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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鼓动力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2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0-039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西安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 91,000 万元?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信银行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598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国泰君安证券雪球伍佰定制款2020年第12期收益凭证、国泰君安证券雪球伍佰定制款2020年第14期收益凭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717期收益凭证、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晟益第20658号(中证500)收益凭证、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第20661号(上证50)收益凭证、国泰君安证券君跃聚龙伍佰定制款2020年第1期收益凭证。?委托理财期限:98 天、365天、363天、364天、363天、145天、180天?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自2020年7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 2 -

受托方

名称

受托方 名称产品类型产品名称金额 (万元)产品 期限收益类型预计年化收益率结构化 安排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中信银行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598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1,00098天浮动收益1.48%~ 3.65%收益部分与美元3个月LIBOR利率挂钩
国泰君安收益凭证国泰君安证券雪球伍佰定制款2020年第12期收益凭证10,000365天浮动收益0.10%~ 5.50%收益部分与中证500(000905.SH)挂钩
国泰君安收益凭证国泰君安证券雪球伍佰定制款2020年第14期收益凭证10,000363天浮动收益0.10%~ 5.50%收益部分与中证500(000905.SH)挂钩
中信证券收益凭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717期收益凭证10,000364天浮动收益0.10%~ 5.80%收益部分挂钩标的中证500(000905.SH)
华泰证券收益凭证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晟益第20658号(中证500)收益凭证20,000363天浮动收益0.10%~ 6.00%收益部分挂钩标的中证500(000905.SH)
华泰证券收益凭证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第20661号(上证 50 ) 收益凭证20,000145天浮动收益1.5%~5.3%收益部分挂钩标的上证 50 指数(000016.SH)
国泰君安收益凭证国泰君安证券君跃聚龙伍佰定制款2020年第1期收益凭证10,000180天浮动收益1.00%~5.65%收益部分与中证500(000905.SH)挂钩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公司资金中心负责委托理财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并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公司会计核算部建立健全会计账目,资金中心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监察室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资金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6、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理财产品,经过审慎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信银行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598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合同签署日期:2020 年 7月 23 日

(2)产品起息日:2020 年 7 月 24 日

(3)产品到期日:2020 年 10 月 29 日

(4)认购金额:11,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挂钩标的:伦敦时间上午11点的美元3个月LIBOR

观察日:2020年10月27 日,如遇伦敦节假日,则调整至前一个工作日

若观察日3个月美元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4.00%且大于或等于-3.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3.15%;

若观察日3个月美元LIBOR利率大于4.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3.65%;

若观察日3个月美元LIBOR利率小于-3.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48%。

2、国泰君安证券雪球伍佰定制款2020年第12期收益凭证

(1)合同签署日期:2020 年 8 月 14 日

(2)产品起息日:2020 年 8 月 17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8 月 17 日

(4)认购金额:10,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挂钩标的:中证500(000905.SH)最初观察日:2020年8月17日(如遇到最初观察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敲出观察日1:2020年9月17日;敲出观察日2:2020年10月19日;敲出观察日3:2020年11月17日;敲出观察日4:2020年12月17日;敲出观察日5:2021年1月18日;敲出观察日6:2021年2月18日;敲出观察日7:2021年3月16日;敲出观察日8:2021年4月19日;敲出观察日9:2021年5月17日;敲出观察日10:2021年6月17日;敲出观察日11:2021年7月19日。如遇敲出观察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最终观察日:2021年8月13日(如遇到最终观察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提前终止事件:在任一敲出观察日i(i=1,2…11)的收盘价格≥期初价格×100%,则该敲出观察日发生提前终止事件,且首个发生提前终止事件的敲出观察日后第2个营业日作为提前终止日。

固定收益率(年化):0.10%

浮动收益率(年化):

若任一敲出观察日,发生提前终止事件,则浮动收益率=5.4%;

若所有敲出观察日均未发生提前终止事件,且期末价格≥期初价格×100%,则浮动收益率=5.4%;

若所有敲出观察日均未发生提前终止事件,且期末价格<期初价格×100%,则浮动收益率=0%。

3、国泰君安证券雪球伍佰定制款2020年第14期收益凭证

(1)合同签署日期:2020 年 8 月 20 日

(2)产品起息日:2020 年 8 月 21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8 月 19 日

(4)认购金额:10,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挂钩标的:中证500(000905.SH)

最初观察日:2020年8月21日(如遇到最初观察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敲出观察日1:2020年9月21日;敲出观察日2:2020年10月20日;敲出观察日3:2020年11月23日;敲出观察日4:2020年12月21日;敲出观察日5:2021年1月21日;敲出观察日6:2021年2月22日;敲出观察日7:2021年3月22日;敲出观察日8:2021年4月20日;敲出观察日9:2021年5月21日;敲出观察日10:2021年6月21日;敲出观察日11:2021年7月20日。如遇敲出观察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最终观察日:2021年8月17日(如遇到最终观察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提前终止事件:在任一敲出观察日i(i=1,2…11)的收盘价格≥期初价格×100%,则该敲出观察日发生提前终止事件,且首个发生提前终止事件的敲出观察日后第2个营业日作为提前终止日。

固定收益率(年化):0.10%

浮动收益率(年化):

若任一敲出观察日,发生提前终止事件,则浮动收益率=5.4%;

若所有敲出观察日均未发生提前终止事件,且期末价格≥期初价格×100%,则浮动收益率=5.4%;

若所有敲出观察日均未发生提前终止事件,且期末价格<期初价格×100%,则浮动收益率=0%。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717期收益凭证

(1)合同签署日期:2020 年 8 月 26 日

(2)产品起息日:2020 年 8 月 27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8 月 26 日

(4)认购金额:10,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挂钩标的:中证小盘5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5.SH)

期初观察日:预定为2020年8月27日,逢节假日顺延;

期末观察日:预定为2021年8月24日,逢节假日顺延;

敲出观察日1:2020年9月25日;敲出观察日2:2020年10月26日;敲出观察日3:2020年11月26日;敲出观察日4:2020年12月25日;敲出观察日5:2021年1月25日;敲

出观察日6:2021年2月25日;敲出观察日7:2021年3月26日;敲出观察日8:2021年4月26日;敲出观察日9:2021年5月27日;敲出观察日10:2021年6月25日;敲出观察日11:2021年7月26日。逢节假日顺延;若本期收益凭证募集期限提前终止或延长,实际敲出观察日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公告为准。收益表现水平:在收益凭证存续期内的任意一个观察日,挂钩标的在该观察日的收益表现水平=挂钩标的在该观察日的收盘价格÷挂钩标的期初价格×100%;

敲出水平:100%;提前终止事件:在任一敲出观察日i(i=1到11),若挂钩标的的收益表现水平大于或等于敲出水平,则该敲出观察日发生提前终止事件;

票面利率:5.8%;提前终止份额价值:若发生提前终止事件,则本期收益凭证产品的提前终止份额价值=份额面值×(1+票面利率×期初观察日(含)至提前终止兑付日(不含)之间的自然日天数÷365);提前终止兑付金额:若本期收益凭证发生提前终止事件,投资者于对应的提前终止日应获得的提前终止兑付金额=投资者持有的收益凭证份额×提前终止份额价值。到期终止份额价值:若本期收益凭证产品存续至到期日,到期终止份额价值=份额面值×(1+凭证约定收益率×期初观察日(含)至提前终止兑付日(不含)之间的自然日天数÷365),其中:若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益表现水平大于或等于敲出水平,则凭证约定收益率=5.8%;若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益表现水平小于敲出水平,则凭证约定收益率=0.1%;到期终止兑付金额:在到期日,投资者应获得的到期终止兑付金额=到期终止份额价值×投资者持有的收益凭证份额。

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晟益第20658号(中证500)收益凭证

(1)合同签署日期:2020 年 8 月 27 日

(2)产品起息日:2020 年 8 月 28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8 月 26 日

(4)认购金额:20,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挂钩标的:中证小盘5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5.SH)

期初观察日:2020年8月28日(如遇到最初观察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期末观察日:2021年8月25日(如遇到最初观察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敲出观察日1:2020年10月14日;敲出观察日2:2020年11月11日;敲出观察日3:2020年12月9日;敲出观察日4:2021年1月13日;敲出观察日5:2021年2月3日;敲出观察日6:2021年3月3日;敲出观察日7:2021年4月14日;敲出观察日8:2021年5月12日;敲出观察日9:2021年6月2日;敲出观察日10:2021年7月7日;敲出观察日11:2021年8月4日。逢节假日顺延;若本期收益凭证募集期限提前终止或延长,实际敲出观察日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公告为准。

收益表现水平:在收益凭证存续期内的任意一个观察日,挂钩标的在该观察日的收益表现水平=挂钩标的在该观察日的收盘价格÷挂钩标的期初价格;

敲出水平:100%;

提前终止事件:在任一敲出观察日,若挂钩标的的收益表现水平大于或等于敲出水平,则该敲出观察日发生提前终止事件;

固定收益率(年化):0.10%;

提前终止收益率(年化):6.00%;

到期终止收益率(年化):若本期收益凭证产品存续至期末到期日,若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益表现水平大于或等于敲出水平,则到期终止收益率(年化)=提前终止收益率;若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益表现水平小于敲出水平,则到期终止收益率(年化)=固定收益率。

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第20661号(上证50)收益凭证

(1)合同签署日期:2020 年 9 月 10 日

(2)产品起息日:2020 年 9 月 11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2 月 02 日

(4)认购金额:20,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挂钩标的:上证 50 指数(000016.SH)

期初观察日:2020年9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期末观察日:2021年2月0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观察日:期初观察日(不含)至期末观察日(含)的全部自然日收益表现水平:在收益凭证存续期间内的任意一个观察日,挂钩标的在该观察日的收益表现水平 = 挂钩标的在该观察日的收盘价格÷挂钩标的期初价格;

到期终止收益率(年化):若在交易日中,挂钩标的在该日的收益表现水平大于等于100%,则累计 1 天,否则,不累计;在非交易日中,若最近的前一交易日收益表现水平大于等于100%,则累计 1 天,否则不累计;N1 为达到累积条件的自然日天数;N2 为未达到累积条件的自然日天数;M 为产品可累计天数,即从起息日(含)到期末观察日(含)的自然日天数;则到期终止收益率(年化)=5.3%* N1/M+1.5%*N2/M。

7、国泰君安证券君跃聚龙伍佰定制款2020年第1期收益凭证

(1)合同签署日期:2020 年 9 月 10 日

(2)产品起息日:2020 年 9 月 11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3 月 10 日

(4)认购金额:10,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挂钩标的:中证500(000905.SH)

最初观察日:2020年9月11日(如遇到最初观察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最终观察日:2021年3月8日(如遇到最终观察日为非交易日,则回溯至其前的第一个交易日)

期初价格:挂钩标的最初观察日当日的收盘价格(交易所当地时间)

当日价格:挂钩标的当前观察日当日的收盘价格(交易所当地时间)

期末价格:挂钩标的最终观察日当日的收盘价格(交易所当地时间)

区间下限:期初价格×97%;区间上限:期初价格×103%

观察日总天数:最初观察日(含)至最终观察日(含)之间的交易日天数

区间内天数:最初观察日(含)至最终观察日(含)之间,当日价格大于等于区间下限且小于等于区间上限的交易日天数

区间外天数:区间外天数 =观察日总天数–区间内天数

固定收益率:1%;区间内收益率:4.65%;区间外收益率:0%

浮动收益率:浮动收益率 =区间内收益率×区间内天数÷观察日总天数 +区间外收益率×区间外天数÷观察日总天数。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部分按照存款管理,存款产生的全部或部分利息与3个月LIBOR挂钩。国泰君安收益凭证产品,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国泰君安营运资金。中信证券收益凭证产品,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中信证券正常经营过程中所需的流动性资金或其他合法用途。华泰证券收益凭证产品,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华泰证券营运资金。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均为较低风险的产品,相关协议中已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控制、违约责任等内容。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对相关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98)为已上市金融机构,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信银行西安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211)为已上市金融机构,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30)为已上市金融机构,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688)为已上市金融机构,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理财受托方并非为本次交易专设。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 -项目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110,746.402,066,013.69
负债总额1,406,157.381,362,982.84

- 10 -

净资产

净资产704,589.02703,030.85
净利润41,084.2767,130.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648.0891,585.31

注:上述表格中2020年6月30日的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为8,975,039,545.99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未经审计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的比例为10.14%,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92%,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94%。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即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60亿元,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 4 月 10 日和5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0)和《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0-029)。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11 -

序号

序号理财产品类型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实际收益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信托型理财-120,000.006,218.43221.49
2资管理财-3,000.0073.70-
3非保本银行理财-159,826.005,808.41-
4保本型理财1,001,800.00796,900.009,172.48350,300.00
合计1,001,800.001,079,726.0021,273.02350,521.49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413,237.18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58.78%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31.69%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350,521.49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249,478.51
总理财额度600,000.00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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