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在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洪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骆驼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骆驼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1-6月)》(公告编号:临2020-036)。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