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60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职业经理人)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聘任的总会计师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2、本次总会计师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同意董事会聘任江秀云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福全、肖胜方、王克勤、宋铁波
二0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