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14名,现场出席10名,电话连线出席2名,委托出席2名。王智斌董事、陆健瑜董事以电话连线方式出席会议,谢一群董事委托唐志刚董事,林义相董事委托陈武朝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缪建民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18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阅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19年品牌推广费用分担计划及分担框架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及其管理制度执行
情况和内部交易评估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报告向股东大会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