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在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八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洪艳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骆驼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骆驼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19年全年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在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可能发生变化,公司拟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4,249,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2)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13)。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4)。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5)。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总体融资成本,在不影响自身运营的情况下,公司在2020年度拟以自有资金向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总额不超过27亿元的借款。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6)。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0-01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