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5名,为在金融、会计、法律、科技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其股东负有诚信义务,尤其受托负责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在公司决策过程中起着重要的制衡作用且为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现将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0年,全体独立董事努力做到亲身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因公务原因无法亲自出席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及时、有效地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未出现独立董事缺席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均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决策,对各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全体独立董事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形。
独立董事各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亲身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 |||||||||
成员 | 委任为董事 日期 | 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提名 委员会 | 薪酬 委员会 |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 |
葛明 | 2015年6月30日 | 1/1 | 10/10 | 2/2 | 6/6 | - | 4/4 | 5/5 | 0/0 |
欧阳辉 | 2017年8月6日 | 1/1 | 9/10 | - | 6/6 | 4/4 | 4/4 | 5/5 | 0/0 |
伍成业 | 2019年7月17日 | 1/1 | 10/10 | - | 6/6 | 4/4 | 4/4 | 5/5 | 0/0 |
储一昀 | 2019年7月17日 | 1/1 | 10/10 | - | 6/6 | 4/4 | 4/4 | - | - |
刘宏 | 2019年7月17日 | 1/1 | 10/10 | 2/2 | - | 4/4 | - | - | - |
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有关问题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020年9月,部分独立董事与部分监事会成员对平安银行、平安寿险、平安产险、平安养老险、平安证券等多家子公司的四川分支机构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听取了业务一线干部和员工代表对公司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业务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广大基层员工的意见形成了考察报告报公司管理层。
此外,根据独立董事的具体要求,公司管理层亦会在董事会上就关注的经营问题或业务发展情况等进行专题汇报。上述一系列举措不但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经营管理透明度,使公司管理层与董事会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而且也更加有利于独立董事科学决策。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
四、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在公司编制2020年年度报告过程中,全体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全体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关于本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此外,全体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管理层2020年度经营报告等相关经营情况,并认真对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年审注册会计师提交的相关年审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在
无公司任何人员参与的前提下,独立董事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亦进行了独立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并了解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任何问题,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能。
五、履职过程不存在任何障碍
2020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收到任何干扰或阻碍。全体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就股东及公司整体而言有关的多项事宜发表了具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改革发展、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关联交易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决策过程中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提出的所有意见和建议,本公司均予以采纳。
六、年度自我评价
2020年,全体独立董事持续保持独立性,均符合各上市地监管规则所载的独立性指引的规定,并已向本公司提交有关其独立性的年度确认书。
全体独立董事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参加报告期内的董事会会议,并对于公司董事会于报告期内审议的重大事宜,全体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不存在未尽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于报告期内,在公司安排下,全体独立董事均通过出席若干主
题的外部培训或座谈会、参与内部培训或阅读若干主题的材料等方式,积极参与持续专业培训,拓展并更新其知识及技能,确保自身始终具备全面及切合所需的信息以对董事会作出贡献。
七、对董事会及管理层工作的评价
2020年,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全体董事努力做到亲身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并做到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出正确决策,恪尽职守,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高级管理层勤勉地实施董事会不时厘订的本公司的整体方向、目标及策略、业务计划及投资方案,并对本公司业务进行日常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八、新一年工作展望
2021年,全体独立董事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葛明、欧阳辉、伍成业、储一昀及刘宏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