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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铁路: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9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9月22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

(三)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9:30分在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

(四)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武勇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题经逐项审议并均获得全票通过,其中主要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与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中国铁路”)与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之《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文本及建议全年上限。该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在协议有效期内,于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关联交易上限分别约为人民币2,845,205万元、3,241,372万元、3,780,482万元。会议授权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该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该持续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交易条款(包括建议全年上限)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关联董事武勇先生、郭继明先生、胡丹先生和张哲先生对上述决议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均表示赞成,其他非关联董事亦均赞成通过该议案。

该持续关联交易尚须经股东大会非关联(独立)股东批准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相关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23年1月1日前召开。

(二)审议通过《关于处置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部分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为配合深圳平湖南现代化铁路货场的建设而处置本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约113,017.2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并按照评估结果确定总的交易价格为98,094,144元。其中,位于南湾街道辖区的出让土地71,663.26平方米,交易价格67,793,444元;位于平湖街道辖区的出让土地17,331

平方米、划拨土地24,023平方米,以及地上建(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等的交易价格合计为30,300,700元。会议授权总经理代表本公司办理与该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签署该协议。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关联董事武勇先生、郭继明先生、胡丹先生和张哲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均表示赞成,其他非关联董事亦均赞成通过该议案。

有关上述第(一)、(二)项详情的专项公告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http://www.hkexnews.hk/)的网站上查阅。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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