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准变更业务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2月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增加公司业务范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2月2日披露的《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号)、《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号)。
近日,公司及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核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批复》(苏证监许可字﹝2022﹞2号)、《江苏证监局关于核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减少业务的批复》(苏证监许可字﹝2022﹞1号),核准公司“增加证券(限国债、政策性金融债、非金融企业债务工具)承销业务”,核准华英证券“减少证券(限国债)承销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华英证券将根据批复要求依法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