |
资金 | 资金 | (%) | ||
120万条高性能智能化全钢子午胎建设项目 | 143,416.07 | 92,276.01 | 53,950.97 | 58.47 |
合计 | 143,416.07 | 92,276.01 | 53,950.97 | 58.47 |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120万条高性能智能化全钢子午胎建设项目”厂房主体建设已完工,目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受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部分国内外生产设备供应商供货时间较预期计划延迟,从而导致设备安装、调试及建设进度延后,预计项目完工期由2020年9月调整至2021年9月。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实施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保障调整项目进度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由总经理牵头,围绕募投项目优化配置相关资源,增强项目管理机制下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同性,关键问题统筹解决,严格监督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规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各环节工作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按期完工。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