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报价和聘用条款等进行审核和评价,2023年4月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本行2023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为本行2023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相关聘请议案提交本行2023年4月的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沟通
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进行充分、必要沟通,听取其关于2023年度专业服务方案、审计工作进度、审计工作成果的汇报,就审计工作范围、总体审计
策略、重点关注领域、关键审计事项、独立性、沟通机制等进行持续交流,并督促外部审计师配备充足的审计人员、持续加强质量控制和信息安全管理,保障外部审计师独立性作用的发挥。
三、审阅定期报告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适时了解外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审阅外部审计报告,包括2023年第一、三季度财务信息商定程序报告,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督促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保持独立性,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
四、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师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认为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担任本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期间,在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性,保持职业怀疑,客观公允表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