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21-013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25日 14点00分召开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观澜泗黎路402号平安金融管理学院平安会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及H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审议及批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 √ |
2 | 审议及批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 √ |
3 | 审议及批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4 | 审议及批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包括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本公司经审核财务报表 | √ |
5 | 审议及批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建议宣派末期股息 | √ |
6 | 审议及批准《关于聘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 | 审议及批准《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评价》 | √ |
8.00 | 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8.01 | 审议及批准重选马明哲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
8.02 | 审议及批准重选谢永林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
8.03 | 审议及批准重选陈心颖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
8.04 | 审议及批准重选姚波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
8.05 | 审议及批准重选蔡方方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
8.06 | 审议及批准重选谢吉人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
8.07 | 审议及批准重选杨小平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
8.08 | 审议及批准重选王勇健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
8.09 | 审议及批准选举黄伟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 | √ |
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8.10 | 审议及批准重选欧阳辉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
8.11 | 审议及批准重选伍成业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
8.12 | 审议及批准重选储一昀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
8.13 | 审议及批准重选刘宏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
8.14 | 审议及批准选举金李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
8.15 | 审议及批准选举吴港平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
9.00 | 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9.01 | 审议及批准重选顾立基先生为本公司外部监事,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
9.02 | 审议及批准重选黄宝魁先生为本公司外部监事,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
9.03 | 审议及批准重选张王进女士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
10 | 审议及批准《关于发行债券融资工具的议案》 | √ |
11 | 审议及批准《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20%的新增H股,有关发行价较证券的基准价折让(如有)不超过10% | √ |
12 | 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二)特别决议议案:第10、11、12项议案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8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1318 | 中国平安 | 2021/3/18 |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
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登记。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
(二) 出席回复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1年3月22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三) 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21年3月25日12:30-14:00,14: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 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观澜泗黎路402号平安金融管理学院平安会堂
(五)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欣女士、苏瑾楠女士
联系电话:(0755)22624602、88673423
电子邮箱:lixin054@pingan.com.cn; sujinnan152@pingan.com.cn
传 真:(0755)82431019、82431029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47层
邮政编码:518033六、其他事项
(一) 时值中国境内及境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控时期,为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
(二) 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如现场参会股东人数已达到本次股东大会当天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规定的上限(如有),现场参会股东将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后续出席的股东将可能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三) 会议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本公司建议现场参会股东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本次股东大会地点,本公司亦不会安排交通接驳。
(四) 本公司A股股份登记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五) 本公司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大会通告。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4日
附件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参会回执报备文件: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我们
(附注
)
,A股帐户: ,地址 ,联系电话: ,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A股/H股 股
(附注
)
的股东,兹委任大会主席
(附注
)
或 ,身份证号码: ,为本人/我们的代表,代表本人/我们出席2021年3月25日(星期四)14:00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观澜泗黎路402号平安金融管理学院平安会堂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以审议并酌情通过大会通知所载之决议案,并于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上代表本人/我们及以本人/我们的名义依照下列指示
(附注4)
就该等决议案投票。
普通决议案 | 赞成(附注4) | 反对(附注4) | 弃权(附注4) | |
1 | 审议及批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 |||
2 | 审议及批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 |||
3 | 审议及批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4 | 审议及批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包括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本公司经审核财务报表 | |||
5 | 审议及批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建议宣派末期股息 | |||
6 | 审议及批准《关于聘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中国审计师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国际核数师,任期直至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并厘定其酬金 | |||
7 | 审议及批准《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评价》 | |||
8.00 | 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 | —— |
8.01 | 审议及批准重选马明哲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8.02 | 审议及批准重选谢永林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8.03 | 审议及批准重选陈心颖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8.04 | 审议及批准重选姚波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8.05 | 审议及批准重选蔡方方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8.06 | 审议及批准重选谢吉人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8.07 | 审议及批准重选杨小平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普通决议案 | 赞成(附注4) | 反对(附注4) | 弃权(附注4) | |
8.08 | 审议及批准重选王勇健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8.09 | 审议及批准选举黄伟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8.10 | 审议及批准重选欧阳辉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8.11 | 审议及批准重选伍成业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8.12 | 审议及批准重选储一昀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8.13 | 审议及批准重选刘宏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8.14 | 审议及批准选举金李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8.15 | 审议及批准选举吴港平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9.00 | 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 —— |
9.01 | 审议及批准重选顾立基先生为本公司外部监事,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9.02 | 审议及批准重选黄宝魁先生为本公司外部监事,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9.03 | 审议及批准重选张王进女士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
特别决议案 | 赞成(附注4) | 反对(附注4) | 弃权(附注4) | |
10 | 审议及批准《关于发行债券融资工具的议案》 | |||
11 | 审议及批准《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H股20%的新增H股,即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8.15%,有关发行价格较证券的基准价折让(如有)不得超过10%(而非《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设定的20%上限),并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的相应修订,以反映配发或发行股份后的新股本结构。 | |||
12 | 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附件2: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本人/我们
(附注
)
: , A股帐户: ,地址为 ,联系电话: ,为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之A股/H股 股
(附注
)
的股东,兹通告公司,本人/我们拟(或由代理人代为)出席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星期四)下午二时正于广东省深圳市观澜平安金融管理学院平安会堂举行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日期:2021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的股东全名及地址。2.请将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填上,并删去不适用的股份类别(A股或H股)。
3. 请将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或以前以专人递送、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47层(518033)或传真号码(0755)82431019、82431029)。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