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279 公司简称:英利汽车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林上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安宇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7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文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英利汽车/公司/本公司/本集团 | 指 |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开曼英利 | 指 |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Cayman Engley Industrial Co.,Ltd.) |
英利工业 | 指 | 英利工业有限公司 |
英利部件 | 指 | 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长沙英利 | 指 | 长沙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辽宁英利 | 指 | 辽宁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苏州英利 | 指 | 苏州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成都英利 | 指 | 成都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莱特维 | 指 | 长春莱特维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英利 | 指 | 青岛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宁波英利 | 指 | 宁波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佛山英利 | 指 | 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天津英利 | 指 | 天津英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
仪征英利 | 指 | 仪征英利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合肥英利 | 指 | 合肥英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合肥工业 | 指 | 合肥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林德天津 | 指 | 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林德长春 | 指 | 林德英利(长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宁波茂祥 | 指 | 宁波茂祥金属有限公司 |
台州茂齐 | 指 | 台州茂齐金属有限公司 |
上海鸿汉 | 指 | 上海鸿汉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长春鸿汉 | 指 | 长春鸿汉英利铝业有限公司 |
长春崨科 | 指 | 长春崨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鸿运科技 | 指 | 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 |
Wiser Decision | 指 | Wiser Decision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
浙江杉盛 | 指 | 浙江杉盛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友利 | 指 | 成都友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吉林进利 | 指 | 吉林进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肯联英利 | 指 | 肯联英利(长春)汽车结构有限公司 |
重庆中利 | 指 | 重庆中利凯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L+W | 指 | Linde+Wiemann SE&CO.KG(原用名) Linde+Wiemann GmbH KG |
青岛友利 | 指 | 青岛友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吉林昱光 | 指 | 吉林昱光涂装有限公司 |
佛山彰利 | 指 | 佛山彰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成都瑞光 | 指 | 成都瑞光涂装有限公司 |
天津进利 | 指 | 天津进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长沙彰利 | 指 | 长沙彰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苏州旭鸿 | 指 | 苏州旭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苏州佑强 | 指 | 苏州佑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6月30日 |
VAVE | 指 | Value Analysis,Value Engineering的简称,通常指价值分析与价值工程 |
CAE | 指 | Computer Aided Engineering,利用计算机辅助求解分析复杂工程和产品的结构力学性能,以及优化结构性能 |
TRUMPF | 指 | 德国通快集团,为工业用机床、激光技术和电子技术领域的世界领先企业 |
SAP | 指 | System Applications and Products,企业管理解决方案的软件 |
MES | 指 | 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系统 |
CNAS | 指 |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英利汽车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angchun Engley Automobile Industr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无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林上炜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苗雨 | / |
联系地址 | 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 | / |
电话 | 0431-85022771 | / |
传真 | 0431-85033777 | / |
电子信箱 | IR@engley.net | /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1、2013年6月25日,公司注册地址由长春市高新开发区震宇街36号变更为长春市高新开发区震宇街36号(住所期限到2013年12月31日止); 2、2013年7月18日,公司注册地址由长春市高新开发区震宇街36号(住所期限到2013年12月31日止)变更为长春市高新区顺达路888号; 3、2022年5月16日,公司注册地址由长春市高新区顺达路888号变更为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30021 |
公司网址 | http://www.engley.com |
电子信箱 | IR@engley.net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情况未发生变更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英利汽车 | 601279 | /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532,415,464 | 1,940,331,180 | 30.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110,660 | -47,830,446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3,533,976 | -37,364,397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136,041 | 112,386,210 | -34.0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722,094,469 | 3,680,427,706 | 1.13 |
总资产 | 8,048,790,894 | 7,929,951,648 | 1.5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3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3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 | -1.32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1 | -1.03 | 不适用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12,30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681,22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86,46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5,26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40,87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2,301 | |
合计 | 6,576,68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行业情况
1、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下属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70)。
2、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1-6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24.8万辆和1,323.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3%和9.8%;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128.1万辆和1,126.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8.1%和8.8%;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96.7万辆和197.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6.9%和15.8%;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78.8万辆和374.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2.4%和44.1%。
我国经济运行保持持续恢复态势,积极因素累积增多,经济长期向好趋势依然稳固。在这样的背景下,汽车行业走出了一季度的市场过渡期,二季度形势明显好转,整体来看上半年行业保持稳健发展,国内市场持续恢复,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
我国汽车市场在经历过一季度促销政策切换和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后,在中央和地方促消费政策、轻型车国六实施公告发布、多地汽车营销活动、企业新车型大量上市的共同拉动下,叠加车企半年度节点冲量和4、5月同期基数相对偏低,市场需求逐步恢复,上半年累计实现较高增长。
作为车市亮点的新能源汽车、汽车出口和中国品牌继续延续良好发展态势。其中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市场占有率达28.3%;汽车出口增长迅速,上半年已突破200万辆,对市场整体增长贡献显著;中国品牌乘用车市场占有率稳定在50%以上。
展望下半年,宏观经济的温和回暖逐渐向汽车市场传导,新能源汽车和汽车出口的良好表现有效拉动了市场增长,且伴随政策效应持续显现,汽车市场消费潜力将被进一步释放,有助于推动行业全年实现稳定增长。但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一些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消费需求依然不足,行业运行仍面临较大压力,企业经营仍有诸多挑战,需要保持政策的稳定与可预期,助力行业平稳运行。
(二)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专注于实现汽车零部件的轻量化,主营业务为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系统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含金属零部件和非金属零部件两大类。除汽车零部件外,公司也生产少量汽车零部件相关的模具。
1、公司金属零部件主要包括仪表板骨架、防撞梁、门槛、EV电池下壳体以及其他车身冲压件等。金属零部件图示及主要用途如下:
产品名称 | 产品图片 | 主要产品用途 |
仪表板骨架 | 仪表板骨架用于仪表台、转向柱、中控、手套箱、空调、线控等的支撑和连接 |
防撞梁 | 防撞梁是用来减轻车辆受到外力撞击时产生的二次伤害的震动力的一种装置,尽可能减小撞击力对车身纵梁、水箱、人员的损害,对车辆起到有效保护作用 | |
门槛 | 位于车门正下方,固定车身 | |
EV电池下壳体 | 电池包分为电池上壳体、下壳体两部分,主要用于安装电池模组,为整车提供电力保障,材料分碳钢、铝合金两部分,涉及冲压、焊接、涂胶等工序,对密封要求极高 | |
车身冲压件 | 构成汽车车身的金属冲压件,一部分经冲压后直接成为汽车零部件;另一部分经冲压后还需经过焊接、机械加工等工艺才能成为汽车零部件 |
2、公司非金属零部件包括前端框架、车底护板、备胎仓、EV电池上壳体、电瓶托盘、轮罩等。非金属零部件图示及主要用途如下:
产品名称 | 产品图片 | 主要产品用途 |
前端框架 | 前端框架是汽车集成化设计的核心部件,是汽车冷却系统、照明系统、导风系统以及前罩锁及其附件等系统的承载结构 | |
车底护板 | 降低风阻,保护底盘,防止行驶过程中由于凹凸不平的路面或飞石和沙砾撞击对底盘造成损坏 |
备胎仓 | 用来储存汽车备用轮胎 | |
EV电池上壳体 | 动力电池包的一部分,主要用于保护锂电池免受碰撞和挤压,并起到隔绝密封的作用 | |
电瓶托盘 | 用来固定和承托汽车电瓶 | |
轮罩 | 装在车轮外侧,起到装饰和防泥水的作用 |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车用钢材、铝材和热塑、热固类材料等。对于钢材铝材类金属原材料,公司实际生产中会综合销售订单、销售预测信息、采购周期、生产计划及库存等因素进行采购。因账期、服务、交付等原因,公司通过第三方经销商采购大部分金属原材料。公司进行月度、季度或半年度询比议价,确定供应商,采用货到付款的付款方式。热塑、热固类材料,如PP玻纤增强材料,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采取年度锁定价格,每年初根据项目整体情况,商定新一年度价格。通过逐月签订详细规格的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进行采购。公司主要采购流程图如下: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在取得产品订单并签署框架合同后将产品规格以及技术参数提交研发部门按照下游整车制造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工艺设计和模具开发,在通过整车制造商或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生产批准程序(PPAP)后由生产部视订单的具体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采用区域性管理模式,实行大客户经理制。公司销售均为直销,不存在经销情况。公司业务部主要负责客户新项目的议价、承接和量产产品的订单承接及销售服务。公司在与整车制造商的合作过程中通常采用“一品一点”配套模式,即一款零件只由一个零部件厂商供应。
公司主要销售流程图如下:
(四)行业地位
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已掌握轻量化前沿技术,并成为专业的轻量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在材料方面,经历了从高强钢、超高强钢、铝合金板材及型材到多种玻纤增强复合材料的单独及组合应用;同时,公司已与国内外先进的汽车零部件厂商、模具厂商、材料厂商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持续进行深度交流,不断提升自身的产品开发效率和质量,并在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领域进行研究。在工艺方面,具备冲压、辊压、液压成型、热成型、激光焊接到挤出、热压和注塑等多种生产工艺。此外,公司拥有自主设计的研发体系,经历多年发展,已经为国内合资品牌及自主品牌的整车厂设计开发一百多个轻量化零部件。公司重要客户主要为中高端车型的优质主机厂,与包括一汽大众、北京奔驰、沃尔沃亚太、华晨宝马、上汽大众、上汽通用、吉利汽车、一汽红旗等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也在逐步推广以新能源车为主的新兴主机厂客户业务,客户结构不断丰富。公司凭借对轻量化材料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经验,依靠良好的制造能力和设计能力,已经成为行业内完整的车身轻量化解决方案提供者。
(五)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我国汽车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交通、环保、能源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在国家越来越重视节约资源、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指引下,汽车轻量化以及新能源汽车成为了我国汽车行业发展的新方向。
汽车轻量化后车辆加速性提高,车辆控制稳定性、噪音、振动方面也均有改善。因此,车身重量的降低将对整车的燃油经济性、车辆控制稳定性、减少废气排放都有显著效果。随着汽车从传统燃油型向新能源转型,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供应商又提出了技术创新及优化工艺的新要求。零部件行业的长期发展向好势头不变,仍有较大的发展机遇。
公司将顺应市场趋势在轻量化方向上继续发力,利用公司的研发实力,将不同的轻量化产品组合,打造出更轻量化的车身结构件和安全件。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客户资源优势
(1)公司多年给国内主流品牌供货,与一汽大众、北京奔驰、沃尔沃亚太、华晨宝马、上汽大众、上汽通用、吉利汽车、一汽红旗等优秀客户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从以往的单纯零件的过程开发到前期参与零件设计结构开发,整车零件布局,后期过程开发直至批量供货。同时,公司逐步推广以新能源车为主的新兴主机厂客户业务,与国内知名新能源车企比亚迪、小鹏、蔚来、极星以及北美知名新能源车企等展开合作,客户结构不断丰富。
(2)整车厂通常具备严格的外部采购管理体系,对于产品的交付及质量要求非常高,进入其采购供应链的厂商将面临较高标准的资格审核。同时整车厂每年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并开发潜在供应商,保障生产供应的稳定性。优质客户的审核为公司带来以下优势:①客户高标准的采购准入体系促使公司的技术创新水平和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始终能够保持在行业前列;②一旦通过供应商体系考核,通常会保持稳定的合作,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能够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产品订单;③有助于公司开拓并获取新客户。
2、多样化的技术解决方案和完善的研发体系优势
公司的研发中心涵盖产品结构设计、CAE仿真模拟分析、模具工装设计及制造、产品试制、过程开发、质量控制、试验验证等一系列功能,可以为客户提供工程可行性分析、数据模型制作、轻量化的设计服务,同时利用自身经验优势结合CAE仿真软件完成产品的刚度、强度、振动耐久、碰撞以及工艺成型等模拟分析,在缩短开发周期的同时提高了产品质量并利用拓扑优化降低了开发成本。研发中心实验室是一个集物理、化学、环境可靠性、腐蚀、振动耐久、机械可靠性实验
室为一体的综合性实验室,通过了CNAS实验室认可,同时获得一汽大众、吉利、沃尔沃、一汽红旗、广汽、比亚迪、小米汽车等多家汽车制造商的认可,为公司的研发创新提供了有力的实验验证资源保障。
3、雄厚的生产制造实力优势
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奠定了公司雄厚的制造实力。公司拥有数条大型进口冲压生产线及全自动热压生产线,数十台进口油压机、注塑机、多工位移送冲压机,数十台德国、日本、瑞典等进口自动焊接、水切割、涂胶机器人,德国TRUMPF激光焊接组,完整的产品性能试验设备,并且公司拥有SAP、MES等先进的管理软件,保证了公司可实现智能化的管控一体化生产,使公司拥有优秀的生产制造能力。
4、生产基地布局优势
公司实施生产基地战略布局,迄今为止已经在国内主要客户周边建有二十余个生产基地,已在华南、华中、华北、华东以及东北地区建立全面的生产配套网络,缩短了与整车厂的配套距离,也缩短了对整车厂要求的反应时间。上述生产基地的建成表明公司全国布局已基本完成,未来将能实现更加贴近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为提升市场开发提供了良好的竞争基础。
5、产品质量优势
整车制造属于高度精细化产业,因此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产品的质量将直接决定其竞争地位和盈利能力。公司设立以来一直对产品品质高度重视,公司通过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包括新产品质量管理、过程质量管理、售后质量管理在内的一整套质量保证体系,并依托该体系,使公司产品质量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同时关键总成产品采用在线自动尺寸检测,有效监控过程波动,提高产品合格率。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保持持续恢复态势,积极因素累积增多,经济长期向好趋势依然稳固。在这样的背景下,汽车行业走出了一季度的市场过渡期,二季度形势明显好转,整体来看上半年行业保持稳健发展,国内市场持续恢复,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随着市场需求逐步恢复,公司不断增强管理水平及技术开发能力,持续推行精益化管理,提质增效、运营改善等各项工作,整体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3,241.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51%;实现利润总额5,649.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11.07万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
1、市场结构持续优化,新能源业务成为公司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2023年中国汽车市场电动化渗透率越来越高,公司紧跟市场发展趋势,持续加快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布局,加大客户开发力度,争取优质项目定点。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累计中标项目56个,其中新能源项目占总体项目比例超过50%,包括北美知名新能源车企、比亚迪、奥迪一汽、理想、蔚来,零跑、高合等新能源客户的项目定点。随着新能源车渗透率提高,公司与主流新能源客户合作日趋紧密,新能源业务收入增长趋势显著,2023年上半年对新能源车型供货占比达公司营业收入的25.57%。
2、加强产品研发与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
随着汽车轻量化要求越来越高,不同材料的混合使用已经成为重要的技术手段,公司在金属与非金属领域均有良好基础,对不同材料的特性有着深刻的理解。报告期内,公司持续重点开发轻量化相关的汽车零部件,进一步增强不同材料的融合使用,实现更加精准的零部件材料设计技术,从而实现在减轻重量的基础上保证零部件强度和降低生产成本的目标。同时,公司通过优化产品及过程开发流程,持续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和业务规划,参与前期共同技术研发,在部分零部件中达到协同创新。通过产品设计和研发创新,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
3、持续推行精益化管理,多措并举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行精益化管理,提质增效、运营改善等各项工作。优化项目管理审批流程,建立项目成本监控机制,监控项目成本状态,确保运营成本控制有效落实;公司建立重点、难点项目VAVE评审审批机制,运用系统的方法解决生产运营中问题,降低运营成本;面对大宗物料市场价格波动,公司根据不同原材料价格特性,灵活调整锁价方式,与供应商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综合降低采购成本;对现有产品工艺进一步优化,减少过程浪费,提高产品材料利用率,报告期内共计开展成本优化产品数量12个。
4、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及培养力度,做好人才储备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公司按照提高效率和保证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加大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和人才的培养力度。报告期内,公司从外部引进行业内经验丰富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内部对工作能力突出、德才兼备、忠诚度高、综合素质好的人员进行竞聘选拔晋升,充实公司管理和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业务的发展做好人力资源储备。
5、积极推进资本市场融资,完善公司战略布局
公司于2022年第四季度启动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119.58万元,募集资金用于高端汽车模具智造中心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造中心建设项目、高性能挤出型材和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将有助于公司完善产品结构和业务布局,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促进企业产业化升级,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巩固既有市场,持续提升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的品牌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融资项目的申报工作,本次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于2023年7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532,415,464 | 1,940,331,180 | 30.51 |
营业成本 | 2,252,157,639 | 1,764,458,588 | 27.64 |
销售费用 | 11,325,223 | 9,920,544 | 14.16 |
管理费用 | 101,001,151 | 89,645,687 | 12.67 |
财务费用 | 12,147,819 | 12,626,620 | -3.79 |
研发费用 | 95,416,966 | 94,422,245 | 1.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136,041 | 112,386,210 | -34.0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201,019 | -154,502,17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6,671,112 | -80,623,644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 | 1,981,600 | -281,932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9,650,212 | -35,480,965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市场需求恢复及去年同期基数较低影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营业收入的增加带来营业成本相应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销售人员薪酬以及差旅费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管理人员薪酬以及差旅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研发项目增加,投入研发测试的材料费及技术开发等费用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支付的职工薪酬及各项税费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增加银行借款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178,207,658 | 14.64 | 1,143,426,088 | 14.42 | 3.04 | |
应收款项 | 1,019,134,951 | 12.66 | 1,150,641,099 | 14.51 | -11.43 | |
存货 | 1,321,266,691 | 16.42 | 1,425,735,811 | 17.98 | -7.33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4,670,274 | 2.29 | 184,622,343 | 2.33 | 0.03 | |
固定资产 | 2,431,613,623 | 30.21 | 2,439,979,688 | 30.77 | -0.34 | |
在建工程 | 322,524,749 | 4.01 | 272,528,423 | 3.44 | 18.35 | |
使用权资产 | 88,458,289 | 1.10 | 99,343,107 | 1.25 | -10.96 | |
短期借款 | 527,884,223 | 6.56 | 259,502,350 | 3.27 | 103.42 | 主要是本期因营运资金需求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36,690,635 | 0.46 | 31,966,526 | 0.40 | 14.78 | |
长期借款 | 789,250,000 | 9.81 | 646,500,000 | 8.15 | 22.08 | |
租赁负债 | 68,969,419 | 0.86 | 79,981,144 | 1.01 | -13.77 | |
应收票据 | 52,093,319 | 0.65 | 24,126,553 | 0.30 | 115.92 | 主要是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352,402,474 | 4.38 | 196,715,580 | 2.48 | 79.14 | 主要是本期因业务增加致应收票据同步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6,541,548 | 0.21 | 31,471,484 | 0.40 | -47.44 | 主要是去年底应收合营企业股利本期已收到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81,854,677 | 1.02 | 50,666,413 | 0.64 | 61.56 | 主要是本期待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20,165,543 | 0.25 | 43,492,957 | 0.55 | -53.63 | 主要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54,705,04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26,923,242 | 质押开票 |
应收款项融资 | 198,505,254 | 质押开票 |
合计 | 480,133,536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合肥市设立了合肥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该全资子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办理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注册证明文件。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442,627 | 442,627 | ||||||
应收款项融资 | 196,715,580 | 669,201 | 669,201 | 352,402,474 | 196,715,580 | 352,402,474 | ||
其他权益工具 | 17,304,158 | 648,974 | 17,953,132 | |||||
合计 | 214,462,365 | 1,318,175 | 669,201 | 352,402,474 | 197,158,207 | 370,355,606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 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资产 | 净利润 |
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136,655,700 | 785,025,724 | 218,195,807 | 18,827,298 | 653,667,548 | 16,858,555 |
成都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33,420,000 | 564,405,702 | 238,924,159 | 16,871,336 | 399,241,802 | 14,092,609 |
天津英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252,130,000 | 691,922,533 | 318,300,044 | 1,233,151 | 266,575,839 | -325,100 |
长春莱特维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54,580,000 | 154,965,547 | 60,141,878 | 10,647,335 | 122,585,029 | 9,116,070 |
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265,000,000 | 708,709,026 | 286,754,114 | 6,308,503 | 325,959,438 | 5,834,526 |
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36,000,000 | 1,193,827,184 | 393,441,053 | 612,038 | 697,717,163 | 2,439,232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发展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系统零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乘用车领域,公司业务的发展与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如果未来汽车行业景气度出现明显下滑,可能导致总需求下降和加剧行业竞争。公司持续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促进企业产业化升级,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2、市场风险
随着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必将吸引更多企业进入汽车零部件行业,致使汽车零部件行业不断壮大。行业内优秀的企业实力不断增加,技术不断进步,导致行业竞争有所加强。随着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如果公司不能巩固并增强已有的优势,将存在市场份额下降以及被整车厂商的其它零部件供应商替代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在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领域进行研究开发,同时继续专注于轻量化等零部件的设计和开发,增强产品质量稳定性,巩固既有市场。
3、政策风险
汽车行业是世界经济重要的支柱性产业,汽车零部件产业则是汽车制造工业的基础。为提振车市,近年来国家多次出台相关政策来刺激汽车行业的消费态势。2023年,国家陆续出台了《关于组织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等一系列的产业政策,加大对我国汽车和汽车零部件产业的支持和鼓励。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为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但若出现环境污染加剧、城市交通状况恶化、能源紧张等情况,中央政府或各地方政府未来调整鼓励汽车生产和消费的政策,可能将会直接影响到整个汽车零部件行业,进而将对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将不断的优化产品结构,积极适应市场新常态,对外做好行业发展研判,并及时关注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同时提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前瞻性研发,加强新项目投资风险防控,持续推进降本增效,提升产品盈利能力和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4、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73.72%,其中,公司来源于一汽大众的收入为91,217.79万元。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主要原因为:
(1)汽车零部件行业准入门槛较高,整车制造商甄选供应商是一个严格而又漫长的过程,而正是因为这一过程的复杂性,整车制造商一旦确定其供应商,便形成了相互依赖、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战略格局;
(2)整车制造商通常一个零部件只由单一供应商生产供货。上述因素导致了汽车零部件需求方对于与之配套的下级零部件供应商有着较高的规模、资金和技术要求。因此,公司一旦取得订单,便需以有限的生产资源满足客户大批量稳定供货的需求,因而形成了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局面;
(3)公司主要客户均为知名汽车厂商,在国内具有较高市场地位,公司也会持续巩固与大客户的合作关系。未来如果主要客户由于自身原因或宏观经济环境的重大不利变化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或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而公司又不能及时拓展其他新的客户,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将在巩固和维护好现有客户的基础上,加大对新客户的开发拓展力度,不断提高产销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5、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类型丰富,涉及多种类原材料采购,其中车用钢材、铝材成本占产品总成本比重较高,其价格的波动对生产成本的影响较大。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组织生产,且部分客户对原材料价格波动有一定的补偿机制,但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和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面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根据不同原材料价格特性,灵活调整锁价方式,通过成本压力传递、精益生产、集中采购和战略合作等方式综合降低采购成本,保持盈利水平。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3月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专区 | 2023年3月4日 | 审议通过了: 1、《关于<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的分析报告>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2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专区 | 2023年4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制订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制订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3月3日下午14: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上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相关决议公告详见公司2023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无被否决议案。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4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上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相关决议公告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无被否决议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吴庭波 | 总经理 | 离任 |
林上炜 | 总经理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吴庭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上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具体详见《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生产环节包括冲压、辊压、焊接、涂胶、注塑、热压、电泳、涂胶及发泡、喷丸工序等,生产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公司采取并有效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均达标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规定和要求。
(1)排污信息
A、废水:主要包括少量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前处理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电泳工序废水进入到预处理单元到综合废水调节池,经过“中和+絮凝+混凝+气浮+AO+二沉池”处理后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 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B、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焊接烟尘、涂胶发泡废气、注塑废气、热压工艺废气、电泳工序废气、电泳燃烧废气、喷丸粉尘、锅炉烟气、食堂油烟。
焊接烟尘经脉冲滤筒除尘装置和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5米以上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限值要求;
涂胶及发泡废气经UV光氧化加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以上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的限值要求;
注塑产生的挥发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后再通过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由15米以上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的限值要求;
热压工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喷淋塔、脉冲反除尘装置、活性炭吸附后再通过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由15米以上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的限值要求;
电泳工序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引入到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的限值要求;
电泳燃烧废气通过管道进入到烘干炉底部的热回收式燃烧装置(TNV)内,与天然气混合后焚烧后18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要求;
喷丸粉尘经高效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限值要求;
锅炉烟气按标准要求建立符合要求高度的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至楼顶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限值要求。
C、噪声:主要是各类生产设备运行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公司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优化布局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防震基础或安装减震垫等消声措施,减少噪声的产生。生产运
营期间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噪声,可降低噪声影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限值要求,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D、固废: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废情况如下:
序号 | 固废名称 | 产生工序 | 固废性质 | 主要处置方式 |
1 | 废液压油 | 设备维护保养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2 | 废乳化液 | 设备维护保养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3 | 废包装物 | 设备维护保养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4 | 废UV管 | 设备维护保养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5 | 废活性炭 | 设备维护保养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6 | 废树脂边角料 | 废树脂边角料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7 | 含油抹布、含油手套 | 生产工作和设备、工装维护保养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8 | 生活垃圾 | 日常生活 | 一般废物 | 环卫部门清运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依据相关标准和环保要求,建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除尘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并定期对各类环境污染防治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点检及维护保养,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相关标准和环保要求排放标准。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已建项目、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均已履行必要的环评备案、验收程序、符合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重视环境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局备案。公司定期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以演练发现为切入点充分研究评估,优化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组织体系。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依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排污许可证要求,制订了环境监测方案,并按照监测方案对废水、废气、噪声等进行了监测,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的最新环保政策,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开展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排放,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和政策,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积极承担并履行企业环保责任。
公司根据ISO14001:2015标准,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了《环境管理手册》、环境管理程序文件等内控制度,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影响环境的因素作评估分析,对废水、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危险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等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污染物进行检测和管理,以实现对环境保护的有效控制。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遵法规、重预防、护环境、降消耗为环境方针,推行清洁生产,减少生产运营过程中对能源和资源的消耗。公司通过使用清洁能源、选用节能生产设备、设备升级改造和完善能源管理制度等措施,持续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
1、使用清洁能源:使用绿电,即:水电、光电、风电。
2、选用节能设备:加热炉设备由原热辐射式升温方式的加热炉改选为热风对流式升温方式的加热炉,能有效减少能耗;电阻焊接设备由工频电阻焊接改选为中频电阻焊接,三相平衡输入,减少次级回路能量损失,节约能量对比30%以上;工厂照明采用LED形式,光照的效率更高,较一般照明更加节能。
3、设备升级改造:主要设备油压机、注塑机异步电机改伺服电机,电机运转效率提升,能节电约20%~30%,能耗大幅降低;通过对空压机变频改造,使空压机电机频率随着系统压力的变化而变化,空压机在空转时能耗大幅下降;通过对注塑机设备炮筒增加保温棉,有效避免热量过快散热,达到节能效果;注塑机炮筒电热圈改造为红外节能电热圈,在满足设备使用效果的同时,达到节能的效果,红外节能加热圈可降低30%能耗。
4、公司完善能源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开展节能工作,以达到合理用能、节能的预期效果。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备注一 | 备注一 | 备注一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备注二 | 备注二 | 备注二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备注三 | 备注三 | 备注三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备注四 | 备注四 | 备注四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五 | 备注五 | 备注五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六 | 备注六 | 备注六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七 | 备注七 | 备注七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八 | 备注八 | 备注八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备注九 | 备注九 | 备注九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备注十 | 备注十 | 备注十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十一 | 备注十一 | 备注十一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一: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承诺方:公司控股股东开曼英利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鸿运科技承诺内容: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本单位自公司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取得的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期的限制。
(4)如本单位违反本部分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单位的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单位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单位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5)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届时本单位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6)在本单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的,须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知本单位并予以公告,并应符合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其他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若本单位违反本部分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则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单位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单位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2、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自公司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或以股权激励形式取得的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期的限制。
(4)在前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司的股份不超过届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但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股时不受前述转让比例限制;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亦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本人违反本部分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人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人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备注二: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1、承诺方:公司
承诺内容: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之因素导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上一会计年度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2)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5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当公司按照各方协商确定的股价稳定具体方案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可同时或分步骤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
a)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如在一年内两次以上采取启动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则该年度内用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b)控股股东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方案后3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10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而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原则上累计不低于500万元。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c)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实际控制人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而购买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低于50万。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d)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方式的股价稳定措施,公司时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方案后10个交易日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为稳定股价而购买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津贴总额的10.0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税后薪酬及津贴总额的30.00%。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3)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a)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可暂扣控股股东现金分红,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c)如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可暂扣实际控制人现金分红,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d)如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可将该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后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70%予以扣留,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e)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年内,若公司新聘任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2、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在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价稳定具体方案决定采取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股价稳定措施,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在公司披露本单位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本单位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本单位为稳定股价而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原则上累计不低于500万元。
(3)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单位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本单位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4)本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
(5)若本单位未能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本单位承诺:
a)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公司可暂扣本单位当年现金分红,直至本单位履行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承诺期限:上市后三年内
3、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在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价稳定具体方案决定采取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股价稳定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方案后3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在公司披露本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10个交易日内,本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本人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本人为稳定股价而购买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低于50万元。
(3)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4)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
(5)若本人未能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本人承诺:
a)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公司可暂扣本人当年现金分红,直至本人履行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承诺期限:上市后三年内
4、承诺方:公司全体领薪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内容: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在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价稳定具体方案决定采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股价稳定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方案后90个交易日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
(2)本人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本人为稳定股价而购买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津贴总额的10.0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税后薪酬及津贴总额的30.00%。
(3)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4)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入公司股份,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承诺。
(5)若本人未能按照上述承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本人承诺:
a)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在本人未履行承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可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后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70%予以扣留,直至本人按本承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承诺期限:上市后三年内
备注三:关于解决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1)为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本单位已真实、完整地披露了本单位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且已通过退股等方式转让本单位持有权益的此类企业中与公司业务(包括主营业务及非主营业务)形成竞争的企业(即宏利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本单位确认此类处理措施已充分、有效解决并避免了既存的同业竞争。本单位确认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投资之公司Engley Holding (Samoa) Limited、Engley Precision Industry B.V、KranendonkBeheersmaatschappij B.V.和英利工业有限公司不存在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之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公司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外,本单位未通过直接持股、间接持股或委托持股方式投资与公司现有业务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在今后的任何时间内,本单位及本单位届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公司主要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
(3)若公司认为本单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从事了对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单位将及时转让或终止、或促成本单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公司提出受让请求,本单位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单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公司。
(4)若公司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单位或本单位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从事与公司新的业务领域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
(5)本单位将合法、合理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行为。
(6)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对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除法律另有规定,以上承诺和保证在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单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承诺期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单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
2、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1)为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本人已真实、完整地披露了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本人确认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曾间接投资Chi Rui (Cayman) Holding Limited,该公司对外投资企业存在从事与公司相同业务之情形,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已将其在Chi Rui (Cayman)Holding Limited的权益转让给公司,已充分、有效解决并避免了既存的同业竞争。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其他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以下企业:苏州旭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福州宏铭机械有限公司、贸鸿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寓泰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祥勋金属有限公司、福州彦坤贸易有限公司、Glory Achieve Corp.和Asia Star International Ltd 施加控制或重大影响,本人特此确认此类企业与公司完全独立运作和经营,此类企业与公司在资产、人员、业务、机构、财务方面相互独立,且彼此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无任何形式的共同采购、生产和销售等方面的协议安排,不存在彼此利用土地、厂房、设备、商标、专利、渠道、品牌等资产资源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资金或业务往来,亦不存在任何利用家族关系或其他控制关系控制或影响彼此正常商贸活动的情形,此类企业与集团公司不存在实质的竞争关系。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公司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外,本人未通过直接持股、间接持股或委托持股方式投资与公司现有业务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在今后的任何时间内,本人及本人届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公司主要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
(4)若公司认为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从事了对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及时转让或终止、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公司提出受让请求,本人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公司。
(5)若公司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人或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从事与公司新的业务领域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
(6)本人将敦促公司控股股东和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合法、合理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行为。
(7)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除法律另有规定,以上承诺和保证在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承诺期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备注四: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1)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及时予以披露。
(3)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对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承诺期限: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2、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1)本人、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与本人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及时予以披露。
(3)本人、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人及本人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承诺期限:本人及本人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备注五: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1、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本单位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公司或者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单位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2、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本人保证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3、承诺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内容: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本人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进行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备注六: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的约束措施
1、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鸿运科技
承诺内容:
(1)如本单位违反本部分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单位的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单位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单位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2)若本单位违反本部分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则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单位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单位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2、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如本人违反本部分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人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人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上述承诺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免除履行。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3、承诺方:股东银河投资、中信投资、金石智娱、海通投资、胡桐投资、鸿运科技承诺内容:
如本单位违反本部分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单位的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单位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单位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二)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承诺的约束措施
1、承诺方:公司
承诺内容: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可暂扣控股股东现金分红,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可暂扣实际控制人现金分红,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4)如果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可将该等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后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80%予以扣留,直至该等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5)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年内,若公司新聘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2、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若本单位未能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本单位承诺:
(1)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可暂扣本单位当年现金分红,直至本单位履行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3、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若本人未能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本人承诺: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可暂扣本人当年现金分红,直至本人履行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4、承诺方:公司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若本人未能按照上述承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本人承诺: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本人未履行承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同时暂扣本人当年的现金分红,直至本人按本承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备注七:关于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承诺内容:
若公司在任何时候因发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关的事项,而被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补缴有关费用、滞纳金等所有款项,或被要求补偿相关员工所欠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被有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因该等事项所引致的所有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将由本人承担全部该等费用,或即时足额补偿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且毋需公司支付任何对价。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备注八:关于房屋租赁事项承诺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承诺内容:
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因租赁厂房、仓库涉及未能取得房屋产权证书需重新租赁并受到任何经济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向公司予以全额补偿。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备注九: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1)为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本单位已真实、完整地披露了本单位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且已通过退股等方式转让本单位持有权益的此类企业中与公司业务(包括主营业务及非主营业务)形成竞争的企业(即宏利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本单位确认此类处理措施已充分、有效解决并避免了既存的同业竞争。本单位确认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投资之公司Engley Holding (Samoa) Limited、Engley Precision Industry B.V、KranendonkBeheersmaatschappij B.V.和英利工业有限公司不存在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之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公司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外,本单位未通过直接持股、间接持股或委托持股方式投资与公司现有业务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在今后的任何时间内,本单位及本单位届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公司主要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
(3)若公司认为本单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从事了对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单位将及时转让或终止、或促成本单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公司提出受让请求,本单位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单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公司。
(4)若公司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单位或本单位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从事与公司新的业务领域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
(5)本单位将合法、合理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行为。
(6)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对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除法律另有规定,以上承诺和保证在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单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承诺期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单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
2、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1)为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本人已真实、完整地披露了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本人确认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曾间接投资Chi Rui (Cayman) Holding Limited,该公司对外投资企业存在从事与公司相同业务之情形,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已将其在Chi Rui (Cayman)Holding Limited的权益转让给公司,已充分、有效解决并避免了既存的同业竞争。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其他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以下企业:苏州旭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福州宏铭机械有限公司、贸鸿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寓泰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祥勋金属有限公司、福州彦坤贸易有限公司、Glory Achieve Corp.和Asia Star International Ltd 施加控制或重大影响,本人特此确认此类企业与公司完全独立运作和经营,此类企业与公司在资产、人员、业务、机构、财务方面相互独立,且彼此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无任何形式的共同采购、生产和销售等方面的协议安排,不存在彼此利用土地、厂房、设备、商标、专利、渠道、品牌等资产资源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资金或业务往来,亦不存在任何利用家族关系或其他控制关系控制或影响彼此正常商贸活动的情形,此类企业与集团公司不存在实质的竞争关系。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公司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外,本人未通过直接持股、间接持股或委托持股方式投资与公司现有业务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在今后的任何时间内,本人及本人届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公司主要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
(4)若公司认为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从事了对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及时转让或终止、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公司提出受让请求,本人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公司。
(5)若公司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人或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从事与公司新的业务领域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
(6)本人将敦促公司控股股东和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合法、合理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行为。
(7)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除法律另有规定,以上承诺和保证在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承诺期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备注十: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1)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及时予以披露。
(3)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对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承诺期限: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2、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1)本人、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与本人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及时予以披露。
(3)本人、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除法律另有规定,上述承诺在本人及本人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承诺期限:在本人及本人所控制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备注十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承诺方:控股股东开曼英利
承诺内容:
(1)本单位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单位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承诺期限: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
2、承诺方: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
承诺内容: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承诺期限: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
3、承诺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内容: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承诺期限: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章节内容。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660,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681,00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681,000,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5.6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30,000,0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30,000,0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119.58万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448,275,947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高端汽车模具智造中心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造中心建设项目、高性能挤出型材和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的分析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6日、202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本次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于2023年7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1,84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0 | 1,298,704,372 | 86.91 | 1,298,704,372 | 无 | 境外法人 | |
上海昂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胡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14,688 | 3,836,900 | 0.26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FT | 2,005,600 | 2,076,100 | 0.14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王扬 | 1,022,200 | 1,022,200 | 0.0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赵建枫 | 98,000 | 836,100 | 0.06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王迁珠 | 670,600 | 801,700 | 0.05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陆伯雄 | 793,600 | 793,600 | 0.05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海通吉禾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通(吉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83,200 | 738,746 | 0.05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UBS AG | 452,748 | 704,840 | 0.05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戴庆康 | -198,800 | 595,100 | 0.04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上海昂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胡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83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36,900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FT | 2,07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76,100 | |||||
王扬 | 1,022,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2,200 | |||||
赵建枫 | 83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36,100 | |||||
王迁珠 | 801,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1,700 | |||||
陆伯雄 | 79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93,600 | |||||
海通吉禾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通(吉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38,746 | 人民币普通股 | 738,746 | |||||
UBS AG | 704,84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4,840 | |||||
戴庆康 | 595,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5,100 |
谢有文 | 589,321 | 人民币普通股 | 589,321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中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98,704,372 | 2024年4月15日 | -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2 | 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 | 108,600 | 2024年4月15日 | -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178,207,658 | 1,143,426,08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442,62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52,093,319 | 24,126,553 |
应收账款 | 七、5 | 1,019,134,951 | 1,150,641,09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352,402,474 | 196,715,580 |
预付款项 | 七、7 | 253,327,749 | 227,329,76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6,541,548 | 31,471,48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873,774 | 13,800,0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321,266,691 | 1,425,735,81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81,854,677 | 50,666,413 |
流动资产合计 | 4,274,829,067 | 4,250,555,42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84,670,274 | 184,622,34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7,953,132 | 17,304,15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431,613,623 | 2,439,979,688 |
在建工程 | 七、22 | 322,524,749 | 272,528,42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88,458,289 | 99,343,107 |
无形资产 | 七、26 | 337,249,809 | 324,574,72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8 | 54,514,992 | 54,514,992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92,421,328 | 95,238,57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44,555,631 | 191,290,22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773,961,827 | 3,679,396,228 | |
资产总计 | 8,048,790,894 | 7,929,951,64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527,884,223 | 259,502,35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733,549,223 | 928,828,963 |
应付账款 | 七、36 | 1,092,365,074 | 1,229,947,59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6,690,635 | 31,966,52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47,874,527 | 59,087,814 |
应交税费 | 七、40 | 20,165,543 | 43,492,95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08,427,193 | 203,629,360 |
其中:应付利息 | 929,802 | 827,919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47,199,315 | 210,572,516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14,155,733 | 2,967,028,07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789,250,000 | 646,5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68,969,419 | 79,981,144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436,921 | 408,720 |
递延收益 | 七、51 | 43,652,892 | 44,193,54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30,682,265 | 32,256,95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32,991,497 | 803,340,371 |
负债合计 | 3,847,147,230 | 3,770,368,44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494,253,157 | 1,494,253,157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758,338,192 | 758,338,19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5,114,617 | -6,670,72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46,574,854 | 46,574,85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428,042,883 | 1,387,932,22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722,094,469 | 3,680,427,706 | |
少数股东权益 | 479,549,195 | 479,155,49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01,643,664 | 4,159,583,20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048,790,894 | 7,929,951,648 |
公司负责人:林上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安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3,672,049 | 455,685,44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6,537,818 | 12,230,472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216,729,221 | 196,296,250 |
应收款项融资 | 143,627,274 | 7,438,680 | |
预付款项 | 135,333,484 | 128,286,01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405,865,843 | 413,320,21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72,323,866 | 287,869,11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077,687 | 8,086,954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00,167,242 | 1,509,213,15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926,688,567 | 1,920,481,19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10,196,116 | 395,091,471 | |
在建工程 | 3,321,934 | 4,665,90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51,174 | 1,552,878 | |
无形资产 | 61,769,026 | 63,684,50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235,438 | 23,829,47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6,744,509 | 66,501,87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09,906,764 | 2,475,807,297 | |
资产总计 | 4,110,074,006 | 3,985,020,44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44,335,080 | 425,964,849 | |
应付账款 | 298,527,721 | 293,206,09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570,476 | 927,649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519,044 | 17,022,658 | |
应交税费 | 248,316 | 410,167 | |
其他应付款 | 37,651,866 | 40,626,536 | |
其中:应付利息 | 502,986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7,439,882 | 11,626,863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848,292,385 | 789,784,81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96,250,000 | 587,5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5,639 | 681,79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99,213 | 113,672 | |
递延收益 | 11,296,916 | 11,440,41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07,691,768 | 599,735,879 | |
负债合计 | 1,555,984,153 | 1,389,520,6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94,253,157 | 1,494,253,157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81,881,966 | 681,881,96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588,802 | 81,509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6,574,854 | 46,574,854 | |
未分配利润 | 330,791,074 | 372,708,26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54,089,853 | 2,595,499,75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110,074,006 | 3,985,020,448 |
公司负责人:林上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安宇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2,532,415,464 | 1,940,331,180 |
其中:营业收入 | 2,532,415,464 | 1,940,331,180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485,765,487 | 1,981,206,42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252,157,639 | 1,764,458,58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3,716,689 | 10,132,745 |
销售费用 | 七、63 | 11,325,223 | 9,920,544 |
管理费用 | 七、64 | 101,001,151 | 89,645,687 |
研发费用 | 七、65 | 95,416,966 | 94,422,245 |
财务费用 | 七、66 | 12,147,819 | 12,626,620 |
其中:利息费用 | 15,670,839 | 14,905,068 | |
利息收入 | 5,675,478 | 4,505,017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681,221 | 4,991,70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七、68 | 12,208,173 | 17,352,019 |
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247,931 | 15,266,26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776,24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981,600 | -281,93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9,650,212 | -35,480,96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12,309 | -2,708,50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6,083,068 | -57,779,16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727,609 | 970,58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12,349 | 699,14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6,498,328 | -57,507,72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5,965,295 | -6,690,94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533,033 | -50,816,78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533,033 | -50,816,78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110,660 | -47,830,44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2,373 | -2,986,33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27,431 | -10,167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56,103 | 6,60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56,103 | 6,60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45,911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697,874 | -423,130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58,229 | 1,275,641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672 | -16,767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2,060,464 | -50,826,94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1,666,763 | -47,823,84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93,701 | -3,003,10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林上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安宇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599,864,821 | 497,631,335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589,356,350 | 465,965,879 |
税金及附加 | 1,226,239 | 1,990,010 | |
销售费用 | 3,331,727 | 974,938 | |
管理费用 | 36,266,508 | 19,379,918 | |
研发费用 | 24,263,516 | 21,365,955 | |
财务费用 | -1,567,425 | 2,441,307 | |
其中:利息费用 | 8,509,681 | 5,315,575 | |
利息收入 | 10,259,150 | 3,069,137 | |
加:其他收益 | 1,218,432 | 954,50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325,024 | 25,310,21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92,629 | 4,983,11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22,486 | 589,69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316,316 | -6,343,68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8,424,856 | 6,024,065 | |
加:营业外收入 | 18,275 | ||
减:营业外支出 | 6,102 | 207,90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8,412,683 | 5,816,162 | |
减:所得税费用 | -6,495,490 | -3,891,28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917,193 | 9,707,44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917,193 | 9,707,44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07,293 | -1,182,235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07,293 | -1,182,235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45,911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07,293 | -336,324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1,409,900 | 8,525,21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林上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安宇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92,746,503 | 1,967,836,85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50,01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084,307 | 8,993,0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6,680,823 | 1,976,829,89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53,504,272 | 1,407,134,49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8,619,354 | 244,712,76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3,897,483 | 44,583,11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86,523,673 | 168,013,3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32,544,782 | 1,864,443,68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136,041 | 112,386,21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17,578,677 | 1,051,272,19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6,933,957 | 18,185,75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59,847 | 23,387,921 |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44,572,481 | 1,092,845,86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36,073,842 | 196,852,08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16,699,658 | 1,050,495,95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52,773,500 | 1,247,348,03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201,019 | -154,502,17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06,243,422 | 219,205,40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6,243,422 | 219,205,40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3,399,029 | 231,686,98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595,103 | 30,696,07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7,578,178 | 37,445,99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9,572,310 | 299,829,04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6,671,112 | -80,623,64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53,480 | 268,31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2,859,614 | -122,471,29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0,643,004 | 704,865,97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3,502,618 | 582,394,685 |
公司负责人:林上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安宇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05,748,509 | 657,085,53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66,948 | 2,583,64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0,415,457 | 659,669,18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48,052,714 | 538,629,92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4,488,465 | 48,381,88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95,108 | 980,51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720,413 | 60,611,56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6,156,700 | 648,603,88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741,243 | 11,065,29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67,603 | 2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1,45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6,185,958 | 323,686,83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6,653,561 | 343,798,29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7,482,956 | 8,235,35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2,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3,485,958 | 325,610,98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7,968,914 | 345,846,34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315,353 | -2,048,05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 | 8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0,000,000 | 8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250,000 | 90,025,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697,320 | 19,902,14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855,22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947,320 | 132,782,36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6,052,680 | -52,782,36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96 | 76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996,680 | -43,764,35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1,006,420 | 150,670,59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0,003,100 | 106,906,238 |
公司负责人:林上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安宇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94,253,157 | 758,338,192 | -6,670,720 | 46,574,854 | 1,387,932,223 | 3,680,427,706 | 479,155,494 | 4,159,583,2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94,253,157 | 758,338,192 | -6,670,720 | 46,574,854 | 1,387,932,223 | 3,680,427,706 | 479,155,494 | 4,159,583,2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56,103 | 40,110,660 | 41,666,763 | 393,701 | 42,060,46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56,103 | 40,110,660 | 41,666,763 | 393,701 | 42,060,464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94,253,157 | 758,338,192 | -5,114,617 | 46,574,854 | 1,428,042,883 | 3,722,094,469 | 479,549,195 | 4,201,643,664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 | 1,494,253,157 | 762,764,155 | -4,884,366 | 40,737,896 | 1,350,342,035 | 3,643,212,877 | 470,657,999 | 4,113,870,876 |
期末余额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94,253,157 | 762,764,155 | -4,884,366 | 40,737,896 | 1,350,342,035 | 3,643,212,877 | 470,657,999 | 4,113,870,87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600 | -62,772,978 | -62,766,378 | -3,003,103 | -65,769,48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600 | -47,830,446 | -47,823,846 | -3,003,103 | -50,826,94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942,532 | -14,942,532 | -14,942,53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942,532 | -14,942,532 | -14,942,53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94,253,157 | 762,764,155 | -4,877,766 | 40,737,896 | 1,287,569,057 | 3,580,446,499 | 467,654,896 | 4,048,101,395 |
公司负责人:林上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安宇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94,253,157 | 681,881,966 | 81,509 | 46,574,854 | 372,708,267 | 2,595,499,75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94,253,157 | 681,881,966 | 81,509 | 46,574,854 | 372,708,267 | 2,595,499,75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07,293 | -41,917,193 | -41,409,9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7,293 | -41,917,193 | -41,409,9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
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94,253,157 | 681,881,966 | 588,802 | 46,574,854 | 330,791,074 | 2,554,089,853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94,253,157 | 686,307,929 | -397,798 | 40,737,896 | 335,118,179 | 2,556,019,3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94,253,157 | 686,307,929 | -397,798 | 40,737,896 | 335,118,179 | 2,556,019,3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82,235 | -5,235,086 | -6,417,32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82,235 | 9,707,446 | 8,525,21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942,532 | -14,942,53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942,532 | -14,942,53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94,253,157 | 686,307,929 | -1,580,033 | 40,737,896 | 329,883,093 | 2,549,602,042 |
公司负责人:林上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安宇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2018年12月19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和股本人民币46,014,869元,由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投入人民币24,999,999元、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石智娱”)投入人民币24,999,999元、海通(吉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通基金”)投入人民币24,000,000元、上海胡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胡桐投资”)投入人民币20,000,000元、吉林省银河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河生物”)投入人民币30,000,000元。2018年12月27日,本公司收到中证投资、金石智娱、海通基金、胡桐投资以及银河生物投入的增资款人民币123,999,998元。本次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344,827,841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3月29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14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核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7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9,425,31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7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310,404.12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60,049,730.1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249,260,674.01元,于2021年4月9日到位,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38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为人民币1,494,253,157元。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生产汽车零部件、冲压产品、热压成型产品、模具设计、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批准之前不得经营)业务。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期间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附注五、10)、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五、15)、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摊销(附注五(23)、(29))、收入的确认时点和计量(附注五(38))、商誉减值的计量(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的计量(附注五(30))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WiserDecisionHolding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WiserDecision”)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本集团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购买日之前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的,其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该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被投资方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商誉为购买日
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与取得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
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a)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债务工具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余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一 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组合二 商业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组合三 其他应收关联方客户组合四 押金和保证金组合五 员工备用金组合六 其他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和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的应收款项融资和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集团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b)金融负债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借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c)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10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10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10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10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a)分类存货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和发出商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b)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c)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d)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e)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次摊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a)投资成本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其中,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相应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b)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c)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控制是指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d)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计算机及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等。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2-5 | 5.00% | 19.00%-47.5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42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42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办公软件、专利权、专有技术及技术使用费,以成本计量。(a)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50年平均摊销。(b)办公软件办公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10年平均摊销。(c)专利权专利权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11年平均摊销。(d)专有技术专有技术按预计使用年限5年平均摊销。(e)技术使用费技术使用费按预计使用年限10年平均摊销。(f)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38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42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报为流动负债。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a)向汽车整车制造厂商等客户销售本集团生产汽车零部件产品及模具类产品并销售予各地汽车整车制造厂商等客户。本集团根据销售合同的相关条款,以按照约定发出货物,客户在收到货物或者上线使用后予以验收,客户验收合格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本集团给予客户的信用期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与行业
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为汽车零部件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并确认相应的预计负债。本集团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b)提供加工劳务本集团对外提供加工劳务,于完工且将货物发出后确认收入。(c)让渡资产使用权利息收入以时间比例为基础,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团为提供加工劳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于完工且将货物发出后确认收入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如果合同履约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劳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对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分别列示为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冲减相关成本。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本集团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当租赁发生变更时,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并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作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相关资产。本集团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长期应收款,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收取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及办公设备等。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a)采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i)金融资产的分类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ii)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担保物价值或担保方信用评级的显著下降等。本集团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进行其他债务重组或很可能破产等。(b)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i)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2023年度,“基准”、“不利”及“有利”这三种经济情景的权重分别是50%、25%和25%。用于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国内生产总值和消费者物价指数等,其中,最主要使用的国内生产总值指标在“基准”、“不利”及“有利”情景下的数值分别为4.76%,2.50%及6.00%,消费者物价指数在“基准”、“不利”及“有利”情景下的数值分别为2.29%,3.00%及1.40%,汽车制造业产出价格指数在“基准”、“不利”及“有利”情景下的数值分别为-2.47%,-2.97%及-1.97%。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于2023年度,本集团已考虑了不同宏观经济情景下的不确定性,并相应的更新了相关假设和参数。(ii)商誉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附注七(28))。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增长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增长率低于目前采用的增长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实际毛利率增长率高于或实际税前折现率低于管理层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iii)存货可变现净值本集团主要经营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及销售,存货价值受需求市场波动及技术快速变化影响,存货价值下跌或过时陈旧的风险较高。存货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估计售价减去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金额确定。该等估计系按照现时市场条件以及以往售出类似商品的经验作出。(iv)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预计使用寿命是管理层基于对同类资产历史经验并结合预期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当以往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时,则相应调整未来期间的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v)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及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值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该计算需要利用假设和估计。如果对资产和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或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则本集团需对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重新估计,以判断是否需要计提或调整减值准备。如果实际毛利率或税前折现率高于或低于原先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vi)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本集团部分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向相关政府部门重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根据以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后重新认定的历史经验以及该等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本集团认为该等子公司于未来年度能够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而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其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倘若未来部分子公司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未能取得重新认定,则需按照25%的法定税率计算所得税,进而将影响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金额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集团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
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在确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时间和金额时,需要运用估计和判断。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 计算) | 13%、6%及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7%及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0%、25%及15% |
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英利部件 | 25 |
青岛英利 | 25 |
苏州英利 | 15 |
天津英利 | 15 |
佛山英利 | 15 |
莱特维 | 15 |
仪征英利 | 25 |
成都英利 | 15 |
长沙英利 | 25 |
宁波英利 | 25 |
宁波茂祥 | 25 |
台州茂齐 | 25 |
辽宁英利 | 25 |
林德天津 | 15 |
林德长春 | 25 |
Wiser Decision | 0 |
长春崨科 | 25 |
长春鸿汉 | 25 |
上海鸿汉 | 25 |
合肥英利 | 25 |
合肥工业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a)2020年9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长春莱特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GR20202200068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莱特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b)2018年11月,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GR20182200049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21年9月,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GR20212200093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c)2018年11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英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英利”)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GR20181200130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21年10月,天津英利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GR20211200064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天津英利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d)2016年1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德天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为GR20161200123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10月,林德天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为GR20191200037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22年11月,林德天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为GR20221200133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林德天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e)2016年11月,本公司之子公司苏州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英利”)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GR20163200222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11月,苏州英利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GR20193200450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22年12月,苏州英利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GR202232010680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苏州英利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f)2022年,本公司之子公司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英利”)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GR20224401091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佛山英利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g)2014年3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成都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英利”)被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川经信产业函[2014]176号,核准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适用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优惠政策,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成都英利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h)本公司之子公司Wiser Decision为注册在萨摩亚独立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WiserDicision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0%。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99,560 | 158,261 |
银行存款 | 923,403,058 | 740,484,743 |
其他货币资金 | 254,705,040 | 402,783,084 |
合计 | 1,178,207,658 | 1,143,426,08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6月30日,其他货币资金人民币254,705,04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02,783,084元)为本集团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事项所存入银行的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442,627 | |
合计 | 442,6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2,093,319 | 24,126,553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52,093,319 | 24,126,55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6,923,242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6,923,242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728,659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0,728,659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22,771,554 |
1年以内小计 | 1,022,771,554 |
1至2年 | 5,372,407 |
2至3年 | 804,702 |
3年以上 | 24,013,484 |
合计 | 1,052,962,14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486,930 | 2.23 | 23,486,930 | 100 | 23,871,749 | 2.01 | 23,871,749 | 1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486,930 | 2.23 | 23,486,930 | 100 | 23,871,749 | 2.01 | 23,871,749 | 1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29,475,217 | 97.77 | 10,340,266 | 1.00 | 1,019,134,951 | 1,161,867,894 | 97.99 | 11,226,795 | 0.94 | 1,150,641,099 |
其中: | ||||||||||
其他应收款项组合 | 1,029,475,217 | 97.77 | 10,340,266 | 1.00 | 1,019,134,951 | 1,161,867,894 | 97.99 | 11,226,795 | 0.94 | 1,150,641,099 |
合计 | 1,052,962,147 | / | 33,827,196 | / | 1,019,134,951 | 1,185,739,643 | / | 35,098,544 | / | 1,150,641,09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 | 6,679,745 | 6,679,745 | 100 | 经评估,个别认定 |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4,003,059 | 4,003,059 | 100 | 经评估,个别认定 |
威马新能源汽车采购(上海)有限公司 | 2,638,465 | 2,638,465 | 100 | 经评估,个别认定 |
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 | 2,389,062 | 2,389,062 | 100 | 经评估,个别认定 |
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 1,374,877 | 1,374,877 | 100 | 经评估,个别认定 |
东风裕隆汽车有限公司 | 1,366,806 | 1,366,806 | 100 | 经评估,个别认定 |
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1,053,686 | 1,053,686 | 100 | 经评估,个别认定 |
其他 | 3,981,230 | 3,981,230 | 100 | 经评估,个别认定 |
合计 | 23,486,930 | 23,486,930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其他应收款项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22,771,555 | 7,159,401 | 0.70 |
1-2年 | 5,372,407 | 1,903,444 | 35.43 |
2-3年 | 775,717 | 721,883 | 93.06 |
3年以上 | 555,538 | 555,538 | 100.00 |
合计 | 1,029,475,217 | 10,340,26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226,795 | -847,391 | -39,138 | 10,340,266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871,749 | -1,676,473 | 1,291,654 | 23,486,930 | ||
合计 | 35,098,544 | -847,391 | -1,676,473 | 1,252,516 | 33,827,19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693,140,440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65.8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5,456,076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352,402,474 | 196,715,580 |
合计 | 352,402,474 | 196,715,58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相关金额为人民币1,762,012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022,893元)。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承兑汇票信用风险特征类似,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承兑汇票。此外,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的已质押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人民币198,505,254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16,694,096元),为本集团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本集团已背书或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为215,285,364元,均已终止确认。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08,106,725 | 82.15 | 186,157,319 | 81.89 |
1至2年 | 29,809,019 | 11.77 | 28,527,962 | 12.55 |
2至3年 | 9,934,869 | 3.92 | 5,518,062 | 2.43 |
3年以上 | 5,477,136 | 2.16 | 7,126,422 | 3.13 |
合计 | 253,327,749 | 100 | 227,329,765 | 1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3年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人民币45,221,024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1,172,446元),主要为预付模具采购款项,因为所采购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尚未到货或尚未验收完毕,该款项尚未结清。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金额53,407,654元,占预付账款总额比例21.0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873,774 | 13,8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5,667,774 | 17,671,484 |
合计 | 16,541,548 | 31,471,4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肯联英利 | 13,800,000 | |
英属开曼群岛琦瑞股份有限公司 | 873,774 | |
合计 | 873,774 | 13,8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796,570 |
1年以内小计 | 11,796,570 |
1至2年 | 1,915,912 |
2至3年 | 502,389 |
3年以上 | 1,558,645 |
合计 | 15,773,51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401,533 | 14,077,364 |
保证金 | 4,609,844 | 3,809,382 |
备用金 | 9,727,635 | 3,204,886 |
其他 | 1,034,504 | 10,733,798 |
合计 | 15,773,516 | 31,825,43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53,946 | 353,946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48,204 | -248,20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05,742 | 105,74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3,946 | -248,204 | 105,742 | |||
合计 | 353,946 | -248,204 | 105,74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自然人甲 | 备用金 | 3,320,000 | 一年以内 | 21.05 | 16,600 |
自然人乙 | 备用金 | 2,923,000 | 一年以内 | 18.53 | 14,615 |
宁波杭州湾新区合力众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133,103 | 三年以上 | 7.18 | 5,666 |
佛山市盛世腾飞物业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880,880 | 一到二年 | 5.58 | 4,404 |
英属开曼群岛琦瑞股份有限公司 | 应收股利 | 873,774 | 一年以内 | 5.54 | |
合计 | / | 9,130,757 | / | 57.88 | 41,285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89,329,706 | 35,648,756 | 253,680,950 | 335,578,906 | 27,365,310 | 308,213,596 |
在产品 | 143,040,191 | 10,919,314 | 132,120,877 | 196,053,751 | 10,501,706 | 185,552,045 |
库存商品 | 404,373,435 | 18,218,480 | 386,154,955 | 414,692,592 | 20,527,826 | 394,164,766 |
发出商品 | 517,135,116 | 38,469,744 | 478,665,372 | 507,178,094 | 44,574,338 | 462,603,756 |
低值易耗品 | 68,015,876 | 68,015,876 | 68,465,781 | 68,465,781 | ||
委托加工物资 | 2,628,661 | 2,628,661 | 6,735,867 | 6,735,867 | ||
合计 | 1,424,522,985 | 103,256,294 | 1,321,266,691 | 1,528,704,991 | 102,969,180 | 1,425,735,81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7,365,310 | 9,645,744 | 1,362,298 | 35,648,756 | ||
在产品 | 10,501,706 | 1,213,730 | 796,122 | 10,919,314 | ||
库存商品 | 20,527,826 | 25,573 | 2,334,919 | 18,218,480 | ||
发出商品 | 44,574,338 | -1,234,835 | 4,869,759 | 38,469,744 | ||
合计 | 102,969,180 | 9,650,212 | 9,363,098 | 103,256,294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额 | 62,461,191 | 44,572,987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7,747,986 | 5,510,858 |
其他 | 1,645,500 | 582,568 |
合计 | 81,854,677 | 50,666,413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无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浙江杉盛 | 70,059,415 | 61,578 | 70,120,993 | ||||||||
成都友利 | 21,108,494 | -293,080 | 20,815,414 | ||||||||
吉林进利 | 6,302,569 | -561,127 | 5,741,442 | ||||||||
肯联英利 | 87,151,865 | 10,040,560 | -9,200,000 | 87,992,425 | |||||||
小计 | 184,622,343 | 9,247,931 | -9,200,000 | 184,670,274 | |||||||
合计 | 184,622,343 | 9,247,931 | -9,200,000 | 184,670,274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非上市公司股权 | 17,953,132 | 17,304,158 |
合计 | 17,953,132 | 17,304,158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431,613,623 | 2,439,979,68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431,613,623 | 2,439,979,688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36,263,553 | 2,885,473,768 | 15,551,016 | 77,677,471 | 253,801,752 | 4,268,767,56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763,119 | 394,459,678 | 1,131,446 | 2,052,595 | 98,598,596 | 512,005,434 |
(1)购置 | 242,100 | 324,870,101 | 291,446 | 1,934,338 | 89,353,727 | 416,691,712 |
(2)在建工程转入 | 15,521,019 | 69,589,577 | 840,000 | 118,257 | 9,244,869 | 95,313,722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73,793 | 273,092,292 | 1,120,232 | 918,923 | 100,273,048 | 376,578,288 |
(1)处置或报废 | 1,173,793 | 273,092,292 | 1,120,232 | 918,923 | 100,273,048 | 376,578,288 |
4.期末余额 | 1,050,852,879 | 3,006,841,154 | 15,562,230 | 78,811,143 | 252,127,300 | 4,404,194,70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99,634,003 | 1,252,941,027 | 11,630,456 | 65,444,582 | 199,137,804 | 1,828,787,8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633,753 | 140,630,049 | 598,227 | 2,531,649 | 29,172,809 | 197,566,487 |
(1)计提 | 24,633,753 | 140,630,049 | 598,227 | 2,531,649 | 29,172,809 | 197,566,487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5,261 | 23,277,278 | 157,422 | 864,488 | 29,018,827 | 53,773,276 |
(1)处置或报废 | 455,261 | 23,277,278 | 157,422 | 864,488 | 29,018,827 | 53,773,276 |
4.期末余额 | 323,812,495 | 1,370,293,798 | 12,071,261 | 67,111,743 | 199,291,786 | 1,972,581,08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727,040,384 | 1,636,547,356 | 3,490,969 | 11,699,400 | 52,835,514 | 2,431,613,623 |
2.期初账面价值 | 736,629,550 | 1,632,532,741 | 3,920,560 | 12,232,889 | 54,663,948 | 2,439,979,68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564,098 | 尚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22,524,749 | 272,528,42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22,524,749 | 272,528,423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安装及调试设备 | 62,779,161 | - | 62,779,161 | 53,576,218 | - | 53,576,218 |
林德长春U12项目 | 27,007,246 | - | 27,007,246 | 41,506,639 | - | 41,506,639 |
林德天津EB42项目 | 40,224,088 | - | 40,224,088 | 26,030,550 | - | 26,030,550 |
林德天津X294项目 | 21,133,160 | - | 21,133,160 | 22,751,745 | - | 22,751,745 |
林德天津V214项目 | 25,638,105 | - | 25,638,105 | 19,725,643 | - | 19,725,643 |
林德天津205项目 | 22,628,068 | - | 22,628,068 | 17,021,549 | - | 17,021,549 |
青岛英利R0X01项目 | 13,803,960 | - | 13,803,960 | 12,166,380 | - | 12,166,380 |
林德天津V254项目 | 12,890,021 | - | 12,890,021 | 11,991,242 | - | 11,991,242 |
林德天津分厂厂房修缮工程 | 9,368,936 | - | 9,368,936 | 9,183,890 | - | 9,183,890 |
长春崨科加热炉工程 | - | - | - | 9,049,106 | - | 9,049,106 |
成都英利P61A焊接产线工程 | 18,947,442 | - | 18,947,442 | 9,013,721 | - | 9,013,721 |
长春崨科二期厂房工程 | - | - | - | 7,955,099 | - | 7,955,099 |
林德长春BMWF78项目 | 12,878,852 | - | 12,878,852 | 7,414,417 | - | 7,414,417 |
林德天津V206项目 | 4,125,275 | - | 4,125,275 | 4,672,181 | - | 4,672,181 |
林德天津铝清洗线 | 539,027 | - | 539,027 | 1,549,813 | - | 1,549,813 |
其他 | 32,819,867 | - | 32,819,867 | 18,920,230 | - | 18,920,230 |
长春崨科箱式加热炉工程 | 6,478,035 | - | 6,478,035 | - | - | - |
长春鸿汉厂房建设工程 | 4,041,673 | - | 4,041,673 | - | - | - |
上海鸿汉ET799项目 | 7,221,833 | - | 7,221,833 | - | - | - |
合计 | 322,524,749 | - | 322,524,749 | 272,528,423 | - | 272,528,42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待安装及调试设备 | 不适用 | 53,576,218 | 22,420,300 | 6,242,750 | 6,974,607 | 62,779,16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5,638,894 | 473,586 | 0.68 | 自有资金+银行借款 |
林德长春U12项目 | 61,774,495 | 41,506,639 | 710,493 | 15,209,886 | 27,007,246 | 43.72 | 43.72 | 自有资金 | ||||
林德天津EB42项目 | 64,207,017 | 26,030,550 | 26,498,569 | 12,305,031 | 40,224,088 | 62.65 | 62.65 | 2,009,616 | 560,216 | 1.36 | 自有资金+银行借款 | |
林德天津X294项目 | 24,624,040 | 22,751,745 | 1,331,469 | 2,950,054 | 21,133,160 | 85.82 | 85.82 | 1,450,504 | 294,329 | 1.36 | 自有资金+银行借款 | |
林德天津V214项目 | 22,566,237 | 19,725,643 | 8,830,361 | 2,917,899 | 25,638,105 | 113.61 | 113.61 | 1,953,921 | 357,071 | 1.36 | 自有资金+银行借款 | |
林德天津205项目 | 26,474,827 | 17,021,549 | 5,778,149 | 171,630 | 22,628,068 | 85.47 | 85.47 | 1,404,667 | 315,149 | 1.36 | 自有资金+银行借款 | |
青岛英利R0X01项目 | 50,000,000 | 12,166,380 | 1,637,580 | 13,803,960 | 27.61 | 27.61 | 自有資金 | |||||
林德天津V254项目 | 32,748,829 | 11,991,242 | 1,342,654 | 443,875 | 12,890,021 | 39.36 | 39.36 | 1,129,202 | 179,524 | 1.36 | 自有资金+银行借款 | |
林德天津分厂厂房修缮工程 | 87,290,455 | 9,183,890 | 4,150,367 | 3,965,321 | 9,368,936 | 10.73 | 10.73 | 2,235,656 | 130,485 | 1.36 | 自有资金+银行借款 | |
长春崨科加热炉工程 | 9,050,000 | 9,049,106 | 9,049,106 | 自有资金 |
成都英利P61A焊接产线工程 | 37,643,700 | 9,013,721 | 9,933,721 | 18,947,442 | 50.33 | 50.33 | 自有资金 | |||||
长春崨科二期厂房工程 | 8,290,000 | 7,955,099 | 4,318,852 | 10,287,950 | 1,986,001 | - | 自有资金 | |||||
林德长春BMWF78项目 | 35,902,578 | 7,414,417 | 5,464,435 | 12,878,852 | 35.87 | 35.87 | 自有资金 | |||||
林德天津V206项目 | 34,921,768 | 4,672,181 | 76,554 | 623,460 | 4,125,275 | 11.81 | 11.81 | 2,688,784 | 57,454 | 1.36 | 自有资金+银行借款 | |
林德天津铝清洗线 | 42,859,163 | 1,549,813 | 93,040 | 1,103,826 | 539,027 | 1.26 | 1.26 | 3,664,947 | 7,507 | 1.36 | 自有资金+银行借款 | |
其他 | 不适用 | 18,920,230 | 55,635,341 | 39,092,040 | 2,643,664 | 32,819,86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1,370,406 | 223,484 | 1.36 | 自有资金+银行借款 |
长春崨科箱式加热炉工程 | 8,460,000 | 6,478,035 | 6,478,035 | 76.57 | 76.57 | 自有资金 | ||||||
长春鸿汉厂房建设工程 | 107,990,000 | 4,041,673 | 4,041,673 | 3.74 | 3.74 | 自有资金 | ||||||
上海鸿汉ET799项目 | 15,949,400 | 7,221,833 | 7,221,833 | 45.28 | 45.28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670,752,509 | 272,528,423 | 165,963,426 | 95,313,722 | 20,653,378 | 322,524,749 | / | / | 43,546,597 | 2,598,805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4,297,686 | 12,268,483 | 297,367 | 126,863,5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50,392 | 139,004 | 4,989,396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新增租赁合同 | 4,850,392 | 139,004 | 4,989,39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42,802 | 4,442,802 | ||
处置 | 4,442,802 | 4,442,802 | ||
4.期末余额 | 109,854,884 | 17,118,875 | 436,371 | 127,410,13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1,210,137 | 6,129,193 | 181,099 | 27,520,4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53,649 | 2,751,224 | 126,539 | 11,431,412 |
(1)计提 | 8,553,649 | 2,751,224 | 126,539 | 11,431,41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9,763,786 | 8,880,417 | 307,638 | 38,951,841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0,091,098 | 8,238,458 | 128,733 | 88,458,289 |
2.期初账面价值 | 93,087,549 | 6,139,290 | 116,268 | 99,343,107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办公软件 | 技术使用费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3,778,847 | 119,309,683 | 19,071,916 | 82,239,827 | 5,822,912 | 490,223,1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423,680 | 5,787,673 | 17,359 | 28,228,712 | ||
(1)购置 | 22,423,680 | 5,787,673 | 17,359 | 28,228,71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1,566 | 3,510,974 | 3,712,540 | |||
(1)处置 | 201,566 | 3,510,974 | 3,712,540 | |||
4.期末余额 | 286,000,961 | 119,309,683 | 19,071,916 | 84,516,526 | 5,840,271 | 514,739,357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5,496,164 | 63,304,041 | 19,071,916 | 35,367,240 | 2,409,102 | 165,648,4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54,209 | 5,804,368 | 4,554,202 | 292,103 | 13,304,882 | |
(1)计提 | 2,654,209 | 5,804,368 | 4,554,202 | 292,103 | 13,304,882 | |
3.本期 | 15,264 | 1,448,533 | 1,463,797 |
减少金额 | ||||||
(1)处置 | 15,264 | 1,448,533 | 1,463,797 | |||
4.期末余额 | 48,135,109 | 69,108,409 | 19,071,916 | 38,472,909 | 2,701,205 | 177,489,54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7,865,852 | 50,201,274 | 46,043,617 | 3,139,066 | 337,249,80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8,282,683 | 56,005,642 | 46,872,587 | 3,413,810 | 324,574,72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林德天津 | 24,545,464 | 24,545,464 | ||||
宁波茂祥 | 8,968,351 | 8,968,351 |
林德长春 | 2,167,000 | 2,167,000 | ||||
长春崨科 | 21,370,577 | 21,370,577 | ||||
合计 | 57,051,392 | 57,051,392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宁波茂祥 | 2,536,400 | 2,536,400 | ||||
合计 | 2,536,400 | 2,536,400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本集团将相关资产或资产组组合(含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可收回金额,测试结果表明商誉未发生进一步减值。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增长率和毛利率,预测期增长率基于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预算,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与行业报告所载的预测数据一致,不超过各产品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本集团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为折现率。超过该期限的现金流量采用以下所述的估计增长率作出推算。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如下:
增长率5.0%-10.0%毛利率14.6%-20.0%税前折现率15.6%-17.5%税后折现率13.5%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23,534,116 | 21,881,594 | 134,408,986 | 24,072,69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95,214 | 198,804 | 856,384 | 214,096 |
可抵扣亏损 | 349,628,008 | 68,790,632 | 346,327,975 | 69,228,694 |
递延收益 | 26,997,766 | 4,049,665 | 27,339,777 | 4,100,967 |
应付职工薪酬 | 7,290,591 | 1,212,100 | 9,065,942 | 1,478,992 |
预提费用 | 11,736,809 | 1,927,065 | 10,567,539 | 1,806,245 |
合计 | 519,982,504 | 98,059,860 | 528,566,603 | 100,901,68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86,311,251 | 15,656,566 | 93,329,298 | 16,835,023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模具销售预收款 | 3,803,844 | 950,961 | 3,803,844 | 950,961 |
固定资产折旧 | 58,277,206 | 11,169,564 | 59,565,994 | 11,614,369 |
利息资本化 | 55,450,088 | 8,543,706 | 55,261,097 | 8,519,718 |
合计 | 203,842,389 | 36,320,797 | 211,960,233 | 37,920,07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638,532 | 92,421,328 | 5,663,112 | 95,238,57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638,532 | 30,682,265 | 5,663,112 | 32,256,959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0,310,204 | 30,594,707 |
可抵扣亏损 | 232,586,930 | 129,562,856 |
合计 | 262,897,134 | 160,157,56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49,397,860 | 42,329,481 | |
2024年 | 28,776,064 | 25,215,556 | |
2025年 | 19,937,924 | 2,861,777 | |
2026年 | 27,041,690 | 22,261,264 | |
2027年 | 59,232,375 | 36,894,778 | |
2028年 | 48,201,017 | 不适用 | |
合计 | 232,586,930 | 129,562,85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及 设备款 | 244,526,231 | 244,526,231 | 167,180,220 | 167,180,220 | ||
预付购地款 | 21,760,000 | 21,760,000 | ||||
设备售后租 回保证金 | 29,400 | 29,400 | 2,350,000 | 2,350,000 | ||
合计 | 244,555,631 | 244,555,631 | 191,290,220 | 191,290,22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63,672,049 | 119,669,757 |
信用借款 | 264,212,174 | 139,832,593 |
合计 | 527,884,223 | 259,502,35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23年6月30日,银行保证借款人民币263,672,049元,其中人民币31,508,400元系由本公司之母公司开曼英利及自然人林启彬提供保证,人民币22,210,596元系由本公司之母公司开曼英利提供保证,人民币209,953,053元系由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保证(2022年12月31日,银行保证借款人民币119,669,757元,其中人民币40,613,728元系由本公司之母公司开曼英利及自然人林启彬提供保证,人民币16,597,148元系由本公司之母公司开曼英利提供保证,人民币62,458,881元系由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保证)。于2023年6月30日,短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1.80%至3.75%(于2022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1.80%至3.85%)。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733,549,223 | 928,828,963 |
合计 | 733,549,223 | 928,828,96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原材料采购款 | 1,083,091,374 | 1,222,978,468 |
应付委托加工费 | 9,273,700 | 6,969,123 |
合计 | 1,092,365,074 | 1,229,947,59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应付材料款 | 27,688,867 | 尚未结算 |
合计 | 27,688,86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6,690,635 | 31,966,526 |
合计 | 36,690,635 | 31,966,526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括在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中的31,966,526元合同负债,其中7,654,610元已于本年度转入营业收入,全部系销售货物收入。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5,902,364 | 264,569,840 | 273,201,881 | 47,270,32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141,754 | 30,337,459 | 32,875,009 | 604,204 |
三、辞退福利 | 43,696 | 1,879,959 | 1,923,655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9,087,814 | 296,787,258 | 308,000,545 | 47,874,52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2,211,423 | 218,092,939 | 225,160,531 | 45,143,831 |
二、职工福利费 | 1,347,769 | 8,594,162 | 9,066,908 | 875,023 |
三、社会保险费 | 323,977 | 17,955,670 | 17,936,615 | 343,03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86,065 | 16,236,679 | 16,204,572 | 318,172 |
工伤保险费 | 37,822 | 1,285,192 | 1,298,496 | 24,518 |
生育保险费 | 90 | 433,799 | 433,547 | 342 |
其他 | ||||
四、住房公积金 | 174,822 | 17,355,924 | 17,317,574 | 213,17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844,373 | 2,571,145 | 3,720,253 | 695,26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55,902,364 | 264,569,840 | 273,201,881 | 47,270,32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016,020 | 29,110,209 | 31,542,766 | 583,463 |
2、失业保险费 | 125,734 | 1,227,250 | 1,332,243 | 20,741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141,754 | 30,337,459 | 32,875,009 | 604,2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099,608 | 23,272,42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0,105,992 | 17,159,918 |
个人所得税 | 513,040 | 590,86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9,102 | 803,704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287,755 | 335,753 |
房产税 | 731,065 | 580,225 |
教育费附加 | 85,255 | 578,084 |
其他 | 223,726 | 171,990 |
合计 | 20,165,543 | 43,492,95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929,802 | 827,919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07,497,391 | 202,801,441 |
合计 | 208,427,193 | 203,629,360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575,486 | 703,711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354,316 | 124,208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合计 | 929,802 | 827,919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109,026,090 | 115,910,727 |
预提费用 | 65,712,950 | 59,987,475 |
应付运费 | 12,796,205 | 12,757,223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5,702,880 | 200 |
其他 | 14,259,266 | 14,145,816 |
合计 | 207,497,391 | 202,801,44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18,935,531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8,935,53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8,000,000 | 186,287,48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135,877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9,199,315 | 21,149,159 |
合计 | 247,199,315 | 210,572,516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24,500,000 | 234,787,480 |
信用借款 | 792,750,000 | 598,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8,000,000 | -186,287,480 |
合计 | 789,250,000 | 646,5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23年6月30日,银行保证借款人民币224,5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银行保证借款人民币213,700,000元),系由本公司长春工业为子公司提供保证,利率为浮动利率,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于2022年12月31日,银行保证借款人民币21,087,480元,系由本公司之母公司开曼英利及自然人林上炜提供保证,利率为浮动利率,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分别于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9日偿还。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长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2.20%至3.64%(2022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1.45%至5.04%)。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88,168,734 | 101,130,303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199,315 | -21,149,159 |
合计 | 68,969,419 | 79,981,144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款 | 3,135,877 |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135,877 | |
合计 | 0 |
其他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135,877元的长期应付款系由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4,645,181元(原价人民币63,359,509元)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408,720 | 436,921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408,720 | 436,921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4,193,548 | 540,656 | 43,652,892 | ||
合计 | 44,193,548 | 540,656 | 43,652,892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工业发 展资金 | 16,853,771 | 198,649 | 16,655,122 | 资产 | |||
园区项 目补贴 | 14,089,600 | 176,120 | 13,913,480 | 资产 | |||
项目扶 持基金 | 11,440,417 | 143,498 | 11,296,919 | 资产 | |||
项目建 设资金 | 1,809,760 | 22,389 | 1,787,371 | 资产 | |||
合计 | 44,193,548 | 540,656 | 43,652,8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94,253,157 | 1,494,253,157 |
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核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7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9,425,31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7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309,310,404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本公司包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用(共计人民币37,100,000.00元)后的金额人民币272,210,404元,于2021年4月9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385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及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6,548,974元,加上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及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3,599,2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260,67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49,425,316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99,835,358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58,338,192 | 758,338,192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758,338,192 | 758,338,19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433,337 | -6,433,337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6,433,337 | -6,433,337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7,383 | 1,648,697 | 121,266 | 1,556,103 | -28,672 | 1,318,720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710,101 | 790,468 | 121,266 | 697,874 | -28,672 | 1,407,975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947,484 | 858,229 | 858,229 | -89,25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670,720 | 1,648,697 | 121,266 | 1,556,103 | -28,672 | -5,114,61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6,574,854 | 46,574,854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46,574,854 | 46,574,85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未提取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87,932,223 | 1,350,342,03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387,932,223 | 1,350,342,03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0,110,660 | 58,369,67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836,958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4,942,532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28,042,883 | 1,387,932,22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529,778,104 | 2,251,537,048 | 1,938,199,906 | 1,763,002,298 |
其他业务 | 2,637,360 | 620,591 | 2,131,274 | 1,456,290 |
合计 | 2,532,415,464 | 2,252,157,639 | 1,940,331,180 | 1,764,458,58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232,691 | 1,910,400 |
教育费附加 | 2,647,846 | 1,427,332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4,804,397 | 4,212,291 |
土地使用税 | 1,589,881 | 1,641,214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1,424,299 | 896,067 |
其他 | 17,575 | 45,441 |
合计 | 13,716,689 | 10,132,745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5,001,926 | 4,069,904 |
仓储费 | 2,396,791 | 2,937,816 |
业务招待费 | 1,009,326 | 1,338,686 |
办公费 | 141,018 | 152,114 |
差旅费 | 468,503 | 114,339 |
租赁费 | 21,712 | 82,687 |
水电费 | 171,646 | 74,896 |
车辆使用费 | 57,796 | 64,816 |
折旧费和摊销费用 | 59,921 | 40,739 |
其他费用 | 1,996,584 | 1,044,547 |
合计 | 11,325,223 | 9,920,544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49,357,119 | 40,584,934 |
折旧费和摊销费用 | 14,548,876 | 18,044,472 |
中介费 | 5,584,243 | 6,189,520 |
办公费 | 4,487,638 | 5,595,821 |
劳务费 | 5,742,220 | 4,613,874 |
修理费用 | 2,549,549 | 2,901,307 |
业务招待费 | 1,715,814 | 1,585,422 |
水电费 | 1,517,943 | 1,451,080 |
车辆使用费 | 1,392,478 | 1,136,298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464,513 | 979,703 |
租赁费 | 3,197,137 | 855,111 |
保险费 | 1,000,391 | 872,701 |
差旅费 | 1,741,959 | 736,585 |
运输费 | 40,102 | 380,553 |
职工培训费 | 73,518 | 243,299 |
其他费用 | 7,587,651 | 3,475,007 |
合计 | 101,001,151 | 89,645,687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35,612,475 | 35,192,524 |
物料消耗费 | 18,355,265 | 24,242,211 |
技术开发费 | 13,166,207 | 9,246,816 |
劳务费 | 8,217,979 | 8,022,186 |
折旧费和摊销费用 | 8,205,872 | 7,541,082 |
水电费 | 2,662,359 | 2,254,595 |
办公费 | 2,203,666 | 1,682,252 |
运输费 | 656,830 | 1,614,812 |
检验费 | 1,748,724 | 1,591,579 |
修理费用 | 2,160,833 | 1,286,714 |
业务招待费 | 528,569 | 512,065 |
差旅费 | 1,039,587 | 463,712 |
车辆使用费 | 203,353 | 208,227 |
其他费用 | 655,247 | 563,470 |
合计 | 95,416,966 | 94,422,245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利息支出 | 15,093,215 | 13,700,353 |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3,028,807 | 2,707,437 |
融资租赁利息支出 | 147,623 | 1,828,493 |
减:资本化利息 | -2,598,806 | -3,331,215 |
减:利息收入 | -5,675,478 | -4,505,017 |
汇兑损失/(收益)-净额 | 1,379,842 | 1,349,540 |
手续费 | 772,616 | 877,029 |
合计 | 12,147,819 | 12,626,620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技术补贴款 | 3,595,491 | 3,827,813 |
稳岗补贴款 | 433,559 | 434,204 |
政府补贴款 | 540,656 | 540,658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04,113 | 189,031 |
其他 | 7,402 | |
合计 | 4,681,221 | 4,991,706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247,931 | 15,266,26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873,774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票据贴现损失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2,086,468 | 2,085,752 |
处置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收购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 ||
合计 | 12,208,173 | 17,352,019 |
其他说明:
本集团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76,240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776,240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523,864 | -895,75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48,204 | 84,469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 -790,468 | 529,357 |
合计 | 1,981,600 | -281,932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9,650,212 | -35,480,965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9,650,212 | -35,480,965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828 | 880,350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收益 | 213,137 | -3,588,855 |
合计 | 212,309 | -2,708,50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应付款项核销 | 426,944 | 933,609 | 426,944 |
赔偿款 | 107,988 | 107,988 |
其他 | 192,677 | 36,976 | 192,677 |
合计 | 727,609 | 970,585 | 727,60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91,531 | 91,531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91,531 | 91,531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000 | 200,000 | 3,000 |
罚金支出 | 63,021 | 63,021 | |
其他 | 154,797 | 499,148 | 154,797 |
合计 | 312,349 | 699,148 | 312,349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844,008 | 1,808,84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21,287 | -8,499,788 |
合计 | 15,965,295 | -6,690,94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6,498,32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474,74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927,64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387,19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3,27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047,74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230,153 |
研发加计扣除 | -7,542,287 |
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差异 | -829,464 |
其他 | 3,107,224 |
所得税费用 | 15,965,2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贴收入 | 4,140,565 | 4,451,048 |
收到的利息收入 | 5,675,478 | 4,505,017 |
其他 | 1,268,264 | 36,976 |
合计 | 11,084,307 | 8,993,04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水电费 | 49,535,654 | 43,899,282 |
运输费 | 21,287,791 | 28,983,678 |
修理费用 | 25,492,946 | 29,252,227 |
租赁费 | 12,287,178 | 12,473,254 |
办公费 | 14,038,406 | 10,144,461 |
技术开发费 | 18,014,456 | 9,246,816 |
业务招待费 | 6,362,766 | 4,376,817 |
中介费 | 10,240,710 | 6,405,969 |
委外加工费 | 6,186,062 | 8,708,512 |
检验费 | 3,903,638 | 2,694,615 |
差旅费 | 4,342,632 | 1,538,098 |
车辆使用费 | 2,854,258 | 1,690,205 |
仓储费 | 4,483,659 | 2,937,816 |
劳动保护费 | 1,364,654 | 1,921,110 |
其他 | 6,128,863 | 3,740,445 |
合计 | 186,523,673 | 168,013,30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1,216,699,658 | 1,050,495,952 |
合计 | 1,216,699,658 | 1,050,495,952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款 | 3,135,877 | 19,863,547 |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 | 14,442,301 | 17,582,444 |
合计 | 17,578,178 | 37,445,99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0,533,033 | -50,816,78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650,212 | 35,480,965 |
信用减值损失 | -1,981,600 | 281,93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97,566,487 | 164,713,26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1,431,412 | 14,692,269 |
无形资产摊销 | 13,304,882 | 13,351,08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2,309 | 2,708,50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1,531 | 356,37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76,24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8,269,645 | 17,741,69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208,173 | -17,352,01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17,247 | -7,637,54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74,694 | -862,24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4,818,908 | -234,427,98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5,348,450 | 214,680,00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3,022,090 | -41,299,550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136,041 | 112,386,21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当期新增的使用权资产 | 4,989,396 | 34,733,604 |
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存货采购款 | 593,961,351 | 497,559,081 |
合计 | 598,950,747 | 532,292,685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23,502,618 | 582,394,68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40,643,004 | 704,865,97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2,859,614 | -122,471,29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23,502,618 | 740,643,004 |
其中:库存现金 | 99,560 | 158,26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23,403,058 | 740,484,74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3,502,618 | 740,643,00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54,705,04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26,923,242 | 质押开票 |
应收款项融资 | 198,505,254 | 质押开票 |
合计 | 480,133,536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965,577 | 7.2258 | 6,977,066 |
欧元 | 343 | 7.8771 | 2,702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短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4,000,000 | 7.8771 | 31,508,400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582,747 | 7.2258 | 4,210,813 |
欧元 | 2,084,343 | 7.8771 | 16,418,578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技术补贴款 | 3,595,491 | 其他收益 | 3,595,491 |
稳岗补贴款 | 433,559 | 其他收益 | 433,559 |
政府补贴款 | 540,656 | 其他收益 | 540,656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04,113 | 其他收益 | 104,113 |
其他 | 7,402 | 其他收益 | 7,402 |
合计 | 4,681,221 | 4,681,221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新设立合肥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英利部件 | 吉林 | 吉林 | 汽车零部件 | 1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青岛英利 | 山东 | 山东 | 汽车零部件 | 100 | 出资设立 | |
苏州英利 | 江苏 | 江苏 | 汽车零部件 | 1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辽宁英利 | 辽宁 | 辽宁 | 汽车零部件 | 100 | 出资设立 | |
莱特维 | 吉林 | 吉林 | 复合材料 | 100 | 出资设立 | |
长沙英利 | 湖南 | 湖南 | 汽车零部件 | 100 | 出资设立 | |
成都英利 | 四川 | 四川 | 汽车零部件 | 1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天津英利 | 天津 | 天津 | 汽车零部件 | 99.5 | 0.5 | 出资设立 |
宁波英利 | 浙江 | 浙江 | 汽车零部件 | 100 | 出资设立 | |
佛山英利 | 广东 | 广东 | 汽车零部件 | 98.6 | 1.4 | 出资设立 |
仪征英利 | 江苏 | 江苏 | 汽车零部件 | 90 | 10 | 出资设立 |
合肥英利 | 安徽 | 安徽 | 汽车零部件 | 100 | 出资设立 | |
Wiser Decision | 萨摩亚 | 萨摩亚 | 投资控股 | 100 | 出资设立 | |
林德天津 | 天津 | 天津 | 汽车零部件 | 54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林德长春 | 吉林 | 吉林 | 汽车零部件 | 54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宁波茂祥 | 浙江 | 浙江 | 金属模具 | 51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台州茂齐 | 浙江 | 浙江 | 汽车零部件 | 51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长春崨科 | 吉林 | 吉林 | 汽车零部件 | 1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上海鸿汉 | 上海 | 上海 | 汽车零部件 | 100 | 出资设立 | |
长春鸿汉 | 吉林 | 吉林 | 汽车零部件 | 100 | 出资设立 | |
合肥工业 | 合肥 | 合肥 | 汽车零部件 | 100 | 出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林德天津 | 46 | -1,130,331 | 341,609,484 | |
林德长春 | 46 | -782,291 | 29,795,001 | |
宁波茂祥 | 49 | 2,334,995 | 108,144,71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林德天津 | 600,364,334 | 652,675,312 | 1,253,039,646 | 403,110,021 | 101,881,869 | 504,991,890 | 565,420,052 | 564,602,369 | 1,130,022,421 | 401,876,113 | 32,886,690 | 434,762,803 |
林德长春 | 94,772,478 | 148,419,735 | 243,192,213 | 143,766,453 | 34,654,021 | 178,420,474 | 95,736,183 | 136,989,726 | 232,725,909 | 130,368,209 | 35,885,329 | 166,253,538 |
宁波茂祥 | 201,537,570 | 116,844,704 | 318,382,274 | 96,727,825 | 950,961 | 97,678,786 | 290,270,865 | 143,112,701 | 433,383,566 | 202,554,506 | 950,961 | 203,505,467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林德天津 | 393,441,053 | -2,457,241 | -2,438,928 | 49,225,756 | 342,485,908 | 950,998 | 950,998 | -5,339,034 |
林德长春 | 94,833,113 | -1,700,633 | -1,700,633 | 16,036,320 | 72,737,618 | -4,803,615 | -4,803,615 | 3,213,803 |
宁波茂祥 | 100,940,139 | 4,765,297 | 4,689,590 | 53,228,863 | 84,653,535 | -2,477,821 | -2,477,821 | -16,864,076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84,670,274 | 184,622,34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9,247,931 | 15,266,267 |
--其他综合收益 | -845,911 | |
--综合收益总额 | 9,247,931 | 14,420,356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
(1)市场风险
(a)外汇风险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本集团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2023年6月30日 | ||||||
美元项目 | 其他外币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6,977,066 | 2,702 | 6,979,768 | |||
外币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31,508,400 | 31,508,400 |
应付账款 | 4,210,813 | 16,418,578 | 20,629,391 | |||
长期借款 | ||||||
4,210,813 | 47,926,978 | 52,137,791 |
2022年12月31日 | ||||||
美元项目 | 其他外币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6,524,315 | 2,121 | 6,526,436 | |||
外币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31,295,700 | 31,295,700 | |||
应付账款 | 3,798,162 | 23,909,400 | 27,707,562 | |||
长期借款 | 12,180,000 | 8,907,480 | 21,087,480 | |||
15,978,162 | 64,112,580 | 80,090,742 |
于2023年6月30日,对于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公司各类美元金融资产和美元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4%,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约人民币82,000元(2022年12月31日:增加或减少净利润约人民币450,000元)。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的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2023年6月30日 |
美元项目 | 其他外币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5,806,279 | - | 5,806,279 | |||
2022年12月31日 | ||||||
美元项目 | 其他外币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5,562,737 | - | 5,562,737 |
(b)利率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长期应付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1,017,250,000元(2022年12月31日:
832,787,480元)(附注七(45)(48))。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完成参考基准利率替换。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并无利率互换安排。于2023年6月30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集团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3,946,000元(2022年12月31日: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3,123,000元)。
(2)信用风险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2022年12月31日:无)。
(3)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6月30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527,884,223 | 527,884,223 | |||
应付票据 | 733,549,223 | 733,549,223 | |||
应付账款 | 1,092,365,074 | 1,092,365,074 | |||
其他应付款 | 208,427,193 | 208,427,193 | |||
长期借款 | 228,000,000 | 80,000,000 | 709,250,000 | 1,017,250,000 | |
租赁负债 | 19,199,315 | 27,676,756 | 23,013,425 | 18,279,238 | 88,168,734 |
2,809,425,028 | 107,676,756 | 732,263,425 | 18,279,238 | 3,667,644,447 |
2022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63,994,066 | 263,994,066 | |||
应付票据 | 928,828,963 | 928,828,963 | |||
应付账款 | 1,229,947,591 | 1,229,947,591 | |||
其他应付款 | 203,629,360 | 203,629,360 | |||
长期借款 | 206,084,040 | 135,954,000 | 533,003,917 | 875,041,957 | |
租赁负债 | 27,945,597 | 21,146,531 | 78,949,038 | 128,041,166 | |
长期应付款 | 3,135,877 | 3,135,877 | |||
2,863,565,494 | 157,100,531 | 611,952,955 | 3,632,618,980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352,402,474 | 352,402,474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953,132 | 17,953,132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70,355,606 | 370,355,606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6月30日 公允价值 | 输入值 | |||||
估值技术 | 名称 | 范围/ 加权平均值 | 与公允价值 之间的关系 | 可观察/ 不可观察 | ||
应收款项融资— | ||||||
应收票据 | 352,402,474 | 折现法 | 折现率 | 0.70%~1.45% | 负相关 | 不可观察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股权投资 | 17,953,132 | 收益法 | 折现率 | 13.16% | 负相关 | 不可观察 |
370,355,606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台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开曼英利 | 开曼群岛 | 投资控股公司 | 11.85 | 86.91 | 86.9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开曼英利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的情况详见附注九、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杉盛 | 联营企业 |
成都友利 | 联营企业 |
肯联英利 | 联营企业 |
吉林进利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佛山彰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彰利”) | 本集团董事担任董事之公司、联营公司下属之公司 |
苏州旭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旭鸿”) | 本集团董事亲属之公司 |
青岛友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友利”) | 本集团联营公司之子公司 |
天津进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进利”) | 本集团联营公司之子公司 |
长沙彰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彰利”) | 本集团参股公司下属之公司 |
苏州佑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佑强”) | 本集团参股公司下属之公司 |
吉林昱光涂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昱光”) | 本集团参股公司下属之公司 |
成都瑞光涂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瑞光”) | 本集团参股公司下属之公司 |
林上琦 | 本集团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曾担任本集团母公司之高级管理人员 |
林上炜 | 本集团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曾担任本集团母公司之高级管理人员 |
LINDE+WIEMANNSE&CO.KG(原 LINDE+WIEMANNGMBHKG)(以下简称 “L+W”) | 本集团子公司之合营方 |
CECK Holdings Co.,Limited | 本集团联营公司下属之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L+W | 接受劳务 | 7,205,031 | 15,000,000 | 否 | 6,756,922 |
L+W | 采购商品 | 3,221,524 | 15,000,000 | 否 | 5,409,313 |
成都友利 | 采购商品 | 20,602,513 | 30,000,000 | 否 | 13,279,266 |
吉林进利 | 采购商品 | 14,967,416 | 35,000,000 | 否 | 14,427,508 |
吉林进利 | 接受劳务 | 2,463,357 | 8,000,000 | 否 | 3,970,137 |
吉林昱光 | 接受劳务 | 10,892,396 | 25,000,000 | 否 | 10,401,559 |
天津进利 | 采购商品 | 2,111,546 | 5,000,000 | 否 | 1,950,623 |
天津进利 | 接受劳务 | 2,212,042 | 6,000,000 | 否 | 1,929,616 |
青岛友利 | 采购商品 | 12,860,957 | 26,000,000 | 否 | 10,712,776 |
成都瑞光 | 采购商品 | 494,984 | 1,000,000 | 否 | 369,927 |
成都瑞光 | 接受劳务 | 3,716,989 | 7,000,000 | 否 | |
佛山彰利 | 采购商品 | 6,452,507 | 25,000,000 | 否 | 7,578,049 |
佛山彰利 | 接受劳务 | 399,678 | 2,000,000 | 否 | 466,067 |
长沙彰利 | 采购商品 | 1,529,092 | 5,000,000 | 否 | 1,834,867 |
苏州旭鸿 | 采购商品 | 714,616 | 4,000,000 | 否 | 1,509,517 |
长春崨科 | 采购商品 | 91,185,203 | |||
长春崨科 | 接受劳务 | 109,756 | |||
合计 | 89,844,648 | 209,000,000 | 171,891,10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L+W | 销售商品 | 26,958 | |
佛山彰利 | 销售商品 | 114,453 | |
长沙彰利 | 销售商品 | 1,482,011 | |
合计 | 141,411 | 1,482,01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吉林进利 | 房屋及建筑物 | 764,800 | 513,545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开曼英利 | 7,309,395人民币 | 2022年08月17日 | 2023年08月17日 | 否 |
开曼英利 | 19,996,744人民币 | 2022年07月27日 | 2023年06月30日 | 是 |
开曼英利 | 800,000欧元 | 2022年01月18日 | 2023年01月03日 | 是 |
开曼英利、林启彬 | 3,000,000欧元 | 2021年06月21日 | 2023年06月19日 | 是 |
开曼英利、林启彬 | 1,000,000欧元 | 2021年06月21日 | 2023年06月19日 | 是 |
开曼英利、林上炜 | 5,000,000美元 | 2020年08月10日 | 2023年07月31日 | 否 |
林启彬 | 50,000,000人民币 | 2020年01月0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否 |
开曼英利、林上炜 | 5,250,000美元 | 2018年04月10日 | 2023年04月09日 | 是 |
开曼英利 | 7,026,153人民币 | 2022年12月26日 | 2023年06月23日 | 是 |
开曼英利 | 2,261,600人民币 | 2022年11月29日 | 2023年05月26日 | 是 |
开曼英利、林启彬 | 3,000,000欧元 | 2023年06月19日 | 2024年06月18日 | 否 |
开曼英利、林启彬 | 1,000,000欧元 | 2023年06月19日 | 2024年06月18日 | 否 |
开曼英利 | 10,835,434人民币 | 2023年03月31日 | 2023年09月28日 | 否 |
开曼英利 | 11,375,162人民币 | 2023年04月27日 | 2023年10月26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38.52 | 365.4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天津进利 | 购买固定资产 | 2,209,856 | |
青岛友利 | 购买固定资产 | 685,200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青岛友利 | 200,307 | |||
应收账款 | 佛山彰利 | 137,727 | 964 | 94,274 | |
应收账款 | 长沙彰利 | 1,559,654 | |||
合计 | 137,727 | 964 | 1,854,235 | ||
预付款项 | 成都友利 | 5,693,160 | 378,045 | ||
预付款项 | 佛山彰利 | 2,531,650 | 1,889,675 | ||
预付款项 | 苏州旭鸿 | 80,460 | 80,460 | ||
预付款项 | 苏州佑强 | 52,974 | |||
预付款项 | 天津进利 | 450,184 | 3,672,154 | ||
预付款项 | L+W | 8,133,952 | |||
预付款项 | 吉林进利 | 301,533 | |||
合计 | 8,808,428 | 14,455,819 | |||
其他应收款 | 吉林进利 | 401,533 | 2,008 | 1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英属开曼群岛琦瑞股份有限公司 | 873,774 | |||
其他应收款 | 肯联英利 | 13,8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天津进利 | 177,364 | |||
合计 | 1,275,307 | 2,008 | 14,077,364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 | 青岛友利 | 10,402,707 | 17,535,683 |
应付票据 | 吉林进利 | 4,583,076 | 9,392,363 |
应付票据 | 成都友利 | 1,386,400 | 2,751,710 |
应付票据 | 天津进利 | 262,157 | 165,914 |
应付票据 | 佛山彰利 | 8,168,730 | |
应付票据 | 吉林昱光 | 4,618,544 | |
合计 | 16,634,340 | 42,632,944 | |
应付账款 | 成都友利 | 21,031,810 | 13,975,215 |
应付账款 | 吉林进利 | 9,971,882 | 12,370,635 |
应付账款 | 青岛友利 | 8,763,635 | 4,519,515 |
应付账款 | L+W | 2,810,786 | 1,037,309 |
应付账款 | 天津进利 | 2,626,523 | 4,180,367 |
应付账款 | 重庆中利 | 1,013,134 | |
应付账款 | 吉林昱光 | 11,228,160 | |
应付账款 | 佛山彰利 | 8,514,086 | |
应付账款 | 成都瑞光 | 2,434,993 | |
应付账款 | 苏州旭鸿 | 1,013,564 | |
应付账款 | 长沙彰利 | 1,345,659 |
应付账款 | 苏州佑强 | 2,160 | |
合计 | 45,204,636 | 61,634,797 | |
其他应付款 | L+W | 4,497,456 | |
其他应付款 | 天津进利 | 1,205,224 | |
其他应付款 | 青岛友利 | 200 | 200 |
合计 | 5,702,880 | 2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无形资产 | 630,522,946 | 513,766,154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6,754,434 |
1年以内小计 | 206,754,434 |
1至2年 | 11,424,024 |
2至3年 | 307,97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18,486,43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05,597 | 0.14 | 305,597 | 100.00 | 0 | 305,597 | 0.15 | 305,597 | 100.00 | 0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05,597 | 0.14 | 305,597 | 100.00 | 0 | 305,597 | 0.15 | 305,597 | 100.00 | 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8,180,836 | 99.86 | 1,451,615 | 0.67 | 216,729,221 | 197,751,966 | 99.85 | 1,455,716 | 0.74 | 196,296,250 |
其中: | ||||||||||
其他应收款项组合 | 218,180,836 | 99.86 | 1,451,615 | 0.67 | 216,729,221 | 197,751,966 | 99.85 | 1,455,716 | 0.74 | 196,296,250 |
合计 | 218,486,433 | / | 1,757,212 | / | 216,729,221 | 198,057,563 | / | 1,761,313 | / | 196,296,25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305,597 | 305,597 | 100 | 经评估,个别认定 |
合计 | 305,597 | 305,597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其他应收款项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06,754,434 | 1,205,183 | 0.58 |
1-2年 | 11,424,024 | 244,219 | 2.14 |
2-3年 | 2,378 | 2,213 | 93.06 |
合计 | 218,180,836 | 1,451,61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05,597 | 305,59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55,716 | -4,101 | 1,451,615 | |||
合计 | 1,761,313 | -4,101 | 1,757,21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73,512,107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79.42%,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982,364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05,865,843 | 413,320,213 |
合计 | 405,865,843 | 413,320,2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04,892,914 |
1年以内小计 | 404,892,914 |
1至2年 | 478,200 |
2至3年 | 213,241 |
3年以上 | 333,119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05,917,47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子公司借款 | 384,300,000 | 377,000,000 |
应收子公司款项 | 12,883,345 | 34,664,400 |
保证金 | 876,459 | 405,960 |
备用金 | 7,840,677 | 1,258,500 |
其他 | 16,993 | 13,213 |
合计 | 405,917,474 | 413,342,07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1,860 | 21,86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9,771 | 29,77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51,631 | 51,63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21,860 | 29,771 | 51,631 | |||
合计 | 21,860 | 29,771 | 51,63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长春崨科 | 应收借款 | 220,000,000 | 一年以内 | 54.20 | |
长春鸿汉 | 应收借款 | 55,000,000 | 一年以内 | 13.55 | |
长沙英利 | 应收借款及应收子公司款项 | 40,368,422 | 一年以内 | 9.94 | |
苏州英利 | 应收借款及应收子公司款项 | 24,001,781 | 一年以内 | 5.91 |
天津英利 | 应收借款及应收子公司款项 | 22,976,128 | 一年以内 | 5.66 | |
合计 | / | 362,346,331 | / | 89.26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886,999,927 | 56,989,209 | 1,830,010,718 | 1,879,999,927 | 56,989,209 | 1,823,010,718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96,677,849 | 96,677,849 | 97,470,478 | 97,470,478 | ||
合计 | 1,983,677,776 | 56,989,209 | 1,926,688,567 | 1,977,470,405 | 56,989,209 | 1,920,481,19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英利部件 | 353,795,684 | 353,795,684 | ||||
佛山英利 | 261,800,000 | 261,800,000 | ||||
天津英利 | 251,130,000 | 251,130,000 | ||||
宁波茂祥 | 101,166,122 | 101,166,122 | 34,140,000 | |||
青岛英利 | 245,760,000 | 245,760,000 | ||||
苏州英利 | 96,327,434 | 96,327,434 | ||||
辽宁英利 | 40,150,791 | 40,150,791 | 22,849,209 | |||
莱特维 | 54,580,000 | 54,580,000 | ||||
林德天津 | 96,975,012 | 96,975,012 | ||||
仪征英利 | 45,000,000 | 45,000,000 | ||||
长沙英利 | 76,000,000 | 76,000,000 | ||||
成都英利 | 32,803,400 | 32,803,400 | ||||
林德长春 | 16,298,794 | 16,298,794 | ||||
宁波英利 | 60,000,000 | 60,000,000 |
Wiser Decision | 24,959,550 | 24,959,550 | ||||
合肥英利 | 15,000,000 | 15,000,000 | ||||
长春崨科 | 22,263,931 | 22,263,931 | ||||
上海鸿汉 | 8,000,000 | 7,000,000 | 15,000,000 | |||
长春鸿汉 | 21,000,000 | 21,000,000 | ||||
合计 | 1,823,010,718 | 7,000,000 | 1,830,010,718 | 56,989,209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浙江杉盛 | 70,059,415 | 61,578 | 70,120,993 | ||||||||
成都友利 | 21,108,494 | -293,080 | 20,815,414 | ||||||||
吉林进利 | 6,302,569 | -561,127 | 5,741,442 | ||||||||
小计 | 97,470,478 | -792,629 | 96,677,849 | ||||||||
合计 | 97,470,478 | -792,629 | 96,677,8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96,256,188 | 587,202,967 | 478,709,611 | 448,430,453 |
其他业务 | 3,608,633 | 2,153,383 | 18,921,724 | 17,535,426 |
合计 | 599,864,821 | 589,356,350 | 497,631,335 | 465,965,87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00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92,629 | 4,983,11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27,100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应收票据贴现费用 | ||
处置联营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467,605 |
合计 | -325,024 | 25,310,219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12,30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681,22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86,46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5,26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40,87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2,301 | |
合计 | 6,576,68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8 | 0.03 | 0.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91 | 0.02 | 0.0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林上炜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3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