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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以国际化视野和专业化能力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附件: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定邦)

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绍信)

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思)

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祖六)

五、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德霖)

2024年3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梁定邦

2023年,本人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15年4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2023年同时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主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

曾任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证监会主席,国际证券管理机构组织技术

委员会主席,香港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主席,环球数码创意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人领汇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中文大学司库、理事会成员,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主席。获伦敦大学法律学士学位、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香港公开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和香港岭南大学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为香港证券学会荣誉院士、香港金融学院院士、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和香港资深大律师,并具英格兰及威尔士大律师资格、美国加州执业律师资格。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2023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

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
梁定邦2/211/115/5-8/88/85/53/3-5/5

注:(

)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高度重视本行内外部审计工作,与行内有关部门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审议关于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详细听取关于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外部审计工作总结、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评价等方面的汇报,提出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指导本行内审、外审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出席全部股东大会,积极参加年度业绩发布会、季度业绩说明会及投资者沟通会,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与董事长举行的没有其他董事参加的专题座谈,充

分沟通和交流了本行风险合规、数字化转型、国际化战略、人才管理等情况。此外,本人围绕本行国际化经营发展,多次与境外监管机构开展沟通交流。

同时,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调研、培训等活动,与管理层围绕本行ESG与绿色金融、信息科技、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全面风险管理、集团国际化发展战略实施等情况开展六次专题交流。本人赴本行新疆喀什分行开展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分支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并与分管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交流。

本人在各项履职活动中,持续推动董事会加强全面风险管理,进一步加强防控金融风险、提升风险管理机制的前瞻性,重视和强化境外机构风险与合规管理,协助董事会督导管理层在国际化经营过程中持续加强合规建设,提升风险管理与防控的能力,得到本行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组织落实。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落实。本行积极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各项必要条件,及时、有效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参加行内会议、座谈、调研以及行内外培训,主动向独立董事提供各类参阅信息,多措并举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有力促进了

独立董事高质量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批准本行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担任本行2023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行未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以及选举赫伯特·沃特(HerbertWalter)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段红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以及聘任田枫林、谢泰峰先生为本行高级业务总监的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

案的相关议案,确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并实施。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职,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本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梁定邦2024年3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绍信

2023年,本人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16年4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2023年同时担任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

曾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香港主席及首席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内地及香港执行主席及首席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全球领导委员会五人领导小组成

员、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亚太区主席、恒生管理学院董事兼审核委员会主席、香港公开大学校董会副主席、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香港赛马会董事会成员、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敏华控股有限公司、信义玻璃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务。毕业于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获香港公开大学颁发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本人为香港太平绅士,拥有英国特许会计师资格,是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以及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2023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

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
杨绍信2/210/11--7/87/85/5-3/44/5

注:(1)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高度重视本行内外部审计工作,与行内有关部门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审议关于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详细听取关于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外部审计工作总结、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评价等方面的汇报,提出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指导本行内审、外审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出席全部股东大会,积极参加年度业绩发布会、季度业绩说明会,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与董事长举行的没有其他董事参加的专题座谈,充分沟通和交流了本行风险合规、数字化转型、国际化战略、人才管理等情况。

同时,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调研、培训等活动,与管理层围绕本行全面风险管理、集团国际化发展战略实施等情况开展三次专题交流。本人围绕“应对风险挑战,进一步加强在欧机构风险管控,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

放”的主题,赴法国、德国开展工作调研,通过听取分支机构汇报、召开调研座谈会、走访客户等形式,深入了解本行分支机构相关情况,并以调研报告的形式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本人在各项履职活动中,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客观性,督促本行强化关联交易和内部交易管理,协助董事会确保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依法合规,得到本行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组织落实。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落实。本行积极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各项必要条件,及时、有效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参加行内会议、座谈、调研以及行内外培训,主动向独立董事提供各类参阅信息,多措并举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有力促进了独立董事高质量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批准本行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担任本行2023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行未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以及选举赫伯特·沃特(HerbertWalter)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段红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以及聘任田枫林、谢泰峰先生为本行高级业务总监的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的相关议案,确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并实施。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2023年,本人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职,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本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不断增强履职能力,持续提升履职贡献,切实维护本行和股东合法权益,为推动本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杨绍信2024年3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思

2023年,本人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17年3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2023年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主席,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调统司副司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董事会秘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执行董事

兼董事会秘书。获浙江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EMBA,高级经济师。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2023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

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
沈思2/210/11--7/87/8-2/34/45/5

注:(1)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高度重视本行内外部审计工作,与行内有关部门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审议关于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详细听取关于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外部审计工作总结、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评价等方面的汇

报,提出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指导本行内审、外审工作高质量开展。

为敦促外部审计师提升工作质效,本人专门约见外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要求德勤立足审计独立性和专业性,有效发挥外部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全球审计工作统筹。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出席全部股东大会,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与董事长举行的没有其他董事参加的专题座谈,充分沟通和交流了本行风险合规、数字化转型、国际化战略、人才管理等情况。

同时,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调研、培训等活动,与管理层围绕ESG与绿色金融、信息科技、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全面风险管理等情况开展五次专题交流。

本人在各项履职活动中提出关于提升审计价值和效能,助力提升集团合规经营水平,促进内审、外审之间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优化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指标,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建议,得到本行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组织落实。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3年,本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落实。本行积极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各项必要条件,及时、有效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参加行内会议、座谈、调研以及行内外培训,主动向独立董事提供各类参阅信息,多措并举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有力促进了独立董事高质量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2023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批准本行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担任本行2023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行未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以及选举赫伯特·沃特(HerbertWalter)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段红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以及聘任田枫林、谢泰峰先生为本行高级业务总监的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的相关议案,确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并实施。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职,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本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履行对本行及全体股东负有的忠实与勤勉义务,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行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沈思2024年3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祖六

2023年,本人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19年4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2023年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

曾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高级经济学家、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首席经济学家、清华大学教授兼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联执主任、北京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兼职教授、高盛集团合伙人及大中华区主席、长城环亚控股有限公司(原南华早报集

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独立董事、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现任春华资本集团主席、百胜中国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长、瑞银集团董事、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自然保护协会亚太理事会联执主席、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董事,以及美国外交关系协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哈佛大学全球顾问委员会、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Mossavar-Rahmani商业与政府研究所、哥伦比亚大学Chazen国际商业研究所成员等。获清华大学工程科学硕士学位、哈佛大学经济学硕士和博士学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2023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

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
胡祖六2/210/114/5-5/8-5/52/3--

注:(

)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高度重视本行内外部审计工作,与行内有关部门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审议关于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详细听取关于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外部审计工作总结、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评价等方面的汇报,提出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指导本行内审、外审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出席全部股东大会,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与董事长举行的没有其他董事参加的专题座谈,充分沟通和交流了本行风险合规、数字化转型、国际化战略、

人才管理等情况。

同时,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调研、培训等活动,与管理层围绕本行ESG与绿色金融、信息科技、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高级管理层成员选任工作等情况开展五次专题交流。本人围绕“应对风险挑战,进一步加强在欧机构风险管控,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主题,赴法国、德国开展工作调研,通过听取分支机构汇报、召开调研座谈会、走访客户等形式,深入了解本行分支机构相关情况,并以调研报告的形式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本人在各项履职活动中有序推进董事变更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不断优化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得到本行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组织落实。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落实。本行积极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各项必要条件,及时、有效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参加行内会议、座谈、调研以及行内外培训,主动向独立董事提供各类参阅信息,多措并举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有力促进了独立董事高质量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批准本行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担任本行2023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行未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以及选举赫伯特·沃特(HerbertWalter)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段红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以及聘任田枫林、谢泰峰先生为本行高级业务总监的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

案的相关议案,确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并实施。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职,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本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职,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本行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本行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胡祖六2024年3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德霖

2023年,本人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2年9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2023年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

曾任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渣打银行亚洲区副主席等职务。现任圆币钱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易信连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香港汇德收购公司主席、香港Web3.0协会创会会长、香港金融

学院高级顾问、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校董会主席、香港中文大学校董会副主席、香港中文大学中大创新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获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学位、香港中文大学荣誉院士、香港城市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博士、香港岭南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博士、香港树仁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博士、香港中文大学荣誉社会科学博士。获香港特别行政区颁发银紫荆星章、香港特别行政区颁发金紫荆星章,为香港银行学会资深会士、香港金融学院院士,获亚洲金融科技师学会(IFTA)颁发“金融科技成就大奖”、《亚洲银行家》颁发“领袖终身成就奖”。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2023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

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
陈德霖2/211/114/5-7/87/8---5/5

注:(1)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高度重视本行内外部审计工作,与行内有关部门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审议关于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详细听取关于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外部审计工作总结、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评价等方面的汇报,提出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指导本行内审、外审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出席全部股东大会,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与董事长举行的没有其他董事参加的专题座谈,充分沟通和交流了本行风险合规、数字化转型、国际化战略、人才管理等情况。此外,本人围绕本行国际化经营发展,多次与境外监管机构开展沟通交流。

同时,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调研、培训等活动,与管理层围绕银行机构风险事件、全面风险管理等情况开展五次专题交流。本人围绕“应对风险挑战,进一步

加强在欧机构风险管控,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主题,赴法国、德国开展工作调研,通过听取分支机构汇报、召开调研座谈会、走访客户等形式,深入了解本行分支机构相关情况,并以调研报告的形式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本人在各项履职活动中,持续关注资本工具计划发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资本充足率管理、利润分配方案等战略性重大事项,提出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和研判、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等建议,得到本行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组织落实。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落实。本行积极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各项必要条件,及时、有效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参加行内会议、座谈、调研以及行内外培训,主动向独立董事提供各类参阅信息,多措并举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有力促进了独立董事高质量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2023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批准本行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担任本行2023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行未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以及选举赫伯特·沃特(HerbertWalter)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段红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以及聘任田枫林、谢泰峰先生为本行高级业务总监的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的相关议案,确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并实施。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2023年,本人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职,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本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诚信、独立、勤勉履行职责,对本行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切实维护本行、中小股东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陈德霖2024年3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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