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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临2020-016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0年4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周慕冰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提名黄振中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黄振中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其他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同意。会议决定提名黄振中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振中先生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其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宜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任期3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黄振中先生的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请见附件一。

三、提名廖路明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廖路明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会议决定提名廖路明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其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事宜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任期3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廖路明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二。

四、提名朱海林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同意。会议决定提名朱海林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其委任事宜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任期3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行将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朱海林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三。

五、申请追加2020年疫情防控捐赠预算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拟于2020年6月22日(周一)在北京召开,有关详情请见本行另行发布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附件一:黄振中先生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

附件二:廖路明先生简历

附件三:朱海林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一:

黄振中先生简历

黄振中,男,1964年12月出生,法学博士。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副主任。2017年9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部企业改革处副处长、高级经济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律顾问室主任,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副理事长、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终身荣誉主任、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黄振中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黄振中,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振中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二:

廖路明先生简历

廖路明,男,1963年10月出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博士。现任职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8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1985年8月进入财政部,先后任财政部办公厅研究处主任科员,信息处副处长、处长,新闻处处长,2003年1月任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2012年1月任财政部机关党委正司级干部,2012年2月任财政部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正司长级)。

附件三:

朱海林先生简历

朱海林先生,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经济学博士,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博士生导师。现任职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7月起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1992年8月起先后任财政部会计司副处长、处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副主任(副司长级)。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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