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职业经理人)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同意董事会聘任严壮立先生、高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付于武、蓝海林、梁年昌、王苏生
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