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
2011 年年度报告
(股票代码:601336)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及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4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6
第四节 董事长致股东函 ..................................................8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5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4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44
第八节 公司治理 .......................................................58
第九节 股东大会情况 ...................................................72
第十节 董事会报告 .....................................................74
第十一节 监事会报告 .....................................................88
第十二节 企业社会责任 ...................................................92
第十三节 重要事项 .......................................................99
第十四节 内含价值 ......................................................105
第十五节 备查文件目录 ..................................................114
第十六节 附件 ..........................................................115
提示声明:
除事实陈述外,本报告中包括了某些展望性描述分析,此类描述分析与
公司未来的实际结果可能存在差异,本公司并未就公司的未来表现作出任何
保证。
特提请注意。
第一节 重要提示及释义
重要提示
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 2012 年 3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本
公司《2011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14 人,其中
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12 人,董事赵海英、王成然分别委托董事孟兴国
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3. 本公司 2011 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 本公司董事长康典先生、首席财务官陈国钢先生、总精算师龚兴峰先生
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孟霞女士保证《2011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
真实、完整。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本公司、公司、新华保险 指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指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重庆代理 指 重庆新华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云南代理 指 云南新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新华夏都 指 新华夏都技术培训(北京)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紫金世纪 指 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美兆体检 指 北京美兆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汇金公司 指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宝钢集团 指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苏黎世保险 指 苏黎世保险公司
保监会、中国保监会 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监会、中国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社保基金 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保险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
中国会计准则 指
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08 年 8 月 7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二号解释 指
解释第 2 号》
《公司章程》 指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公司董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指
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指
常规守则》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法定中文名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新华保险
法定英文名称: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
简称:NCI
法定代表人:康典
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朱迎
证券事务代表:王洪礼
电话:86-10-85213233
传真:86-10-85213219
电子信箱:ir@newchinalife.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13 层
联席公司秘书:莫明慧
电话:852-35898678
传真:852-35898555
电子信箱:mandy.mok@kcs.com
联系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15 号置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 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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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21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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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营业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十五号置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 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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