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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820,285,604.13元,减去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2,028,560.4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69,239,378.33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数为基数,即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500,0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8,239,006股,即1,481,760,9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740,880,49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议案待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该预案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公司成长性相符。上述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对该预案我们表示同意。

二、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此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在2022年审计及年报编制过程中,我们与其保持了密切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我们认为天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三、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决定于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8.28亿元的保证担保。我们认为,2023年度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对全年内部担保总额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我们同意前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3年度与宁波通商银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开展及资金管理需要,延续双方良好的银企战略合作关系,公司计划于2022年度继续委托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商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一揽子银行业务。

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计划在通商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一揽子银行业务,有助于扩大公司金融业务基础,能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业务支持。通商银行成立于2012年4月16日,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国内首家由外资银行成功重组改制的城市商业银行。本公司持有通商银行9.4%的股权。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表示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根据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公司计划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适时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

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购买债券、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公司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我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2023年度开展棉花期货业务的议案

目前,棉花作为公司主要原材料,约占公司生产成本70%左右。近年来受国际局势、市场供求关系等诸多因素影响,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剧烈,为规避境内外棉花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带来的影响,平抑原材料棉花的采购价格,稳定棉花供给,公司决定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开展境内、境外市场的棉花期货业务。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述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开展棉花期货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受国际形势、供需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波动较大。近年来随着公司海外基地生产规模扩大,对原材料棉花需求亦不断加大,为稳定棉花供给,平抑原材料采购价格,公司根据自身原材料采购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棉花期货业务,能够提高公司应对棉花价格波动的抗风险能力。同时,为规避期货交易风险,公司设立期货领导小组,并遵照公司《期货投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交易,严控期货交易风险。公司开展棉花期货业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对此,我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卫国先生达到退休年纪,特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杨燿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候选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选举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等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岗位职责要求;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我们认为选举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此,我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百隆东方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陈春波、夏建明、盖永久

2023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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