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报告的议案》中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关于2018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及专项报告等内容。
经认真审议,认为2018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和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