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1月9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电费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有关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并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