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托管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的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实施接管的公告,中国银保监会决定自2020 年7月17日起对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人寿”)实施接管,并成立天安人寿接管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接管组委托,按照托管协议托管天安人寿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托管公司情况
天安人寿总部设在北京,经营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二、托管期限
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依据监管决定可依法适当延长。
三、本公司托管职责
托管期间,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托管协议的要求,按照接管组的指导,开展托管工作。
本公司确认,该事项不影响本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正常业务,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