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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4

证券代码: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3-00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5%以上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7,514,0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3.82%,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177,513,015股及网上申购中签的1,000股,已于2018年1月3日解除限售。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安钢集团计划自《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出具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642.88万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安钢集团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股东,根据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所做承诺进行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信息披露强制性规定的范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安钢集团5%以下股东177,514,0153.82%IPO前取得:177,513,015股 其他方式取得:1,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安钢集团不超过:46,428,800股不超过:1%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6,428,800股2023/2/28~2023/5/28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177,513,015股自身经营需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所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钢集团就其所持中原证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的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声明如下:

1、将视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增持或减持。

2、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A股发行价(期间发行人若发生分红派息、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该发行价应进行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并且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5%。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3、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每次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4、增减持行为不得违反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5、增减持行为违反了相关承诺的,增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安钢集团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安钢集团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中原证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提示

安钢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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