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8年,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的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主要包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情况的审查,审核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关联交易制度及其实施,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事宜发表意见并监督其与公司的关系,审阅公司的财务数据及监督财务申报,就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判断。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参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18年4月完成换届。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四位委员组成,其中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许定波、刘汉铨、陆健瑜,一位非执行董事王清剑,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许定波担任。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四位委员组成,其中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陈武朝、邵善波、陆健瑜,一位非执行董事王清剑,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武朝担任。
两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均符合法律法规、监
管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各位委员均具有与其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及经验。
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本年应参加会议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备注 |
陈武朝
5 5 0
/邵善波
5 5 0
/陆健瑜
8 7 1
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参加三届三次审计委员会,委托陈武朝主任委员代为出席
会议并表决。王清剑
8 8 0
/
许定波 3 3 0 /刘汉铨 3 3 0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与外部审计师召开2次单独沟通会议。会议审议研究了有关公司审
计、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议案。各位委
员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就会议议案认真提出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在2018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在外部审计师进场前,向外部审计师了解2018年度审计范围、总体时间表、服务团队、预审策略及工作安排、终审策略及重点关注事项、最新行业监管动态等有关情况,充分沟通并形成书面意见;并在外部审计师进场后与之保持了充分及时的沟通,针对外部审计师
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再次审阅;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完成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外部审计师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报告,全面客观地评价了其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建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师,并将以上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9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