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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参与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事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有5位在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在董事会成员中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符合本行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要求。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共6个专门委员会的主席,均由独立董事担任。除获得年度酬金以外,本行独立董事在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行的任何管理职务。本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有关监管要求。本行已经收到每名独立董事就其独立性所作的年度确认函,并

对其独立性表示认同。本行独立董事的简历如下:

梁定邦独立董事自2015年4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曾任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证监会主席,国际证券管理机构组织技术委员会主席,香港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主席,环球数码创意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人领汇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中文大学司库、理事会成员,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主席。获伦敦大学法律学士学位、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香港公开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和香港岭南大学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为香港证券学会荣誉院士、香港金融学院院士、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和香港资深大律师,并具英格兰及威尔士大律师资格、美国加州执业律师资格。

杨绍信独立董事自2016年4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曾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香港主席及首席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内地及香港执行主席及首席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全球领导委员会五人领导小组成员、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亚太区主席、恒生管理学院董事兼审核委员会主席、香港

公开大学校董会副主席、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香港赛马会董事会成员、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敏华控股有限公司、信义玻璃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务。毕业于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获香港公开大学颁发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杨先生为香港太平绅士,拥有英国特许会计师资格,是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以及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沈思独立董事自2017年3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调统司副司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董事会秘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执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获浙江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EMBA,高级经济师。

胡祖六独立董事自2019年4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曾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高级经济学家、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首席经济学家、高盛集团合伙人及大中华区主席、长城环亚控股有限公司(原南华早报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独立董事、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现任春华资本集团主席、百胜中国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长、瑞银集团董事、大自然保护协会亚太理事会联执主席、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董事,以及美国外交关系协会国际顾问委员会、贝格鲁恩研究所二十一世纪委员会、哈佛大学全球顾问委员会、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Mossavar-Rahmani商业与政府研究所、斯坦福大学国际经济发展研究所和哥伦比亚大学Chazen国际商业研究所成员等。兼任清华大学经济研究中心联执主任、教授,香港中文大学、北京大学兼职教授。获清华大学工程科学硕士学位、哈佛大学经济学硕士和博士学位。

陈德霖独立董事自2022年9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曾任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香港外汇基金管理局副局长、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渣打银行亚洲区副主席等职务。现任圆币钱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易信连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香港汇德收购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香港金融学院高级顾问、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校董会主席。获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学位、香港中文大学荣誉院士、香港城市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博士、香港岭南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博士。陈先生获香港特别行政区颁发银紫荆星章、香港特别行政区颁发金紫荆星章,为香港银行学会资深会士,获亚洲金融科技师学会(IFTA)颁发“金融科技成就大奖”、《亚洲银行家》颁发“领袖终身成就奖”、香港银行学会委任为荣誉顾问会长。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2022年,本行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通过18项议案,听取3项汇报;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审议通过75项议案,听取24项汇报;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47次,审议通过79项议案,听取40项汇报。独立董事根据监管要求和本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职,认真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就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强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加快金融科技创新、推动境外机构高质量发展等提出意见建议。独立董事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

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
梁定邦2/29/108/9-7/87/74/55/5-4/4
杨绍信2/210/10--8/87/75/5-4/44/4
沈思2/210/10--8/87/7-5/54/44/4
胡祖六2/29/108/9-6/8-5/53/4--
陈德霖1/13/33/3-2/21/1---1/1

注:(

)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除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各项会议外,还通过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论坛等方式,持续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股东、监管机构的沟通,围绕深化金融改革、完善公司治理、制定集团战略规划与推动战略落地、强化ESG管理、推进数字化建设等积极交流看法,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和本行相关制度要求,独立董事定期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履职评价,主动接受全体股东及监管机构的监督。

本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落实。本行积极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各项必要条件,及时、有效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参加行内会议、座谈、调研以及行内外培训,主动向独立董事提供各类参阅信息,多措并举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有力促进了独立董事高质量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建设,听取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专项报告,推动本行持续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督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

(二)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开出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主,是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本行日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之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开出保函或

备用信用证的余额为人民币5,574.19亿元。本行高度重视对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存续期管理均有严格的规定,并据此开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本行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即巩固本行的资本基础,以支持本行业务的持续增长。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选举陈四清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相关议案。

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确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并实施。

独立董事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年,本行没有须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本行2021年度股东年会审议批准,本行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担任本行2022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

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本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股东所作的持续性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2022年,本行遵守境内外信息披露监管规定,落实本行《信息披露制度》,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可比、及时和公平的原则,依法合规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独立董事积极履行有关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2022年,本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议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共8个专门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于2022年1月25日、2月25日、3月30日、4月29日、5月20日、6月23日、8月30日、9月23日、10月28日、12月20日共召开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十四五”时期发展战略规划、2021年度风险报告和风险偏好评估情况、2022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2021年度集团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报告及2022年度管理策略、2021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2021年资本充足率报告、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申请对外捐赠临时授权额度、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2022年度普惠金融业务经营计划、消费者权益保护2021年工作情况与2022年工作计划等75项议案,听取了关于2021年度经营情况、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2021年度外部审计师履职情况评价、2021年度科技风险管理情况、2021年度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专项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等24项汇报。

战略委员会于2022年1月25日、3月30日、4月29日、5月20日、6月23日、8月30日、9月23日、10月28日、12月20日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2项议案,听取了4项汇报。战略委员会推动全行战略规划与国家战略的协同联动,审议通过了本行“十四五”时期发展战略规划;关注战略性资本配置,审议通过了发行无固定期限债券、2021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等议案,为全面促进本行可持

续发展、增强资本实力、加强风险抵御提供发展动能。

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2022年1月25日、2月25日、4月28日、8月29日、9月23日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4项议案,听取了2项汇报。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积极推动本行履行社会责任,审议通过了申请对外捐赠临时授权额度等议案,持续助力慈善文教等公益活动;关注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业务发展,审议通过了2022年普惠金融业务经营计划等议案,听取了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有关情况汇报,积极践行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审议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2021年工作情况与2022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1月25日、2月25日、3月29日、3月30日、4月28日、8月29日、9月23日、10月27日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2项议案,听取了16项汇报。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审议通过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听取了关于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结果的汇报,助力提升集团合规经营水平;检查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审议通过了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等议案,听取了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外部审计工作总结等汇报,促进内审外审之间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

风险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25日、2月25日、3月29日、4月28日、5月20日、8月29日、9月23日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9项议案,听取了2项汇报。风险管

理委员会持续监督全面风险管理情况,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风险报告和风险偏好评估情况、2021年度集团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报告及2022年度管理策略、2022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2021年度集团合规风险与反洗钱管理情况的报告等议案,听取了2021年度科技风险管理情况等汇报,进一步加强了防控金融风险、提升风险管理机制的前瞻性,协助董事会提升风险管理与防控的能力。

提名委员会于2022年2月25日、3月29日、4月28日、8月29日、9月23日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建议董事会提名陈四清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及继续担任董事会相关职务、提名陈德霖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胡祖六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继续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提名卢永真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及继续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等7项议案,听取了2021年度董事会架构相关情况的报告,审慎评估本行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组织架构,有序推进董事换届工作,不断优化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

薪酬委员会于2022年2月25日、6月23日、8月29日、9月23日、10月27日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2022-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续保方案等8项议案,听取了2021年度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报告。薪酬委员会结合监管要求,拟订董事

薪酬,并优化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指标,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22年3月29日、8月29日、9月23日、12月20日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本行关联方等5项议案,听取了2021年度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重点审查了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客观性,督促本行强化关联交易和内部交易管理,协助董事会确保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依法合规。

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于2022年3月29日、6月23日、8月29日、12月20日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听取了13项汇报。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重视和强化境外机构合规管理,审议通过了关于美国区域风险管理框架和风险偏好年审情况、美国区域流动性压力测试、资金应急计划、重要业务线和产品流动性风险情况等议案,听取了关于美国区域2021年度风险管理情况、美国区域2021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等汇报,协助董事会督导管理层在国际化经营过程中做好合规建设和风险防控。

2022年,本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发表建设性意见,促进了本行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综合评价和建议

2022年,本行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职,有效提升了

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本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本行独立董事将继续恪尽职守,不断增强履职能力,持续提升履职贡献,切实维护本行和股东合法权益,为推动本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梁定邦、杨绍信、沈思、胡祖六、陈德霖

2023年3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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