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A股代码:601330 公司简称:绿色动力公司H股代码:1330 公司简称:绿色动力环保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曹进军 | 因公缺席 | 乔德卫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绿色动力 | 601330 | |
H股 | 香港联合交易所 | 绿色动力环保 | 1330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朱曙光 | 李剑 |
电话 | 0755-33631280 | 0755-33631280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
电子信箱 | ir@dynagreen.com.cn | ir@dynagreen.com.cn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总资产 | 12,271,605,205.59 | 10,689,006,481.90 | 10,542,416,667.63 | 14.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097,009,421.28 | 2,995,992,909.75 | 2,852,412,360.00 | 3.37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467,057.29 | -189,122,860.59 | -189,122,860.59 | |
营业收入 | 795,270,932.19 | 516,223,451.78 | 501,331,167.93 | 54.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7,163,283.10 | 180,440,576.18 | 168,086,711.59 | 20.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4,334,535.06 | 179,317,558.31 | 166,963,693.72 | 8.3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99 | 7.60 | 7.26 | 减少0.61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7 | 0.16 | 11.7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7 | 0.16 | 11.76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1,007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43.1614 | 501,189,618 | 501,189,618 | 无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境外法人 | 32.6801 | 379,481,000 | 0 | 未知 | |
安徽省江淮成长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2822 | 38,113,372 | 0 | 无 | |
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1409 | 24,859,792 | 0 | 无 | |
中商龙润环科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224 | 20,000,000 | 0 | 质押 | 20,000,000 |
北京惠泰恒瑞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604 | 19,280,207 | 0 | 无 |
上海中汇金玖投资有限公司-保利龙马鸿利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029 | 16,290,710 | 0 | 无 | |
共青城景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192 | 15,318,078 | 0 | 无 | |
招玉燕 | 境内自然人 | 0.1464 | 1,700,000 | 0 | 无 | |
阮克荣 | 境内自然人 | 0.0969 | 1,125,000 | 0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是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行业概述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刻不容缓,二零一九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继续推进。在总结过去三年环保督促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制定,环保督察将常态化,彰显了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决心,也将为环保产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是净土保卫战的重要内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是政策鼓励采用的处理方式。二零一九年亦是实施《“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关键之年,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各项政策保持稳定,市场潜力继续释放,行业处理能力持续增长。
业务回顾二零一九年上半年本公司围绕年度工作计划,奋发有为,各方面工作均取得显著成绩。运营项目在保持“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的同时,垃圾处理量与上网电量再创新高;在建项目进展顺利,密云项目、汕头项目、佳木斯项目、章丘项目、博白项目陆续并网发电,产能迅速增长;项目拓展再创佳绩,新增四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零一九年上半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95,270,932.1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54.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17,163,283.1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35%。截至二零一九年上半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2,271,605,205.5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总额为人民币3,097,009,421.28元。
1、营运项目稳定运行,垃圾处理量与上网电量再创新高
二零一九年上半年,本公司共处理生活垃圾340.12万吨,同比增长59.47%,处理秸秆17.19万吨;实现上网电量(含秸秆发电)为9.61亿度,同比增长51.63%。本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运行管理工作,二零一九年上半年紧紧围绕“安全、环保、文明、高效”的运营理念,强化安全环保管理,深化精细化管理,稳定生产,排放达标。
2、在建项目进展顺利,五个项目竣工投产
二零一九年上半年,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密云项目、汕头项目、佳木斯项目、章丘项目、博白项目陆续并网发电,新增产能5100吨/日。四会项目基本完工,惠州二期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45%,红安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45%,丰城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50%,宜春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35%,海宁扩建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25%,永嘉二期项目开始打桩。
3、项目拓展再创佳绩,新增四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零一九年,本公司保持项目拓展力度,新项目拓展与并购双管齐下,先后签署平阳二期项目、靖西项目以及恩施项目三份特许经营协议,成功收购贵州金沙项目,项目储备更加丰富。
4、技术研发取得新进展,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继续推进大型炉排的研发,完成800 吨焚烧炉的设计和优化工作,并开始加工制造;组织开展国内首创的垃圾焚烧二噁英在线预警和控制系统研发;上半年新获得专利授权5 项,其中发明专利两项,本集团累计获得的专利授权已达58项(其中发明专利11 项,实用新型专利47 项)。
业务展望
为实现《“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的建设目标,以及提升
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国家继续鼓励生活垃圾以焚烧方式处置,中国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仍将处于大有可为的机遇期,行业竞争激烈的格局也将维持。上海率先进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代,国内其他城市也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对后端垃圾处理将产生一定影响。
本公司将以“创造美好生活环境”为企业使命,充分发挥自身在品牌、技术、人才队伍以及融资渠道等方面优势,抓住行业发展机遇,继续深耕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优化在建项目工程管理,提高运行项目管理水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快速推进项目筹建和建设工作,确保四会项目年内竣工投产,丰城、宜春、惠州二期、海宁扩建和红安项目到年底分别完成施工总量的90%、80%、80%、70%和85%;开工建设平阳二期项目、石首项目及登封项目。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和变更的主要影响请参见第十节附注30“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