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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日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6日14时50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总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召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文件目录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2021-2023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 1

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 5

关于2019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 6

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一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2021-2023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资本规划是《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办法》)的重要内容。根据监管要求,商业银行资本规划应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行高度重视资本规划在经营发展中的作用,已顺利完成五期资本规划的编制和执行,圆满完成各期资本规划目标,为全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经营转型提供了有力保障。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和经营发展战略,为持续满足监管要求,推动本行实现由传统大行向现代化强行跨越的战略目标,在总结往期资本规划编制和执行经验的基础上,本行根据《资本办法》有关要求,编制本期资本规划。根据《资本办法》要求、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监管要求,综合考虑内外部形势、支持业务稳健开展、维护本行良好市场形象、强化风险抵御能力、保持合理资本回报等需求,规划期本行资本充足率规划目标为:在满足监管要求前提下,资本充足率保持在13.0%以上,一级资本充足率保持在11.0%以上,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保持在10.0%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本行将坚决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相关政策和监管要求,坚持开源节流、降耗增效,全面覆盖各类风险,算好资本筹集、资本配置、资本优化“三本帐”。规划期内,多措并举提升资本管理水平,持续完善资本全链条管理体系,丰富和完善资本补充渠道,努力创造股东价值。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2021-2023年资本规划>的议案》已经本行2020年8月28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2021-2023年资本规划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2021-2023年资本规划

《中国工商银行2021-2023年资本规划》根据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编制,是未来三年本行实施资本管理的主要依据。规划期内本行将持续增强资本实力,提升资本管理水平,助力本行战略转型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2018-2020年资本规划执行情况

2018-2020年是本行第五个资本规划期。规划期内,本行持续完善资本约束和传导机制,优化资本配置,多渠道实施资本补充,圆满完成各项规划目标。规划期内,本行一级资本稳居全球银行业首位,资本充足率保持在稳健合理水平,杠杆率稳定在较高水平,有效支持了全行各项战略目标的实现。

规划期内,本行积极参与资本工具创新,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截止2020年二季度末累计实施外源性资本补充2600亿元,包括:700亿元优先股、8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110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

二、2021-2023年本行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

(一)保持稳健合理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持续满足各类监管法规和政策要求,全面覆盖各类风险,支持本行战略落地、业务发展和经营转型。保持合理的安全边际和缓冲区间,注重平衡资本充足与资本回报之间的关系。

(二)持续推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实施。深化内部评级成果应用,完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根据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资本管理相关信息。

(三)建立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价值管理体系。完善经济资本管理政策流程和管理应用体系,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强化资本约束和激励机制。

(四)完善资本补充长效机制。发挥利润留存在资本补充中的基础作用,统筹运用境内外各类资本工具,不断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控制资本成本。

三、本行资本充足率规划目标

(一)规划期本行面临的监管要求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和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

(G-SIBs)组别,本行资本充足率法定要求为12%。随着本行各项业务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未来本行在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中的组别可能继续上升,资本充足率要求可能相应提升。

(二)资本充足率规划目标

根据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综合考虑内外部形势、支持业务稳健开展、维护本行良好市场形象、强化风险抵御能力、保持合理资本回报等需求,规划期本行资本充足率规划目标为:在满足监管要求前提下,资本充足率保持在13.0%以上,一级资本充足率保持在11.0%以上,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保持在10.0%以上。

四、规划期本行资本管理措施

(一)坚持资本集约型发展道路,增强内部资本积累能力

规划期内,本行将以提高资本利用效率为核心,做好跨品种、跨条线、跨机构的发展规划和顶层设计,以资本管理引领业务结构优化,坚定走轻资本发展道路,有效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本行将以利润留存作为资本补充的首要来源,通过深入推进经营转型和结构调整,拓展盈利新动能,推进收益结构优化,保持合理的利润留存比例,不断增强资本自我积累能力,提高资本来源的长期可持续性。

(二)持续优化资本配置、计量和约束机制,深化经济资本应用

规划期内,本行将加强资本、资产、资金的统筹、平衡、优化,持续完善资本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强化境内分行、利润中心、境外及控股机构“三大板块”经济资本管理,引导各经营单位注重规模、效益、资本间的协调发展。加快完善经济资本计量政策和配套机制,优化资本配置,重点发展低资本占用、高资本回报的业务,优先将资本投向重点行业和领域,积极有序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深化资本在经营管理中的全面应用,主动压降低效无效资本占用。

(三)积极稳妥参与资本工具创新,多渠道实施资本补充

规划期内,本行将适应资本工具发行与赎回并行的“新常态”,有效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稳妥有序推进各类资本工具发行,持续丰富和完善资本补充渠道,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控制资本成本,不断完善资本补充长效机制。本行将根据监管政策、资本供需、市场状况,合理把握资本工具的发行品种、发行市场、发行节奏,有序实施外源性资本补充。跟踪分析境内外监管部门和同业实施动态,前瞻性研究TLAC达标策略和配套措施,积极参与TLAC工具创新。

(四)完善压力测试体系,优化应急资本补充机制

规划期内,本行将完善资本压力测试体系,充分考虑各类压力情景下资本需求和可获得性,确保保有充足资本应对不利的市场条件变化。优化资本应急补充机制,在外部经营环境严重恶化或其他极端不利情况下,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采取适当措施。在采取控制风险加权资产增速、开展资产证券化、发行资本工具等管理措施之外,本行可能启动应急资本补充机制,通过出售资产、限制分红、合格资本工具减记或转股、紧急注资等方式补充资本。密切跟踪国际国内监管政策变化,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交流,确保满足资本监管要求。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二

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提升本行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保持良好的市场形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按照下列条款及条件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一、发行规模: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

二、工具类型: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三、发行市场:境内市场;

四、期限:与发行人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五、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六、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八、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向董事会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共同或单独全权办理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过程中相关的所有事宜,该等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授权高级管理层在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

《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已经本行2020年8月28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三

关于2019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董事2019年度的考核结果,现提出上述人员2019年度薪酬清算方案(见附件)。 《关于2019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已经本行2020年9月25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19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9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姓名职务2019年度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注1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
应付薪酬社会保险、企业年金注2、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其他货币性收入合计
1234=1+2+3
2019年末在任的董事
陈四清董事长、 执行董事56.8510.93-67.78
谷澍副董事长、 执行董事、行长85.2716.63-101.90
胡浩执行董事、 副行长76.7516.23-92.98
叶东海非执行董事----
卢永真----
郑福清----
梅迎春----
董轼----
梁定邦独立非执行 董事注347.54--47.54
杨绍信44.63--44.63
希拉·C·贝尔42.96--42.96
沈思44.46--44.46
努特·韦林克42.29--42.29
胡祖六30.75--30.75
2019年离任的董事
易会满董事长、 执行董事14.212.85-17.06
谭炯执行董事、 副行长57.5612.22-69.78
程凤朝非执行董事----
洪永淼独立非执行 董事12.47--12.47

注:

1.本行董事长、行长及执行董事的薪酬按国家对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的有关薪酬政策执行。上表中本行董事长、行长及其他董事税前薪酬为该等人士2019年度的全

部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19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行长及执行董事2015-2017年任期激励收入已根据其任职时间和任职考核评价结果等情况,于2018年兑现发放。2019年据此另外分别计提易会满先生、谷澍先生、胡浩先生、谭炯先生企业年金单位缴费2.87万元、2.69万元、1.88万元、1.05万元人民币。

3.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年度津贴标准为:基本津贴标准为30万元人民币/人/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津贴为5万元人民币/职位/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副主席津贴为4万元人民币/职位/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津贴为3万元人民币/职位/年。

4.本行董事的任职起止时间请参见本行2019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2019年至今本行董事的变动情况如下:

(1)2019年1月,易会满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2019年4月,胡祖六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3)2019年4月,洪永淼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4)2019年4月,程凤朝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5)2019年5月,陈四清先生担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6)2019年6月,胡浩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7)2019年6月,谭炯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8)2019年8月,卢永真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9)2019年9月,谭炯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10)2020年1月,冯卫东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11)2020年1月,曹利群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12)2020年2月,胡浩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13)2020年2月,董轼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14)2020年3月,叶东海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15)2020年3月,希拉?C?贝尔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16)2020年7月,廖林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5.2019年,叶东海先生、卢永真先生、郑福清先生、梅迎春女士、董轼先生和程凤朝先生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行领取薪酬。

6.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部分非执行董事因在除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使该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为本行关联方,部分上述董事在该等关联方获取薪酬。除上述情形外,本行董事2019年度均未在本行关联方获取薪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四

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监事2019年度的考核结果,现提出上述人员2019年度薪酬清算方案(见附件)。

本行2020年9月25日监事会会议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19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9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姓名职务2019年度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注1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
应付薪酬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其他货币性收入合计
1234=1+2+3
2019年末在任的监事
张炜股东代表 监事注2186.5322.94-209.47
惠平职工代表 监事注35.00--5.00
黄力5.00--5.00
瞿强外部监事注425.00--25.00
沈炳熙----

注:

1. 上表中本行监事税前薪酬为该等人士2019年度的全部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19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 股东代表监事2019年度税前薪酬合计按照本人实际任职情况确定。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本行股东代表监事2019年度税前薪酬中,40%以上绩效年薪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金额计提于公司账户,将于2020年至2022年视经营业绩情况延期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1/3。股东代表监事张炜先生2019年度延期支付绩效年薪为51.52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税前薪酬实付部分为157.96万元人民币。

3. 职工代表监事2019年度津贴(税前)按照外部监事基本津贴标准的20%和本人实际任职情况确定,上表中的薪酬为其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而获得的津贴,不包含其在本行担任其他职务所获报酬。

4. 外部监事2019年度津贴(税前)按照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津贴标准和本人实际任职情况确定。沈炳熙先生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自2016年6月起未从本行领取津贴。

5. 本行监事的任职起止时间请参见本行2019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2020年1月,杨国中先生担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监事长。2020年9月,吴翔江先生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9月,惠平监事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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