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后,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地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相关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情况相应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三)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情况同步修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MING HUANG(黄明)、徐经长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