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更正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由于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部分内容书写错误,更正如下:
更正前:北京金融法院做出的(2021)京74民初34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更正后: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的(2021)京74民初349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补充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仅公司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和《北京金融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深商北方尚未收到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的(2021)京74民初349号民事裁定书。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